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 #计划生育 #农民 #补贴 #租房 #房地产税 #计划生育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针对今年以来农资价格较快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发放补贴;决定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增强农民抵御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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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城镇化进程中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基本住房需求,会议确定,一是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鼓励市场力量参与,加强金融支持,增加租金低于市场水平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二是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等,可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三是从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新华社)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针对今年以来农资价格较快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发放补贴;决定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增强农民抵御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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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城镇化进程中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基本住房需求,会议确定,一是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鼓励市场力量参与,加强金融支持,增加租金低于市场水平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二是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等,可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三是从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新华社)
#学徒制 #职业教育 #补贴
【人社部等五部门共同印发指导意见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近日共同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意见》明确,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以至少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发挥企业培养主体作用,推行培养和评价“双结合”,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双导师”培养模式。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高级技师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意见》指出,要完善经费补贴政策,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补贴标准由各市(地)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5000元以上,并可结合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定期调整。
据悉,人社部与财政部2015至2017年分两批在22个省启动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参加试点企业158家,培养新型学徒制职工2万人。2018年起,人社、财政两部门在全国30个省市区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2019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要求三年培训100万新型学徒。2019—2020年,企业和院校积极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全国共累计培养企业新型学徒超80万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微信)
【人社部等五部门共同印发指导意见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近日共同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意见》明确,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以至少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发挥企业培养主体作用,推行培养和评价“双结合”,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双导师”培养模式。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高级技师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意见》指出,要完善经费补贴政策,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补贴标准由各市(地)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5000元以上,并可结合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定期调整。
据悉,人社部与财政部2015至2017年分两批在22个省启动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参加试点企业158家,培养新型学徒制职工2万人。2018年起,人社、财政两部门在全国30个省市区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2019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要求三年培训100万新型学徒。2019—2020年,企业和院校积极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全国共累计培养企业新型学徒超80万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