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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化、艺术与技术的信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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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技术控,忍不住会时评,日常好奇心,文化观察员,吐槽苦手,综合解闷方案。
会的太杂了,真不好意思。
艺术我爱之深,恨之切

#不是新闻 #Whisper #Hai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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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突然好想念那些轻而易举就能拥有这些风景的日子
看到一个自我介绍,在介绍了自己主要靠自学成才之后,说「我老婆觉得我很厉害」,这也太可爱了,我喜欢这样的介绍。
From Fermat’s: Physics has a strong simplifying tradition, it was born with a backward step,  the renunciation of the aim of understanding everything about what is, and with the proposal to study just a small, and initially tiny, corner of nature. Galileo founded mechanics by ignoring friction, despite the fact that friction is an essential part of everyday life. Biology has followed the opposite path and the biologist remains interested in the system as whole - what really is.
In this paper published in 1992 Giorgio Parisi one of the 2021 Physics Nobel Laureates attempts to bring together physics and biology.
Read on here: https://fermatslibrary.com/s/statistical-physics-and-biology
Manifesta 14 的主题是 It matters what worlds world worlds。来感受一下三个世界。
尝试分析一个法律案件

案件:10月15日,网红“罗小猫猫子”在直播中喝农药自杀,经抢救无效去世引发关注。17日,家属称事发时直播间有网民起哄,考虑追究起哄者责任。

结论:应追究的是平台责任,而不是网友责任。

分析:这个案件主要涉及两方面问题,也即被害人自陷风险问题和平台是否具有作为义务。

被害人自陷风险:危险行为(喝农药)的实行者是被害人自己,同时被害人既然可以直播那么就应该已经成年,也有对危险的认识与控制能力。因为药是自己买的,而且如果当时不喝也不会有人可以强制她喝。属于被害人自陷风险,网友无需负责。

平台作为义务:首先,直播平台作为直播活动发生的实际且唯一的场所,运营方对其负有管理的义务。其次,直播主与直播平台签署了直播协议,因此直播平台有责任基于业务规定,对直播主在平台上的活动进行保护。

这里的争议在于,网友的言语是否可以被当作一种危险行为。在日常生活中,起哄显然不能算是一种危险行为,但作为网络空间唯一的「行为」方式,直播间里的言语是否可被看作导致危险的实行行为,有待进一步辨析。

上面提到,主播的行为属于被害人自陷风险,但是如果网友的言语在直播间这个特定场域有造成实际危险的可能,那么直播平台就有义务进行监管并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实际上,既然存在房管制度,那么在此案中,家属可以尝试追究平台的责任,而不是如报道中所说,想要追究网友的责任。
所以今天的一个心得就是,网络暴力之所以会出现,并不是因为网络暴民的存在,而是因为我们我们没有去建设一个杜绝网络暴力的网络空间。这也是 Code 2.0 这本书的要义
#段子

一位律师去世后见到了阎王爷,他说“你肯定弄错了,我这么年轻,命不该绝。”阎王问,“你多大了?”律师答道:“55”。阎王说,“不对吧,根据我们的计算,你已经82岁了”。律师非常诧异,“这怎么可能?你是怎么算的?”

“这是我们把你的计费时间加在一起算出来的。”
非常意外地,捐肾门事件在国内引起了很多关注。但这其中所涉及的内容,对国人来说,其实距离很远。

1. 公益性的捐肾,在一个非宗教国家本身就是很难想象的,更何况是捐给不定向、不认识的人。但事件中的twist在于,L 认为这种捐肾是白人自居为救世主的心态的延伸,以及L随后对自己抄袭的辩解,开始 play the race card, 都反应了美国种族主义的敏感度已经高到了一种吓人的地步,其荒谬程度与「利他也是一种利己」无异,甚至更加严重。

2. 在美国做一个作家是有所谓的专业生态的,在这个生态里,有功成名就的知名作家,也有对就是精于这门手艺的写作者。这种生态也与公共机构多有互动,比如所谓的「一城一故事」,其实就是一种以公共财政支持写作的项目。在国内其实也有类似的项目,比如深圳的「我们深圳」系列。但民众与这些项目的关系是非常不同的。有多少人真的关心这些写作,又有多少写作是真的关心这座城市呢?这个事件是一个具有公共性的议题,而不应该只被看作是一场八卦。

3. 作为题眼的 Art Friend 其实就是遵循一套艺术创作原则和潜规则的人,而一个 Bad Art Friend 就是一个破坏了这种共识的人。艺术圈一直以某种「例外」自居,这个事件就像我们爱听的张三奇闻一样,让大家原本以为有共识的规则,变得没那么可靠了。

如果你感兴趣,这里是作为呈堂证供的小说原文
一般而言,艺术家不会把自己去过哪里驻地写在自己一句话的介绍里。但是看到一个写去过北极驻地的,仿佛去了北极是特别了不起的事情。可是这种项目年年都有,只是比较贵罢了。驻地开始慢慢变成给钱去旅居的意思,还有意思么?
Sometimes it makes me sad to think about the fact that Benjamin Bratton is in Shanghai now and I am not.
https://www.un.org/zh/gender-inclusive-language/toolbox.shtml

联合国发布的「使用中文性别包容性语言工具箱」
分享几个活动:
- 印尼的艺术社群 Gudskul 最近在约克大学美术馆组织了「知识花园艺术节」,关于他们过往的实践以及与多伦多本地社群的互动,关于知识的流通、劳动的分享、社群的生长。看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 为了庆祝第十届 Open Access Week,Charité Medical Library 就「开放权限」这一主题组织了一系列闪电讲座,每场30分钟,15分钟讲+15分钟讨论。
现在城市生活的一个悲剧就是,如果你以「xx城事」为题拍摄照片,如果不拍地标(比如东方明珠什么的),大概率是不会有人能认出你拍的是哪个城市的。东方明珠属于游客,而认不出的角落才属于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