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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多收8.8万余元 #中国电建武汉重工多收居民电费被罚 1.76万】 #多收武汉居民电费8.8万涉事公司被罚 记者于信用中国信用公示栏获悉,11月25日,中电建装备集团旗下的中国电建集团武汉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电建武汉重工”)收到罚单,其违法行为类型是“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类别是“罚款”,处罚机关为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显示,中国电建武汉重工的违法事实是,经查,自2022年8月起,当事人收取小区居民电费价格为0.595元/千瓦时或1.2元/千瓦时,而当事人向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供电公司缴费的电网缴费价格为0.575元/千瓦时,当事人加价收取电费。
当事人通过购电记录核查具体住户信息以及实际购买电费情况制作《列电小区电费清退统计表》,执法人员进行核对,通过统计得出实际电费缴纳住户共177户,其中按照0.595元/千瓦时收费住户共163户,按照1.2元/千瓦时收费住户共14户。
由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1日按照当事人收取电费价格计算实际总收费金额为627402.47元,根据向国网缴费实际标准0.575元/千瓦时计算得出,应收539223.59元,多收电费总金额为88178.88元。
当事人陈述经过与小区住户协商后,决定退费形式为将退费金额,直接充值到每户的电费账户中。处罚机关于2025年9月25日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限期二十日之内完成退款,当事人于2025年10月14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88178.88元退费。当事人向处罚机关提交了住户退费签名表及收据予以证明。
对此,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当事人在对列电社区部分住户进行转供电收费时,收费价格高于政府定价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以及第十六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向商户退回多收价款,结合自由裁量理由,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7636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洪市监处罚﹝2025﹞510号。(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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