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五庭
#鄭念慈裁判官 #裁決 #1118油麻地
施(19)
🌟寶寶亦有另一單 #0929銅鑼灣 的案件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7814
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
案情: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佐敦道與志和街交界,保管10個不同大小的六角匙及1個剪鉗,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誘使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審訊過程: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1274
速報:
‼️‼️‼️罪名成立‼️‼️‼️
詳情後補
#鄭念慈裁判官 #裁決 #1118油麻地
施(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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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
案情: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佐敦道與志和街交界,保管10個不同大小的六角匙及1個剪鉗,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誘使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審訊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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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報:
‼️‼️‼️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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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egra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0929銅鑼灣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D1潘(24)、D2李(21)、D3施(19)
控罪:
(1) 暴動 [D2]
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銅鑼灣禮頓道與黃泥涌道交界,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2)(3) 非法集結 [D1, D3]
被控於同日同地,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4) 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 [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藏有1支行山杖和1個可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5) 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 [D3]
被控於同日同地,藏有1支伸縮棍及1把鎅刀…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0929銅鑼灣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D1潘(24)、D2李(21)、D3施(19)
控罪:
(1) 暴動 [D2]
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銅鑼灣禮頓道與黃泥涌道交界,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2)(3) 非法集結 [D1, D3]
被控於同日同地,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4) 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 [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藏有1支行山杖和1個可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5) 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 [D3]
被控於同日同地,藏有1支伸縮棍及1把鎅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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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念慈裁判官 #裁決 #1118油麻地
施(19)
🌟寶寶亦有另一單 #0929銅鑼灣 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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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
案情: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佐敦道與志和街交界,保管10個不同大小的六角匙及1個剪鉗,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誘使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審訊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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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報:
‼️‼️‼️罪名成立‼️‼️‼️
詳情後補
🛑‼️索取勞教,更生中心報告‼️🛑
(如此報告不合適,會考慮直接判監)
‼️‼️‼️‼️‼️還押‼️‼️‼️‼️‼️
案件押後至2020年12月18日0930九龍城法院第十三庭判刑
(按:手足有回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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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
案情: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佐敦道與志和街交界,保管10個不同大小的六角匙及1個剪鉗,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誘使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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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成立‼️‼️‼️
詳情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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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報告不合適,會考慮直接判監)
‼️‼️‼️‼️‼️還押‼️‼️‼️‼️‼️
案件押後至2020年12月18日0930九龍城法院第十三庭判刑
(按:手足有回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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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
(1) 暴動 [D2]
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銅鑼灣禮頓道與黃泥涌道交界,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2)(3) 非法集結 [D1, D3]
被控於同日同地,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4) 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 [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藏有1支行山杖和1個可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5) 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 [D3]
被控於同日同地,藏有1支伸縮棍及1把鎅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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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潘(24)、D2李(21)、D3施(19)
控罪:
(1) 暴動 [D2]
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銅鑼灣禮頓道與黃泥涌道交界,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2)(3) 非法集結 [D1, D3]
被控於同日同地,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4) 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 [D2]
被控於同日同地,藏有1支行山杖和1個可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5) 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 [D3]
被控於同日同地,藏有1支伸縮棍及1把鎅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