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局域网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备案 #审查 #新闻 #实名制 #网信办 #流量 #流量卡 #电话卡 #物联网卡
【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第七条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属于经营电信业务的,应当取得电信主管部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不属于经营电信业务的,应当在电信主管部门备案。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十二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接受相应的培训、考核。...
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倒卖移动电话卡、上网卡、物联网卡。用户将已依法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移动电话卡、上网卡、物联网卡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应当依法办理过户手续。
第十六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第十八条 互联网网络接入、互联网信息服务、域名注册和解析等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确保服务对象与身份证件信息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信息等必要的真实身份信息一致,并记录相关信息。查验的真实身份信息应当在提供服务期间同步保存,并在停止服务后保存至少两年以上。
第十九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办理、使用互联网网络接入、互联网信息服务、域名注册和解析等互联网服务,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真实身份查验要求
第二十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其发布的信息和用户发布的信息,并保存不少于6个月。
第二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或为获取其他非法利益,实施下列行为,扰乱网络秩序:
(一)明知是虚假信息而发布或者有偿提供信息发布服务的;
(二)为他人有偿提供删除、屏蔽、替换、下沉信息服务的;
(三)大量倒卖、注册并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账号,被用于违法犯罪的;
(四)从事虚假点击、投票、评价、交易等活动,破坏互联网诚信体系的。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有关机构依法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获取、传播前款被依法阻断的信息而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其他帮助。
第三十五条 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在行政违法案件受案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和程序要求,可以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电子设备、存储介质、物品、设施、场所采取查封、扣押强制措施,可以查询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账户。
内详(网信办)
【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第七条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属于经营电信业务的,应当取得电信主管部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不属于经营电信业务的,应当在电信主管部门备案。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十二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接受相应的培训、考核。...
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倒卖移动电话卡、上网卡、物联网卡。用户将已依法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移动电话卡、上网卡、物联网卡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应当依法办理过户手续。
第十六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第十八条 互联网网络接入、互联网信息服务、域名注册和解析等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确保服务对象与身份证件信息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信息等必要的真实身份信息一致,并记录相关信息。查验的真实身份信息应当在提供服务期间同步保存,并在停止服务后保存至少两年以上。
第十九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办理、使用互联网网络接入、互联网信息服务、域名注册和解析等互联网服务,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真实身份查验要求
第二十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其发布的信息和用户发布的信息,并保存不少于6个月。
第二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或为获取其他非法利益,实施下列行为,扰乱网络秩序:
(一)明知是虚假信息而发布或者有偿提供信息发布服务的;
(二)为他人有偿提供删除、屏蔽、替换、下沉信息服务的;
(三)大量倒卖、注册并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账号,被用于违法犯罪的;
(四)从事虚假点击、投票、评价、交易等活动,破坏互联网诚信体系的。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有关机构依法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获取、传播前款被依法阻断的信息而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其他帮助。
第三十五条 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在行政违法案件受案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和程序要求,可以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电子设备、存储介质、物品、设施、场所采取查封、扣押强制措施,可以查询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账户。
内详(网信办)
#民法典 #民族语言 #民族共同体 #教材 #宪法 #合宪性 #政协 #最高法 #备案审查 #联网查询 #城乡 #户籍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
配合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我们开展了民法典涉及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工作。清理中发现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2850件,其中行政法规31件,国务院规范性文件5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64件,地方性法规543件,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874件,司法解释233件。有关方面已经修改257件、废止449件。最高人民法院为贯彻实施民法典新制定了7件司法解释。
...
(一)积极稳妥处理合宪性、涉宪性问题
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对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进行合宪性审查。我们审查认为,征收民航发展基金不属于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对私有财产的征收或者征用,不存在与宪法相抵触的问题。但是,征收民航发展基金依据的是国务院文件和有关部门规章,与2014年修改后的预算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政府性基金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的规定不符。我们已向司法部提出,如果需要继续征收民航发展基金,应当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依据。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应当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或者本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有的规定,经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有条件的民族学校部分课程可以用汉语言文字授课。我们审查认为,上述规定与宪法第十九条第五款关于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的规定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不一致,已要求制定机关作出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有公民对此提出合宪性审查建议,认为因计算标准不一致导致司法审判实践中出现不公平现象,与宪法有关精神不一致。我们审查认为,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国家提出城乡融合发展,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将逐步缩小,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差异也应当随之取消。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开展统一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试点工作。我们与最高人民法院沟通,建议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修改完善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五)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的情况
我们坚持并完善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2017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听取和审议法制工作委员会所作的备案审查工作报告。2019年开始,我们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在2019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2020年提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普遍建立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制度,逐步实现全覆盖的要求。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200多个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广东省21个设区的市和140多个县级人大常委会已经全部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率先实现省、市、县全覆盖。
我们持续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初步建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一期)并即将向社会开放使用,目前收录数据包括宪法、法律、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和司法解释。我们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健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加快建设地方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备案审查能力。
内详(备案审查制度研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
配合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我们开展了民法典涉及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工作。清理中发现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2850件,其中行政法规31件,国务院规范性文件5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64件,地方性法规543件,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874件,司法解释233件。有关方面已经修改257件、废止449件。最高人民法院为贯彻实施民法典新制定了7件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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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稳妥处理合宪性、涉宪性问题
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对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进行合宪性审查。我们审查认为,征收民航发展基金不属于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对私有财产的征收或者征用,不存在与宪法相抵触的问题。但是,征收民航发展基金依据的是国务院文件和有关部门规章,与2014年修改后的预算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政府性基金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的规定不符。我们已向司法部提出,如果需要继续征收民航发展基金,应当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依据。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应当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或者本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有的规定,经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有条件的民族学校部分课程可以用汉语言文字授课。我们审查认为,上述规定与宪法第十九条第五款关于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的规定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不一致,已要求制定机关作出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有公民对此提出合宪性审查建议,认为因计算标准不一致导致司法审判实践中出现不公平现象,与宪法有关精神不一致。我们审查认为,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国家提出城乡融合发展,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将逐步缩小,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差异也应当随之取消。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开展统一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试点工作。我们与最高人民法院沟通,建议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修改完善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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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的情况
我们坚持并完善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2017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听取和审议法制工作委员会所作的备案审查工作报告。2019年开始,我们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在2019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2020年提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普遍建立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制度,逐步实现全覆盖的要求。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200多个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广东省21个设区的市和140多个县级人大常委会已经全部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率先实现省、市、县全覆盖。
我们持续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初步建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一期)并即将向社会开放使用,目前收录数据包括宪法、法律、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和司法解释。我们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健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加快建设地方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备案审查能力。
内详(备案审查制度研究)
乌鸦观察
#民法典 #民族语言 #民族共同体 #教材 #宪法 #合宪性 #政协 #最高法 #备案审查 #联网查询 #城乡 #户籍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 配合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我们开展了民法典涉及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工作。清理中发现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2850件,其中行政法规31件,国务院规范性文件5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64件,地方性法规543件,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874件,司法解释233件。有关方面已经修改…
#人大 #法工委 #备案审查 #合宪性 #计划生育 #民族语言 #民族共同体 #党内法规 #长江 #亲子鉴定 #业委会 #物业费 #停车费 #开锁 #终身禁止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年来共收到公民组织提出审查建议6339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12月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法律1921件;共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6339件。经研究,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的有5741件。
首次收到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合宪性审查建议
今年,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有的民族自治地方民族教育条例等法规提出审查建议,认为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存在合宪性问题,不利于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是法工委首次收到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的合宪性审查建议。
经审查,法工委认为,宪法和有关法律已对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出明确规定,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全国各地区应当全面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有关法规中的相关内容应予纠正。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废止有关法规。
首次建议对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专项集中清理
一年来,法工委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了三个专项审查,对相关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法工委组织开展了涉及计生内容的专项清理工作,推动有关方面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规定,废止计划生育相关处罚、处分规定,以及将个人生育情况与入学、入户、入职等相挂钩的有关规定。清理发现,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3632件。目前有关方面已修改42件,废止428件。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专项清理中,法工委建议有关方面适时组织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这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尚属首次。
报告显示,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专项清理共发现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22件,目前有关方面已修改18件、废止41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专项清理工作共发现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012件,目前有关方面已修改31件、废止286件。
此外,一年来,接收其他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移送的审查工作建议141件,包括司法部移送的地方性法规136件。
披露多起公民提起审查建议典型案例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有关行政部门为调查计划生育违法事实,可以要求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对拒不配合的,处罚款。法工委审查认为,亲子关系涉及公民人格尊严、身份、隐私及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属于公民基本权益,受宪法法律保护,地方性法规不宜规定强制性亲子鉴定的内容,也不应对此设定相应的行政处罚、处分、处理措施。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小区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按时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法工委审查认为,地方性法规这一规定与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对相关规定作出修改。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停车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道路停车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进行催缴同时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法工委审查认为,该规定程序设置失当,罚款额度与过罚相当原则不符,建议制定机关遵循法治原则,调整完善罚款的额度和程序。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开锁、金银首饰加工、废旧金属收购等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利用该行业便利进行违法活动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终身不得从事该行业。法工委认为,地方性法规对某些特种行业设定较为严格的从业资格条件对维护公共安全有积极作用,但在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从业限制的领域不宜规定“终身禁止”。
上述案件中,经沟通,制定机关对相关规定均已修改完善调整。(法治日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年来共收到公民组织提出审查建议6339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12月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法律1921件;共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6339件。经研究,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的有5741件。
首次收到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合宪性审查建议
今年,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有的民族自治地方民族教育条例等法规提出审查建议,认为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存在合宪性问题,不利于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是法工委首次收到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的合宪性审查建议。
经审查,法工委认为,宪法和有关法律已对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出明确规定,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全国各地区应当全面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有关法规中的相关内容应予纠正。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废止有关法规。
首次建议对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专项集中清理
一年来,法工委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了三个专项审查,对相关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法工委组织开展了涉及计生内容的专项清理工作,推动有关方面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规定,废止计划生育相关处罚、处分规定,以及将个人生育情况与入学、入户、入职等相挂钩的有关规定。清理发现,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3632件。目前有关方面已修改42件,废止428件。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专项清理中,法工委建议有关方面适时组织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这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尚属首次。
报告显示,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专项清理共发现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22件,目前有关方面已修改18件、废止41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专项清理工作共发现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012件,目前有关方面已修改31件、废止286件。
此外,一年来,接收其他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移送的审查工作建议141件,包括司法部移送的地方性法规136件。
披露多起公民提起审查建议典型案例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有关行政部门为调查计划生育违法事实,可以要求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对拒不配合的,处罚款。法工委审查认为,亲子关系涉及公民人格尊严、身份、隐私及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属于公民基本权益,受宪法法律保护,地方性法规不宜规定强制性亲子鉴定的内容,也不应对此设定相应的行政处罚、处分、处理措施。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小区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按时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法工委审查认为,地方性法规这一规定与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对相关规定作出修改。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停车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道路停车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进行催缴同时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法工委审查认为,该规定程序设置失当,罚款额度与过罚相当原则不符,建议制定机关遵循法治原则,调整完善罚款的额度和程序。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开锁、金银首饰加工、废旧金属收购等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利用该行业便利进行违法活动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终身不得从事该行业。法工委认为,地方性法规对某些特种行业设定较为严格的从业资格条件对维护公共安全有积极作用,但在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从业限制的领域不宜规定“终身禁止”。
上述案件中,经沟通,制定机关对相关规定均已修改完善调整。(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