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成都 #重庆 #跨地区 #铁路 #轨道交通 #公路 #长江 #民航 #页岩气 #水利 #制造业 #中医药 #白酒 #科技园 #中欧班列 #一带一路 #行政区划 #土地 #用地指标 #户籍 #土地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
规划范围包括重庆市的中心城区及万州、涪陵、綦江、大足、黔江、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璧山、铜梁、潼南、荣昌、梁平、丰都、垫江、忠县等27个区(县)以及开州、云阳的部分地区,四川省的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除平武县、北川县)、遂宁、内江、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达州(除万源市)、雅安(除天全县、宝兴县)、资阳等15个市,总面积18.5万平方公里,2019年常住人口9600万人,地区生产总值近6.3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的1.9%、6.9%、6.3%。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到2025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一体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区域特色进一步彰显,支撑全国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显著增强。
...出渝出川四向通道基本形成,重庆、成都间1小时可达,铁路网总规模达到9000公里以上、覆盖全部20万以上人口城市,航空枢纽地位更加凸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基本建成,5G网络实现城镇和重点场景全覆盖,新型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高,能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5%左右,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
到2035年,建成实力雄厚、特色鲜明的双城经济圈,重庆、成都进入现代化国际都市行列,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的城镇体系更加完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实现,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建成,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势全面形成,现代产业体系趋于成熟...
第四章 合力建设现代基础设施网络
第一节 构建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二节 强化能源保障
...统筹油气资源开发。发挥长宁-威远、涪陵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引领作用,推动页岩气滚动开发,建设天然气千亿立方米产能基地,打造中国“气大庆”。...
第三节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章 协同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
第九章 联手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
第一节 加快构建对外开放大通道
合力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对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推动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与新加坡合作推动东盟及相关国家共同参与通道建设,探讨衔接中国-中南半岛、孟中印缅等经济走廊和中欧班列建设合作。
统筹完善亚欧通道。...完善跨境邮递体系,建设铁路口岸国际邮件互换中心。打造重庆兴隆场、成都北中欧班列枢纽节点。开拓中欧班列中、东通道,积极衔接中蒙俄经济走廊。
第六节 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
支持在重庆都市圈、成都都市圈以及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等地,率先探索建立统一编制、联合报批、共同实施的规划管理体制,试行建设用地指标、收储和出让统一管理机制,探索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市场监管等经济管理权限与行政区范围适度分离。
第十章 共同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第一节 推动城乡要素高效配置
促进城乡人口有序流动。在重庆主城和成都加快取消对稳定就业居住3年以上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群体的落户限制,推动都市圈内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居住证互通互认,完善居民户籍迁移便利化政策措施。...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研究通过合资、合作、投资入股等方式保障新村民依法享有农村相关权益。...
深化城乡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探索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制度。深化土地用途转用模式探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和点状供地模式,允许不同产业用地类型依法合理转换。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管理、统筹开发利用制度,促进地下空间开发。
内详👉(新华社)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
规划范围包括重庆市的中心城区及万州、涪陵、綦江、大足、黔江、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璧山、铜梁、潼南、荣昌、梁平、丰都、垫江、忠县等27个区(县)以及开州、云阳的部分地区,四川省的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除平武县、北川县)、遂宁、内江、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达州(除万源市)、雅安(除天全县、宝兴县)、资阳等15个市,总面积18.5万平方公里,2019年常住人口9600万人,地区生产总值近6.3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的1.9%、6.9%、6.3%。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到2025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一体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区域特色进一步彰显,支撑全国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显著增强。
...出渝出川四向通道基本形成,重庆、成都间1小时可达,铁路网总规模达到9000公里以上、覆盖全部20万以上人口城市,航空枢纽地位更加凸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基本建成,5G网络实现城镇和重点场景全覆盖,新型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高,能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5%左右,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
到2035年,建成实力雄厚、特色鲜明的双城经济圈,重庆、成都进入现代化国际都市行列,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的城镇体系更加完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实现,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建成,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势全面形成,现代产业体系趋于成熟...
第四章 合力建设现代基础设施网络
第一节 构建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二节 强化能源保障
...统筹油气资源开发。发挥长宁-威远、涪陵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引领作用,推动页岩气滚动开发,建设天然气千亿立方米产能基地,打造中国“气大庆”。...
第三节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章 协同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
第九章 联手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
第一节 加快构建对外开放大通道
合力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对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推动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与新加坡合作推动东盟及相关国家共同参与通道建设,探讨衔接中国-中南半岛、孟中印缅等经济走廊和中欧班列建设合作。
统筹完善亚欧通道。...完善跨境邮递体系,建设铁路口岸国际邮件互换中心。打造重庆兴隆场、成都北中欧班列枢纽节点。开拓中欧班列中、东通道,积极衔接中蒙俄经济走廊。
第六节 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
支持在重庆都市圈、成都都市圈以及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等地,率先探索建立统一编制、联合报批、共同实施的规划管理体制,试行建设用地指标、收储和出让统一管理机制,探索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市场监管等经济管理权限与行政区范围适度分离。
第十章 共同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第一节 推动城乡要素高效配置
促进城乡人口有序流动。在重庆主城和成都加快取消对稳定就业居住3年以上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群体的落户限制,推动都市圈内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居住证互通互认,完善居民户籍迁移便利化政策措施。...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研究通过合资、合作、投资入股等方式保障新村民依法享有农村相关权益。...
深化城乡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探索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制度。深化土地用途转用模式探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和点状供地模式,允许不同产业用地类型依法合理转换。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管理、统筹开发利用制度,促进地下空间开发。
内详👉(新华社)
#铁路 #旅客 #未成年 #儿童票 #实名制 #导盲犬 #霸座 #公共秩序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十二条 除通学的学生和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在旅途中监护的儿童外,未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随同成年人旅客旅行。
实行车票实名制的,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儿童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
未实行车票实名制的,身高达到1.2米且不足1.5米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身高达到1.5米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未达到1.2米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儿童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
第二十四条 经过特殊训练用于辅助视力残疾人工作、生活的服务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随视力残疾旅客进站乘车。
第二十九条 对下列旅客,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拒绝运输:
1.无票乘车、在车票到站不下车继续乘车、持低等级席位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席位,或者持不符合优惠、优待条件车票乘车等情况下,拒不支付应补票款的;
2.不接受安全检查的;
5.严重精神障碍和醉酒等不适宜单独乘车且无人看护的;
6.扰乱车站、列车秩序,危及列车安全或者其他旅客以及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交通运输部)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十二条 除通学的学生和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在旅途中监护的儿童外,未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随同成年人旅客旅行。
实行车票实名制的,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儿童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
未实行车票实名制的,身高达到1.2米且不足1.5米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身高达到1.5米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未达到1.2米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儿童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
第二十四条 经过特殊训练用于辅助视力残疾人工作、生活的服务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随视力残疾旅客进站乘车。
第二十九条 对下列旅客,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拒绝运输:
1.无票乘车、在车票到站不下车继续乘车、持低等级席位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席位,或者持不符合优惠、优待条件车票乘车等情况下,拒不支付应补票款的;
2.不接受安全检查的;
5.严重精神障碍和醉酒等不适宜单独乘车且无人看护的;
6.扰乱车站、列车秩序,危及列车安全或者其他旅客以及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