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量 #维权 #证券法 #诉讼成本
【首次批量启动代表人诉讼程序,超280名投资者向4家上市公司索赔】
根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有超过280名投资者对4家上市公司发起诉讼,这也是新证券法实施后,公开首次批量启动的代表人诉讼程序。记者电话采访了几位发起诉讼的投资者,有投资者认为,由于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的违规行为,让自己的投资蒙受损失,所以来起诉希望获得赔款。
南京中院负责该批案件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批案件采用代表人诉讼审理方式,也就是说在人数众多的情况下,每个案件可推选2-5名代表人来打官司,相比每个投资者单案单审,能节约原告投资者大量时间精力方面的诉讼成本,符合公告内显示的投资时间区间的受损投资者,只要在征集期内向法院登记,就可以参与诉讼。(财经网)
【首次批量启动代表人诉讼程序,超280名投资者向4家上市公司索赔】
根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有超过280名投资者对4家上市公司发起诉讼,这也是新证券法实施后,公开首次批量启动的代表人诉讼程序。记者电话采访了几位发起诉讼的投资者,有投资者认为,由于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的违规行为,让自己的投资蒙受损失,所以来起诉希望获得赔款。
南京中院负责该批案件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批案件采用代表人诉讼审理方式,也就是说在人数众多的情况下,每个案件可推选2-5名代表人来打官司,相比每个投资者单案单审,能节约原告投资者大量时间精力方面的诉讼成本,符合公告内显示的投资时间区间的受损投资者,只要在征集期内向法院登记,就可以参与诉讼。(财经网)
#诉讼离婚 #离婚 #离婚冷静期 #吸毒 #家暴 #失业 #歌德 还没有离婚冷静期的2017年
【原告杜某与被告徐某某、徐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2017)陕0831民初205号
原告申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原、被告离婚;2、判令孩子刘甲、刘乙由原告抚养,由被告负担孩子抚养费。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2003年5月间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由于原告当时年龄较轻对感情问题认识非常肤浅,同时在生活经济压力的影响下,在与被告相识不久的三个月后双方举办了结婚仪式,开始同居生活。于2004年9月27日生一女刘甲,于2006年3月26日生一子刘乙。后于2007年3月19日在某某民政部门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由于草率成婚,未建立起较好感情基础,被告种种恶习便在婚后不久渐渐暴露出来。被告酗酒成性,双方因此多次发生争吵,原告也遭到被告无端殴打,且被告实施家庭暴力现象极其严重。被告从来不管顾家庭生活,整个家庭的花销基本上都是由原告打工维持。更为严重的是被告吸食毒品,并多次被公安戒毒部门采取强制戒毒。现被告仍在某某戒毒所强制戒毒。因被告长期吸毒,早已导致这个家庭经济十分拮据,并且使整个家庭已经处于崩溃的境地。多年来,原告也曾多次提起欲与被告离婚,后在家人、亲戚的劝说下,想到年幼的孩子,放弃了离婚的念头,期待原告能悬崖勒马,改邪归正。但被告对自己的种种恶习丝毫没有悔改。时至今日,被告因吸毒,导致双方分居三年之久,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故原告提出如前诉请,请求法院准许。
...
本院认为,原、被告相识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自由恋爱而结婚,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且婚后共同生活十多年,生育一双儿女,本来是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但由于被告吸食毒品,给原告以及家人造成极大伤害,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被告现关押在戒毒所,其对自己的行为痛恨不已,并表示要彻底戒毒,重新做人。对于这些吸毒人员,家庭、社会各界应该伸出关爱之手,尤其是亲人的关爱非常重要。让他们在高墙之内,安心戒毒,不断自我反省,并加以关爱、教育引导,让他们更加深刻的认识到毒品对自身、家庭、子女、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本案中,如原告再能给被告一次改正的机会,也许是被告戒掉毒品的莫大动力。德国伟大诗人歌德说过,一个人从错误中醒来,就会以新的力量走向真理。如现判决原、被告离婚,对被告无疑是雪上加霜,也许他会自暴自弃,毁掉自己的一生。所以本院认为,待被告释放后,双方多加沟通交流,互相理解,相互包容,共同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和义务,孝敬老人,教育子女,不宜草率离婚。因此,本院认为双方感情并未达到彻底破裂的程度,双方仍有和好可能,本案应暂不判决离婚为宜,故对原告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对于原告申某某要求与被告刘某离婚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申某某要求与被告刘某离婚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申某某负担。(裁判文书网)
【原告杜某与被告徐某某、徐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2017)陕0831民初205号
原告申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原、被告离婚;2、判令孩子刘甲、刘乙由原告抚养,由被告负担孩子抚养费。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2003年5月间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由于原告当时年龄较轻对感情问题认识非常肤浅,同时在生活经济压力的影响下,在与被告相识不久的三个月后双方举办了结婚仪式,开始同居生活。于2004年9月27日生一女刘甲,于2006年3月26日生一子刘乙。后于2007年3月19日在某某民政部门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由于草率成婚,未建立起较好感情基础,被告种种恶习便在婚后不久渐渐暴露出来。被告酗酒成性,双方因此多次发生争吵,原告也遭到被告无端殴打,且被告实施家庭暴力现象极其严重。被告从来不管顾家庭生活,整个家庭的花销基本上都是由原告打工维持。更为严重的是被告吸食毒品,并多次被公安戒毒部门采取强制戒毒。现被告仍在某某戒毒所强制戒毒。因被告长期吸毒,早已导致这个家庭经济十分拮据,并且使整个家庭已经处于崩溃的境地。多年来,原告也曾多次提起欲与被告离婚,后在家人、亲戚的劝说下,想到年幼的孩子,放弃了离婚的念头,期待原告能悬崖勒马,改邪归正。但被告对自己的种种恶习丝毫没有悔改。时至今日,被告因吸毒,导致双方分居三年之久,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故原告提出如前诉请,请求法院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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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认为,原、被告相识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自由恋爱而结婚,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且婚后共同生活十多年,生育一双儿女,本来是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但由于被告吸食毒品,给原告以及家人造成极大伤害,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被告现关押在戒毒所,其对自己的行为痛恨不已,并表示要彻底戒毒,重新做人。对于这些吸毒人员,家庭、社会各界应该伸出关爱之手,尤其是亲人的关爱非常重要。让他们在高墙之内,安心戒毒,不断自我反省,并加以关爱、教育引导,让他们更加深刻的认识到毒品对自身、家庭、子女、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本案中,如原告再能给被告一次改正的机会,也许是被告戒掉毒品的莫大动力。德国伟大诗人歌德说过,一个人从错误中醒来,就会以新的力量走向真理。如现判决原、被告离婚,对被告无疑是雪上加霜,也许他会自暴自弃,毁掉自己的一生。所以本院认为,待被告释放后,双方多加沟通交流,互相理解,相互包容,共同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和义务,孝敬老人,教育子女,不宜草率离婚。因此,本院认为双方感情并未达到彻底破裂的程度,双方仍有和好可能,本案应暂不判决离婚为宜,故对原告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对于原告申某某要求与被告刘某离婚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申某某要求与被告刘某离婚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申某某负担。(裁判文书网)
乌鸦观察
#诉讼离婚 #离婚 #离婚冷静期 #吸毒 #家暴 #失业 #歌德 还没有离婚冷静期的2017年 【原告杜某与被告徐某某、徐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2017)陕0831民初205号 原告申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原、被告离婚;2、判令孩子刘甲、刘乙由原告抚养,由被告负担孩子抚养费。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2003年5月间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由于原告当时年龄较轻对感情问题认识非常肤浅,同时在生活经济压力的影响下,在与被告相识不久的三个月后双方举办了结婚仪式,开始同居生活。于2004年9月2…
#诉讼离婚 #离婚冷静期 确实,诉讼离婚冷静期不是30天
【20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
40.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8 设置离婚冷静期 法院解读:让双方冷静下来 评估感情反思婚姻】
...
广东高院在《指引》中,首次对这一制度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规定。
据介绍,“冷静期”包含情绪约束冷静期、情感修复冷静期2项具体内容,其中“情绪约束冷静期”是指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针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情绪过于激动,不能理性表达意见,法院认为继续开庭将显著激化矛盾的,可以决定设置不超过20日的“情绪约束冷静期”。其本质可以理解为休庭或延期开庭,冷静期期限不能从审限中扣除。法院认为当事人难以自我修复情绪的,可以在情绪约束冷静期内对当事人进行劝导,或邀请专业人士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
“情感修复冷静期”是指要求离婚的一方当事人暂时不愿意接受调解,另一方当事人则明确作出主动修复情感承诺,法院认为双方确实还有和好可能的,可以决定设置情感修复冷静期,不得超过60日。法院在情感修复冷静期内,应对当事人是否履行情感修复承诺进行回访督促。(广东政法网)
【20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
40.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8 设置离婚冷静期 法院解读:让双方冷静下来 评估感情反思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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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在《指引》中,首次对这一制度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规定。
据介绍,“冷静期”包含情绪约束冷静期、情感修复冷静期2项具体内容,其中“情绪约束冷静期”是指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针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情绪过于激动,不能理性表达意见,法院认为继续开庭将显著激化矛盾的,可以决定设置不超过20日的“情绪约束冷静期”。其本质可以理解为休庭或延期开庭,冷静期期限不能从审限中扣除。法院认为当事人难以自我修复情绪的,可以在情绪约束冷静期内对当事人进行劝导,或邀请专业人士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
“情感修复冷静期”是指要求离婚的一方当事人暂时不愿意接受调解,另一方当事人则明确作出主动修复情感承诺,法院认为双方确实还有和好可能的,可以决定设置情感修复冷静期,不得超过60日。法院在情感修复冷静期内,应对当事人是否履行情感修复承诺进行回访督促。(广东政法网)
#陕西 #离婚冷静期 #诉讼离婚 #家暴 #父母
【女子称忍受丈夫打骂40年起诉离婚,法院驳回: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
原标题:原告李金兰与被告杨执印离婚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2020)陕0632民初1058号
原告李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2、依法判令原、被告分割共同财产;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和理由:1980年,原、被告在阿党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双方婚前了解较少,彼此了解不深。婚后,原告发现被告脾气暴躁,容易发火,经常对原告非打即骂。为了照顾年幼的子女,原告多年一直忍气吞声。现原、被告子女均已成年,并参加工作且成家,原告以与被告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本院。
...
本院认为,婚姻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原、被告共同生活近40载,且将子女三人抚养成人,40载携手岁月,风里雨里实属不易,都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双方虽因琐事发生矛盾,但并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年少夫妻老来伴,晚年生活更加需要相互支撑,原告李某某、被告杨某某今后只要能互谅互让,相互珍惜,加强沟通与交流,妥善处理化解现有矛盾,仍是一个和睦美满的家庭,故对原告李某某离婚之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李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李某某负担。(裁判文书网)
【女子称忍受丈夫打骂40年起诉离婚,法院驳回: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
原标题:原告李金兰与被告杨执印离婚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2020)陕0632民初1058号
原告李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2、依法判令原、被告分割共同财产;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和理由:1980年,原、被告在阿党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双方婚前了解较少,彼此了解不深。婚后,原告发现被告脾气暴躁,容易发火,经常对原告非打即骂。为了照顾年幼的子女,原告多年一直忍气吞声。现原、被告子女均已成年,并参加工作且成家,原告以与被告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本院。
...
本院认为,婚姻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原、被告共同生活近40载,且将子女三人抚养成人,40载携手岁月,风里雨里实属不易,都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双方虽因琐事发生矛盾,但并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年少夫妻老来伴,晚年生活更加需要相互支撑,原告李某某、被告杨某某今后只要能互谅互让,相互珍惜,加强沟通与交流,妥善处理化解现有矛盾,仍是一个和睦美满的家庭,故对原告李某某离婚之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李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李某某负担。(裁判文书网)
#福建 #连城 #离婚冷静期 #诉讼离婚
【民法典生效后 福建连城法院发出首张“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1月7日,福建连城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其发出了首张“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通知书中写道:“人们常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你们从相识、相恋到新婚燕尔组建家庭,曾拥有幸福美好的过往。婚姻关系的存续是以夫妻感情为基础的,当婚姻因故出现裂痕,感情陷于危机的时刻,双方应珍惜缘分,努力挽救,善于修复,谁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缺失父爱或者母爱呢?……本院希望你们静下心来,多考虑对方的付出与艰辛,互相理解与支持,用积极的态度去沟通交流,用智慧与真爱去化解矛盾,用理智和温情去解决问题,用耐心和真情去温暖子女,珍惜身边人,彼此尊重与信任,勿轻言放弃婚姻和家庭,且行且珍惜。”
文章中称,连城法院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合审判实务,针对双方“对孩子抚养权不清晰”等几种情形制作了“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规定最长30天的“冷静期”,是为了给婚姻双方当事人一定的冷静思考时间,在此期间让婚姻双方缓解关系,作出理智的选择,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的现象。本案张某和李某虽然都同意离婚,但是双方“对孩子抚养权不明晰”。法官委托家事调查员了解情况后,综合分析张某和李某平日感情融洽,只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导致离婚,双方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婚姻还有修复的可能,遂向双方颁发了“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目前该文章已删除。(搜狐新闻 @微博)
【民法典生效后 福建连城法院发出首张“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1月7日,福建连城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其发出了首张“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通知书中写道:“人们常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你们从相识、相恋到新婚燕尔组建家庭,曾拥有幸福美好的过往。婚姻关系的存续是以夫妻感情为基础的,当婚姻因故出现裂痕,感情陷于危机的时刻,双方应珍惜缘分,努力挽救,善于修复,谁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缺失父爱或者母爱呢?……本院希望你们静下心来,多考虑对方的付出与艰辛,互相理解与支持,用积极的态度去沟通交流,用智慧与真爱去化解矛盾,用理智和温情去解决问题,用耐心和真情去温暖子女,珍惜身边人,彼此尊重与信任,勿轻言放弃婚姻和家庭,且行且珍惜。”
文章中称,连城法院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合审判实务,针对双方“对孩子抚养权不清晰”等几种情形制作了“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规定最长30天的“冷静期”,是为了给婚姻双方当事人一定的冷静思考时间,在此期间让婚姻双方缓解关系,作出理智的选择,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的现象。本案张某和李某虽然都同意离婚,但是双方“对孩子抚养权不明晰”。法官委托家事调查员了解情况后,综合分析张某和李某平日感情融洽,只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导致离婚,双方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婚姻还有修复的可能,遂向双方颁发了“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目前该文章已删除。(搜狐新闻 @微博)
Forwarded from 剧终新闻 (剧终)
#管辖权 #司法保护 #地方司法保护 #法制 #司法 #诉讼
【上市公司诉讼获胜概率与受理法院成正相关】
2019年9月,赵玉、戈福建在《中国会计评论》期刊上发表的题为《高管政治关联、本地优势与诉讼结果》的论文显示:相比没有政治关联公司,有政治关联司的诉讼获胜概率更大(比平均胜诉率高39.5%)。
高管政治关联和诉讼获胜的正相关关系在诉讼于本地受理时更加显著,两者的正相关关系在诉讼于异地受理时不存在;初级或中级法院更易遭受地方政府的压力。因此高管政治关联和诉讼获胜的正相关关系只在诉讼由初级或中级法院审理时存在,当诉讼由高级或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时不存在。
上市公司利用管辖权争议将诉讼留在本地审理,以发挥高管政治关联的本地优势,因此有政治关联公司会发起更多的管辖权诉讼,诉讼也有更大的概率由本地法院受理。上述结论在控制公司产权性质和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
该研究选取了 2003-2015 年中国上市公司披露的共计 4693 条诉讼数据。(知网)
【上市公司诉讼获胜概率与受理法院成正相关】
2019年9月,赵玉、戈福建在《中国会计评论》期刊上发表的题为《高管政治关联、本地优势与诉讼结果》的论文显示:相比没有政治关联公司,有政治关联司的诉讼获胜概率更大(比平均胜诉率高39.5%)。
高管政治关联和诉讼获胜的正相关关系在诉讼于本地受理时更加显著,两者的正相关关系在诉讼于异地受理时不存在;初级或中级法院更易遭受地方政府的压力。因此高管政治关联和诉讼获胜的正相关关系只在诉讼由初级或中级法院审理时存在,当诉讼由高级或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时不存在。
上市公司利用管辖权争议将诉讼留在本地审理,以发挥高管政治关联的本地优势,因此有政治关联公司会发起更多的管辖权诉讼,诉讼也有更大的概率由本地法院受理。上述结论在控制公司产权性质和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
该研究选取了 2003-2015 年中国上市公司披露的共计 4693 条诉讼数据。(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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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最高法 #在线诉讼 #诉讼 #数字鸿沟 #区块链 #异步 #庭审公开 #隐私 #未成年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第三条 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当事人意愿和技术条件等因素,可以对以下案件适用在线诉讼:
(一)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二)刑事速裁程序案件,减刑、假释案件,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宜线下审理的刑事案件;
(三)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破产程序和非诉执行审查案件;
(四)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案件;
(五)其他适宜采取在线方式审理的案件。
第四条 人民法院开展在线诉讼,应当征得当事人同意,并告知适用在线诉讼的具体环节、主要形式、权利义务、法律后果和操作方法等。
(三)部分当事人同意适用在线诉讼,部分当事人不同意的,相应诉讼环节可以采取同意方当事人线上、不同意方当事人线下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当事人提交电子化材料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辅助当事人将线下材料作电子化处理后导入诉讼平台。
第十六条 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数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并经技术核验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电子数据上链后未经篡改,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十条 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分别登录诉讼平台,以非同步的方式开展调解、证据交换、调查询问、庭审等诉讼活动。
第二十五条 ...除确属网络故障、设备损坏、电力中断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外,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在线庭审,视为“拒不到庭”;在庭审中擅自退出,经提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视为“中途退庭”,分别按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适用在线庭审的案件,应当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开庭审活动。
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庭审过程不得在互联网上公开。对涉及未成年人、商业秘密、离婚等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在线庭审过程可以不在互联网上公开。
未经人民法院同意,任何人不得违法违规录制、截取、传播涉及在线庭审过程的音频视频、图文资料。(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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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7【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新华社
2021-06-17【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在线诉讼规则,电子化材料可直接在诉讼中使用】- 人民法院报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第三条 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当事人意愿和技术条件等因素,可以对以下案件适用在线诉讼:
(一)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二)刑事速裁程序案件,减刑、假释案件,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宜线下审理的刑事案件;
(三)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破产程序和非诉执行审查案件;
(四)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案件;
(五)其他适宜采取在线方式审理的案件。
第四条 人民法院开展在线诉讼,应当征得当事人同意,并告知适用在线诉讼的具体环节、主要形式、权利义务、法律后果和操作方法等。
(三)部分当事人同意适用在线诉讼,部分当事人不同意的,相应诉讼环节可以采取同意方当事人线上、不同意方当事人线下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当事人提交电子化材料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辅助当事人将线下材料作电子化处理后导入诉讼平台。
第十六条 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数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并经技术核验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电子数据上链后未经篡改,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十条 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分别登录诉讼平台,以非同步的方式开展调解、证据交换、调查询问、庭审等诉讼活动。
第二十五条 ...除确属网络故障、设备损坏、电力中断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外,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在线庭审,视为“拒不到庭”;在庭审中擅自退出,经提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视为“中途退庭”,分别按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适用在线庭审的案件,应当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开庭审活动。
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庭审过程不得在互联网上公开。对涉及未成年人、商业秘密、离婚等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在线庭审过程可以不在互联网上公开。
未经人民法院同意,任何人不得违法违规录制、截取、传播涉及在线庭审过程的音频视频、图文资料。(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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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 #诉讼前保全 #债务 #债务踩踏 #观点 #Opinion
【广发银行申请冻结恒大1.3亿资产 恒大回应:对方滥用诉讼前保全,将起诉】
7月19日消息,恒大集团今日在官网发布声明称,公司江苏省公司旗下项目公司宜兴市恒誉置业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宜兴支行项目贷款1.32亿到期日为2022年3月27日。对于宜兴支行滥用诉讼前保全的行为,并称公司将依法起诉。
7月19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显示,广发银行近日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宜兴市恒誉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32亿元人民币,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证券时报·e公司)(财经网 @微博)
7月19日,消息面上,中国恒大今日大跌逾15%。恒大汽车,恒腾网络均跌超10%。(财经网 @微博)
【简评:为什么恒大几千亿的公司,一亿多的保全就会引发市场震动甚至崩盘?】
因为市场担心债务链踩踏。
申请保全不代表资产会被直接抵扣,但保全一旦被批准,原先债务偿还顺序就被打乱了,申请保全人会主张自己的债权更有优先权。在司法实践中,结果往往是法院进行调解,两方债权人共同瓜分被保全冻结的资产。对原来有抵押品的债权人来说,只能收回一部分债务,损失很大。
按法律,同一笔资产只能被保全一次,先申请者先得。所以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债权人们就会争相去申请保全,生怕自己被甩下。
现在恒大负债率非常高,大部分资产已经被抵押。债权人是觉得自己的债务有资产作抵押,万一有事也能优先收回借款,所以还有一定信心。如果债权人彻底丧失信心,恒大很可能会因为大部流动资金被冻结,造成资金链完全断裂。(睡前消息)
【广发银行申请冻结恒大1.3亿资产 恒大回应:对方滥用诉讼前保全,将起诉】
7月19日消息,恒大集团今日在官网发布声明称,公司江苏省公司旗下项目公司宜兴市恒誉置业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宜兴支行项目贷款1.32亿到期日为2022年3月27日。对于宜兴支行滥用诉讼前保全的行为,并称公司将依法起诉。
7月19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显示,广发银行近日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宜兴市恒誉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32亿元人民币,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证券时报·e公司)(财经网 @微博)
7月19日,消息面上,中国恒大今日大跌逾15%。恒大汽车,恒腾网络均跌超10%。(财经网 @微博)
【简评:为什么恒大几千亿的公司,一亿多的保全就会引发市场震动甚至崩盘?】
因为市场担心债务链踩踏。
申请保全不代表资产会被直接抵扣,但保全一旦被批准,原先债务偿还顺序就被打乱了,申请保全人会主张自己的债权更有优先权。在司法实践中,结果往往是法院进行调解,两方债权人共同瓜分被保全冻结的资产。对原来有抵押品的债权人来说,只能收回一部分债务,损失很大。
按法律,同一笔资产只能被保全一次,先申请者先得。所以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债权人们就会争相去申请保全,生怕自己被甩下。
现在恒大负债率非常高,大部分资产已经被抵押。债权人是觉得自己的债务有资产作抵押,万一有事也能优先收回借款,所以还有一定信心。如果债权人彻底丧失信心,恒大很可能会因为大部流动资金被冻结,造成资金链完全断裂。(睡前消息)
乌鸦观察
#恒大 #诉讼前保全 #债务 #债务踩踏 #观点 #Opinion 【广发银行申请冻结恒大1.3亿资产 恒大回应:对方滥用诉讼前保全,将起诉】 7月19日消息,恒大集团今日在官网发布声明称,公司江苏省公司旗下项目公司宜兴市恒誉置业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宜兴支行项目贷款1.32亿到期日为2022年3月27日。对于宜兴支行滥用诉讼前保全的行为,并称公司将依法起诉。 7月19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显示,广发银行近日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宜兴市恒誉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32亿元人民币,或…
#恒大 #诉讼前保全 #广发 #和解
【恒大反弹近一成 与广发银行解决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事宜】
中国恒大和广发银行都表示,针对近期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事宜,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已经妥善解决。
恒大发声明指,广发银行与恒大集团一直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双方今后将不断巩固和深化业务合作关系,继续加强合作。
恒大系股价造好,恒大股价较早时反弹近10%,高见7.94元。恒大汽车曾升近11%,恒腾网络升逾6%,恒大物业升逾4%。
广发银行早前申请冻结恒大1.3亿元人民币资产,恒大指控广发银行滥用诉讼前保全行为,并会依法起诉,消息拖累恒大股价自周一起连跌3日。(香港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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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微信 #制裁 #诉讼 #律师费
【在美华人打赢微信禁令诉讼案,美政府将赔偿90万美元律师费】
今年6月,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发布的微信禁令被现任总统拜登正式撤销。此后,在美华人律师团队再次出击,向美国政府索取补偿。谈判经历数月,美政府近日同意向发起诉讼的美国微信用户联合会(USWUA,下称“美微联会”)赔偿9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74万元)律师费用。
10月25日,美国英卓律师事务所(Ying Cao Law LLC)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以美微联会的名义发表文章称,拜登6月9日签署总统令撤销微信禁令后,该案件原告律师认为此案错在美政府。根据美国的《平等公义通路法》(Equal Access to Justice Act),如果政府没有正当充分的理由侵害普通老百姓的权利并在司法程序中败诉,法院可以判政府补偿对方的律师费。美微联会律师团引用这部法律,与美司法部进行了多轮补偿和解谈判。律师团指出,“政府补偿微信案件的律师费是对美国政府的应有惩戒;只有让公权力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才能对美国政府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
文章称,经过几个月的谈判,美微联会与美国司法部刚刚在上周达成协议,美国政府同意对美微联会产生的律师费进行补偿,总金额为90万美元。(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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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资阳 #安岳 #离婚冷静期 #诉讼离婚 #公信力 #债务 #家暴
【四川安岳法院披露:为规避离婚冷静期提诉,当地离婚诉讼大增】
据四川资阳长安网12月2日消息,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公布《安岳法院反映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以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称,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后,对家事审判的影响逐渐显现,该制度影响到协议离婚的便捷性,部分当事人为规避冷静期,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致使诉讼离婚数量显著增多。今年1-11月,安岳法院共受理离婚案件1163件,已高于前三年全年平均受案数1033.67件。
安岳法院认为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有三方面:
一是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自由选择。在具体实践中,部分当事人为规避冷静期,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大量离婚纠纷案件从民政部门倒流入法院,法院离婚案件调解率大幅增高。
二是家事审判与审限制度的矛盾显现。离婚案件注重情感修复,与审限制度追求效率的原则有冲突。离婚冷静期和配套制度增加的审理天数,虽可扣除审限、中止审理以避免超审限,但这种隐形超审限容易形成对法官工作效率和司法公信力的负面评价。
三是离婚“冷静期”变“危险期”的隐形担忧。冷静期对被家暴者不利,受害方不知也不愿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冷静期内一方可能恶意制造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虽新增了日常家事代理权,但此规定建立在夫妻关系正常的情况下,若双方处于离婚冷静期,代理权适用规则还需完善。(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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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法院认为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有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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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观察
#论文 #论文造假 #曹雪涛 #李红良 #耿美玉 #裴钢 #饶毅 【科技部:有关论文涉嫌造假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一、对曹雪涛院士论文的调查结论及处理意见 对网络质疑曹雪涛院士的63篇论文,经调查未发现有造假、剽窃和抄袭,但发现较多论文存在图片误用,反映实验室管理不严谨。经联合工作机制审议,决定取消曹雪涛院士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资格1年,取消作为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评审专家资格1年,取消招收研究生资格1年,责成其对被质疑的论文回应质疑并进行勘误,对存在的问题作出深刻检查,在工程院相应学部通报批评。 …
#阿尔茨海默 #饶毅 #耿美玉 #诉讼 #九期一 #名誉 #造假
【耿美玉诉饶毅名誉侵权案一审宣判】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公开对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学术所长耿美玉研究员诉首都医科大学校长饶毅教授名誉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耿美玉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9年11月28日,被告饶毅用其注册微信名为“Y”的个人微信在有30名成员的微信群“脑计划专家组”及492名成员的微信群“神经科学严肃讨论偶尔八卦群”中均发文称:“今年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的耿美玉研究员作为通讯作者的文章,号称其发明的药物GV-971能够通过从肠道菌群治疗小鼠的阿尔兹海默症。这篇文章,不造假是不可能的。现实名举报,请贵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做些好事,为中国科学界洗刷耻辱。”耿美玉认为,被告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向他人散布不实内容,诽谤贬损涉案文章“造假”,被告显然不是出于所谓学术监督的目的,而是借举报论文造假为名,行诋毁原告名誉之实,客观上已造成原告名誉受损,社会评价降低,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
2020年7月7日,被告饶毅在《细胞研究》(《Cell Research》) 刊登题为《应该更正一位作者忽略引用以前文献》(中文译题)的文章认为,耿美玉团队自2003年起经过十余年研究发表了12篇包括体外、体内研究及综述在内的与GV-971有关的文章,主要观点均为GV-971是通过直接作用于Aβ肽、神经细胞或神经胶质细胞, 全部都是在神经系统内直接起作用,而非通过调解肠道菌群改善神经炎症。涉案文章所述的GV-971的作用与之前同一团队就同一分子撰写的论文在“药物靶标、有效部位、治疗机理”上有如此大的差别,却既未支持也未批判其十年间的科研成果,未曾引用此前其发表过的任何论文,明显不符合常理。同时,众所周知,存在多个靶点意味着药物可能具有更多的副作用,涉案文章却号称GV-971的所有靶标和作用都帮助治疗阿尔茨海默症,而一个药物有如此多的靶标共同治疗一个疾病在生物医药界是极为罕见的。
2020年7月13日,包括原告耿美玉在内的涉案文章的作者在《细跑研究》(《Cell Research》)发表简讯予以回应称,在过去数十年中,科学家对阿尔茨海默症的认识已有飞速进展,涉案文章的研究主要着眼于肠道菌群和相关神经性炎症,是一种GV-971治疗AD的全新机制,此前的12篇文章与涉案论文的相关性实在很小,都不足以被引用。
2020年7月14 日,被告饶毅在“饶议科学”公众号上发表《评耿美玉等有关GV-971的回复》称,在此前的12篇文章中白纸黑字写着GV-971如何作用于脑内神经细胞、神经胶质细胞,现在原告号称作用于肠道菌群,从学术上需要解释,需要讨论前后结果为何有差异,是否矛盾。绝大多数药物,治疗作用是通过一个或少量靶标,一般来说靶标多,会导致副作用增加,即使少数几个药物有多靶点,而且都是治疗性靶点,不表明GV-971就是。饶毅认为,其是基于自己学识水平对原告论文研究成果的机理作出的否定性评价,结论正确或错误都存在可能,其评价并非是出于恶意贬低原告名誉。
2021年1月21日,科技部发布《有关论文涉嫌造假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对耿美玉5篇论文的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是:未发现有造假,但发现论文存在少量图片误用,经联合工作机制审议,决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科研诚信提醒谈话。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有二:一是被告在微信群中针对原告论文发布言论性质上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还是属于学术批评行为;二是被告的上述行为是否造成原告名誉的损害。
就争议焦点一,法院认为,对于阿尔茨海默症治疗的研究是一个不断进展的过程,需要医学界作出共同的努力,因此,从医学发展的角度应当允许正当的学术争议和批评,法律不应当加以限制和干涉。由此,被告作为行业专家有权对原告研究成果作出评价。首先,被告的行为并未超出学术评论的合理界限。被告在发布该文件之后公布了相应依据,学者根据自己掌握的知识和经验对另一位学者的研究成果作出评论, 即便有不当言辞,也非是对原告名誉的恶意侵犯。而从原、被告之后在专业刊物上进行的相互回应的事实看,这种观点的交锋应属于学术讨论范畴;其二,被告不存在损害原告名誉的主观故意。被告将涉案文件发在微信群是为督促同行以及相关部门对其认为有嫌疑造假的论文进行监督和调查,其主观目的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其三,科技部的调查报告结论,也侧面证明被告对涉案论文的科学性提出质疑给予否定性评价并非毫无根据;其四,从促进学术争鸣以及净化学术风气角度而言,司法应为学术批评设定较为宽松的环境,学术上的争议可通过当事人之间的辩论、公布原始数据、进行重复试验等方式予以澄清,鼓励真理越辩越明。
关于争议焦点二,法院认为,首先,被告没有针对原告个人道德和行为品质做出负面评价,也没有证据表明其声望、信用等社会评价因此降低。因此,法院难以认定被告行为对原告名誉造成了损害;其次,从原、被告双方事后随即在相关学术期刊和载体上发表学术争议看,已表明双方关于是否造假的争议,实质上是医学研究上的学术争议,而非原告论文是否存在研究手段故意造假的争议。原告诉请被告构成名誉侵权本院难以支持。需要指出的是,被告行为虽未造成侵权后果,但确实存在言辞过激、方式方法不当等问题,应给予批评。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等相关法律规定,驳回原告耿美玉的诉讼请求。(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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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Log4J #漏洞 #问责 #诉讼
【FTC 警告将对未能修补 Log4j 漏洞的组织采取法律行动】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警告,未能保护客户数据免受 Log4Shell 漏洞影响的美国组织可能会面临法律后果。Log4Shell 是广泛使用的 Log4j Java 日志库零日漏洞名称。
FTC 警告称,在 12 月首次被发现的严重漏洞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攻击者利用,对数百万的消费者产品构成“严重风险”。
公开信敦促各大组织解决该漏洞,以减少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的可能性并避免法律诉讼风险。
该机构表示,“当这些漏洞被发现并被利用时,可能会导致个人信息的丢失或泄露,造成经济损失并带来其他不可逆的伤害。”
该机构也表示,“包括《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和《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在内的法律要求采取合理的措施解决已知的软件漏洞问题。依赖 Log4j 的公司及其供应商现在就要采取行动,减少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的可能性并避免 FTC 采取法律行动,这一点至关重要。”(solidot)(FTC)
【FTC 警告将对未能修补 Log4j 漏洞的组织采取法律行动】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警告,未能保护客户数据免受 Log4Shell 漏洞影响的美国组织可能会面临法律后果。Log4Shell 是广泛使用的 Log4j Java 日志库零日漏洞名称。
FTC 警告称,在 12 月首次被发现的严重漏洞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攻击者利用,对数百万的消费者产品构成“严重风险”。
公开信敦促各大组织解决该漏洞,以减少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的可能性并避免法律诉讼风险。
该机构表示,“当这些漏洞被发现并被利用时,可能会导致个人信息的丢失或泄露,造成经济损失并带来其他不可逆的伤害。”
该机构也表示,“包括《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和《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在内的法律要求采取合理的措施解决已知的软件漏洞问题。依赖 Log4j 的公司及其供应商现在就要采取行动,减少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的可能性并避免 FTC 采取法律行动,这一点至关重要。”(solidot)(FTC)
#江苏 #徐州 #丰县 #拐卖 #离婚 #诉讼离婚 #离婚冷静期 #分居 #家暴
【徐州:拐卖、离婚与判决】
经乌鸦观察编辑在裁判文书网检索,徐州市提及拐卖的离婚诉讼有12篇,涉丰县、铜山、沛县、睢宁、邳州等地。
据原告诉称,她们多数为在84年-96年期间被拐卖,其中有8人表示在拐卖后遭遇家暴,原籍分布在四川、重庆、贵州等地,育有子女数量通常在2到4名,且多数先同居形成事实婚姻后才领证,亦有案例在生育子女后才办理婚姻登记,甚至在起诉时仍未办理(案例1)。
不过在判决书中法院均未提及有关女方是否遭拐卖的事情。
在判决结果方面,法院对于第一次离婚诉讼几乎全部驳回,即使部分案例涉及家暴。成功的案例均为女方诉称遭拐卖且分居多年后以坚决的态度两次上诉(案例5及相似案例),如果态度不坚决甚至三次上诉都不行(案例4)。在不远的安徽宿州泗县亦有这种情况。
此外还有一篇是汉中地区的正常婚姻,但男方诉称妻子被拐卖到丰县,且当地公安解救未成。(案例6)
案例1:女方诉称遭拐卖且生育四子女,丰县法院对其离婚起诉未予支持
判决书显示,原告赵某诉称,原告娘家在四川省绵阳市,1984年9月被拐卖至丰县;后与尹某双方按照农村的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开始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由于原被告婚姻基础差,婚后没有培养出夫妻感情,现已分居5年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要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
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婚后生育四子女:1985年农历十二月生长女尹某1,1987年4月生次女尹某2,1990年农历正月生三女尹某3,1990年农历正月生长子尹某4。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于1984年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构成事实婚姻。原、被告婚后感情尚可,共同生活近三十年,辛苦养育四子女,双方对家庭、子女均有较大的付出。...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未提供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本院不予支持。
案例2:女方诉称遭拐卖且遭家暴,丰县法院对其离婚起诉未予支持
判决书显示:原告王某某起诉称,她系四川重庆人。1987年10月,原告被人拐卖到丰县卖与被告后同居生活,1989年2月1日生一女邢X。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被告脾气暴躁,经常打骂原告。2010年9月,原告离家出走,双方分居三年之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要求离婚。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结婚20余年且生育子女,其婚姻基础牢固,婚后感情较好。双方因家庭琐事偶有争执在所难免,婚生女邢金芝也当庭陈述父母感情很好,不同意父母离婚,只要双方互相理解,互相宽容,多为孩子和对方着想,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仍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本院从双方的婚前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真实原因及有无和好可能等诸方面综合分析,以不离为宜。
乌鸦观察注:原文即为“四川重庆”
案例3:女方诉称遭拐卖且多次出逃被追回,睢宁法院对其离婚起诉未予支持
判决书显示,原告吴某诉称:1992年4月,原告被人以找工作名义,拐卖给被告,被被告强迫同居,后于2010年2月21日办理结婚登记,于1993年8月20日生长女,1994年11月3日生次女,于1998年4月19日生三女,于2006年12月31日生一子。由于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之后多次出逃被追回,被告殴打、恐吓原告,原告受尽折磨。被告恶习不改,与原告吵闹,扬言不要原告,现双方感情彻底破裂。
被告胡某某辩称:不同意离婚。我们是合法夫妻,没有虐待原告。1995年,我们一起去原告家,原告父亲对我很好。后来原告几次离家出走,我都把她找回家了。2012年6、7月份,原告以干活的名义不回家,后来又告诉我要跟别人走。2012年农历11月,原告要我和她去云南,之后一起回家。为了孩子,我不同意离婚。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认为:原告吴某某与被告胡某某经政府登记结婚,系合法的夫妻关系。双方从同居生活至今已二十余年,育有四个子女,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期间虽因矛盾导致分居,但双方能自行化解并重新共同生活,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已经建立了夫妻感情。虽然生活中的一些矛盾给双方的夫妻感情造成一定影响,但原告并未提供足以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充分证据。被告胡某某主张愿意原谅原告离家出走等过错,也是其对夫妻感情珍视的表现。只要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够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互谅互让、相互信任,和好是有可能的。
案例4:女方诉称遭拐卖且分居两年三次上诉,沛县法院对其离婚起诉未予支持
判决书显示,原告张某诉称,原告于1996年被他人拐卖给被告,育有两子,长子已独立生活。分居已有两年之久,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认为,婚后生育两子,双方结婚近二十年,说明双方婚姻基础较为牢固。原告三次诉讼离婚,第一次离婚经本院调解和好,说明双方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尽管原告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但庭审中被告不同意离婚,原被告长子宋永康不同意原被告离婚,且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本院对原被告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要求离婚的原因及夫妻关系现状等进行综合分析后,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尚有和好的可能。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5:女方诉称十六岁遭拐卖,分居后两次起诉终离婚
判决书显示,原告诉称,1986年1月,年仅16岁的原告被人从四川老家拐卖至被告处。后原告曾多次欲逃回老家,但均无结果。生育一子一女,双方多年来因性格不和而常年争吵,致夫妻感情破裂。2012年9月24日,原告曾向贵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但被判决不准离婚。现双方再无和好可能,故再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徐州市铜山区法院表示,2012年9月24日,原告陈某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本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尚有和好的可能,故于2012年10月17日作出(2012)铜民初字第17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甲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后至今已二年多时间,原告陈某仍长期在市区打工或回老家生活,双方长期分居至今,关系没有任何改善。准予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甲离婚。
相似判决:
(2015)铜民初字第00537号
(2014)沛朱民初字第249号
(2014)邳议民初字第0274号
(2014)铜张民初字第96号
(2014)铜张民初字第96号
(2015)睢魏民初字第0689号
(2015)铜张民初字第1409号
乌鸦观察注:均为女方分居后两次上诉且态度坚决才离婚成功。
案例6:男方诉称妻子被拐卖到丰县,当地公安解救未成
判决书显示,原告诉称,1979年3月原、被告经人介绍谈婚,同年9月8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关系较好。1982年3月10日生有一女梁某乙。1986年9月被告欲外出打工,原告阻止,被告便悄悄出走,后原告到处打听下落,半年后听说被告被拐卖到江苏省丰县,经当地公安机关解救未成,此后便再无音讯。现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坚决要求离婚。
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后夫妻关系尚可,1986年9月被告外出后,至今下落不明已28年,现原告起诉坚决要求离婚,足见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准予梁某某与彭某某离婚。(乌鸦观察)
【徐州:拐卖、离婚与判决】
经乌鸦观察编辑在裁判文书网检索,徐州市提及拐卖的离婚诉讼有12篇,涉丰县、铜山、沛县、睢宁、邳州等地。
据原告诉称,她们多数为在84年-96年期间被拐卖,其中有8人表示在拐卖后遭遇家暴,原籍分布在四川、重庆、贵州等地,育有子女数量通常在2到4名,且多数先同居形成事实婚姻后才领证,亦有案例在生育子女后才办理婚姻登记,甚至在起诉时仍未办理(案例1)。
不过在判决书中法院均未提及有关女方是否遭拐卖的事情。
在判决结果方面,法院对于第一次离婚诉讼几乎全部驳回,即使部分案例涉及家暴。成功的案例均为女方诉称遭拐卖且分居多年后以坚决的态度两次上诉(案例5及相似案例),如果态度不坚决甚至三次上诉都不行(案例4)。在不远的安徽宿州泗县亦有这种情况。
此外还有一篇是汉中地区的正常婚姻,但男方诉称妻子被拐卖到丰县,且当地公安解救未成。(案例6)
案例1:女方诉称遭拐卖且生育四子女,丰县法院对其离婚起诉未予支持
判决书显示,原告赵某诉称,原告娘家在四川省绵阳市,1984年9月被拐卖至丰县;后与尹某双方按照农村的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开始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由于原被告婚姻基础差,婚后没有培养出夫妻感情,现已分居5年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要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
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婚后生育四子女:1985年农历十二月生长女尹某1,1987年4月生次女尹某2,1990年农历正月生三女尹某3,1990年农历正月生长子尹某4。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于1984年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构成事实婚姻。原、被告婚后感情尚可,共同生活近三十年,辛苦养育四子女,双方对家庭、子女均有较大的付出。...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未提供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本院不予支持。
案例2:女方诉称遭拐卖且遭家暴,丰县法院对其离婚起诉未予支持
判决书显示:原告王某某起诉称,她系四川重庆人。1987年10月,原告被人拐卖到丰县卖与被告后同居生活,1989年2月1日生一女邢X。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被告脾气暴躁,经常打骂原告。2010年9月,原告离家出走,双方分居三年之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要求离婚。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结婚20余年且生育子女,其婚姻基础牢固,婚后感情较好。双方因家庭琐事偶有争执在所难免,婚生女邢金芝也当庭陈述父母感情很好,不同意父母离婚,只要双方互相理解,互相宽容,多为孩子和对方着想,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仍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本院从双方的婚前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真实原因及有无和好可能等诸方面综合分析,以不离为宜。
乌鸦观察注:原文即为“四川重庆”
案例3:女方诉称遭拐卖且多次出逃被追回,睢宁法院对其离婚起诉未予支持
判决书显示,原告吴某诉称:1992年4月,原告被人以找工作名义,拐卖给被告,被被告强迫同居,后于2010年2月21日办理结婚登记,于1993年8月20日生长女,1994年11月3日生次女,于1998年4月19日生三女,于2006年12月31日生一子。由于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之后多次出逃被追回,被告殴打、恐吓原告,原告受尽折磨。被告恶习不改,与原告吵闹,扬言不要原告,现双方感情彻底破裂。
被告胡某某辩称:不同意离婚。我们是合法夫妻,没有虐待原告。1995年,我们一起去原告家,原告父亲对我很好。后来原告几次离家出走,我都把她找回家了。2012年6、7月份,原告以干活的名义不回家,后来又告诉我要跟别人走。2012年农历11月,原告要我和她去云南,之后一起回家。为了孩子,我不同意离婚。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认为:原告吴某某与被告胡某某经政府登记结婚,系合法的夫妻关系。双方从同居生活至今已二十余年,育有四个子女,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期间虽因矛盾导致分居,但双方能自行化解并重新共同生活,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已经建立了夫妻感情。虽然生活中的一些矛盾给双方的夫妻感情造成一定影响,但原告并未提供足以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充分证据。被告胡某某主张愿意原谅原告离家出走等过错,也是其对夫妻感情珍视的表现。只要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够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互谅互让、相互信任,和好是有可能的。
案例4:女方诉称遭拐卖且分居两年三次上诉,沛县法院对其离婚起诉未予支持
判决书显示,原告张某诉称,原告于1996年被他人拐卖给被告,育有两子,长子已独立生活。分居已有两年之久,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认为,婚后生育两子,双方结婚近二十年,说明双方婚姻基础较为牢固。原告三次诉讼离婚,第一次离婚经本院调解和好,说明双方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尽管原告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但庭审中被告不同意离婚,原被告长子宋永康不同意原被告离婚,且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本院对原被告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要求离婚的原因及夫妻关系现状等进行综合分析后,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尚有和好的可能。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5:女方诉称十六岁遭拐卖,分居后两次起诉终离婚
判决书显示,原告诉称,1986年1月,年仅16岁的原告被人从四川老家拐卖至被告处。后原告曾多次欲逃回老家,但均无结果。生育一子一女,双方多年来因性格不和而常年争吵,致夫妻感情破裂。2012年9月24日,原告曾向贵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但被判决不准离婚。现双方再无和好可能,故再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徐州市铜山区法院表示,2012年9月24日,原告陈某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本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尚有和好的可能,故于2012年10月17日作出(2012)铜民初字第17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甲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后至今已二年多时间,原告陈某仍长期在市区打工或回老家生活,双方长期分居至今,关系没有任何改善。准予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甲离婚。
相似判决:
(2015)铜民初字第00537号
(2014)沛朱民初字第249号
(2014)邳议民初字第0274号
(2014)铜张民初字第96号
(2014)铜张民初字第96号
(2015)睢魏民初字第0689号
(2015)铜张民初字第1409号
乌鸦观察注:均为女方分居后两次上诉且态度坚决才离婚成功。
案例6:男方诉称妻子被拐卖到丰县,当地公安解救未成
判决书显示,原告诉称,1979年3月原、被告经人介绍谈婚,同年9月8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关系较好。1982年3月10日生有一女梁某乙。1986年9月被告欲外出打工,原告阻止,被告便悄悄出走,后原告到处打听下落,半年后听说被告被拐卖到江苏省丰县,经当地公安机关解救未成,此后便再无音讯。现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坚决要求离婚。
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后夫妻关系尚可,1986年9月被告外出后,至今下落不明已28年,现原告起诉坚决要求离婚,足见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准予梁某某与彭某某离婚。(乌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