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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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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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双减 #教育 #校外培训 #学区房 #就业 #中考 #分班 #晚自习 #个性化 #作业

【北京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新闻发布会】

北京市教委: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二是严格控制学科类培训时间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五是严禁资本化运作,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

北京市新学期重点工作:更多老师跨校跨学区流动,一些初中学校开设晚自习

比如课堂教学模式,教学设计将更加真实有效有趣,针对不同学生分层次、分阶段的课堂练习等;作业将有新变化,作业量减少了,有了更多的针对不同学生特点的“个性化”作业等;课后三点半将更加丰富,不但有素质教育的课程,还有课堂延伸辅导;一些初中学校还会开设晚自习;老师们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将会有更加合理的调配等。

李奕介绍,新学期更多的老师将进行跨校、跨学区流动,辐射优质教育服务。很多区经过暑期的准备,更多的优秀校长、骨干教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进行了区域内的合理的流动。可能在新学期,孩子不管是在哪个学校,都能见到更多优秀的老师,提供给孩子更优质的课程和教育服务。

北京: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储备培训行业相关岗位1.03万个

目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已有针对性储备上述岗位1.03万个,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中,仅前程无忧一家就储备上述岗位8万余个。

北京:提高校内教育教学质量,不得进行分班考试

包括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干部教师区域内流动;规范教育教学秩序,小学一年级坚持“起点"教学,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分班考试,严禁划分重点班、实验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不断深化高中招生考试方式改革,依据不同科目特点,完善考试和成绩呈现形式,进一步提升中考命题质量,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等。(澎湃新闻
#民办教育 #民转公 #教育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

二、理顺体制机制
...
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六独立”要求(即独立法人资格、校园校舍及设备、专任教师队伍、财会核算、招生、毕业证发放)的,可继续举办民办学校,但应在履行财务清算等程序,并对民办学校及相关单位、企业等使用公办学校校名或校名简称进行清理后,公办学校逐步退出;经协商一致且条件成熟的,也可转为公办学校。不符合“六独立”要求的,地方政府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可视情况将其转为公办学校或终止办学。各地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教职工经济补偿的标准和资金来源,做好安置工作。

新建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的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建为公办学校。既有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的“公参民”学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转为公办学校,也可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学位、继续办学。

各地要因地制宜、审慎推进,一省一方案,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理顺体制机制,实现平稳过渡。

三、加强规划引领

各地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及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等因素,抓紧编制区域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着力增加优质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保障就近入学,不得再审批设立新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也不得以举办者变更、集团办学、品牌输出等方式变相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四、规范公有教育资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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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签订协议,有偿服务费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公办学校应当增强品牌保护意识,规范学校名称、简称的使用,不得违规输出品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也不得利用公办学校品牌开展宣传或其他活动。
...
五、严格规范招生

公办学校不得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名义开展选拔招生或考试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者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六、落实工作责任
...
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参照本通知执行。各地要在2021年8月底前完成专项摸底排查,理清产权和责任关系,制定分省分年度工作方案,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备案。对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汇总并按程序上报。(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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