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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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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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保证书 #家暴 #法律文书 #人身保护令 #人格权禁令

【中国新闻周刊:女子遭男子强行拖拽上车的背后,“保证书”为何无保证?】

近日广西钦州一起人身伤害案件引发公众持续讨论。视频中,一男子凌晨当街强行拖拽一名女子,并试图将其暴力推进车内。女子呼救后该男子的行为被当场市民制止,随后驱车离开。据民警调查,双方系前男女朋友关系,随后该男子称已写保证书,双方已调解处理。

中国新闻周刊经过检索发现,近年来众多亲密关系类暴力案件中频繁出现“保证书”的身影:
2019年4月,#广东 #梅州 一段家暴视频在网络热传。事后,男子写保证书道歉,其妻称不追究丈夫责任但已提出离婚;
2019年6月,#陕西 #汉中 女子梁某提出离婚丈夫程某持菜刀砍向梁某,此前程某曾写保证书称不再打人;
2020年11月,#四川 #南充 一段“妈妈,我和弟弟都很想你”的短视频刷屏丈夫刘某称此前曾打过妻子,只要妻子能回来,自己愿写保证书。
2021年7月,正观新闻报道“女硕士遭追求者砍杀案”已于当日移交至检察院。该案中,女硕士周某在 #山东 泰山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上班时曾被追求者刘某带走并强行拘禁,此后刘某及其父亲写下保证书周某家人到公安部门备案后没有继续追究。一个月后,刘某将周某杀害。

为此,中国新闻周刊专访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蕾:

>中国新闻周刊:保证书具备法律效力吗?在广西钦州等类似的案件中,保证书的角色是什么?
高蕾:保证书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概念,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在钦州这个案件中,其作出保证书的前提是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跟赔礼道歉的概念是一样的,但这不是法律文书。
......
>中国新闻周刊:当发生了这类案件,被害人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高蕾:首先,不管是发生在亲密关系中的暴力行为还是陌生人之间的暴力行为,其本质都是暴力行为,是违法的。因此,如果伤害不大,可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施暴者进行相应的惩罚。如果该暴力行为对被害人造成了轻伤及以上的伤害时,那就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加害人应承担刑事责任,适用《刑法》的相关规定。
其次,如果该行为发生在家庭成员中,且未造成严重伤害的,被害人可以选择适用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必要时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但如果该行为并未发生在家庭成员中,且未对其造成严重伤害的,被害人可以依据《民法典》中新增的人格权禁令的内容,必要时向法院申请人格权禁令。钦州案件中的当事人双方就属于这种情况,双方虽为亲密关系,但是却并未共同生活,女方可以通过申请人格权禁令来保护自己。

内详👉(中国新闻周刊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