#包头 #内蒙古 #鼠疫
【包头市卫健委发布达茂旗鼠疫疫情Ⅲ级预警】
通告称,达茂旗石宝镇温都不令村委苏吉新村发生一例死亡病例,鼻咽拭子PCR核酸检测呈阳性,鼻咽拭子基因测序检测符合鼠疫目标基因序列,会诊判定患者为肠型鼠疫,死亡原因为循环系统衰竭。因此发布鼠疫防控Ⅲ级预警信息。8月6日起进入预警期,预警时间从本预警通报发布之日持续至2020年底。
目前相关防控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对9名密切接触者、26名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已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给予预防性用药及鼠疫核酸PCR检测,目前无发热等异常,鼠疫核酸PCR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对死者居住地苏吉新村实行封锁隔离,划定大小隔离圈,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强化隔离对象健康监测,对隔离圈内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和鼠疫核酸检测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对死者住所及其周边农户居住场所每日进行全面消杀,并在苏吉新村及周边开展灭蚤灭鼠、环境卫生清洁整治。目前苏吉新村所有村民无发热等异常,鼠疫核酸PCR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包头市卫健委)
source: https://t.me/tnews365/5990
【包头市卫健委发布达茂旗鼠疫疫情Ⅲ级预警】
通告称,达茂旗石宝镇温都不令村委苏吉新村发生一例死亡病例,鼻咽拭子PCR核酸检测呈阳性,鼻咽拭子基因测序检测符合鼠疫目标基因序列,会诊判定患者为肠型鼠疫,死亡原因为循环系统衰竭。因此发布鼠疫防控Ⅲ级预警信息。8月6日起进入预警期,预警时间从本预警通报发布之日持续至2020年底。
目前相关防控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对9名密切接触者、26名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已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给予预防性用药及鼠疫核酸PCR检测,目前无发热等异常,鼠疫核酸PCR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对死者居住地苏吉新村实行封锁隔离,划定大小隔离圈,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强化隔离对象健康监测,对隔离圈内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和鼠疫核酸检测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对死者住所及其周边农户居住场所每日进行全面消杀,并在苏吉新村及周边开展灭蚤灭鼠、环境卫生清洁整治。目前苏吉新村所有村民无发热等异常,鼠疫核酸PCR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包头市卫健委)
source: https://t.me/tnews365/5990
#甘肃 #甘南 #合作 #讨薪 #恶意讨薪 #包工头 #拖欠工资 #舆情 #公关
【合作公安:工头爬塔吊讨薪 被行政拘留10天】
2月5日上午10时40分,合作市公安局110接警中心接到报警,某建筑工地内,有人爬上塔吊准备跳下。警情就是命令,合作市公安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带领下,会同市人社局和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经现场走访调查,当事人系该建筑工地一名包工头,爬上50米高的塔吊臂威胁工地负责人并向党委政府施压恶意索要工程款,十分危险。现场处置人员立刻开展了人员疏散、交通疏导等工作,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教育劝解,该男子从塔吊上爬了下来。该男子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合作市公安局依法以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合作公安提示:农民工讨薪可通过合法途径逐级反映解决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将认真履职,全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用跳楼、跳塔吊或暴力极端行为恶意索要工资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处理。对以农民工工资拖欠为名聚集讨要工程款、材料款等恶意讨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为平安合作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合作公安 @微信)
【甘肃甘南回应“工头爬塔吊讨薪被拘”警情信息争议:用词不当 】
经初步了解,信息反映的建筑工地涉及38名农民工,工资已按月全部兑付,不存在拖欠薪酬问题。当事人攀爬塔吊要挟他人的极端做法,系工程承包方之间经济纠纷引起,这一行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为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正当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合作市公安局发布了相应警情信息。
但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因用词不当、表述不准,该警情信息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反映出合作市公安局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信息发布不严肃、干部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对此,州委、州政府负有领导责任。目前,联合调查组正在紧锣密鼓开展工作,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回应各方关切,诚恳接受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澎湃新闻 @搜狐新闻)
【合作公安:工头爬塔吊讨薪 被行政拘留10天】
2月5日上午10时40分,合作市公安局110接警中心接到报警,某建筑工地内,有人爬上塔吊准备跳下。警情就是命令,合作市公安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带领下,会同市人社局和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经现场走访调查,当事人系该建筑工地一名包工头,爬上50米高的塔吊臂威胁工地负责人并向党委政府施压恶意索要工程款,十分危险。现场处置人员立刻开展了人员疏散、交通疏导等工作,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教育劝解,该男子从塔吊上爬了下来。该男子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合作市公安局依法以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合作公安提示:农民工讨薪可通过合法途径逐级反映解决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将认真履职,全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用跳楼、跳塔吊或暴力极端行为恶意索要工资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处理。对以农民工工资拖欠为名聚集讨要工程款、材料款等恶意讨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为平安合作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合作公安 @微信)
【甘肃甘南回应“工头爬塔吊讨薪被拘”警情信息争议:用词不当 】
经初步了解,信息反映的建筑工地涉及38名农民工,工资已按月全部兑付,不存在拖欠薪酬问题。当事人攀爬塔吊要挟他人的极端做法,系工程承包方之间经济纠纷引起,这一行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为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正当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合作市公安局发布了相应警情信息。
但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因用词不当、表述不准,该警情信息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反映出合作市公安局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信息发布不严肃、干部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对此,州委、州政府负有领导责任。目前,联合调查组正在紧锣密鼓开展工作,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回应各方关切,诚恳接受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澎湃新闻 @搜狐新闻)
#河南 #驻马店 #泌阳 #智力障碍 #包办婚姻 #民法典
【河南泌阳通报智障女子被迫嫁给老头 :不存在被迫嫁娶行为】
澎湃新闻从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委宣传部获悉通报:智障女子姚某瑞出生年月2001年2月,籍贯河南省桐柏县。姚某书,系姚某瑞的父亲、监护人。安某红,系姚明瑞的母亲。
经媒人李某山多次说和,按照当地习俗和商定日期,2021年2月27日(正月十六),姚某瑞在父母的陪同下,出嫁到泌阳县高店镇,与村民张某照结婚。张某照,男,汉族,泌阳县高店镇人。结婚当日,张某照按照习俗租用本村村民的汽车进行接亲,在家中举办婚礼仪式。
经调查,姚某瑞和张某照的婚姻,属于双方家庭愿意,符合法定年龄,不存在被迫嫁娶行为。为进一步核实具体情况,调查组又前往桐柏县安棚镇女方家中进行咨询。经姚某瑞的父亲姚某书叙述,其女儿姚某瑞已到结婚的法定年龄,虽然有些智障,但也想给女儿成个家。经亲戚朋友介绍,委托媒人联系,与男方张某照多次沟通,认为虽地理位置不在一个县,但村庄相邻距离不远,只有6公里多的路程,方便日后走动相互照顾,且男方除了年龄有些偏大,为人忠厚老实,一直单身未婚,家庭经济条件还算可以,婚后能够给女方生活上的保障。
当地民政、妇联部门和当地政府均表示,和会进一步关注这个家庭,给于必要的帮助和人文关怀。(澎湃新闻 @微博)
此前,驻马店民政局称,智力低下者根据情况,可不予办理结婚证,或为无效婚姻。(观察者网 @微博)
注1. 已经废止的《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注2. 继承了婚姻法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河南泌阳通报智障女子被迫嫁给老头 :不存在被迫嫁娶行为】
澎湃新闻从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委宣传部获悉通报:智障女子姚某瑞出生年月2001年2月,籍贯河南省桐柏县。姚某书,系姚某瑞的父亲、监护人。安某红,系姚明瑞的母亲。
经媒人李某山多次说和,按照当地习俗和商定日期,2021年2月27日(正月十六),姚某瑞在父母的陪同下,出嫁到泌阳县高店镇,与村民张某照结婚。张某照,男,汉族,泌阳县高店镇人。结婚当日,张某照按照习俗租用本村村民的汽车进行接亲,在家中举办婚礼仪式。
经调查,姚某瑞和张某照的婚姻,属于双方家庭愿意,符合法定年龄,不存在被迫嫁娶行为。为进一步核实具体情况,调查组又前往桐柏县安棚镇女方家中进行咨询。经姚某瑞的父亲姚某书叙述,其女儿姚某瑞已到结婚的法定年龄,虽然有些智障,但也想给女儿成个家。经亲戚朋友介绍,委托媒人联系,与男方张某照多次沟通,认为虽地理位置不在一个县,但村庄相邻距离不远,只有6公里多的路程,方便日后走动相互照顾,且男方除了年龄有些偏大,为人忠厚老实,一直单身未婚,家庭经济条件还算可以,婚后能够给女方生活上的保障。
当地民政、妇联部门和当地政府均表示,和会进一步关注这个家庭,给于必要的帮助和人文关怀。(澎湃新闻 @微博)
此前,驻马店民政局称,智力低下者根据情况,可不予办理结婚证,或为无效婚姻。(观察者网 @微博)
注1. 已经废止的《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注2. 继承了婚姻法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云南 #包你火 #矿机 #传销 #火包包 #代币 #迷惑
【云南普洱:多地现“包你火”“火包包”矿机包,涉非法传销】
据云南省普洱市政府网站3月4日消息,普洱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当天发布了《“包你火”“火包包”存在涉嫌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风险的提示》。
这份违法风险提示称,近期,云南省多地出现群众背着以6000元一个购买或向他人租借的“包你火”或“火包包”矿机包,该种包包全名叫AI智能广告矿机,其结构为:一个双肩包面嵌着一块电子显示屏,播放屏背面是一块电子集成器连接着一个充电宝,电子显示屏上显示相关广告内容,如:“包你火”“火包包”“XX欢迎您”等广告。每个“包你火”“火包包”矿机包通过手机号码注册使用,一个手机号码注册一个账户,由使用者注册后背着进行步行体验,通过手机记录步数,每天背包走路获得积分(虚拟货币)便可以换取报酬。部分使用群众反映,该包可一次购买,也可以租用,每人可购买或租用多个包。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公告,明确指出:
1.“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2.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3.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普洱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包你火”“火包包”矿机经营模式存在涉嫌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请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谨慎投资,远离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如有群众参与此类活动或发现线索时,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市处非办等反映情况。(澎湃新闻)
【云南普洱:多地现“包你火”“火包包”矿机包,涉非法传销】
据云南省普洱市政府网站3月4日消息,普洱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当天发布了《“包你火”“火包包”存在涉嫌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风险的提示》。
这份违法风险提示称,近期,云南省多地出现群众背着以6000元一个购买或向他人租借的“包你火”或“火包包”矿机包,该种包包全名叫AI智能广告矿机,其结构为:一个双肩包面嵌着一块电子显示屏,播放屏背面是一块电子集成器连接着一个充电宝,电子显示屏上显示相关广告内容,如:“包你火”“火包包”“XX欢迎您”等广告。每个“包你火”“火包包”矿机包通过手机号码注册使用,一个手机号码注册一个账户,由使用者注册后背着进行步行体验,通过手机记录步数,每天背包走路获得积分(虚拟货币)便可以换取报酬。部分使用群众反映,该包可一次购买,也可以租用,每人可购买或租用多个包。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公告,明确指出:
1.“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2.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3.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普洱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包你火”“火包包”矿机经营模式存在涉嫌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请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谨慎投资,远离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如有群众参与此类活动或发现线索时,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市处非办等反映情况。(澎湃新闻)
#劳动者权益 #加班 #996 #加班费 #奋斗者计划 #包薪制 #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工伤 #猝死 #仲裁委员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超时加班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案例1.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2个月后,张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超时加班安排,某快递公司即以张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快递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委员会将案件情况通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
案例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能否主张加班费
....某科技公司在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其订立一份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协议内容包括“我自愿申请加入公司奋斗者计划,放弃加班费。”半年后,张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加班费。某科技公司认可张某加班事实,但以其自愿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为由拒绝支付。...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科技公司支付张某2020年6月至12月加班费24000元。...约定放弃加班费的协议免除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权利,显失公平,应认定无效。
案例3.用人单位未按规章制度履行加班审批手续,能否认定劳动者加班事实
...某医药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加班需提交加班申请单,按程序审批。未经审批的,不认定为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吴某入职后,按照某医药公司安排实际执行每天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其按照某医药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提交了加班申请单,但某医药公司未实际履行审批手续。2020年11月,吴某与某医药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某医药公司支付加班费,并出具了考勤记录、与部门领导及同事的微信聊天记录、工作会议纪要等。某医药公司虽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但以无公司审批手续为由拒绝支付。....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医药公司支付吴某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加班费50000元。...
案例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实行包薪制,是否需要依法支付加班费
周某于2020年7月入职某汽车服务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4000元(含加班费)。2021年2月,周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认为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其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某汽车服务公司亦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要求支付差额。某汽车服务公司认可周某加班事实,但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中已含加班费为由拒绝支付。...
根据周某实际工作时间折算,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周某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并以此为基数核算加班费,也超出了4000元的约定工资,表明某汽车服务公司未依法足额支付周某加班费。故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某汽车服务公司支付周某加班费差额。
案例5.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增加工作任务,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
张某于2018年9月入职某报刊公司从事投递员工作,每天工作6小时,每周工作6天,月工资3500元。2020年6月,因同区域另外一名投递员离职,某报刊公司在未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安排其在第三季度承担该投递员的工作任务。张某认为,要完成加倍的工作量,其每天工作时间至少需延长4小时以上,故拒绝上述安排。某报刊公司依据员工奖惩制度,以张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报刊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4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
案例6.处理加班费争议,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林某主张其工作期间每周工作6天,并提交了某打卡APP打卡记录(显示林某及某教育咨询公司均实名认证,林某每周一至周六打卡;每天打卡两次,第一次打卡时间为早9时左右,第二次打卡时间为下午6时左右;打卡地点均为某教育咨询公司所在位置,存在个别日期未打卡情形)、工资支付记录打印件(显示曾因事假扣发工资,扣发日期及天数与打卡记录一致,未显示加班费支付情况)。某教育咨询公司不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主张林某每周工作5天,但未提交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教育咨询公司支付林某加班费10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
案例7.劳动者超时加班发生工伤,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7年8月,某服务公司(已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某传媒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某服务公司为某传媒公司提供派遣人员,每天工作11小时,每人每月最低保底工时286小时。2017年9月,某服务公司招用李某并派遣至某传媒公司工作,未为李某缴纳工伤保险。2018年8月、9月、11月,李某月工时分别为319小时、293小时、322.5小时,每月休息日不超过3日。2018年11月30日,李某工作时间为当日晚8时30分至12月1日上午8时30分。李某于12月1日凌晨5时30分晕倒在单位卫生间,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死亡原因为心肌梗死等。2018年12月,某传媒公司与李某近亲属惠某等签订赔偿协议,约定某传媒公司支付惠某等工亡待遇42万元,惠某等不得再就李某工亡赔偿事宜或在派遣工作期间享有的权利,向某传媒公司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上述协议签订后,某传媒公司实际支付惠某等各项费用计423497.80元。此后,李某所受伤害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某服务公司、惠某等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因用人单位未为李某参加工伤保险,其工亡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部赔偿。某服务公司和某传媒公司连带赔偿惠某等医疗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合计766911.55元。某传媒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8.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形式否认劳动者加班事实是否有效
常某于2016年4月入职某网络公司。入职之初,某网络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常某,公司采取指纹打卡考勤。员工手册规定:“21:00之后起算加班时间;加班需由员工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常某于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间,通过工作系统累计申请加班126小时。某网络公司以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21:00之后方起算加班时间,21:00之前的不应计入加班时间为由,拒绝支付常某加班费差额。...
一审法院判决:某网络公司支付常某加班费差额32000元。双方不服,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9.劳动者在离职文件上签字确认加班费已结清,是否有权请求支付欠付的加班费
....该工资表显示,2017年7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肖某存在不同程度的双休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但仅获得少则46.15元、多则115.40元的出勤补款或节假日补助。2019年11月,肖某向某科技公司提出离职,当日双方签署离职申请交接表。该表“员工离职原因”一栏显示:“公司未上社会保险,工作压力大、没给加班费。”“员工确认”一栏显示:“经说明,我已知悉《劳动合同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现单位已经将我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结清,我与单位无其他任何争议。本人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向某科技公司及用工单位主张权利。”员工签名处有肖某本人签名。肖某对离职申请交接表的真实性认可,但认为表中“员工确认”一栏虽系其本人签字,但并非其真实意思,若不签字,某科技公司就不让其办理工作交接,该栏内容系某科技公司逃避法律责任的一种方法。
原告诉讼请求:请求判决某科技公司与某快递公司支付加班费82261元。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肖某加班费的诉讼请求。肖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改判:某科技公司与某快递公司连带支付肖某加班费24404.89元。
案例10.加班费的仲裁时效应当如何认定
张某于2016年7月入职某建筑公司从事施工管理工作,2019年2月离职。工作期间,张某存在加班情形,但某建筑公司未支付其加班费。2019年12月,张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某建筑公司依法支付其加班费,某建筑公司以张某的请求超过仲裁时效为由抗辩。张某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
原告诉讼请求:请求判决某建筑公司支付加班费46293元。一审法院判决:某建筑公司支付张某加班费18120元。张某与某建筑公司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内详👉(最高人民法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超时加班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案例1.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2个月后,张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超时加班安排,某快递公司即以张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快递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委员会将案件情况通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
案例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能否主张加班费
....某科技公司在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其订立一份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协议内容包括“我自愿申请加入公司奋斗者计划,放弃加班费。”半年后,张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加班费。某科技公司认可张某加班事实,但以其自愿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为由拒绝支付。...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科技公司支付张某2020年6月至12月加班费24000元。...约定放弃加班费的协议免除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权利,显失公平,应认定无效。
案例3.用人单位未按规章制度履行加班审批手续,能否认定劳动者加班事实
...某医药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加班需提交加班申请单,按程序审批。未经审批的,不认定为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吴某入职后,按照某医药公司安排实际执行每天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其按照某医药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提交了加班申请单,但某医药公司未实际履行审批手续。2020年11月,吴某与某医药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某医药公司支付加班费,并出具了考勤记录、与部门领导及同事的微信聊天记录、工作会议纪要等。某医药公司虽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但以无公司审批手续为由拒绝支付。....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医药公司支付吴某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加班费50000元。...
案例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实行包薪制,是否需要依法支付加班费
周某于2020年7月入职某汽车服务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4000元(含加班费)。2021年2月,周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认为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其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某汽车服务公司亦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要求支付差额。某汽车服务公司认可周某加班事实,但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中已含加班费为由拒绝支付。...
根据周某实际工作时间折算,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周某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并以此为基数核算加班费,也超出了4000元的约定工资,表明某汽车服务公司未依法足额支付周某加班费。故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某汽车服务公司支付周某加班费差额。
案例5.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增加工作任务,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
张某于2018年9月入职某报刊公司从事投递员工作,每天工作6小时,每周工作6天,月工资3500元。2020年6月,因同区域另外一名投递员离职,某报刊公司在未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安排其在第三季度承担该投递员的工作任务。张某认为,要完成加倍的工作量,其每天工作时间至少需延长4小时以上,故拒绝上述安排。某报刊公司依据员工奖惩制度,以张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报刊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4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
案例6.处理加班费争议,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林某主张其工作期间每周工作6天,并提交了某打卡APP打卡记录(显示林某及某教育咨询公司均实名认证,林某每周一至周六打卡;每天打卡两次,第一次打卡时间为早9时左右,第二次打卡时间为下午6时左右;打卡地点均为某教育咨询公司所在位置,存在个别日期未打卡情形)、工资支付记录打印件(显示曾因事假扣发工资,扣发日期及天数与打卡记录一致,未显示加班费支付情况)。某教育咨询公司不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主张林某每周工作5天,但未提交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教育咨询公司支付林某加班费10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
案例7.劳动者超时加班发生工伤,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7年8月,某服务公司(已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某传媒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某服务公司为某传媒公司提供派遣人员,每天工作11小时,每人每月最低保底工时286小时。2017年9月,某服务公司招用李某并派遣至某传媒公司工作,未为李某缴纳工伤保险。2018年8月、9月、11月,李某月工时分别为319小时、293小时、322.5小时,每月休息日不超过3日。2018年11月30日,李某工作时间为当日晚8时30分至12月1日上午8时30分。李某于12月1日凌晨5时30分晕倒在单位卫生间,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死亡原因为心肌梗死等。2018年12月,某传媒公司与李某近亲属惠某等签订赔偿协议,约定某传媒公司支付惠某等工亡待遇42万元,惠某等不得再就李某工亡赔偿事宜或在派遣工作期间享有的权利,向某传媒公司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上述协议签订后,某传媒公司实际支付惠某等各项费用计423497.80元。此后,李某所受伤害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某服务公司、惠某等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因用人单位未为李某参加工伤保险,其工亡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部赔偿。某服务公司和某传媒公司连带赔偿惠某等医疗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合计766911.55元。某传媒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8.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形式否认劳动者加班事实是否有效
常某于2016年4月入职某网络公司。入职之初,某网络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常某,公司采取指纹打卡考勤。员工手册规定:“21:00之后起算加班时间;加班需由员工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常某于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间,通过工作系统累计申请加班126小时。某网络公司以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21:00之后方起算加班时间,21:00之前的不应计入加班时间为由,拒绝支付常某加班费差额。...
一审法院判决:某网络公司支付常某加班费差额32000元。双方不服,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9.劳动者在离职文件上签字确认加班费已结清,是否有权请求支付欠付的加班费
....该工资表显示,2017年7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肖某存在不同程度的双休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但仅获得少则46.15元、多则115.40元的出勤补款或节假日补助。2019年11月,肖某向某科技公司提出离职,当日双方签署离职申请交接表。该表“员工离职原因”一栏显示:“公司未上社会保险,工作压力大、没给加班费。”“员工确认”一栏显示:“经说明,我已知悉《劳动合同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现单位已经将我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结清,我与单位无其他任何争议。本人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向某科技公司及用工单位主张权利。”员工签名处有肖某本人签名。肖某对离职申请交接表的真实性认可,但认为表中“员工确认”一栏虽系其本人签字,但并非其真实意思,若不签字,某科技公司就不让其办理工作交接,该栏内容系某科技公司逃避法律责任的一种方法。
原告诉讼请求:请求判决某科技公司与某快递公司支付加班费82261元。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肖某加班费的诉讼请求。肖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改判:某科技公司与某快递公司连带支付肖某加班费24404.89元。
案例10.加班费的仲裁时效应当如何认定
张某于2016年7月入职某建筑公司从事施工管理工作,2019年2月离职。工作期间,张某存在加班情形,但某建筑公司未支付其加班费。2019年12月,张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某建筑公司依法支付其加班费,某建筑公司以张某的请求超过仲裁时效为由抗辩。张某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
原告诉讼请求:请求判决某建筑公司支付加班费46293元。一审法院判决:某建筑公司支付张某加班费18120元。张某与某建筑公司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内详👉(最高人民法院)
乌鸦观察
#福建 #莆田 #刑事案件 #邻居 #宅基地 #基层 #拘捕 #自杀 #欧金中 【莆田警方:致2死3伤案嫌犯欧某中在山洞拒捕并畏罪自杀 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1年10月10日13时51 分,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上林村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案发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迅速展开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案犯抓捕等工作。10 月18 日 15 时许,在公安、武警围捕下,犯罪嫌疑人欧某中于平海镇上林村附近一山洞拒捕并畏罪自杀,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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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莆田 #刑事案件 #邻居 #宅基地 #包庇 #欧金中 #监视居住
【网传欧某中妻子涉嫌包庇罪被监视居住,莆田市公安局表示并不知情】
近日,福建莆田欧某中因建房纠纷砍死邻居一案引发社会各界关注。日前,网上流传一张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公安局开具的对于欧某中妻子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通知书,上面书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仙游县公安局已于2021年10月18日零时对涉嫌包庇罪的欧某中妻子欧某香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对于欧某中妻子欧某香是否涉嫌包庇罪一事,记者电话联系了莆田市仙游县公安局,公安局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了莆田市公安局,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此事并未听说且不知情。(天目新闻 @凤凰网)
【网传欧某中妻子涉嫌包庇罪被监视居住,莆田市公安局表示并不知情】
近日,福建莆田欧某中因建房纠纷砍死邻居一案引发社会各界关注。日前,网上流传一张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公安局开具的对于欧某中妻子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通知书,上面书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仙游县公安局已于2021年10月18日零时对涉嫌包庇罪的欧某中妻子欧某香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对于欧某中妻子欧某香是否涉嫌包庇罪一事,记者电话联系了莆田市仙游县公安局,公安局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了莆田市公安局,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此事并未听说且不知情。(天目新闻 @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