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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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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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最高法 #百香果女孩

【最高法决定指令广西高院再审“百香果女孩”遭强奸案】

最高人民法院调卷审查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一案,其间被害人母亲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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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广西钦州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
#最高检 #正当防卫 #强奸 #非法侵入住宅 #传销 #粪坑案

【最高检发布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分别是甘肃省泾川县王某民正当防卫不批捕案、河北省辛集市耿某华正当防卫不批捕案、江西省宜春市高某波正当防卫不起诉案、 湖北省京山市余某正当防卫不起诉案、 安徽省枞阳县周某某正当防卫不起诉案、湖南省宁乡市文某丰正当防卫不起诉案。

6起典型案例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案件类型全面,包括不批捕案件2件,不起诉案件4件;二是指导意义典型,6起案例,虽然都是正当防卫,但突出的重点各有侧重;三是案件起因多元,既涉及故意伤害、强奸、非法侵入住宅等,也涉及道路行车纠纷、暴力拆迁、传销等多发或备受社会关注的情形。

其中,江西省宜春市高某波正当防卫不起诉案是关于对暴力传销的防卫。据悉,近年来,传销犯罪仍处于多发状态,从2019年数据看,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9683人,位于所办理的刑事犯罪数第30位,略低于故意杀人罪。
...
案例五、安徽省枞阳县周某某正当防卫不起诉案

2018年9月23日晚19时许,许某某醉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路过许祠组农田时,遇见刚打完农药正要回家的妇女周某某,遂趁四周无人之机下车将周某某仰面推倒在稻田里,意图强行与周某某发生性关系。周某某用手乱抓、奋力反抗,将许某某头面部抓伤,并在纠缠、反抗过程中,用药水箱上连接的一根软管将许某某颈部缠绕住。许某某被勒住脖子后暂停侵害并站立起来,周某某为了防止其继续对自己实施强奸行为,一直站在许某某身后拽着软管控制其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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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片刻后许某某身体突然前倾、趴在田埂土路上,周某某认为其可能是装死,仍用力拽拉软管数分钟,后见许某某身体不动、也不说话,遂拎着塑料桶离开现场。次日清晨,周某某在村干王某某的陪同下到现场查看,发现许某某已死亡,遂电话报警、自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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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检察委员会研究认为,周某某对正在实施强奸的许某某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许某某死亡,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于2019年6月25日决定对周某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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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对峙过程中,周某某试图求救但没有实现,在救助无门,逃跑不能的特殊环境下,在近两个小时的高度紧张和惊恐状态下,不能苛求周某某对许某某是否继续实施不法侵害作出精准判断,应当采信周某某认为不法侵害行为处于持续状态的判断。

其余内详(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检 #少捕慎诉 #取保候审 #与士大夫治天下 #企业家

【最高人民检察院:少捕慎诉,释放最大司法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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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但无需逮捕的决定不批捕11645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02572人,同比分别上升4.5%和25.5%。

2019年,检察机关共对涉嫌犯罪但无需逮捕的决定不批捕11378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44154人,对侦查、审判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取保候审75457人,较5年前分别上升32%、167%、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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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8日,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首场专题讲座在北京大学开讲。在当天的提问环节,一位同学的问题很是犀利:法院、检察院强调服务大局,这会不会在司法实务中影响到司法公正?

最高检领导的回答从容不迫: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我们对司法人员的政治和业务要求。我们的大局就是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比方说民营企业,在当前形势下,有经济上的违法犯罪,是该捕就捕、该诉就诉、该判实刑就判实刑,还是有个司法政策作个调节,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判实刑可判缓刑的,判个缓刑好不好啊?我们认为是非常需要的。因为民营企业把它捕了把它诉了,这个企业马上就会垮台,几十个人、几百个人的就业就没了。

站在法治的角度思考民生问题,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蕴含着满满的法治情怀,让民营企业家收获满满的安全感与幸福感。
...(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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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 #蛋壳公寓 #长租公寓 #租金贷 定调

【最高法回应蛋壳公寓爆雷事件:有关地方和部门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最近一段时间,长租公寓品牌蛋壳公寓的爆雷事件引发公众关注。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杨万明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回应称,目前据了解,有关地方和部门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这个事如果形成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的话,我们人民法院将严格依法进行审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中国新闻网 @微博)
#安徽 #最高法 #刑事案件 #沉尸 最高法两次不核准死刑、省高检抗诉、终审后再审、省高法有期徒刑改判死缓

【安徽少年沉尸公厕案再审宣判:有期徒刑九年改为死缓】

2007年2月25日上午,周杨尸体在安徽省颍上县江店孜镇原区政府公用厕所粪坑内被发现,经鉴定系颈部损伤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左德刚、陈永宣、杨士庆犯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左德刚等五人犯盗窃罪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案历经法院多次审理,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曾两次不予核准对左德刚的死刑判决。

2020年5月25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2019)皖刑终105号刑事判决,以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一审判决对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的定罪量刑,以左德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与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宣判后,被害人母亲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同时,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本案提出抗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6日立案复查,认为原判决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审,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于2020年8月5日作出(2020)皖刑监8号再审决定,对原审被告人左德刚故意杀人案进行再审,于11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2020年12月2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左德刚故意杀人再审案公开宣判,认定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与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内详(澎湃新闻
#民法典 #司法解释 #最高法 #虐待 #家暴

【首批7件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发布 涉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婚姻家庭、继承等方面】

中新社北京12月30日电 (记者 朱晨曦 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2月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释,分别涉及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物权、婚姻家庭、继承、建筑工程合同、劳动争议等方面,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7件新的司法解释中,第一件是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司法解释。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贺荣表示,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新的法律只对其施行后的法律事实产生约束力,对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无溯及力,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作为适用民法典的第一部司法解释,在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上着重解决民法典与合同法、物权法等九部法律的新旧衔接适用问题,依法严格明确了溯及适用这一例外情形的适用条件,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民法典正确实施。”贺荣说。

关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修改制定,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表示,本次修改制定中,主要考虑三点:一是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比如在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基础上,将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认定为虐待,体现了对家庭暴力坚决说“不”的鲜明价值导向。二是注重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注重体系协调。婚姻法回归民法体系是此次民法典编撰的重要成果,相应地,我们也对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则设计进行了体系化整合。(中新社)

相关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最高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最高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最高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最高法
#民法典 #民族语言 #民族共同体 #教材 #宪法 #合宪性 #政协 #最高法 #备案审查 #联网查询 #城乡 #户籍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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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我们开展了民法典涉及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工作。清理中发现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2850件,其中行政法规31件,国务院规范性文件5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64件,地方性法规543件,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874件,司法解释233件。有关方面已经修改257件、废止449件。最高人民法院为贯彻实施民法典新制定了7件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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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稳妥处理合宪性、涉宪性问题

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对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进行合宪性审查。我们审查认为,征收民航发展基金不属于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对私有财产的征收或者征用,不存在与宪法相抵触的问题。但是,征收民航发展基金依据的是国务院文件和有关部门规章,与2014年修改后的预算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政府性基金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的规定不符。我们已向司法部提出,如果需要继续征收民航发展基金,应当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依据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应当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或者本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有的规定,经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有条件的民族学校部分课程可以用汉语言文字授课。我们审查认为,上述规定与宪法第十九条第五款关于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的规定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不一致,已要求制定机关作出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有公民对此提出合宪性审查建议,认为因计算标准不一致导致司法审判实践中出现不公平现象,与宪法有关精神不一致。我们审查认为,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国家提出城乡融合发展,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将逐步缩小,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差异也应当随之取消。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开展统一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试点工作。我们与最高人民法院沟通,建议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修改完善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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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的情况

我们坚持并完善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2017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听取和审议法制工作委员会所作的备案审查工作报告。2019年开始,我们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在2019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2020年提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普遍建立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制度,逐步实现全覆盖的要求。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200多个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广东省21个设区的市和140多个县级人大常委会已经全部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率先实现省、市、县全覆盖。

我们持续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初步建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一期)并即将向社会开放使用,目前收录数据包括宪法、法律、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和司法解释。我们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健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加快建设地方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备案审查能力。

内详(备案审查制度研究
#最高法 #未成年 #审判 #少年法庭 #学生 22周岁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

2.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6.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的刑事案件,应当由少年法庭审理。

7.下列刑事案件可以由少年法庭审理:
(1)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二周岁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
(2)强奸、猥亵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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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详👉(最高法)
#最高法 #未成年 #性侵 #取证 #死缓 #二审 #贪污 #没收 #缺席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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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2年解释》相比新刑诉法解释》增加“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速裁程序”“缺席审判程序”三章增加107条,作了实质修改的条文超过2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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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新刑诉法解释》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理念精神和制度要求,规定审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案件,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时,应当采取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尽量一次完成;要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同时,为切实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明确讯问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不在场的,对其供述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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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死缓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审终审制、完善死刑案件审判程序、保证死刑案件质量,《新刑诉法解释》规定,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律应当开庭审理;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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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根据《监察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经验《新刑诉法解释》规定对于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电信诈骗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可以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也可以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
细化缺席审判程序。适应新时代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需要,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新刑诉法解释》设专章对缺席审判程序作了细化,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的,可以适用缺席审判程序依法作出判决,并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作出处理,决不让腐败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逍遥法外、逃避惩罚。

内详👉(最高法)
#最高法 #最高检 #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http://www.chinanews.com/gn/2021/03-09/9427854.shtml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http://www.chinanews.com/gn/2021/03-09/9427853.shtml
#最高检 #追责 #冤假错案

【中国最高检:各地检察机关要对2018年以来已纠正冤错案件进行全面排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6日召开会议强调重大冤错案件的追责工作必须跟上失职渎职、违法办案,存在法定重大过错的,必须严肃追责、问责。要健全、落实冤错案件纠正、司法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检察人员涉嫌违反检察职责线索移送机制,完善检察官惩戒制度与相关制度的衔接,形成严密的司法责任追究体系。各地检察机关要对2018年以来已纠正冤错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新华视点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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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 #美国 #最低企业税 #数字税 #加税 #税率 【欧盟支持美国对征收全球最低企业税的呼吁,但税率待定】 EU backs U.S. call for global minimum corporate tax, but rate to be decided 欧盟委员会周二支持美国财政部长珍妮特-耶伦(Janet Yellen)关于全球最低企业税的呼吁,但表示其税率应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会谈中决定。 在本周的20国集团(G20)会议召开前,耶伦证实她正在努力与G20就制定一项全球最…
#G7 #最低企业税 #跨国企业

【G7财长在向跨国企业征税问题上达成共识】

七国集团财长结束在伦敦的会议,在向跨国企业征税问题上达成共识,原则上同意将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定为最少15%,并会采取措施,确保企业在他们经营业务的国家缴纳税项。

英国财相说,经过多年讨论,七国集团财长达成历史性协议,改革全球税收体系。德国财长舒尔茨说,协议意味企业不能够再透过在低税率国家登记利润来避税,下一步将会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及二十国集团的伙伴讨论协议。法国财长勒梅尔说,会争取提高税率。

美国财长耶伦认为,全球最低企业税有助全球经济发展,为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并鼓励各国在教育、研究和基础设施等方面正面竞争。(RTHK)(G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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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 #在线诉讼 #诉讼 #数字鸿沟 #区块链 #异步 #庭审公开 #隐私 #未成年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第三条 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当事人意愿和技术条件等因素,可以对以下案件适用在线诉讼:
(一)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二)刑事速裁程序案件,减刑、假释案件,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宜线下审理的刑事案件;
(三)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破产程序和非诉执行审查案件;
(四)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案件;
(五)其他适宜采取在线方式审理的案件。

第四条 人民法院开展在线诉讼,应当征得当事人同意,并告知适用在线诉讼的具体环节、主要形式、权利义务、法律后果和操作方法等。
(三)部分当事人同意适用在线诉讼,部分当事人不同意的,相应诉讼环节可以采取同意方当事人线上、不同意方当事人线下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当事人提交电子化材料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辅助当事人将线下材料作电子化处理后导入诉讼平台。

第十六条 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数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并经技术核验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电子数据上链后未经篡改,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十条 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分别登录诉讼平台,以非同步的方式开展调解、证据交换、调查询问、庭审等诉讼活动。

第二十五条 ...除确属网络故障、设备损坏、电力中断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外,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在线庭审,视为“拒不到庭”;在庭审中擅自退出,经提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视为“中途退庭”,分别按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适用在线庭审的案件,应当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开庭审活动。
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庭审过程不得在互联网上公开。对涉及未成年人、商业秘密、离婚等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在线庭审过程可以不在互联网上公开。
未经人民法院同意,任何人不得违法违规录制、截取、传播涉及在线庭审过程的音频视频、图文资料。(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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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7【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在线诉讼规则,电子化材料可直接在诉讼中使用】- 人民法院报
#最高检 #羁押必要性 #取保候审

【最高检组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

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记者刘硕)最高人民检察院5日发布消息自今年7月1日起,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为期6个月。

据介绍,专项活动主要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轻罪案件羁押率过高、构罪即捕、一押到底和涉民营企业案件因不必要的羁押影响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以及羁押背后所反映的以押代侦、以押代罚、社会危险性标准虚置、羁押必要性审查形式化等问题。

专项活动确定选择三类重点案件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包括: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在办羁押案件、涉民营企业经营类犯罪(经济犯罪、与职务行为相关犯罪等)在办羁押案件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在办羁押案件。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专项活动旨在确保各个羁押环节准确适用、及时变更羁押强制措施在有效减少不必要羁押、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依法保障被羁押人人身权利的同时,推动实现以社会危险性条件为重点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质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运作,并在专项活动推进过程中健全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制度机制,将“少捕慎诉慎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诉讼环节、每一位检察官办理的每一个羁押案件中。(新华社)

source: https://t.me/NewsFW/10209
#最高法 #最高检 #量刑 #缓刑 #强奸 #黑社会

【“两高”明确 对危害严重犯罪从严掌握从宽幅度 对强奸罪从严把握缓刑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自7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全面实施。意见将23种常见犯罪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件纳入规范范围,同时规范罚金、缓刑的适用。

其中明确规定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危害严重的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构成强奸罪的,综合考虑强奸的手段、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从严把握缓刑的适用。(新华社 @微博)
#劳动者权益 #加班 #996 #加班费 #奋斗者计划 #包薪制 #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工伤 #猝死 #仲裁委员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超时加班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案例1.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2个月后,张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超时加班安排,某快递公司即以张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快递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委员会将案件情况通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

案例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能否主张加班费

....某科技公司在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其订立一份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协议内容包括“我自愿申请加入公司奋斗者计划,放弃加班费。”半年后,张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加班费。某科技公司认可张某加班事实,但以其自愿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为由拒绝支付。...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科技公司支付张某2020年6月至12月加班费24000元。...约定放弃加班费的协议免除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权利,显失公平,应认定无效。

案例3.用人单位未按规章制度履行加班审批手续,能否认定劳动者加班事实

...某医药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加班需提交加班申请单,按程序审批。未经审批的,不认定为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吴某入职后,按照某医药公司安排实际执行每天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其按照某医药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提交了加班申请单,但某医药公司未实际履行审批手续。2020年11月,吴某与某医药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某医药公司支付加班费,并出具了考勤记录、与部门领导及同事的微信聊天记录、工作会议纪要等。某医药公司虽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但以无公司审批手续为由拒绝支付。....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医药公司支付吴某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加班费50000元。...

案例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实行包薪制,是否需要依法支付加班费

周某于2020年7月入职某汽车服务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4000元(含加班费)。2021年2月,周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认为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其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某汽车服务公司亦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要求支付差额。某汽车服务公司认可周某加班事实,但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中已含加班费为由拒绝支付。...

根据周某实际工作时间折算,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周某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并以此为基数核算加班费,也超出了4000元的约定工资,表明某汽车服务公司未依法足额支付周某加班费。故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某汽车服务公司支付周某加班费差额。

案例5.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增加工作任务,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

张某于2018年9月入职某报刊公司从事投递员工作,每天工作6小时,每周工作6天,月工资3500元。2020年6月,因同区域另外一名投递员离职,某报刊公司在未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安排其在第三季度承担该投递员的工作任务。张某认为,要完成加倍的工作量,其每天工作时间至少需延长4小时以上,故拒绝上述安排。某报刊公司依据员工奖惩制度,以张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报刊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4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

案例6.处理加班费争议,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林某主张其工作期间每周工作6天,并提交了某打卡APP打卡记录(显示林某及某教育咨询公司均实名认证,林某每周一至周六打卡;每天打卡两次,第一次打卡时间为早9时左右,第二次打卡时间为下午6时左右;打卡地点均为某教育咨询公司所在位置,存在个别日期未打卡情形)、工资支付记录打印件(显示曾因事假扣发工资,扣发日期及天数与打卡记录一致,未显示加班费支付情况)。某教育咨询公司不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主张林某每周工作5天,但未提交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教育咨询公司支付林某加班费10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

案例7.劳动者超时加班发生工伤,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7年8月,某服务公司(已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某传媒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某服务公司为某传媒公司提供派遣人员,每天工作11小时,每人每月最低保底工时286小时。2017年9月,某服务公司招用李某并派遣至某传媒公司工作,未为李某缴纳工伤保险。2018年8月、9月、11月,李某月工时分别为319小时、293小时、322.5小时,每月休息日不超过3日。2018年11月30日,李某工作时间为当日晚8时30分至12月1日上午8时30分。李某于12月1日凌晨5时30分晕倒在单位卫生间,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死亡原因为心肌梗死等。2018年12月,某传媒公司与李某近亲属惠某等签订赔偿协议,约定某传媒公司支付惠某等工亡待遇42万元,惠某等不得再就李某工亡赔偿事宜或在派遣工作期间享有的权利,向某传媒公司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上述协议签订后,某传媒公司实际支付惠某等各项费用计423497.80元。此后,李某所受伤害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某服务公司、惠某等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因用人单位未为李某参加工伤保险,其工亡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部赔偿。某服务公司和某传媒公司连带赔偿惠某等医疗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合计766911.55元。某传媒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8.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形式否认劳动者加班事实是否有效

常某于2016年4月入职某网络公司。入职之初,某网络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常某,公司采取指纹打卡考勤。员工手册规定:“21:00之后起算加班时间;加班需由员工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常某于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间,通过工作系统累计申请加班126小时。某网络公司以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21:00之后方起算加班时间,21:00之前的不应计入加班时间为由,拒绝支付常某加班费差额。...

一审法院判决:某网络公司支付常某加班费差额32000元。双方不服,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9.劳动者在离职文件上签字确认加班费已结清,是否有权请求支付欠付的加班费

....该工资表显示,2017年7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肖某存在不同程度的双休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但仅获得少则46.15元、多则115.40元的出勤补款或节假日补助。2019年11月,肖某向某科技公司提出离职,当日双方签署离职申请交接表。该表“员工离职原因”一栏显示:“公司未上社会保险,工作压力大、没给加班费。”“员工确认”一栏显示:“经说明,我已知悉《劳动合同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现单位已经将我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结清,我与单位无其他任何争议。本人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向某科技公司及用工单位主张权利。”员工签名处有肖某本人签名。肖某对离职申请交接表的真实性认可,但认为表中“员工确认”一栏虽系其本人签字,但并非其真实意思,若不签字,某科技公司就不让其办理工作交接,该栏内容系某科技公司逃避法律责任的一种方法。

原告诉讼请求:请求判决某科技公司与某快递公司支付加班费82261元。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肖某加班费的诉讼请求。肖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改判:某科技公司与某快递公司连带支付肖某加班费24404.89元。

案例10.加班费的仲裁时效应当如何认定

张某于2016年7月入职某建筑公司从事施工管理工作,2019年2月离职。工作期间,张某存在加班情形,但某建筑公司未支付其加班费。2019年12月,张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某建筑公司依法支付其加班费,某建筑公司以张某的请求超过仲裁时效为由抗辩。张某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

原告诉讼请求:请求判决某建筑公司支付加班费46293元。一审法院判决:某建筑公司支付张某加班费18120元。张某与某建筑公司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内详👉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法 #年底 #立案 #考核指标 #结案率

【1123 最高人民法院对年底不立案问题零容忍】

“人民法院将全面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最高人民法院11月23日召开的全国法院整治年底不立案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钱晓晨表示。

他表示,要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根据人员岗位、案件类型等特点,改进审判质效考核方式方法,优化评价内容、项目指标和评价标准,注重综合运用法定期限内立案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结案均衡度、当年结案率等多项指标,总体评价法院、法官工作业绩。(最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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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长沙 #茶颜悦色 #工资 #离职 #最低薪资

【茶颜悦色员工吐槽工资低,老板亲自下场开撕后道歉:月亏两千万】

12月17日,网络流传“茶颜悦色”员工群聊天截图,员工吐槽工资不超三千元被顶上热搜。在流传的截图中,有其他城市员工称,长沙员工工作不努力导致工资变少,”为什么不够是因为你天天蹦迪高消费怎么够“,指责员工”德不配位“,对公司缺乏感恩。之后茶颜悦色包括三个创始人在内的管理层加入争吵,茶颜悦色创始人吕良(花名“小葱老师”)称,公司在疫情期间“一个月亏损2000多万”,员工“工资虽少但按劳发放”。

老板“亲自下场”回应员工并未平息风波,反而争吵越发激烈,甚至传出百人离职。

一位茶颜悦色员工向澎湃新闻记者证实了网传聊天记录,该员工称受疫情影响,11月通知调整为“疫情工资”后,“工资特别低,这个月到手只有3200元,还有小伙伴只有2000多。”该员工表示,门店员工底薪1700元,租房员工9元/工时,住宿员工则是6元/工时,新的工资制度只在长沙区域实行,房补、餐补和全勤奖等福利也一并取消,每天工作时间也大幅减少。据这名员工了解,周边地区其他茶饮品牌时薪普遍在15元以上。

该员工告诉澎湃新闻记者,12月16日凌晨接到吕良的电话,要求“明天过来跟我提离职”,并称将“亲自给你签”。

降薪并不是唯一的争议点。还有员工反映,公司规定满6个月才交五险一金,但并未在合同中明确说明。

据介绍,12月15日,是茶颜悦色在长沙地区推行“疫情工资”后的第一个发薪日,员工群的讨论从当天开始一直持续到16日中午。

12月16日,茶颜悦色创始人吕良(花名“小葱老师”)就薪资争吵发布内部道歉信,称“昨晚的争吵是公司和我在管理上的失职,事先没有把薪资调整的原因和调整后的薪资计算方式跟大家讲清楚。”

12月17日,茶颜悦色官方微博发表《关于茶颜11月薪资与员工沟通问题的一则说明》,称由于11月公司临时关闭部门门店导致出现员工出现工时较少的情况,对薪资算法进行临时调整。最低薪资档位的伙伴即便是只上了10个小时的班,也能到1700元基本公司+10小时*工时薪资的应发薪资,工时满167个小时的伙伴薪资均按以往规则正常发放。

说明通知指出,网传两百多人离职为不实消息,实际离职人数为87。(澎湃新闻)
乌鸦观察
#德克萨斯 #堕胎 #联邦法院 #第五巡回法院 #巡回法院 禁止禁止禁令 【美国上诉法院暂时搁置联邦法官阻止得克萨斯州堕胎禁令的命令】 当地时间10月8日晚,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暂时搁置了此前联邦法官阻止得克萨斯州堕胎禁令的命令。 美国联邦法官罗伯特·皮特曼于当地时间10月6日命令得克萨斯州暂停美国最严格的堕胎法。该法案禁止得克萨斯州女性在检测到胎儿心跳(通常为怀孕六周)后进行堕胎。得克萨斯州于当地时间10月8日下午通过向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并提出行政暂缓执行该命令的请求,法院目前已批准该…
#美国 #堕胎 #最高法 #判例 #泄密 #中期选举

【美最高院草稿首次外泄,或推翻保障堕胎权的根本性判例

将近半个世纪来,规定美国妇女堕胎权利的一项根本性释宪判例和其奠定的司法基础,可能将遭到动摇。

当地时间5月2日,美国政治媒体POLITICO发出的一份独家报道,披露了一份仍在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之间传阅、讨论的多数意见裁定草稿。

这份草稿由保守派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阿利托执笔,旨在推翻1973年的“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和1992年的“美国家庭生育计划联合会诉凯西案”所留下的释宪裁决。

“罗诉韦德案”的判决,确立了在美国司法中,将妇女怀孕过程分作“三阶段论”的原则──即认定在女性怀孕的头三个月(第1到第12周),由于胎儿不具有母体外的可存活性 (viability),因此孕妇可在与医生讨论之后自行决定是否堕胎。到怀孕三个月后,政府部门得以限制堕胎行为,但是这种限制,需保护孕妇的健康利益。而在胎儿具有母体外的可存活性(第24到28周)之后,政府应保护潜在的新生命的利益,在这一阶段,除非孕母的生命或健康遭遇危险,否则政府限制堕胎。

这次被外泄给媒体的裁决草案文书,则是围绕密西西比州的一项更为严格的堕胎法律内容否违反美国宪法的审理而做出的。密西西比州的这部法律,做出了比此前判例更严苛的限定,欲限制该州女性在怀孕满15周之后的堕胎选择权利。

执笔这份拟推翻“罗诉韦德案”判例的多数意见书草稿的阿利托主张,美国的宪法并不禁止每个州的公民对堕胎行为进行管理或禁止堕胎。而1973年的“罗诉韦德案”和1992年做出的“美国家庭生育计划联合会诉凯西案”的裁决,则僭越了这种管理权。阿利托还论证称“不可避免的结论是:堕胎的权利,在美国国家的历史和传统中并不是根深蒂固的。”

他还不留余地地激烈抨击称,罗诉韦德案的判决从一开始“就极其离谱地错了。它的推理薄弱,它的裁决产生了破坏性的后果。罗案和凯西案不仅没有带来全国性的堕胎问题的解决,反而激起了辩论、加深了分歧。现在,是听从宪法,并将堕胎问题交还给人民选出的代表的时候了。”

按照当前美国最高法院明显向保守派倾斜,保守派法官和自由派法官人数比例为6:3的人数结构,阿利托起草的这份欲推翻“罗诉韦德案”判例的意见,料将得到多数支持。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一新裁决,有可能会在今年6月底或7月间做出。

被POTICO披露的这份外泄文本中,由阿利托执笔的,共达98页长、拥有110多个注脚的多数意见书草稿,被标注为“第一稿”,成文时间为2022年2月10月,并被阿利托发给其他8位美国大法官同僚传阅讨论。这也是近现代以来,美国最高法院尚在评议中的判决草案文件,首次遭到外泄。创下了令美国社会各界惊诧的纪录。

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5月3日承认被外泄给媒体,有关最高法院有意推翻宪法堕胎权的意见草案文本,是真实的。但这份文本还不是关于此案的最终决定。

罗伯茨还怒斥,泄漏大法官意见文本的行为是一种“背叛”。他还说,他已下令美国最高法院的执法官,对此进行调查。

关注美国生育权利的研究组织古特马赫研究所(Guttmacher Institute)估计,如果美国最高法院作出推翻“罗诉韦德案”判例的新裁决,那么,依据政治现势,全美50个州当中可能会有26个州援引这一立场,在州一级的立法或行政措施中,出台新的进一步限制堕胎权的规定。2021年年初以来,俄克拉荷马州、爱达荷州、南卡罗莱纳、得克萨斯州等美国传统偏向保守派立场的“红州”,都颁布了在孕期届满六周后,就不允许妇女自由选择堕胎的限令,也被称为心跳法案

拜登警示道:此判决影响所及,将远远超出妇女是否拥有生育选择权的问题,还会涉及到其他基本权利──包括“你能和谁结婚,你是否决定要怀上孩子,你是否可以堕胎等一系列其他决定。”

拜登说,若美国最高法院真的推翻了“罗诉韦德案”的宪法判例,那么,保护女性生育选择权的责任将落在各级政府机关的民选代表身上,而选民们必须在今年11月的美国中期选举中做出决定,选出更多支持生育选择权的民意代表。值得注意的是,拜登在竞选期间时就发推特表示,会将“罗诉韦德案”法条化。

主张维护妇女生育选择权的美国自由派团体,还希望拜登政府强化对美国最高法院可能做出的新裁决的应对措施:包括要求拜登指示美国司法部的律师,更多地参与和各地法院关于堕胎权的斗争;以及对那些试图禁止孕妇离开本州到外州进行堕胎手术的州执法当局予以打击。

自上世纪以来,堕胎权都是美国两党持续拉锯的焦点议题之一。而在过去20多年的美国保守派政治运动中,攻击“罗诉韦德案”判例,以及在州级政治过程中,不断推出限缩堕胎选择权的立法或行政步骤,也成为美国保守派政治运动的一个主要施力点和号召性话题。

上述爆炸性报道发布后数小时,就有数百名堕胎支持者聚集在最高法院外,‌‌呼吁国会中的民主党人采取行动保护妇女的堕胎权,同时谴责最高法院可能剥夺民众的基本权利。人群中穿插着少数反堕胎活动者,他们高呼:“罗诉韦德案裁决必须推翻。”纽约、亚特兰大、芝加哥、丹佛、洛杉矶和西雅图等地也都举行了示威。
(财新网)(联合早报)

【0514 堕胎权之争在美国引发大型示威活动】

堕胎权之争近期在美国不断发酵。14日,支持和反对女性堕胎权的人士在美国众多城市举行示威活动。

14日中午,记者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市看到,大批支持保障女性堕胎权的示威者聚集在国家广场方尖碑脚下草坪上,随后集体沿宪法大道游行至位于国会山上的联邦最高法院。据组织者介绍,预计上万人参加了示威活动。

据美国媒体报道,当天在美国超过300个城市或地点出现类似的活动,包括纽约、芝加哥、洛杉矶、西雅图等城市。

14日下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外还出现反对堕胎权的示威活动。出于谨慎和安全考虑,现场警察尽量将支持和反对堕胎的示威者分隔开。联邦最高法院也被铁栅栏包围,栅栏内外都有警察把守。(新华社)

美国国会参议院 5 月 11 日就一项保护女性堕胎权法案进行程序性投票,49票赞成、51票反对,结果表决未获得通过。(联合早报)
Forwarded from 剧终新闻 (剧终)
#美国 #堕胎 #最高法 #罗诉韦德 #判例 #中期选举

【美国最高法院推翻堕胎权】

6月24日,美国最高法院以六比三推翻了1973年罗诉韦德案的裁决,这项裁决曾承认妇女有堕胎的宪法权利,并使堕胎在全国范围内合法化。

法院意见书称:“宪法没有赋予堕胎权;‘罗诉韦德案’裁决被驳回;规范堕胎的权力还给了人民和他们选出的代表。”

罗诉韦德案曾承认,美国宪法规定的个人隐私权保护妇女终止妊娠的能力,允许女性在怀孕24至28周之间进行堕胎。最高法院在1992年的“计划生育联盟诉卡西案”的裁决中重申了堕胎权,并禁止对堕胎机会施加“不适当的负担”法律。

美国最高法院5月的一份外泄意见草案显示,以保守派占大多数的最高法院准备推翻保护女性堕胎权的罗诉韦德案裁决,参议院的全国堕胎权利法案表决恐以失败告终,引发了一场政治风暴。

最高法院的这项最新裁决将赋予各州制定堕胎法的权力,2018年,美国最高法院基本上将堕胎权的合法性规定权留给了各个州的州政府。据古特马赫研究所估计,该案被推翻后,美国50个州中有22个肯定或可能禁止堕胎。

在这一规定下,以下13个州首先将因最高院推翻该案而使得“触发法”生效:阿肯色州、爱达荷州、肯塔基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密苏里州、北达科他州、俄克拉荷马州、南达科他州、田纳西州、德克萨斯州、犹他州和怀俄明州。

对此,美联社评论称,“这项裁决在几年前是不可想象的,它是反堕胎者数十年努力的结果,这得益于前总统特朗普任命的三名保守派大法官”;佩洛西表示,“今天,共和党控制的最高法院已经实现了他们黑暗、极端的目标,剥夺了女性自己做出生殖健康决定的权利”;拜登将这一裁决描述为一个"悲惨的错误",纽约时报称他立即利用此事激励选民在中期选举中前往投票站,"今年秋天,我们必须选出更多的国会议员,将妇女的选择权再次编入法律“,他表示,总统的任何行政力量都无法做到这一点,需要国会的选票。

美国的堕胎率在罗诉韦德案裁决七年后得1980年达到顶峰,每1000名育龄妇女(15至44岁)的堕胎率为29.3人,2017年为每1000名的13.5人,到2020年增加到每1000名的14.4人。

在全球范围内,堕胎权普遍在增加。世界卫生组织说,全球每年约有7300万例堕胎,占所有怀孕胎儿的29%。(联合早报)(CN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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