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15.2K subscribers
7.28K photos
320 videos
491 files
16.6K links
不定期推送新闻和杂谈;您的订阅、投稿和转发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

有任何事宜欢迎通过 @big_crow_bot 联系,因我们知识精力有限,期盼各位多多指正;

整理不易,转发请自觉标记出处;

推荐使用浅色模式阅读,深色模式加粗重点显示不明显;

同义词检索欢迎使用:https://t.me/bigcrowdev/11487

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们有关,向收到此信息的世界致以美好的祝愿。
——地狱乌鸦
Download Telegram
乌鸦观察
#乌鸦评论 #观点 #Opinion #上饶 #宠物 #隔离 #扑杀 #舆情 #共情 #关注度 【社论:对上饶“隔离宠物遭扑杀”事件的几点反思】 1. 构建了关于防疫的新的猜疑链 在上饶事件中,防疫人员承诺可以照顾照顾宠物甚至帮忙锁门,但是消杀人员却在民警见证下直接开门扑杀,甚至在事后都没有任何补偿,而是只处理了基层人员。 本身禀赋不足的信州区成为上饶的新”震中“后,固然有很大压力,但是如此粗暴处理加上舆论推波助澜,必然会形成新的猜疑链。 比如日后某地出现新冠密接,在听闻隔离前,主人是不是就会直…
#宠物 #宠物法 #德国 #英国 #日本 #城市化

【德国、英国、日本宠物法:饲养须共同遵守严格的法律规范】

德国:饲养人执照考试在更多地区推广

#训练 为帮助宠物更好地融入人类社会,德国出台了很多举措,开设宠物犬学校就是其中之一。在学校里,职业驯犬师会对犬只进行针对性训练,例如教会它们认识交通信号灯、帮助宠物犬适应公交车环境等,使它们更好适应外界环境变化,养成服从主人指令的习惯。

#芯片 由于宠物犬需每天出行,德国对于犬类规定更为细致。根据德国法律,饲养者必须带出生满3个月的宠物犬植入芯片,并将芯片编号提交相关机构登记。宠物犬一旦离开圈养空间,必须确保有人随行,并佩戴写有主人姓名和住址的项圈。

#公共空间 #牵引绳 在公共活动空间,德国也对宠物犬有着严格限制。以柏林为例,在儿童游玩场所、有明确标识的绿地和游泳池等公共区域,宠物犬禁止入内。在其他可活动区域,宠物主人必须为犬只系好牵引绳。对于不同空间,柏林对牵引绳长度也有明确规定:例如在公共绿地和体育场等区域,牵引绳长度不得超过2米;在办公区及公共交通工具上,绳长不能超过1米。

#嘴罩 #保险 #交强险 柏林政府还规定,攻击性强、有伤害人类或其他动物记录的危险犬只必须时刻佩戴嘴罩,该犬只主人还须通过测试,向当地兽医协会、犬只教育培训与咨询协会等专业机构证明,对自家宠物有足够的专业知识与控制能力。此外,柏林的宠物犬饲养人还需为犬只购买赔偿额不低于100万欧元的责任险。

#公共交通 德国大部分城市都允许宠物犬乘坐公交工具。除导盲犬等工作犬种可在全德免费搭乘所有公交工具之外,各公交公司对如何携宠物犬上车、犬只如何收费都有不同要求。例如在南部城市纽伦堡,放在宠物箱内的小型犬可免费乘车,其他宠物犬则需由短绳牵引并购买儿童票。针对经常乘坐交通工具的宠物犬,一些公交公司还推出了专门的优惠年票。

#流浪狗 #执照 得益于严格的管理制度,德国街头很少有流浪犬。如果居民在动物收容所领养宠物犬,相关机构会就申请人的领养动机和基本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并对饲养人进行回访。在养宠规定最为严格的德国北部下萨克森州,从2013年7月1日起,居民必须考取执照方可养犬。执照考试除考察饲养人的理论知识外,还需要其展示在突发状况下对宠物的控制能力。

#遗弃 #罚款 在德国,随意丢弃宠物狗也是违法的,最高可面临9万欧元的罚款,严重虐待狗的行为对狗主人同样意味着巨额的经济损失。再加上为宠物狗缴纳的税和买的各种保险,德国街头很少有流浪狗的身影。就算偶有走失或者被遗弃的狗,相关机构也可以根据其项圈及芯片上的信息很快找到狗的主人。

#成本 德国较为高昂的宠物养育成本也让一些人望而却步。在正规宠物市场,一只宠物犬的价格一般高达上千欧元。宠物犬主人还须为犬只交税,具体税额由各地自行决定。在柏林,养育第一只宠物犬每年需缴纳约120欧元税款。随着犬只饲养数量增加,税费也相应递增。如果居民有逃税行为,需补齐税款并缴纳罚金。在一些地区,此类罚金最高可达一万欧元。

#资格认证 #执照 #宠物税 为进一步规范宠物饲养行为,下萨克森州以外的地区也开始积极推广养犬资格考试。在慕尼黑等地,如果养犬者考取执照,还可向当地政府申请免缴宠物税。

英国:养成规范自身和宠物行为的意识
...
#粪便 #吠叫 除全国性法律外,一些地方议会也对宠物饲养出台了更为细致的规定。例如在北安普敦的一些地区,饲养者在遛狗时必须自备粪便清洁袋,否则将被处以100英镑的罚款。在兰开夏郡的部分地区,不阻止宠物犬吠叫将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盒子 #笼子 #公共交通 饲养者可以携宠物乘坐地铁、公交车、火车等,但必须遵守伦敦交通局的有关要求。伦敦交通局规定,宠物饲养者必须时刻牵引宠物或将其放入盒子或笼子中,车站工作人员有权禁止行为不当的宠物进入车站。在使用扶梯时,饲养者需将宠物抱起,以防其毛发或指甲卡在扶梯中。此外,饲养者也需保障宠物与其他乘客良好相处,并与害怕犬只的乘客保持安全距离。

#芯片 #罚款 为防止宠物出行导致走失,英国法律规定,饲养者有义务为出生8周以上的宠物犬植入微型芯片,否则将面临最高500英镑的罚款。芯片上储存饲养者和犬只的基本信息,相关数据统一存储在经政府批准的数据企业中。
...
#成本 #疫苗 据估算,一只宠物犬或猫每个月的最低花费约为70英镑。有调查显示,约有62%的宠物犬主人和88%的宠物猫主人表示他们低估了饲养成本。此外,自2016年以来,在宠物幼时为其主动进行疫苗注射的饲养者比例从84%下降到了2019年的66%。其中,认为“疫苗太贵”的宠物主人占17%。一些宠物机构建议人们在饲养宠物前要充分考虑成本等问题。

日本:宠物犬注射狂犬疫苗严格执行

#牵引绳 2002年,日本环境省出台《家庭动物等的饲养和管理标准》。该标准进一步规定,除了自家室内、被栅栏围绕的自家土地,以及不会对他人生命、身体、财产带来危害和影响的场所外,犬只所有者在遛狗时必须使用牵引绳。

#狂犬病 #狂犬病疫苗 为预防狂犬病的发生和蔓延,1950年,日本制定实施《狂犬病预防法》,之后几经修订。该法规定,养犬者必须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否则将最高被处以20万日元罚款。得益于该法的严格执行,自1956年以来,日本至今未再发现人感染狂犬病病例。

#扰民 #公共场所 除导盲犬等工作犬种外,一般宠物犬不允许进入地铁车站、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日本的租赁房屋也对是否允许养宠有明确规定。即使是允许养宠的公寓,也必须避免打扰邻居生活。
(中新社)(人民日报)(德国之声)(每日经济新闻)

相关阅读📘
17-12-16【对流浪宠物该如何有效管理】- 最高检
#杭州 #医美 #医疗 #职业资格 #资格认证 #人脸识别 #执业医护

【杭州开始在医美机构手术室外装人脸识别,非执业医护不准进入】

“身份验证成功,允许进入手术室区域”——杭州市上城区一家医美机构手术室门口,有执业资格注册的医生、护士经人脸识别后才能开门进入。

12月3日,澎湃新闻从杭州上城区卫生健康局获悉,这是该局针对医疗美容机构推出的新监管措施,年底前将铺开至全区30余家有手术室的医美机构。

“检查发现,医美机构违法行为集中在非医师开展医疗美容活动、非主诊医师单独开展医疗美容活动、超范围开展医疗美容等问题。”上城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童伟宏介绍,而传统监管方式调查处理多在事后,源头监管诊疗行为、预防纠纷手段比较缺乏。

针对上述问题,上城区卫生监管部门上线视频图像智能分析监控项目,通过在医美机构的重点部位安装人脸识别门禁、在线监控等,同时开发后台智能分析、风险预警功能,解决医疗美容机构非医师开展医疗美容手术等过程性监管难题。

据介绍,医美机构的人脸识别门禁接入了卫生部门提供的执业医护人员数据库,如无资质人员刷脸,则无法进入。除手术室区域门禁外,单个手术室入口也安装监控摄像,记录哪位医生进入哪家手术室等信息。

“在卫生监管部门系统后台,我们可以实时看到监控影像。系统也可以记录和智能分析,用来监控医务人员的行为操作是否规范。”童伟宏告诉澎湃新闻,比如当天手术室同时开展了三台全麻手术,但系统只记录到一位麻醉医生进入,说明不是每台全麻手术都配备了麻醉师,系统就会自动跳出不规范操作预警。

据悉,后台系统会按照预先设置的风险规则自动研判并发出红、黄、蓝三色预警信息。其中,蓝色和黄色预警信息分别推送给机构的主管和法定代表人自查自纠,红色信息会直接推送给卫生监管部门执法队进行现场核查。

澎湃新闻从上城区卫生健康局了解到,该区共有130余家医美机构,其中30余家有手术室,属于重点监管范围。本月中旬,将有10家机构安装上述系统,年底将覆盖30余家重点监管的医美机构。(澎湃新闻)
乌鸦观察
#北京 #流量 #执业许可 #违法失德 #代言 #未成年 #义务教育 #粉圈 #应援 #打榜 【北京文旅局发文规范演出从业行为】 (一)...摒弃“流量至上”思想,争做德艺双馨的文艺工作者。 (二)...严格执行演出经纪人执业许可制度,从事演出经纪活动的人员,要通过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取得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三)...禁止使用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序良俗及言行违法失德失范人员;要加强演员兼职管理,摸清底数、掌握去向,规范审批公职演员在所属单位外开展个人商业活动,规范演…
#经纪人 #资格认证 #持证上岗 #市场秩序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国家对演出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认定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演出经纪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取得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九条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全国统一实施,每年举行一次。
文化和旅游部组织拟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试,并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县级以上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保障本辖区考试工作的有序实施。

第十六条 演出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两家以上演出经纪机构从业;
(二)出租、出借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
(三)为含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演出提供服务;
(四)隐瞒、伪造与演出经纪业务有关的重要事项;
(五)对演出活动进行虚假宣传;
(六)为演员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
(七)其他扰乱演出市场秩序的行为。(文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