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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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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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集体诉讼 #康美药业

【投保机构代表人诉讼制度落地,ST康美成A股首例集体诉讼案】

中国资本市场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即集体诉讼制度,正式落地。

4月1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在其官网发布了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正式将康美药业的普通诉讼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A股首例集体诉讼案落地。

ST康美(600518.SH)在当天晚间发布的《关于投资者民事诉讼索赔进展的公告》中提到,相关案件将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积极应诉,做好与广州中院的沟通工作,妥善安排诉讼相关事务。

“此次康美药业普通代表人诉讼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我国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这是资本市场发展历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无论是对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还是对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并将产生积极深远影响。”证监会在当天晚间的答记者问中表示。(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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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6【A股首例集体诉讼来了! 康美特别代表人诉讼启动】- 财新网
2021-04-16【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广州审判网
#广州 #集体诉讼 #康美药业 #投资

【中国首起针对企业欺诈的集体诉讼 投资者胜诉获赔24.6亿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在中国首起针对企业欺诈的集体诉讼中,裁定投资者胜诉,深圳康美药业必须向55326名投资者支付总计24.6亿元人民币以补偿他们的损失。第一财经称,这标志着以投资者“默示加入、明示退出”为特色的中国式集团诉讼司法实践成功落地。

法院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虚增货币资金和未按规定披露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正中珠江会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均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经专业机构评估,投资者实际损失为24.59亿元人民币。

这部分股民投资损失转换的24.59亿元债权后续将作为普通债权受偿,债权中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部分按照100%的比例进行现金清偿;50万以上债权部分,通过以股抵债、一定比例现金清偿、信托受益权抵债的方式予以清偿——100元普通债权可分得7.29元现金、8.829股股票及4.42份信托受益权份额。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称这项判决为中国资本市场史上具有开创意义的标志性案件,“具有里程碑意义”。

该负责人说,康美药业公司连续三年财务造假,涉案金额巨大,持续时间长,性质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法院判决的巨额民事赔偿让康美前董事长马兴田夫妇及邱锡伟等四名原高管人员等“首恶”承担应有责任,有利于强化对资本市场违法作恶者的惩罚和震慑。

康美药业是中国医药行业的“领头羊”,也是A股最有名的医药企业之一。(联合早报)(第一财经)(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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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集体诉讼 #康美药业 #投资 【中国首起针对企业欺诈的集体诉讼 投资者胜诉获赔24.6亿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在中国首起针对企业欺诈的集体诉讼中,‌裁定投资者胜诉,‌深圳康美药业必须向55326名投资者支付总计24.6亿元人民币以补偿他们的损失。第一财经称,这标志着以投资者“默示加入、明示退出”为特色的中国式集团诉讼司法实践成功落地。 法院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虚增货币资金和未按规定披露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
#广州 #集体诉讼 #康美药业 #投资 #独立董事 #签字

【康美案独立董事12万年薪连带上亿赔偿,上市公司辞职独董有增多迹象】

在实现惩首恶目标、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赔偿金额高(24.59亿元)等亮点之外,康美案一审判决的另一看点是,要求未直接参与造假但在案涉定期财务报告中签字的13名董监高,承担一定范围内的连带赔偿责任。

尤其值得关注5名独立董事的连带比例为5%或10%,对应金额高达1.23亿元或2.46亿元,远超其任职期间在康美所获薪酬。康美独董近年来的税前报酬多为12万元/年。

自判决公布以来,截至2021年11月19日中午13分,短短8天内,wind数据显示,A股4631家上市公司共发布106份辞职公告,其中,独立董事辞职公告共有17份。

独立董事一职自上世纪诞生于美国以来,一直被寄希望成为公正的企业外部监管力量。2001年,香港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出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一手推动A股市场引入独董制度,希望借助独董对以大股东为代表的董事会形成权力制衡,维护没有发言权的中小股东权益。

有观点认为,A股引进独立董事制度20年的时间里,长期饱受“花瓶董事”“签字董事”的尴尬困扰。“独立董事都是兼职,过去对于一些人而言,当独董就是一份轻松的外快,一年津贴8万到10万元,还可以同时多赚几份。虽然大家都是会计师、律师、大学教授、行业专家这样的的高知人士,但实际履职投票多数只是流于形式,上市公司造不造假,独董也很难知情。”一位曾在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的会计人士称。

历史上出现过两次离职潮。2013年10月,中央组织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随后8个多月时间里,出现将近300位独董离职的现象,其中官员独董所占比例接近40%。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落地,从严从重约束之下,为独立董事敲响警钟。有数据显示,在新证券法发布后的16个月事件里,A股出现700多份独立董事离职公告。(华夏时报)(证券时报)(财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