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 #房地产 #跑路 #标普 #违约 #债券 #日本 #养老金 #拖欠工资 恒大近一周新闻回顾
【0919 中国恒大财富启动实物资产兑付 将恒大住宅等资产打折后冲抵 | 六名管理人员提前赎回被要求限期返还】
陷入债务泥沼的中国恒大集团在宣布将对管理人员提前赎回财富投资产品予以惩处后,周六晚间恒大财富又发布了启动实物资产兑付的公告,也就是将恒大的住宅、公寓和商铺等产品按售价打折后兑付给投资者。
恒大财富官方微信指出,根据9月13日恒大集团制定的《恒大财富投资产品兑付方案》,实物资产兑付工作已启动。
据财新此前报道,恒大财富到期的理财产品规模约400亿元人民币。投资者可选择三种兑付方式,一种是现金分期兑付方式,到期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兑付本息金额的10%,此后每三个月兑付10%。另一种则是实物资产兑付方式,用于兑付的实物资产,包括恒大任何一个城市的住宅、公寓和商铺等产品。
实物资产冲抵时,住宅、公寓分别按照当期售价基础打7.2折和5.4折,商铺和车位按照当期售价基础打4.8折。投资人在产品到期日之前,可以参与每月下旬统一安排的线上选房,随时以实物资产兑付。
恒大集团周六公告称,有六名管理人员提前赎回12笔恒大财富投资产品,公司已要求该六人提前赎回的所有款项必须限期返回,并给予严厉惩处。(路透中文)(财新网)(联合早报)
【0921 标普全球评级:预计中国政府不会向恒大提供任何直接支持】
标普全球评级公司表示,它预计中国政府不会向陷入困境的中国恒大集团提供任何直接支持。随着两笔还款最后期限的临近,投资者越来越担心这个房地产巨头可能出现债务违约。
“我们认为,只有在出现影响深远的风险蔓延,导致多个大型开发商倒闭,并对经济构成系统性风险时,中国政府才会被迫介入,”标普评级在9月20日的一份报告中称。
“只是恒大一家倒闭还不太可能导致这种情况,”标普称。
恒大股价近几日遭遇重创,之前中国监管机构警告,如果恒大的债务问题得不到稳定,其3,050亿美元负债可能导致中国金融系统普遍蒙受损失。(路透中文)
【0921 中国恒大的潜在违约对西方债券基金构成冲击】
房地产开发商中国恒大可能发生的违约,正让欧美地区追逐中国公司债市场高收益的基金付出代价。
《华尔街日报》指出,围绕中国恒大本月可能无法如期兑付债券的担忧引发了针对其他中国房地产公司债的抛售潮,拖累了由Ashmore Group、贝莱德(BlackRock)、品浩等公司管理的基金。(联合早报)
中国恒大多年来的激进举债策略与政府方面旨在遏制债务规模的行动相悖,致使这家大型房地产开发商目前处于崩溃边缘。(华尔街日报)
【0922 日本养老金管理机构曾购恒大股债96亿日元】
日本负责公共养老金运作的“年金公积金管理运用独立行政法人”(GPIF)22日透露称,曾向经营状况堪忧的中国不动产巨头“中国恒大集团”及旗下企业投资。截至3月底持有股票和公司债共约96亿日元(约合人民币5.67亿元)。负责人表示:“由于实施长期分散投资,因此不会对养老金运用立即产生影响。”
据GPIF称,截至3月底整体运用资产额约为186万亿日元。对于目前是否仍持有恒大集团股票等资产一事,该负责人称“也会对市场造成影响,不便回答”。(共同社)
【0924 中国恒大美元债转跌因到期债付息仍无着落】
深陷债务漩涡的中国恒大集团周四到期的美元债付息仍无着落(2022年到期、票息8.25%),恒大美元债在快速反弹后周五再次转跌,在公司依旧没有实质性化解债务方案前投资者疑虑难消。
两位知情消息人士周四表示,中国恒大的一些境外债券持有人在美国时间周四的最后期限前没有收到到期票息。目前外界愈发担心恒大的命运。
恒大周二早间发布公告称,所发公司债“20恒大04”(40亿元人民币)将于9月23日(周四)付息,付息方法已通过场外方式协商解决。这令此前对该期债可能出现付息违约的忧虑暂时得到缓解。
境内债市此前也出现过因发行人有还款压力,其债券付息或还本采取与持有人协商的方式完成。彭博社计算显示该债应付利息为2.32亿元人民币。(路透中文)(联合早报)
【0923 知情人士:恒大汽车没能及时发放员工薪水】
彭博社引述知情人士透露,中国恒大集团的电动汽车子公司没能向其部分员工支付薪资,也没能向一些供应商按时支付工厂设备款项。这些迹象表明,中国恒大的债务困境正在对其核心业务以外的部门产生影响。
据报道,知情人士称,考虑到上海和广州工厂的电动汽车试生产已经延期,现金流困难意味着中国恒大新能源汽车集团明年可能无法实现量产的目标。
知情人士也说,恒大汽车大多数员工的薪资是在每个月的月初,以及当月20日发放的,但一些中层管理人员尚未收到9月的第二笔薪水。
此外,由于未收到恒大汽车支付的工厂设备款项,一些设备供应商早在7月份就开始从恒大汽车上海和广州工厂撤出现场员工。(联合早报)
【0919 中国恒大财富启动实物资产兑付 将恒大住宅等资产打折后冲抵 | 六名管理人员提前赎回被要求限期返还】
陷入债务泥沼的中国恒大集团在宣布将对管理人员提前赎回财富投资产品予以惩处后,周六晚间恒大财富又发布了启动实物资产兑付的公告,也就是将恒大的住宅、公寓和商铺等产品按售价打折后兑付给投资者。
恒大财富官方微信指出,根据9月13日恒大集团制定的《恒大财富投资产品兑付方案》,实物资产兑付工作已启动。
据财新此前报道,恒大财富到期的理财产品规模约400亿元人民币。投资者可选择三种兑付方式,一种是现金分期兑付方式,到期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兑付本息金额的10%,此后每三个月兑付10%。另一种则是实物资产兑付方式,用于兑付的实物资产,包括恒大任何一个城市的住宅、公寓和商铺等产品。
实物资产冲抵时,住宅、公寓分别按照当期售价基础打7.2折和5.4折,商铺和车位按照当期售价基础打4.8折。投资人在产品到期日之前,可以参与每月下旬统一安排的线上选房,随时以实物资产兑付。
恒大集团周六公告称,有六名管理人员提前赎回12笔恒大财富投资产品,公司已要求该六人提前赎回的所有款项必须限期返回,并给予严厉惩处。(路透中文)(财新网)(联合早报)
【0921 标普全球评级:预计中国政府不会向恒大提供任何直接支持】
标普全球评级公司表示,它预计中国政府不会向陷入困境的中国恒大集团提供任何直接支持。随着两笔还款最后期限的临近,投资者越来越担心这个房地产巨头可能出现债务违约。
“我们认为,只有在出现影响深远的风险蔓延,导致多个大型开发商倒闭,并对经济构成系统性风险时,中国政府才会被迫介入,”标普评级在9月20日的一份报告中称。
“只是恒大一家倒闭还不太可能导致这种情况,”标普称。
恒大股价近几日遭遇重创,之前中国监管机构警告,如果恒大的债务问题得不到稳定,其3,050亿美元负债可能导致中国金融系统普遍蒙受损失。(路透中文)
【0921 中国恒大的潜在违约对西方债券基金构成冲击】
房地产开发商中国恒大可能发生的违约,正让欧美地区追逐中国公司债市场高收益的基金付出代价。
《华尔街日报》指出,围绕中国恒大本月可能无法如期兑付债券的担忧引发了针对其他中国房地产公司债的抛售潮,拖累了由Ashmore Group、贝莱德(BlackRock)、品浩等公司管理的基金。(联合早报)
中国恒大多年来的激进举债策略与政府方面旨在遏制债务规模的行动相悖,致使这家大型房地产开发商目前处于崩溃边缘。(华尔街日报)
【0922 日本养老金管理机构曾购恒大股债96亿日元】
日本负责公共养老金运作的“年金公积金管理运用独立行政法人”(GPIF)22日透露称,曾向经营状况堪忧的中国不动产巨头“中国恒大集团”及旗下企业投资。截至3月底持有股票和公司债共约96亿日元(约合人民币5.67亿元)。负责人表示:“由于实施长期分散投资,因此不会对养老金运用立即产生影响。”
据GPIF称,截至3月底整体运用资产额约为186万亿日元。对于目前是否仍持有恒大集团股票等资产一事,该负责人称“也会对市场造成影响,不便回答”。(共同社)
【0924 中国恒大美元债转跌因到期债付息仍无着落】
深陷债务漩涡的中国恒大集团周四到期的美元债付息仍无着落(2022年到期、票息8.25%),恒大美元债在快速反弹后周五再次转跌,在公司依旧没有实质性化解债务方案前投资者疑虑难消。
两位知情消息人士周四表示,中国恒大的一些境外债券持有人在美国时间周四的最后期限前没有收到到期票息。目前外界愈发担心恒大的命运。
恒大周二早间发布公告称,所发公司债“20恒大04”(40亿元人民币)将于9月23日(周四)付息,付息方法已通过场外方式协商解决。这令此前对该期债可能出现付息违约的忧虑暂时得到缓解。
境内债市此前也出现过因发行人有还款压力,其债券付息或还本采取与持有人协商的方式完成。彭博社计算显示该债应付利息为2.32亿元人民币。(路透中文)(联合早报)
【0923 知情人士:恒大汽车没能及时发放员工薪水】
彭博社引述知情人士透露,中国恒大集团的电动汽车子公司没能向其部分员工支付薪资,也没能向一些供应商按时支付工厂设备款项。这些迹象表明,中国恒大的债务困境正在对其核心业务以外的部门产生影响。
据报道,知情人士称,考虑到上海和广州工厂的电动汽车试生产已经延期,现金流困难意味着中国恒大新能源汽车集团明年可能无法实现量产的目标。
知情人士也说,恒大汽车大多数员工的薪资是在每个月的月初,以及当月20日发放的,但一些中层管理人员尚未收到9月的第二笔薪水。
此外,由于未收到恒大汽车支付的工厂设备款项,一些设备供应商早在7月份就开始从恒大汽车上海和广州工厂撤出现场员工。(联合早报)
#律师 #违规 #炒作 #联署签名 #公开信 #舆情 #自媒体 #未成年 #披露 #直播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试行)】
第四条 律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不得以下列方式违规炒作案件:
(一)通过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组织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或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影响案件依法办理;
(二)通过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就案件进行歪曲、有误导性的宣传、评论,以转发、评论等方式炒作误导性、虚假性、推测性的信息;
(三)侮辱、诽谤办案人员、对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或者通过披露有损办案人员、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隐私等不正当方式,歪曲、丑化办案人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形象;
(四)违规披露未成年人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在非未成年人案件中以未成年人案件为噱头进行宣传,煽动舆论,制造影响;
(五)煽动、教唆当事人或其他人员通过网络等传播媒介对案件发表不当评论,制造影响,向办案机关施压;
(六)其他以不正当方式违规炒作案件的情形。
第五条 公开审理的案件,承办律师不得披露、散布通过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活动获取的可能影响案件依法办理的重要信息、证据材料。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承办律师不得披露、散布案件信息、材料,但法律准许公开的除外。
案件承办律师不得通过当事人、他人变相披露上述信息、材料。
案件承办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知晓案情的律师参照执行。
第六条 未经法庭许可,案件承办律师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对外传(直)播庭审情况;不得通过接受采访、撰写文章、发表评论或者其他方式,对外披露未经公开的庭审细节和情况。
第七条 案件审理终结后,律师、律师事务所如认为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应当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法定程序解决。不得通过违规炒作案件,为后续可能产生的再审、抗诉、申诉等法律程序制造舆论压力。
第八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公共事件和涉法问题等发表评论,应当依法、客观、公正、审慎,不得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违规炒作:
(一)散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言论,攻击、诋毁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
(二)制造舆论,煽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激化社会矛盾;
(三)明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四)发表与律师职业身份不符,严重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评论。
第九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在媒体、自媒体等平台,以文字、音视频等方式发表评论意见时,应核查信息真实性,确保意见专业合法,不得损害律师职业尊严和律师行业形象。
内详👉(中国律师网)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试行)】
第四条 律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不得以下列方式违规炒作案件:
(一)通过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组织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或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影响案件依法办理;
(二)通过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就案件进行歪曲、有误导性的宣传、评论,以转发、评论等方式炒作误导性、虚假性、推测性的信息;
(三)侮辱、诽谤办案人员、对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或者通过披露有损办案人员、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隐私等不正当方式,歪曲、丑化办案人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形象;
(四)违规披露未成年人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在非未成年人案件中以未成年人案件为噱头进行宣传,煽动舆论,制造影响;
(五)煽动、教唆当事人或其他人员通过网络等传播媒介对案件发表不当评论,制造影响,向办案机关施压;
(六)其他以不正当方式违规炒作案件的情形。
第五条 公开审理的案件,承办律师不得披露、散布通过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活动获取的可能影响案件依法办理的重要信息、证据材料。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承办律师不得披露、散布案件信息、材料,但法律准许公开的除外。
案件承办律师不得通过当事人、他人变相披露上述信息、材料。
案件承办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知晓案情的律师参照执行。
第六条 未经法庭许可,案件承办律师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对外传(直)播庭审情况;不得通过接受采访、撰写文章、发表评论或者其他方式,对外披露未经公开的庭审细节和情况。
第七条 案件审理终结后,律师、律师事务所如认为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应当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法定程序解决。不得通过违规炒作案件,为后续可能产生的再审、抗诉、申诉等法律程序制造舆论压力。
第八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公共事件和涉法问题等发表评论,应当依法、客观、公正、审慎,不得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违规炒作:
(一)散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言论,攻击、诋毁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
(二)制造舆论,煽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激化社会矛盾;
(三)明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四)发表与律师职业身份不符,严重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评论。
第九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在媒体、自媒体等平台,以文字、音视频等方式发表评论意见时,应核查信息真实性,确保意见专业合法,不得损害律师职业尊严和律师行业形象。
内详👉(中国律师网)
#审计 #贪污 #受贿 #违法发放贷款 #操纵市场 #违规决策 #虚假违规 #远大物产 #平安信托 #浙江 #常山
【24起审计移送问题线索查处情况公布】
通过持续跟踪了解,审计署21日公布24起审计移送有关部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共有38人、2家公司受到严肃查处,3个地方行政单位受到严肃问责。其中,中信集团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赵景文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为刑期最长;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3亿元,为数额最大。
截至2021年10月,有13人因涉嫌贪污、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操纵证券市场等罪获刑,25人因涉嫌违规决策、虚假违规操作、利用职务便利谋利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公职和党内严重警告等处理处分。此次披露的部分案例如下:
2013年至2016年,赵景文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收购过程中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至2021年9月,赵景文被开除党籍、取消享受的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20万元。
2016年5月至8月,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操纵期货合约谋利。2020年9月,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远大石化有限公司以操纵期货市场罪被判处罚金3亿元,追缴违法所得4.37亿元;远大石化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吴向东以操纵期货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87.58万元。
2012年至2016年,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区域事业部原负责人陈刚涉嫌在向相关企业发放贷款时以财务顾问费名义索取巨额钱款。2021年8月,陈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15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5.32亿元。
2015年至2016年,文细棠、蒋九明等人涉嫌操纵上市公司股价非法谋利。2020年8月,文细棠、蒋九明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亿元、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亿元。
2017年至2018年,浙江省常山县在钱塘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中,违规搭车新建楼堂馆所。2021年7月,常山县政府、常山县林业水利局、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被浙江省纪委监委责成做出深刻检查;常山县原县长周向军等3人受到批评教育至党内严重警告不等处理处分,副县长戴根林等2人受到诫勉至政务警告不等处理处分。(新华社)
【24起审计移送问题线索查处情况公布】
通过持续跟踪了解,审计署21日公布24起审计移送有关部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共有38人、2家公司受到严肃查处,3个地方行政单位受到严肃问责。其中,中信集团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赵景文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为刑期最长;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3亿元,为数额最大。
截至2021年10月,有13人因涉嫌贪污、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操纵证券市场等罪获刑,25人因涉嫌违规决策、虚假违规操作、利用职务便利谋利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公职和党内严重警告等处理处分。此次披露的部分案例如下:
2013年至2016年,赵景文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收购过程中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至2021年9月,赵景文被开除党籍、取消享受的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20万元。
2016年5月至8月,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操纵期货合约谋利。2020年9月,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远大石化有限公司以操纵期货市场罪被判处罚金3亿元,追缴违法所得4.37亿元;远大石化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吴向东以操纵期货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87.58万元。
2012年至2016年,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区域事业部原负责人陈刚涉嫌在向相关企业发放贷款时以财务顾问费名义索取巨额钱款。2021年8月,陈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15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5.32亿元。
2015年至2016年,文细棠、蒋九明等人涉嫌操纵上市公司股价非法谋利。2020年8月,文细棠、蒋九明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亿元、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亿元。
2017年至2018年,浙江省常山县在钱塘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中,违规搭车新建楼堂馆所。2021年7月,常山县政府、常山县林业水利局、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被浙江省纪委监委责成做出深刻检查;常山县原县长周向军等3人受到批评教育至党内严重警告不等处理处分,副县长戴根林等2人受到诫勉至政务警告不等处理处分。(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