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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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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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账号 #造假 #强制订阅 #采编 #舆情 #批量注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第十二条 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建立公众账号监测评估机制,防范账号订阅数、用户关注度、内容点击率、转发评论量等数据造假行为。

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规范公众账号推荐订阅关注机制,健全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处置账号订阅关注数量的异常变动情况。未经互联网用户知情同意,不得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

第十八条 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三)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等服务;
  (四)操纵利用多个平台账号,批量发布同质信息内容,生成虚假流量数据,制造虚假舆论热点
  (五)借突发公共事件煽动极端情绪行为,或实施网络暴力损害他人和组织名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六)编造虚假信息,伪造原创内容,引用或捏造不实信息来源,歪曲事实真相,误导社会公众;
  (八)批量注册、囤积或非法交易买卖公众账号;

内详(网信中国
#公共账号 #舆情 #采编 #互联网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2021年01月22日 23:40

第十八条 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三)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等服务;
(五)利用突发事件煽动极端情绪,或者实施网络暴力损害他人和组织机构名誉,干扰组织机构正常运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内详👉网信办
#搜狐 #微博 #微信 #时政新闻 #采编 #互联网 #转载 #投稿 #自媒体

【搜狐等多家平台要求个人账号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

1月25日,搜狐发布公告称,为深入贯彻落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7),即日起,搜狐号将加强对自媒体发文资质的审核,具体规定如下:

1)新闻单位、新闻网站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
2)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非新闻单位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转载时政类新闻;
3)其他公众账号未经批准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

无资质账号禁止发布的内容包括:

1)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
2)断章取义、歪曲党史国史的内容;
3)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1月18日,百家号也发布《账号资质补充说明》,通知要求,通过网站、公众账号等渠道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无独有偶,在微博上,严锋张洲马晓霖等多位博主称接到客服电话,要求其个人账号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截至本文发稿时相关微博均已删除。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4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正式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2014),对以微信等为代表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进行了规范,其中就涉及到”未取得相关资质的公众号将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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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09 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1-01-22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直播 #采编 #互联网 #个人信息 #舆情 #DeepFake #人工智能 #历史虚无主义 #擦边球 #备案

【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2.明确主播法律责任。...不得超许可范围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

5.切实维护网民权益。网络直播平台应当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规范收集和合法使用用户身份、地理位置、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行为...

7.筑牢信息安全屏障。...对新技术新应用新功能上线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直播信息服务,应严格进行安全评估;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技术制作、发布的非真实直播信息内容,应当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

8.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利用网络直播颠覆国家政权、散播历史虚无主义煽动宗教极端主义、宣扬民族分裂思想、教唆暴力恐怖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淫秽色情、造谣诽谤、赌博诈骗、侵权盗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清理低俗庸俗、封建迷信、打“擦边球”等违法和不良信息。

9.强化准入备案管理。开展经营性网络表演活动的直播平台须持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进行ICP备案;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直播平台须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在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完成登记)并进行ICP备案;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直播平台须持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及时向属地网信等主管部门履行企业备案手续,停止提供直播服务的平台应当及时注销备案。

10.构建行业制度体系。...建立直播账号分类分级规范管理制度...

内详👉(中国网信办)
#微博 #时政 #时政新闻 #采编 #互联网 #超级大本营

【微博社区公告:关于时政有害信息的处理公告】

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微博社区公约》《微博投诉操作细则》等社区管理规则中关于时政有害信息的规定对微博内存在的时政有害信息和账号进行清查处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站方对发布时政有害信息的一批账号采取了禁言、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其中包括:防务君 (粉丝数:6873782)、彩云香江 (粉丝数:4654831)、DS大彪 (粉丝数:1725655)、每日论坛 (粉丝数:1206551)等68个头部账号。(微博管理员 @微博)

此外,超级大本营军事论坛陆海空天四版块今晚将永久关闭并进行全站深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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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09 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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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 #清朗 #历史 #审查 #粉圈 #历史虚无主义 #建党百年 #广告 #推送 #春节 #黑公关 #流量 #未成年 #软色情 #时政新闻 #采编

【国家网信办介绍2021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央视新闻5月8日消息,当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2021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主要有8个方面内容,具体包括:

1️⃣ “清朗·整治网上历史虚无主义”专项行动
全面清理歪曲党史国史军史、鼓吹历史虚无主义等有害信息,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

2️⃣ “清朗·春节网络环境”专项行动
重点整治首页首屏不良信息、生活服务类平台广告推送、网红主播行为、恶意营销、不良网络社交行为和网络暴力等网络生态问题,营造欢乐喜庆、健康祥和的春节网上氛围。

3️⃣ “清朗·算法滥用治理”专项行动
规范应用推荐算法进行新闻信息分众化传播的行为和秩序,指导互联网平台优化信息过滤、排名、推荐机制,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肃查处利用算法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算法安全技术检查和技术评估。

4️⃣ “清朗·打击网络水军、流量造假、黑公关”专项行动
全面清理网络水军账号,依法依规处置推广网络水军信息的网站。重点整治网站平台、用户账号等通过人工或者技术手段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行为。重点打击从事敲诈勒索、抹黑攻击竞争对手、有偿删帖、恶意炒作营销等损害企业或他人权益的黑公关账号或网站,全面清理涉网络“黑公关”违法和不良信息。

5️⃣ “清朗·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着力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安全干净的网络环境,集中整治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妨碍青少年上网学习的不良信息。重点打击“软色情”图文、视频,严厉打击涉及未成年人的不良网络社交行为,深入清理QQ群组、互动社区、网络游戏、网文小说、视频直播等环节存在的不良亚文化信息,深入整治网课平台推送低俗娱乐等与学习无关的信息问题。

6️⃣ “清朗·整治PUSH弾窗新闻信息突出问题”专项行动
集中整治移动客户端PUSH推荐违规“自媒体”信息、标题党文章、导向错误信息等突出问题,规范移动客户端PUSH推荐行为,严把内容导向关,维护良好网络传播秩序。

7️⃣ “清朗·规范网站账号运营”专项行动
整治违规注册认证行为,对认证不规范的账号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闭。整治假冒党政机关、媒体、机构和名人账号名称等违反管理要求的问题乱象,集中关闭一批违法违规账号。整治蹭时政热点、标题党、色情“擦边球”、规模化“洗稿”等恶意营销乱象。

8️⃣ “清朗·整治网上文娱及热点排行乱象”专项行动
针对网上文化娱乐乱象问题,重点整治互联网盲目模仿、低俗恶搞、内容涉黄、浮夸出格等各类低俗化娱乐化炒作乱象,严厉打击各种以吸引眼球、追求流量为目的的违法违规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原则的网络行为,严厉打击网站平台炒作违法失德人员、劣迹艺人行为。规范明星及其背后机构、官方粉丝团的网上行为,严厉打击网络暴力,引发网络粉丝群体非理性发声、应援等的行为。整治网站平台热点排行乱象问题,规范平台管理规则,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澎湃新闻)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非公有资本 #采编 #舆情 #直播 #危险物品 #非法集资 #全营养配方食品

【发改委征求意见: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8日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及,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

具体描述为:

1、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2、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站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机构等。

3、非公有资本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栏目、公众账号等。

4、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以及其他关系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

5、非公有资本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

6、非公有资本不得举办新闻舆论领域论坛峰会和评奖评选活动。(中新社)

【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

《清单》规定,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信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制造方法的信息;禁止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以外的互联网应用服务中发布危险物品信息及建立相关链接。

《清单》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清单》指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进行网络交易。(第一财经

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
#网信办 #互联网 #稿源 #采编 #转载 #白名单

【国家网信办公布最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

10月20日,‌‌国家网信办公开发布了最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名单涵盖中央新闻网站、中央新闻单位、行业媒体、地方新闻网站、地方新闻单位和政务发布平台等共1358家稿源单位。2016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同时作废。

与2016版稿源单位名单相比,新版名单主要有五个显著变化:一是数量大幅扩容,总量是此前的近4倍;二是领域多元拓展,新收录一批理论网站和媒体、专业财经类网站和媒体、军事类网站和媒体,及一批涉及经济社会民生领域的行业媒体,覆盖面更广,内容更多元;三是首次将公众账号和应用程序纳入名单;四是为鼓励支持县级融媒体中心发展,首次将具备条件的江苏江阴市、浙江长兴县、福建尤溪县、江西分宜县、河南项城市、湖北赤壁市、湖南浏阳市、四川成都高新区、陕西陈仓区、甘肃玉门市等10家县级融媒体中心纳入名单;五是大幅扩容政务发布平台,为各地各部门政策发布、权威发声提供有力保障。(界面新闻

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五条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前款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第十五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当转载中央新闻单位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等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注明新闻信息来源、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等,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当遵守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网信办

相关链接🔗
2016-08-09【国家网信办发布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截至今年7月】- 中国网信网 via 澎湃新闻
#短视频 #细则

【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两个不能否定 #历史决议 #修宪 #娱乐化 #解构 #历史虚无主义
(一)危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
2.调侃、讽刺、反对、蔑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和指导地位的;
4.脱离世情国情党情,以一个阶段党和国家的发展历史否定另一个阶段党和国家的发展历史,搞历史虚无主义的;
6.对宪法等国家重大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进行曲解、否定、攻击、谩骂,或对其中具体条款进行调侃、讽刺、反对、歪曲的;

#一国两制 #立场 #领土 #国家定论
(二)分裂国家的内容
10
.持有台独、港独、藏独、疆独等分裂国家立场的艺人及组织团体制作或参与制作的节目、娱乐报道、作品宣传的;
11.对涉及领土和历史事件的描写不符合国家定论的;

#国家形象 #民族形象 #侮辱 #国旗 #国歌 #断章取义 #特型演员 #领导人 #恶搞
(三)损害国家形象的内容
15.截取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片段可能使原意扭曲或使人产生歧义,或通过截取视频片段、专门制作拼凑动图等方式,歪曲放大展示党和国家领导人语气语意语态的;
16.未经国家授权或批准,特型演员和普通群众通过装扮、模仿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参加包括主持、表演、演讲、摆拍等活动,谋取利益或哗众取宠产生不良影响的(依法批准的影视作品或文艺表演等除外);
17.节目中人物穿着印有党和国家领导人头像的服装鞋帽,通过抖动、折叠印有头像的服装鞋帽形成怪异表情的;

#英烈法
(四)损害革命领袖、英雄烈士形象的内容

#泄密 #私生活
(五)泄露国家秘密的内容
20.泄露国家各级党政机关未公开的文件、讲话的;
22.泄露国防、科技、军工等国家秘密的;
23.私自发布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个人工作与生活信息、党和国家领导人家庭成员信息的;

#转载 #灾难 #事故
(六)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
25.传播非省级以上新闻单位发布的灾难事故信息的;
26.非新闻单位制作的关于灾难事故、公共事件的影响、后果的节目的;

#习俗 #民族偏见 #对立 #民族共同体
(七)损害民族与地域团结的内容
30.对独特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猎奇渲染,甚至丑化侮辱的;
31.以赞同、歌颂的态度表现历史上民族间征伐的残酷血腥战事的;

#邪教 #宗教 #对比 #教义
(八)违背国家宗教政策的内容
32.展示宗教极端主义、极端思想和邪教组织及其主要成员、信徒的活动,以及他们的“教义”与思想的;
33.不恰当地比较不同宗教、教派的优劣,可能引发宗教、教派之间矛盾和冲突的;
34.过度展示和宣扬宗教教义、教规、仪式内容的;
35.将宗教极端主义与合法宗教活动混为一谈,将正常的宗教信仰与宗教活动渲染成极端思想与行动,或将极端思想与行动解释成正常的宗教信仰与宗教活动的;

#恐怖主义 #极端主义 #自杀袭击 #自焚 #人体炸弹 #打砸抢烧
(九)传播恐怖主义的内容
39.传播恐怖主义及其主张的;
40.传播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通过自焚、人体炸弹、打砸抢烧等手段发动的暴力恐怖袭击活动视频(中央新闻媒体公开报道的除外),或转发对这些活动进行歪曲事实真相的片面报道和视频片段的;

#名著 #人设
(十)歪曲贬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内容
41.篡改名著、歪曲原著精神实质的;
42.颠覆经典名著中重要人物人设的;

#解放军 #国安 #警察 #公务员 #视频剪辑 #暴力执法 #抗议 #游行 #上访
(十一)恶意中伤或损害人民军队、国安、警察、行政、司法等国家公务人员形象和共产党党员形象的内容
45.恶意截取执法人员执法工作过程片段,将执法人员正常执法营造成暴力执法效果的;
46.传播未经证实的穿着军装人员打架斗殴、集会、游行、抗议、上访的,假冒人民军队、国安、警察、行政、司法等国家公务人员的名义在公开场合招摇撞骗、蛊惑人心的;

#美化 #负面人物 #吸毒 #嫖娼 #毒品 #黑社会
(十二)美化反面和负面人物形象的内容
48.为包括吸毒嫖娼在内的各类违法犯罪人员及黑恶势力人物提供宣传平台,着重展示其积极一面的;
49.对已定性的负面人物歌功颂德的;

#封建 #迷信 #法术
(十三)宣扬封建迷信,违背科学精神的内容
50.开设 #跳大神#破太岁#巫蛊术#扎小人#道场作法 频道、版块、个人主页,宣扬巫术作法等封建迷信思想的;
51.鼓吹通过法术改变人的命运的;
52.借民间经典传说宣扬封建迷信思想的;

#流量 #粉圈 #拜金 #自杀
(十四)宣扬不良、消极颓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内容
54.展现“饭圈”乱象和不良粉丝文化,鼓吹炒作流量至上、畸形审美、狂热追星、粉丝非理性发声和应援、明星绯闻丑闻的;
55.宣传和宣扬 #丧文化#自杀游戏 的;
56.展现同情、支持 #婚外情#一夜情 的;

#暴力 #血腥 #惊悚 #催债 #虐待 #审丑 #赌博 #模仿
(十五)渲染暴力血腥、展示丑恶行为和惊悚情景的内容
57.表现黑恶势力群殴械斗、凶杀、暴力催债、招募打手、雇凶杀人等猖狂行为的;
58.细致展示凶暴、残酷、恐怖、极端的犯罪过程及肉体、精神虐待的;
59.细致展示吸毒后极度亢奋的生理状态、扭曲的表情,展示容易引发模仿的各类吸毒工具与吸毒方式的;
60.细致展示恶俗行为、审丑文化的;
61.细致展示老虎机、推币机、打鱼机、上分器、作弊器等赌博器具,以及千术、反千术等赌博技巧与行为的;

#淫秽 #色情 #三级片 #偷拍
(十六)展示淫秽色情,渲染庸俗低级趣味,宣扬不健康和非主流的婚恋观的内容
64.具体展示 #卖淫#嫖娼#淫乱#强奸 等情节的,直接展示性行为,#呻吟#叫床 等声音、特效的;
66.以猎奇宣扬的方式对“#红灯区”、有性交易内容的夜店、洗浴按摩场所进行拍摄和展现的;
69.以单纯感官刺激为目的,集中细致展现接吻、爱抚、淋浴及类似的与性行为有关的间接表现或暗示的,有明显的 #性挑逗#性骚扰#性侮辱 或类似效果的画面、台词、音乐及音效的,展示男女性器官,或仅用肢体掩盖或用很小的遮盖物掩盖人体隐秘部位及衣着过分暴露的;
72.以成人电影、情色电影、三级片被审核删减内容的影视剧的“完整版”“未删减版”“未删节版”“被删片段”“汇集版”作为视频节目标题、分类或宣传推广的;
73.以偷拍、走光、露点及各种挑逗性、易引发性联想的文字或图片作为视频节目标题、分类或宣传推广的;

#侮辱 #诽谤 #历史人物 #外国领导人
(十七)侮辱、诽谤、贬损、恶搞他人的内容
74.侮辱、诽谤、贬损、恶搞历史人物及其他真实人物的形象、名誉的;
75.贬损、恶搞他国国家领导人,可能引发国际纠纷或造成不良国际影响的;

#恶搞 #公序良俗 #虚构 #慈善
(十八)有悖于社会公德,格调低俗庸俗,娱乐化倾向严重的内容
77.以恶搞方式描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恐怖事件、战争等灾难场面的;
78.以肯定、赞许的基调或引入模仿的方式表现打架斗殴、羞辱他人、污言秽语的;
80.以虚构慈善捐赠事实、编造和渲染他人悲惨身世等方式,传播虚假慈善、伪正能量的;

#未成年 #早恋
(十九)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内容
81.表现未成年人早恋的,以及抽烟酗酒、打架斗殴、滥用毒品等不良行为的;
83.利用未成年人制作不良节目的;

#侵略战争 #殖民
(二十)宣扬、美化历史上侵略战争和殖民史的内容
85.宣扬 #法西斯主义#极端民族主义#种族主义 的;
86.是非不分,立场错位,无视或忽略侵略战争中非正义一方的侵略行为,反而突出表现正义一方的某些错误的;
87.使用带有殖民主义色彩的词汇、称谓、画面的;

#采编 #电影 #剪辑 #隐私 #虐待动物 #宠物 #挖矿 #管制物品 #数字货币
(二十一)其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社会道德规范的内容
88.将政治内容、经典文化、严肃历史文化进行过度娱乐化展示解读,消解主流价值,对主流价值观“#低级红#高级黑”的;
90.违规开展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以及其他重要敏感活动、事件的新闻采编与传播的;
92.违规播放国家尚未批准播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的片段,尚未批准引进的各类境外视听节目及片段,或已被国家明令禁止的视听节目及片段的;
93.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的;
94.侵犯个人隐私,恶意曝光他人身体与疾病、私人住宅、婚姻关系、私人空间、私人活动的;
96.破坏生态环境,虐待动物,捕杀、食用国家保护类动物的;
97.展示个人持有具有杀伤力的危险管制物品的;
98.引诱教唆公众参与虚拟货币“挖矿”、交易、炒作的;

内详👉(telegraph)(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注:据官网介绍,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成立于2011年8月19日,是网络视听领域唯一的国家级行业组织(一级协会),也是我国互联网领域规模最大的行业协会之一。协会现有会员单位700余家,包括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湖南电视台、浙江电视台等广电播出机构,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咪咕文化、华数等主流新媒体机构,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互联网企业,优酷、爱奇艺、搜狐视频、B站等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中影、华策、慈文、正午阳光、完美世界等影视节目制作公司以及华为、中兴等网络技术公司,涵盖了网络视听行业全产业链。
#陕西 #西安 #疫情 #网信办 #注销账号 #整改 #仿冒 #服务资质 #采编 #转载 #媒体 #人肉搜索

【陕西网信部门: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发布疫情防控信息的网站和账号】

据报道,陕西网信部门对一批炒作疫情报道、传播不实信息、借机博眼球、赚流量、搞营销,违法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的网站和互联网账号予以严肃查处,依法取消备案、关闭网站21家,注销互联网账号2个,责令整改网站3家。

针对新浪微博账号“@悦西安2012”借疫情防控蹭热点、赚流量,私自违规发布“西安封城”相关信息,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和社会秩序,经西安市网信部门核查,已责令持有人注销账号;58到家账号“朱事顺心”肆意造谣传谣、断章取义,发布“西安:12月23日停电通知”谣言信息,刻意煽动网民恐慌情绪,产生恶劣影响,陕西省网信办将情况通报58到家平台后,对该账号永久注销。

针对仿冒党政机关的“咸阳在线”“安康网”等,仿冒企事业单位的 “中国正义法制网”“中国英才网”“保卫网”等,仿冒新闻媒体的“新时代法制传媒网”“西部头条”“西部融媒” “陕西每日传媒网” “西部法制网”“延安传媒网”“三秦快讯网”“华声网”等,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和谐陕西网”“荣耀渭南”“城经网”“同州网”“延安都市在线”“榆林生活网”“神木365网”“魅力安康网”等网站,违规传播涉疫情防控信息、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严重扰乱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经相关属地网信办核查,陕西省网信办依法依规取消备案、关闭网站。

针对凤凰网陕西、网易陕西、荣耀西安等网站违规采编、转载涉疫情新闻信息,陕西省网信办依法予以通报,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对网上编造确诊者相互关系的谣言信息、搞人肉搜索的网络暴力行为,公安机关正在落地查人。(西部网)
乌鸦观察
#人工智能 #推荐算法 #高额消费 #防沉迷 #公序良俗 #主流价值观 #可解释性 #控制热搜 #热搜 #不正当竞争 #大数据杀熟 #劳动者权益 #舆情 #社会动员能力 #网信办 #未成年 #防沉迷 #可解释性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第六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主流价值导向,‌优化算法推荐服务机制,积极传播正能量,促进算法应用向上向善。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侵犯他…
#人工智能 #推荐算法 #新闻 #虚假新闻 #采编 #转载 #垄断 #反垄断 #平台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与此前征求意见稿对比,其中第十二条由征求意见稿中的“应当”变为“鼓励”。

新增第十三条,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规范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和传播平台服务,不得生成合成虚假新闻信息,不得传播非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

新增第十五条,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对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妨碍、破坏其合法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正常运行,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网信办)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二、问:《规定》中所称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是指什么?

答:《规定》中所称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是指利用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算法技术向用户提供信息。(网信办
#互联网 #移动互联网 #实名制 #新闻 #采编 #转载 #流量 #舆情 #社会动员能力 #备案 #个人信息 #信息安全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六条 应用程序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应当对申请注册的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冒用组织机构、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假注册的,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第七条 应用程序提供者通过应用程序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提供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者取得相关许可的,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者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提供服务。

第十条 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不得通过虚假宣传、#捆绑下载 等行为,或者利用违法和不良信息诱导用户下载,不得通过机器或人工方式刷榜、刷量、控评,营造虚假流量。

第十三条 从事应用程序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公开处理规则,遵守必要个人信息范围的有关规定,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要求用户同意非必要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

第十五条 应用程序提供者上线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新技术、新应用、新功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

第十六条 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在业务上线运营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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