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 铝业:公司及力拓拟通过合资公司收购 #巴西 铝业68.60%股权,代价约62.86亿人民币】
中国铝业早间在 #港交所 #公告 ,2026年1月30日(北京时间),公司、力拓与沃特兰亭订立股份购买协议,据此,公司及力拓拟通过合资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沃特兰亭持有的巴西铝业446,606,615股普通股(占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8.596%),代价约为46.89亿雷亚尔(约合人民币62.86亿元)。合资公司拟由公司之附属公司中铝香港通过其附属公司与力拓共同出资在巴西设立,中铝香港之附属公司与力拓拟分别持有合资公司67%及33%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合资公司及目标公司均将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均将合并到公司账目中。
中国铝业早间在 #港交所 #公告 ,2026年1月30日(北京时间),公司、力拓与沃特兰亭订立股份购买协议,据此,公司及力拓拟通过合资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沃特兰亭持有的巴西铝业446,606,615股普通股(占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8.596%),代价约为46.89亿雷亚尔(约合人民币62.86亿元)。合资公司拟由公司之附属公司中铝香港通过其附属公司与力拓共同出资在巴西设立,中铝香港之附属公司与力拓拟分别持有合资公司67%及33%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合资公司及目标公司均将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均将合并到公司账目中。
【昆仑万维:预计2025年净利润为负值】
昆仑万维 #公告 ,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19.5亿元至-13.5亿元,上年同期为-15.9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区间为-20.48亿元至-14.48亿元,上年同期为-16.43亿元。业绩变动主要由于公司在市场推广和研发方面持续加大投入,以及收入同比增长超过40%,海外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
昆仑万维 #公告 ,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19.5亿元至-13.5亿元,上年同期为-15.9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区间为-20.48亿元至-14.48亿元,上年同期为-16.43亿元。业绩变动主要由于公司在市场推广和研发方面持续加大投入,以及收入同比增长超过40%,海外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
【国轩高科:预计2025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07.16%-148.59%】
国轩高科 #公告 ,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25亿元-30亿元,同比增长107.16%-148.59%。公司业绩增长主要得益于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新一代高能量密度磷酸铁锂电池产品销量大幅提升,同时公司推进国际化战略,优化客户和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
国轩高科 #公告 ,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25亿元-30亿元,同比增长107.16%-148.59%。公司业绩增长主要得益于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新一代高能量密度磷酸铁锂电池产品销量大幅提升,同时公司推进国际化战略,优化客户和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
👍1
【中际旭创:预计2025年净利润为98亿元-118亿元,同比增长89.50%-128.17%】
中际旭创 #公告 ,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98亿元–118亿元,同比增长89.50%-128.17%。报告期内,受益于终端客户对算力基础设施的强劲投入,公司产品出货较快增长,其中高速光模块占比持续提高,且随着产品方案不断优化、运营效率继续提升,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较去年同期实现较大增长。
中际旭创 #公告 ,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98亿元–118亿元,同比增长89.50%-128.17%。报告期内,受益于终端客户对算力基础设施的强劲投入,公司产品出货较快增长,其中高速光模块占比持续提高,且随着产品方案不断优化、运营效率继续提升,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较去年同期实现较大增长。
👍1
【上纬新材:预计2025年净利润同比减少37%到54%】
上纬新材 #公告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3300万元到4800万元,同比减少37%到5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3100万元到4600万元,同比减少39%到57%。
上纬新材 #公告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3300万元到4800万元,同比减少37%到5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3100万元到4600万元,同比减少39%到57%。
【两部门发布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 #公告 】
财政部、税务总局: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动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按照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发票上列明或包含的增值税税额;
2.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
财政部、税务总局: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动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按照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发票上列明或包含的增值税税额;
2.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