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15.2K subscribers
7.28K photos
320 videos
491 files
16.6K links
不定期推送新闻和杂谈;您的订阅、投稿和转发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

有任何事宜欢迎通过 @big_crow_bot 联系,因我们知识精力有限,期盼各位多多指正;

整理不易,转发请自觉标记出处;

推荐使用浅色模式阅读,深色模式加粗重点显示不明显;

同义词检索欢迎使用:https://t.me/bigcrowdev/11487

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们有关,向收到此信息的世界致以美好的祝愿。
——地狱乌鸦
Download Telegram
乌鸦观察
#日本 #越南 #渔船 建议加强质量监管 【日本驱逐舰与中国渔船在东海相撞 驱逐舰出现1米大洞,中国船员安然无恙】(新浪军事) 【中国海警:越南渔船非法进入西沙群岛海域侵渔,撞我海警船后沉没,8船员被救起】(环球网)
#日本 #造假

【日企再现造假丑闻 日立金属数据篡改超10年】

4月27日,日立集团旗下的日立金属宣布,该公司及旗下子公司生产的部分特殊钢产品和磁性材料产品存在违规检查、篡改数据等问题,受波及的客户包括汽车零部件厂商在内,大约170家。“违规时间还在调查中,但至少已经持续了10年以上。”日立金属会长兼CEO西山光秋在当日的电话会议上透露。(中国经济网
#公共账号 #造假 #强制订阅 #采编 #舆情 #批量注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第十二条 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建立公众账号监测评估机制,防范账号订阅数、用户关注度、内容点击率、转发评论量等数据造假行为。

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规范公众账号推荐订阅关注机制,健全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处置账号订阅关注数量的异常变动情况。未经互联网用户知情同意,不得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

第十八条 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三)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等服务;
  (四)操纵利用多个平台账号,批量发布同质信息内容,生成虚假流量数据,制造虚假舆论热点
  (五)借突发公共事件煽动极端情绪行为,或实施网络暴力损害他人和组织名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六)编造虚假信息,伪造原创内容,引用或捏造不实信息来源,歪曲事实真相,误导社会公众;
  (八)批量注册、囤积或非法交易买卖公众账号;

内详(网信中国
#特朗普 #图表 #造假

【特朗普政府疫情协调员:特朗普给人看的图表“不是我做的”】

曾在特朗普政府担任白宫新冠疫情应对协调员的Deborah Birx博士周日在CBS节目Face the Nation中表示,白宫使用的数据和图表根本不是她准备的。

“我知道有外部或内部的人搞了另外一套数据和图表,送到总统面前。时至今日我也不知道是谁,但我知道我交上去的是什么,也知道他手里的不是我准备的。”

Birx表示,她“经常”考虑辞职,称她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向外界说得更多。

在周日的另一场节目中,拜登总统的幕僚长克莱因(Ron Klain)表示,在特朗普当政的最后几个月里病毒肆虐,而特朗普政府并没有制定新冠疫苗的分发计划。(路透社
#河北 #唐山 #钢铁 #造假 #环保

【环境部长突击检查唐山发现四家钢企重污染抱团造假】

3月11日晚澎湃新闻从生态环境部获悉,当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河北唐山突击检查钢铁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发现,在唐山市已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情况下河钢唐钢不锈钢公司、唐山金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春兴特种钢有限公司和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均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高负荷生产,未落实相应减排要求,并普遍存在生产记录造假问题,有的甚至互相通风报信、删除生产记录应对检查相关线索已移交当地公安部门。(澎湃新闻)
Forwarded from 剧终新闻 (剧终)
#疫苗 #新冠疫苗 #造假 #接种证明 #核酸检测 #伪造 #暗网 #瘟疫公司

【0323 新冠病毒疫苗和伪造的美国疫苗接种证明在暗网上贩卖,一份伪造的接种证明售价约合人民币1300元】

当地时间3月23日,一份报告指出新冠病毒疫苗和伪造的美国疫苗接种证明在暗网上贩卖。网络安全公司切点软件(Check point software)的安全研究人员表示他们已在网上发现了各种品牌的疫苗列表,价格最高的是阿斯利康疫苗和强生疫苗要1000美元(约合人民币6520元)。

切点软件的发言人指出目前无法确定暗网上交易的疫苗是否为真的疫苗,但包装和证书看起来似乎是“合法的”并且过去3个月暗网上的疫苗广告数量增长了300%同时疫苗接种证明也接受“定制”

研究人员已发现了20份伪造的疫苗接种证明每份开价约200美元(约合人民币1303元),买家只需在提供姓名和日期卖方就可以按照原厂的方式打印在证明书上做出相应的内容。切点软件的发言人表示估计该造假公司有能力伪造出上万张足以以假乱真的疫苗接种卡。

此外,在一个黑客论坛上有人出售伪造的新冠肺炎阴性检测结果且“买二送一”,ABI研究公司网络安全负责人门丁表示:有关疫苗的非法交易是无法避免的,若买家所在国取得疫苗的速度慢且又厌倦封城,而假证明又能以较轻易方式获得,则非法交易的市场就会随之兴起。(BBC)(CNN)(Check Point)(澎湃新闻)(2019-nCoV)

相关新闻🔗
新冠疫苗懒人包
Forwarded from 剧终新闻 (剧终)
#陕西 #商洛 #洛南 #扶贫 #自来水 #造假

【陕西洛南扶贫被爆造假 陕西:成立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

4月23日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频道在《经济半小时》栏目中,报道了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灵口镇两个村脱贫攻坚工作造假问题。

报道说:守着“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标识牌,却没水喝。长满青苔、直径不到2米的水池竟是十几户人家的水源。为通过脱贫验收,陕西省洛南县不少村建了饮水设施,然而村民家的水龙头是样子货不通水。主管部门一问三不知,还抢记者手机。

24日晚,陕西回应称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所报道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调查,有关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央视新闻 @微博)(陕西发布 @微博)
乌鸦观察
#陕西 #商洛 #洛南 #扶贫 #自来水 #造假 【陕西洛南扶贫被爆造假 陕西:成立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 4月23日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频道在《经济半小时》栏目中,报道了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灵口镇两个村脱贫攻坚工作造假问题。 报道说:守着“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标识牌,却没水喝。长满青苔、直径不到2米的水池竟是十几户人家的水源。为通过脱贫验收,陕西省洛南县不少村建了饮水设施,然而村民家的水龙头是样子货不通水。主管部门一问三不知,还抢记者手机。 24日晚,陕西回应称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所报道问题进行…
#陕西 #商洛 #洛南 #扶贫 #自来水 #造假 陕西发布

【陕西公布脱贫摘帽掺假初步调查结果:符合脱贫要求,但部分问题确实存在】

据陕西发布称,报道中反映两个村的五保户,均已于摘帽退出前,落实了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政策措施,涉及人员通过投靠亲友、危房改造的方式解决了住房安全问题,两个村的饮水安全问题是通过自来水、水井、水窖等方式解决的。两个脱贫村及脱贫户的脱贫退出,达到了国家和陕西省关于“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退出程序符合要求。但安全饮水保障水平不高、季节性缺水、管护水平不高、干部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确实存在。(陕西发布 @微博)

相关新闻🔗
21-04-24 陕西洛南扶贫被爆造假 陕西:成立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
#印度 #北阿坎德邦 #核酸检测 #伪造 #造假 #大壶节

【印度北阿坎德邦新冠检测涉嫌造假,可能涉及 10 万多份检测结果

据《今日印度》杂志网站 17 日报道,印度北阿坎德邦政府正对一场 “新冠病毒检测骗局” 展开调查。

报道称,消息人士透露,在今年印度教重要节日大壶节期间,涉事私立检测机构从政府拿到了新冠病毒检测订单。数据显示,政府为组织大壶节宗教活动共聘请检测机构对 25 万多人进行了新冠病毒检测,其中仅有大约 2300 人检测结果为阳性。初步调查发现,许多私立检测机构根本没有进行真正的新冠病毒检测,而是拿随机收集到的人员姓名和手机号编造虚假的检测报告糊弄了事。

目前当局怀疑共有 10 万多份检测结果涉嫌造假,而政府对有关检测机构的付款也已被扣下,进一步的详细调查正在进行之中。(环球网

相关报道📰
2021-06-18【大壶节期间新冠检测阳性率畸低被曝造假,印度多家实验室遭调查】- 澎湃新闻
2021-06-17【Uttarakhand Orders Police Case Into Fake Covid Tests Scam At Kumbh】- NDTV
2021-06-15【Uttarakhand: One lakh Covid tests during Kumbh fake, says probe report】- 印度时报

source: https://t.me/nCoV2019/8331
#日本🇯🇵 #三菱 #造假 #辞职

【日本三菱电机社长因公司造假丑闻宣布辞职】

因公司被媒体曝光检验数据造假日本三菱电机公司社长杉山武史2日宣布辞职。

杉山武史在当天下午举行的记者会上说,公司有组织的造假损害了公司信誉。他痛感对此负有责任,认为有必要辞职,以使公司建立新体制挽回外界对三菱电机的信任。

日前,三菱电机先是被媒体曝光其长崎工厂未按用户要求对列车空调进行产品检验,伪造了检验数据,这种检验数据造假行为可能已持续至少30年。之后,又有媒体披露,三菱电机还对空气压缩机检验数据进行造假。

三菱电机6月29日发表声明说,正在对长崎工厂展开内部调查。(新华社)(NHK)
#安徽 #宿州 #环保 #造假 #丝袜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安徽宿州发生一起丝袜套省控气站采样杆案】

中国检察网近日披露一起发生在安徽省宿州市萧县的干扰省控气站监测案件。据萧县检察院2021年5月25日致萧县法院的一份起诉书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0月25日18时许,被告人汤某某酒后到萧县生态环境分局顶楼,用其随身携带的丝袜将萧县监测省控站点用于监测PM10、PM2.5数据的空气质量监测设备采样杆套住,致使当日21时至次日7时的PM10、PM2.5数据值严重失真。被告人汤某某于2020年11月17日经萧县公安局民警电话传唤到案。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汤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干扰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后果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财新网近日还报道了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的一起省控气站纱布缠探头案。该案中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分局原局长刘玉晓、主管大气的副局长时保柱,被邢台市南和区法院一审判决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人随后向邢台市中院上诉、申诉,都被驳回。(财新网
乌鸦观察
#论文 #论文造假 #曹雪涛 #李红良 #耿美玉 #裴钢 #饶毅 【科技部:有关论文涉嫌造假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一、对曹雪涛院士论文的调查结论及处理意见 对网络质疑曹雪涛院士的63篇论文,经调查未发现有造假、剽窃和抄袭,但发现较多论文存在图片误用,反映实验室管理不严谨。经联合工作机制审议,决定取消曹雪涛院士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资格1年,取消作为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评审专家资格1年,取消招收研究生资格1年,责成其对被质疑的论文回应质疑并进行勘误,对存在的问题作出深刻检查,在工程院相应学部通报批评。 …
#阿尔茨海默 #饶毅 #耿美玉 #诉讼 #九期一 #名誉 #造假

【耿美玉诉饶毅名誉侵权案一审宣判】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公开对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学术所长耿美玉研究员诉首都医科大学校长饶毅教授名誉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耿美玉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9年11月28日,被告饶毅用其注册微信名为“Y”的个人微信在有30名成员的微信群“脑计划专家组”及492名成员的微信群“神经科学严肃讨论偶尔八卦群”中均发文称:“今年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的耿美玉研究员作为通讯作者的文章,号称其发明的药物GV-971能够通过从肠道菌群治疗小鼠的阿尔兹海默症。这篇文章,不造假是不可能的。现实名举报,请贵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做些好事,为中国科学界洗刷耻辱。”耿美玉认为,被告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向他人散布不实内容,诽谤贬损涉案文章“造假”,被告显然不是出于所谓学术监督的目的,而是借举报论文造假为名,行诋毁原告名誉之实,客观上已造成原告名誉受损,社会评价降低,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

2020年7月7日,被告饶毅在《细胞研究》(《Cell Research》) 刊登题为《应该更正一位作者忽略引用以前文献》(中文译题)的文章认为,耿美玉团队自2003年起经过十余年研究发表了12篇包括体外、体内研究及综述在内的与GV-971有关的文章,主要观点均为GV-971是通过直接作用于Aβ肽、神经细胞或神经胶质细胞, 全部都是在神经系统内直接起作用,而非通过调解肠道菌群改善神经炎症。涉案文章所述的GV-971的作用与之前同一团队就同一分子撰写的论文在“药物靶标、有效部位、治疗机理”上有如此大的差别,却既未支持也未批判其十年间的科研成果,未曾引用此前其发表过的任何论文,明显不符合常理。同时,众所周知,存在多个靶点意味着药物可能具有更多的副作用,涉案文章却号称GV-971的所有靶标和作用都帮助治疗阿尔茨海默症,而一个药物有如此多的靶标共同治疗一个疾病在生物医药界是极为罕见的。

2020年7月13日,包括原告耿美玉在内的涉案文章的作者在《细跑研究》(《Cell Research》)发表简讯予以回应称,在过去数十年中,科学家对阿尔茨海默症的认识已有飞速进展,涉案文章的研究主要着眼于肠道菌群和相关神经性炎症,是一种GV-971治疗AD的全新机制,此前的12篇文章与涉案论文的相关性实在很小,都不足以被引用。

2020年7月14 日,被告饶毅在“饶议科学”公众号上发表《评耿美玉等有关GV-971的回复》称,在此前的12篇文章中白纸黑字写着GV-971如何作用于脑内神经细胞、神经胶质细胞,现在原告号称作用于肠道菌群,从学术上需要解释,需要讨论前后结果为何有差异,是否矛盾。绝大多数药物,治疗作用是通过一个或少量靶标,一般来说靶标多,会导致副作用增加,即使少数几个药物有多靶点,而且都是治疗性靶点,不表明GV-971就是。饶毅认为,其是基于自己学识水平对原告论文研究成果的机理作出的否定性评价,结论正确或错误都存在可能,其评价并非是出于恶意贬低原告名誉。

2021年1月21日,科技部发布《有关论文涉嫌造假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对耿美玉5篇论文的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是:未发现有造假,但发现论文存在少量图片误用,经联合工作机制审议,决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科研诚信提醒谈话。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有二:一是被告在微信群中针对原告论文发布言论性质上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还是属于学术批评行为;二是被告的上述行为是否造成原告名誉的损害。

就争议焦点一,法院认为,对于阿尔茨海默症治疗的研究是一个不断进展的过程,需要医学界作出共同的努力,因此,从医学发展的角度应当允许正当的学术争议和批评,法律不应当加以限制和干涉。由此,被告作为行业专家有权对原告研究成果作出评价。首先,被告的行为并未超出学术评论的合理界限。被告在发布该文件之后公布了相应依据,学者根据自己掌握的知识和经验对另一位学者的研究成果作出评论, 即便有不当言辞,也非是对原告名誉的恶意侵犯。而从原、被告之后在专业刊物上进行的相互回应的事实看,这种观点的交锋应属于学术讨论范畴;其二,被告不存在损害原告名誉的主观故意。被告将涉案文件发在微信群是为督促同行以及相关部门对其认为有嫌疑造假的论文进行监督和调查,其主观目的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其三,科技部的调查报告结论,也侧面证明被告对涉案论文的科学性提出质疑给予否定性评价并非毫无根据;其四,从促进学术争鸣以及净化学术风气角度而言,司法应为学术批评设定较为宽松的环境,学术上的争议可通过当事人之间的辩论、公布原始数据、进行重复试验等方式予以澄清,鼓励真理越辩越明。

关于争议焦点二,法院认为,首先,被告没有针对原告个人道德和行为品质做出负面评价,也没有证据表明其声望、信用等社会评价因此降低。因此,法院难以认定被告行为对原告名誉造成了损害;其次,从原、被告双方事后随即在相关学术期刊和载体上发表学术争议看,已表明双方关于是否造假的争议,实质上是医学研究上的学术争议,而非原告论文是否存在研究手段故意造假的争议。原告诉请被告构成名誉侵权本院难以支持。需要指出的是,被告行为虽未造成侵权后果,但确实存在言辞过激、方式方法不当等问题,应给予批评。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等相关法律规定,驳回原告耿美玉的诉讼请求。(新华社

相关新闻🔗
21-12-04 74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争议药“971”谈判成功
21-12-08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同志就2021年目录调整工作接受记者采访
乌鸦观察
#安徽 #宿州 #环保 #造假 #丝袜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安徽宿州发生一起丝袜套省控气站采样杆案】 中国检察网近日披露一起发生在安徽省宿州市萧县的干扰省控气站监测案件。据萧县检察院2021年5月25日致萧县法院的一份起诉书,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0月25日18时许,被告人汤某某酒后到萧县生态环境分局顶楼,用其随身携带的丝袜将萧县监测省控站点用于监测PM10、PM2.5数据的空气质量监测设备采样杆套住,致使当日21时至次日7时的PM10、PM2.5数据值严重失真。被告人汤某某于2020年1…
#江苏 #环保 #造假 #雾炮车

【雾炮车喷淋、投放液体 江苏现5起干扰环境监测问题】

江苏省再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与地表水断面监测站点被人为干扰问题。3月14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受到人为干扰问题处理情况。2021年下半年,江苏徐州市和泰州市出现5起人为干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与地表水断面监测站点问题。

据通报,2021年7月22日,徐州市“邳州中山路”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采样区域受到雾炮车喷淋;7月30日、8月10、20日泰州市“留学生创业园”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采样区域受到雾炮车喷淋;7月30日、8月1日、9日、20日“莲花”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采样区域受到雾炮车喷淋;8月20日泰州市“公园路”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采样区域受到喷淋装置喷淋。

在地表水方面,8月15日至9月15日期间,徐州丰县“沙庄桥”国控水站取水口附近多次人工投放黄色液体,导致监测数据异常。

针对上述问题,江苏省环境厅采取党内问责和行政处分相结合的处理方式,处分市生态环境局、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区生态环境局领导、区城管、综合执法局相关责任人、区街道负责人以及具体实施人员29人次。给予8人免职处理,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2人政务记过,3人书面检查,2人通报批评,6人罚款。其中,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州市派驻丰县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丰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分局分管负责人等人免职。

此前,江苏多地使用雾炮车干扰空气质量监测。2021年8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无锡、徐州、南通、连云港、盐城、宿迁有9起人为干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与地表水断面监测站点。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人为干扰防范与惩治工作的意见》(苏环发〔2021〕2号),提出从明确责任清单、推进“三同步制度”等方面严防人为干扰问题。(财新网)(江苏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