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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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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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爱国者治港 #选举 #基本法 #一国两制 #划清界限

【国务院港澳办主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要完善选举制度】

“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专题研讨会2月22日在北京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夏宝龙表示,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要完善相关制度。

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需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其中最关键、最急迫的是要完善相关制度,特别是要抓紧完善有关选举制度,确保香港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港者手中。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进一步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就是在宪法和基本法规定的框架内,在总结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实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堵塞有关法律漏洞。香港的选举制度要实现这样的效果:既充分尊重公众的民主权利,又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既尊重和保障香港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又切实保障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既保证各类选举的公正、公平、公开,又切实有效地阻止反中乱港分子、国际反华势力的政治代理人进入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

第二,必须尊重中央的主导权。创设特别行政区、建立特别行政区的制度,权力在中央。选举制度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有关选举制度必须在中央的主导下进行。尊重中央的主导权与尊重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处理相关事务的权力并不矛盾。在完善有关选举制度的过程中,中央政府必定会与特别行政区政府深入沟通,并充分听取香港社会各界的意见。

第三,必须符合香港实际情况。香港选举制度绝不能简单照搬或套用外国的选举制度。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选举制度,就是最好的制度。

第四,必须落实行政主导体制。香港实行的是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行政长官在特别行政区政权架构及其运行中处于主导和核心位置。完善选举制度,要多考虑如何改善行政与立法机关的关系,不断提高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施政效能,提升特别行政区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良政善治。要多考虑如何推动实现定分止争、凝聚共识,从而把各方面力量汇聚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这个第一要务上来。

第五,必须有健全的制度保障。“爱国者治港”必须落实在制度上。要完善有关制度体系,拿出管用的办法,确保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司法机构的组成人员以及重要法定机构的负责人等,都由真正的爱国者担任。重要岗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让反中乱港分子占据。

香港回归以来,中央政府始终坚定不移按照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真心诚意推动香港民主制度循序渐进向前发展,最大程度保障广大香港居民行使民主权利。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目的也是为了保障香港民主制度更健康、更顺利地向前发展。发展香港民主制度不能背离“爱国者治港”这一根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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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爱国者治港”,绝不是要搞“清一色”。香港绝大多数市民素有爱国爱港的传统,“爱国者”的范围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广泛的。香港中西文化交融,社会多样多元,一部分市民由于长期生活在香港这样的资本主义社会,对国家、对内地了解不多,甚至对国家、对内地存在各种成见和偏见。对这些人的取态,中央是理解和包容的,也坚信他们会继续秉承爱国爱港立场,与反中乱港分子划清界限,积极参与香港治理。(澎湃新闻)(RTHK)
#香港 #宣誓 #基本法 #一国两制 #爱国者治港

【香港特区政府刊宪公职人员参选及任职修例草案】

香港特区政府2月26日将《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正式刊宪并于下月17日提交立法会首读及二读。政府发言人表示,本次修例工作旨在准确落实基本法第104条及其解释,以及其他有关公职人员的宣誓规定,履行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相信条例草案对维护特区的宪制秩序、进一步确立“爱国者治港”有重大意义有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发言人强调,会全力配合审议工作争取早日通过。

条例草案提出6个修订范围,列明在法例中进一步明确“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引入区议员须宣誓的规定;《宣誓及声明条例》亦加入具体宣誓要求,包括要符合宣誓程序和仪式故意宣读与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宣誓就无效,会丧失就任资格。

条例草案亦提出,完善监誓人的安排,统一由行政长官或特首授权人士,担任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以及区议员的监誓人;并修订《立法会条例》及《区议会条例》订明违反誓言或不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的人会丧失资格,同时完善处理机制。行政长官、立法会及区议会选举,亦会加入限制,任何人若曾经因为拒绝或忽略作出宣誓而被取消资格、违反誓言或不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的要求和条件,5年内不得参选。(央视)(香港政府新闻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