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 #信用评级 #中诚信国际
【中诚信国际将中国房地产行业展望首次调为负面】
中国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周二宣布,预计今年下半年中国商品房销售金额增速将较上半年有所放缓,且房地产金融监管力度将持续强化,将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路透确认,这也是中诚信国际首次将中国房地产行业展望调整为负面。
据路透社报道,中诚信国际公告,信贷环境偏紧及投资者信心不足将进一步加大房地产企业的再融资压力,融资环境的收缩亦将使得债务集中到期压力较大的房地产企业出现现金流紧张的可能性增加。
中诚信国际指出,近两年中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处于较为严格的监管环境之中。自2020年下半年“三条红线”、2021年初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以及2021年上半年“集中供地”等制度出台以来,中国房地产企业面临的政策变化更加频繁。
中国住建部、发改委等此前联合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提出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实现明显好转的目标以及具体整治范围、措施和机制,预计下半年房地产行业政策持续偏紧的趋势仍然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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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迪本月初亦发布报告称,信贷环境收紧及投资者信心较弱将继续影响中国房地产开发商的融资渠道。(联合早报)
【中诚信国际将中国房地产行业展望首次调为负面】
中国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周二宣布,预计今年下半年中国商品房销售金额增速将较上半年有所放缓,且房地产金融监管力度将持续强化,将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路透确认,这也是中诚信国际首次将中国房地产行业展望调整为负面。
据路透社报道,中诚信国际公告,信贷环境偏紧及投资者信心不足将进一步加大房地产企业的再融资压力,融资环境的收缩亦将使得债务集中到期压力较大的房地产企业出现现金流紧张的可能性增加。
中诚信国际指出,近两年中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处于较为严格的监管环境之中。自2020年下半年“三条红线”、2021年初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以及2021年上半年“集中供地”等制度出台以来,中国房地产企业面临的政策变化更加频繁。
中国住建部、发改委等此前联合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提出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实现明显好转的目标以及具体整治范围、措施和机制,预计下半年房地产行业政策持续偏紧的趋势仍然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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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迪本月初亦发布报告称,信贷环境收紧及投资者信心较弱将继续影响中国房地产开发商的融资渠道。(联合早报)
#北京 #突发事件 #信息发布 #舆情 #应急物资储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
1.4.1 本市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事件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
3.2.3 预警发布和解除
(4)对于需要向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由市相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市相关部门履行审批程序,并由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按规定统一对外发布。对于仅在行业(领域)内部发布的警示性信息,可由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或单位在本系统、本单位及可能受影响范围内自行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预警信息。
4.1 信息报送
4.1.4 对于能够判定为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等级的,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期的,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或突出情况信息,市相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市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及事发地的区、重点地区管委会要立即报告市委总值班室和市应急办,同时通报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部门,详细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报送。
4.1.5 对于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应迅速核实,最迟不晚于接报后30分钟向市委总值班室和市应急办报告。对于仍在处置过程中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每30分钟续报人员伤亡、处置进展和发展趋势等信息,直到应急处置结束。
4.7.1 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本市相关规定,由宣传部门会同处置主责部门进行管理与协调,由市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区政府和市级处置主责部门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应在5小时内发布,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协调下,成立由市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参加的现场指挥部宣传组,或由市政府新闻办在24小时内牵头组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中心,指定新闻发言人,负责新闻发布组织、现场采访管理,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对于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相应工作。
未经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原因、伤亡数字、责任追究等有关应急处置和事态发展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应急处置和事态发展的虚假信息。
4.7.2 舆论引导
宣传部门会同网信、公安、处置主责部门等单位及事发地的区政府,收集、整理网络、市民热线等舆情社情信息,及时核实、解决公众反映的问题,予以积极回应和正面引导,对于不实和负面信息,及时澄清并发布准确信息。...
6.4 物资装备保障
6.4.1 本市建立健全平时服务与灾时应急相结合、实物储备与产能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实现应急物资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拨。
内详👉(央视新闻)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
1.4.1 本市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事件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
3.2.3 预警发布和解除
(4)对于需要向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由市相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市相关部门履行审批程序,并由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按规定统一对外发布。对于仅在行业(领域)内部发布的警示性信息,可由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或单位在本系统、本单位及可能受影响范围内自行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预警信息。
4.1 信息报送
4.1.4 对于能够判定为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等级的,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期的,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或突出情况信息,市相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市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及事发地的区、重点地区管委会要立即报告市委总值班室和市应急办,同时通报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部门,详细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报送。
4.1.5 对于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应迅速核实,最迟不晚于接报后30分钟向市委总值班室和市应急办报告。对于仍在处置过程中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每30分钟续报人员伤亡、处置进展和发展趋势等信息,直到应急处置结束。
4.7.1 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本市相关规定,由宣传部门会同处置主责部门进行管理与协调,由市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区政府和市级处置主责部门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应在5小时内发布,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协调下,成立由市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参加的现场指挥部宣传组,或由市政府新闻办在24小时内牵头组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中心,指定新闻发言人,负责新闻发布组织、现场采访管理,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对于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相应工作。
未经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原因、伤亡数字、责任追究等有关应急处置和事态发展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应急处置和事态发展的虚假信息。
4.7.2 舆论引导
宣传部门会同网信、公安、处置主责部门等单位及事发地的区政府,收集、整理网络、市民热线等舆情社情信息,及时核实、解决公众反映的问题,予以积极回应和正面引导,对于不实和负面信息,及时澄清并发布准确信息。...
6.4 物资装备保障
6.4.1 本市建立健全平时服务与灾时应急相结合、实物储备与产能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实现应急物资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拨。
内详👉(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