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 民國香港連綫 🇹🇼
#歷史上嘅今日 — 二月三日
民國十九年:越南三個共產主義組織喺胡匪必成(胡志明)召集下喺香港九龍華仁書院召開會議,合併為越南共產黨。
民國四十一年:共匪要求「三反」運動同整黨運動相結合。
民國五十五年:共匪「中央文化革命小組」擬定《二月提綱》。
民國八十一年:農曆年三十晚,石崗船民中心爆發嚴重騷亂,事件起因為船民買賣自製私酒及爭用熱水有關。當晚大約十一點南越及北越的船民開始毆鬥,有人放火燒毀船民營,並阻止其他船民逃走,其間警方因場面失控而一度需要撤退。事件造成24人死亡,百多人受傷,為香港越南船民騷亂中傷亡人數最嚴重嘅一次。
民國一百零七年:喺共匪下,廣州河南有近百年歷史嘅寶崗天主堂被施工隊突然清拆變成瓦礫。
民國十九年:越南三個共產主義組織喺胡匪必成(胡志明)召集下喺香港九龍華仁書院召開會議,合併為越南共產黨。
民國四十一年:共匪要求「三反」運動同整黨運動相結合。
民國五十五年:共匪「中央文化革命小組」擬定《二月提綱》。
民國八十一年:農曆年三十晚,石崗船民中心爆發嚴重騷亂,事件起因為船民買賣自製私酒及爭用熱水有關。當晚大約十一點南越及北越的船民開始毆鬥,有人放火燒毀船民營,並阻止其他船民逃走,其間警方因場面失控而一度需要撤退。事件造成24人死亡,百多人受傷,為香港越南船民騷亂中傷亡人數最嚴重嘅一次。
民國一百零七年:喺共匪下,廣州河南有近百年歷史嘅寶崗天主堂被施工隊突然清拆變成瓦礫。
Forwarded from 777文宣傳播稿件大合集
Source: 長文 • 馮睎乾十三維度
// 有什麼「捨棄承諾才是負責任」的實例呢?我想到2017年林鄭月娥當選特首時公開許下的承諾:「如果香港人的主流意見認為我無辦法繼續擔任行政長官,我是會辭職。」若她守諾,2019年就該辭職了,但她知道拍拍屁股一走,爛攤子無人收拾,必然給北京添煩添亂,便決定向主子「負責」而捨棄承諾。但這種「負責」是否合義呢?
另一例子,是中英兩國在1984年簽署的聯合聲明,中国政府曾承諾容許港人日後用BNO護照旅遊,但在「港區国安法」實施後,英國因放寬持有BNO的港人在英居留入籍的條件,被中方視為「違反承諾」,於是中国為了反制英方,也捨棄承諾,不再承認BNO為旅遊證件及身分證明。假設英國真的違背承諾,尚算是向香港人負責,但中共捨棄承諾又是向誰負責呢?
總的來說,我認同有時「放棄承諾才是負責任的行為」,但「負責任的行為」卻不一定合乎道義,因為你向不義之徒負責,做的自然也是不義之事。按照孔孟之道,「不信而義」是大人,「不義而信」只是小人,「不信不義」則是一條仆街。「放棄承諾去負責任」,若非大人,就是仆街。
但今時今日還滿嘴孔孟仁義,未免太out了。根據「中国式邏輯」,什麼道義也可拋諸腦後,這個題目,根本一句話講完——對中国來說,別人遵守承諾是誠信的表現,自己違背承諾則是負責任的行為。這樣講對不對?//
#DSE #中文科 #作文題目 #中英聯合聲明 #歷史文件
// 有什麼「捨棄承諾才是負責任」的實例呢?我想到2017年林鄭月娥當選特首時公開許下的承諾:「如果香港人的主流意見認為我無辦法繼續擔任行政長官,我是會辭職。」若她守諾,2019年就該辭職了,但她知道拍拍屁股一走,爛攤子無人收拾,必然給北京添煩添亂,便決定向主子「負責」而捨棄承諾。但這種「負責」是否合義呢?
另一例子,是中英兩國在1984年簽署的聯合聲明,中国政府曾承諾容許港人日後用BNO護照旅遊,但在「港區国安法」實施後,英國因放寬持有BNO的港人在英居留入籍的條件,被中方視為「違反承諾」,於是中国為了反制英方,也捨棄承諾,不再承認BNO為旅遊證件及身分證明。假設英國真的違背承諾,尚算是向香港人負責,但中共捨棄承諾又是向誰負責呢?
總的來說,我認同有時「放棄承諾才是負責任的行為」,但「負責任的行為」卻不一定合乎道義,因為你向不義之徒負責,做的自然也是不義之事。按照孔孟之道,「不信而義」是大人,「不義而信」只是小人,「不信不義」則是一條仆街。「放棄承諾去負責任」,若非大人,就是仆街。
但今時今日還滿嘴孔孟仁義,未免太out了。根據「中国式邏輯」,什麼道義也可拋諸腦後,這個題目,根本一句話講完——對中国來說,別人遵守承諾是誠信的表現,自己違背承諾則是負責任的行為。這樣講對不對?//
#DSE #中文科 #作文題目 #中英聯合聲明 #歷史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