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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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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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观察
#独山县 #地方债 #睡前消息 封禁 【有关独山县的睡前消息视频已遭全网下架】 此前观视频工作室 拍摄的纪录片《亲眼看看独山县怎么烧掉400亿!周年特辑(上)》反应了贵州省黔南州的地方债,引发较大舆情。 目前,bilibili、youtube、微博等平台均已下架,只有腾讯视频上由新闻联播平台发布的版本还可以正常访问,微博相关热搜也已经删除。 在 bilibili 平台搜索“睡前消息 140”,排在第一名的是独山县“古风博物馆”对此前视频的回应。(bigcrowdev @ Telegram) 相关新闻:…
#贵州 #民间借贷 #双开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一原处长被“双开”: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17日消息,日前,经省纪委省监委批准,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纪检监察组对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调查评估和统计处处长冷运刚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贵阳市监委对冷运刚涉嫌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冷运刚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廉洁纪律,搞权钱交易,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车辆,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每日经济新闻)
#民间借贷 #利率 #高利贷

【最高法、发改委联合发文: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7月22日,最高法联合国家发改委,共同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明确,促进金融和民间资本服务实体经济,修改完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坚决否定高利转贷行为、违法放贷行为的效力。(财经网)
乌鸦观察
#民间借贷 #利率 #高利贷 【最高法、发改委联合发文: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7月22日,最高法联合国家发改委,共同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明确,促进金融和民间资本服务实体经济,修改完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坚决否定高利转贷行为、违法放贷行为的效力。(财经网)
#最高法 #贷款 #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定为LPR的4倍 下降至15.4%

8月20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新规对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进行大幅下调,明确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中国新闻网)

相关新闻:
0722 最高法、发改委联合发文: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互联网金融 #贷款 #高利贷 #民间借贷

【高院裁定:未经批准利用互联网放贷,债权不具备合法性,不予执行】

原标题: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薛兴辉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2020)豫执复333号

本院认为,依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于2018年4月16日发布的《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对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行为应予严厉打击。

本案中,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搭建融资业务平台,从事资金融通业务牟利,违反了《商业银行法》《证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上述《通知》的规定,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此行为不具有合法性,恒元公司全程参与上述资金融通过程,其受让的债权亦不具有合法性,人民法院无法予以执行,商丘中院裁定驳回恒元公司的仲裁裁决执行申请,并无不当。

综上,恒元公司的复议理由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商丘中院执行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复议申请人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14执155号执行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