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强奸 #未成年 这个转折
【陕西一女子外出务工,丈夫多次强奸8岁亲生女儿被判刑7年半】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发布彪某甲犯强奸罪一案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彪某甲系受害人彪某某父亲,多次强奸自己的亲生女儿,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2019年8月15日,被告人彪某甲妻子黄某某外出务工,2019年8月底彪某甲在被害人彪某某开学之前,连续两个晚上,在紫阳县某镇街道某安置点自己家中卧室内将现年8岁的亲生女儿彪某某两次强奸。(澎湃新闻)
本院认为,被告人彪某甲目无国法,为满足自己的性欲,强行多次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对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实施强奸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从重处罚。在本案中,被告人系被害人的亲生父亲,被告人本来应该是被害人的抚养教育人,理应保护关爱女儿的成长,但被告人毫无人性,不顾人伦,对年龄才八岁的自己亲身女儿实施强奸行为,其行为性质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严重伤害和摧残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危害后果巨大,不严惩不足以体现刑法惩罚犯罪的目的,不严惩无足以彰显法律的威严,不严惩不足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被告人彪某甲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对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系坦白、具有悔罪表现、认罪认罚请求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与本案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纳。本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本院决定对被告人彪某甲从重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彪某甲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7日起至2027年3月6日止)。(中国裁判文书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全国人大)
【陕西一女子外出务工,丈夫多次强奸8岁亲生女儿被判刑7年半】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发布彪某甲犯强奸罪一案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彪某甲系受害人彪某某父亲,多次强奸自己的亲生女儿,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2019年8月15日,被告人彪某甲妻子黄某某外出务工,2019年8月底彪某甲在被害人彪某某开学之前,连续两个晚上,在紫阳县某镇街道某安置点自己家中卧室内将现年8岁的亲生女儿彪某某两次强奸。(澎湃新闻)
本院认为,被告人彪某甲目无国法,为满足自己的性欲,强行多次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对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实施强奸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从重处罚。在本案中,被告人系被害人的亲生父亲,被告人本来应该是被害人的抚养教育人,理应保护关爱女儿的成长,但被告人毫无人性,不顾人伦,对年龄才八岁的自己亲身女儿实施强奸行为,其行为性质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严重伤害和摧残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危害后果巨大,不严惩不足以体现刑法惩罚犯罪的目的,不严惩无足以彰显法律的威严,不严惩不足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被告人彪某甲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对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系坦白、具有悔罪表现、认罪认罚请求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与本案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纳。本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本院决定对被告人彪某甲从重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彪某甲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7日起至2027年3月6日止)。(中国裁判文书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全国人大)
#南京 #强奸 #杀人 #悬案
【“南医大女生被杀案”一审宣判,凶手麻继钢被判死刑】
备受公众关注的“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杀案”今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3月20日22时许,被告人麻继钢在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校园内,发现被害人林某独自在教室自习,遂持铁棍将林某胁迫至该教学楼天井处强行发生性关系,期间因遭到反抗,用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后因担心罪行败露,麻继钢将林某拖至教学楼外,将林某头朝下投入窨井后盖上井盖,后又将林某的书包、书本、衣物等随身物品投入旁边另一窨井内。作案后,麻继钢因形迹可疑被校卫队员盘查时逃离现场。同年3月24日,林某的尸体被发现。经鉴定,林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合并溺水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麻继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触犯1979年版《刑法》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告人麻继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害人林某母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相关新闻:
20200223 原南京医学院女学生被杀案二十八年后告破
【“南医大女生被杀案”一审宣判,凶手麻继钢被判死刑】
备受公众关注的“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杀案”今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3月20日22时许,被告人麻继钢在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校园内,发现被害人林某独自在教室自习,遂持铁棍将林某胁迫至该教学楼天井处强行发生性关系,期间因遭到反抗,用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后因担心罪行败露,麻继钢将林某拖至教学楼外,将林某头朝下投入窨井后盖上井盖,后又将林某的书包、书本、衣物等随身物品投入旁边另一窨井内。作案后,麻继钢因形迹可疑被校卫队员盘查时逃离现场。同年3月24日,林某的尸体被发现。经鉴定,林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合并溺水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麻继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触犯1979年版《刑法》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告人麻继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害人林某母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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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合肥 #民警 #强奸
【合肥一民警办案时强奸被盘问女子 最终获刑4年半】
原标题:张云龙强奸二审刑事裁定书(2020)皖01刑终636号
2019年10月17日凌晨1时许,被害人李某1在合肥市庐阳区伯爵假日酒店(双岗店)2301房间内与朋友李某2、杨某一起吃饭。被告人张云龙系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双岗派出所民警,因核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通过指示该宾馆工作人员刷卡进入2301房间对李某1、李某2、杨某三人现场询问。后,被告人张云龙电话通知辅警童某、邹某到房间内协助询问,并安排辅警童某、邹某将李某2、杨某二人带至房间外过道进行看管,其在2301房间内对李某1进行单独询问。当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张云龙又安排辅警童某、邹某将李某2、杨某二人带回双岗派出所,而其本人继续留在2301房间内对李某1进行单独询问。询问期间,被告人张云龙通过打脸、拉拽、言语威胁等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被害人李某1发生性关系。当日凌晨5时50分许,被害人李某1被张云龙带至双岗派出所。至6时55分许,李某1、李某2、杨某等人离开双岗派出所。
...
2019年10月17日21时许,被告人张云龙主动到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供述其与被害人李某1发生性关系,但称李某1系自愿行为。上诉人张云龙供称其为工作需要向李某1问话并要求李某1提供介绍卖淫者的联系方式;问话过程中李某1主动挑逗其,并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才告诉介绍卖淫者的联系方式;其冲动便同意了。(???)
...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云龙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案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根据被告人张云龙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某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云龙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裁判文书网)
【合肥一民警办案时强奸被盘问女子 最终获刑4年半】
原标题:张云龙强奸二审刑事裁定书(2020)皖01刑终636号
2019年10月17日凌晨1时许,被害人李某1在合肥市庐阳区伯爵假日酒店(双岗店)2301房间内与朋友李某2、杨某一起吃饭。被告人张云龙系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双岗派出所民警,因核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通过指示该宾馆工作人员刷卡进入2301房间对李某1、李某2、杨某三人现场询问。后,被告人张云龙电话通知辅警童某、邹某到房间内协助询问,并安排辅警童某、邹某将李某2、杨某二人带至房间外过道进行看管,其在2301房间内对李某1进行单独询问。当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张云龙又安排辅警童某、邹某将李某2、杨某二人带回双岗派出所,而其本人继续留在2301房间内对李某1进行单独询问。询问期间,被告人张云龙通过打脸、拉拽、言语威胁等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被害人李某1发生性关系。当日凌晨5时50分许,被害人李某1被张云龙带至双岗派出所。至6时55分许,李某1、李某2、杨某等人离开双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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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7日21时许,被告人张云龙主动到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供述其与被害人李某1发生性关系,但称李某1系自愿行为。上诉人张云龙供称其为工作需要向李某1问话并要求李某1提供介绍卖淫者的联系方式;问话过程中李某1主动挑逗其,并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才告诉介绍卖淫者的联系方式;其冲动便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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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云龙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案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根据被告人张云龙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某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云龙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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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裁判文书网)
#FILA #ZARA #索尼 #新疆 #棉花 #强迫劳动 #BCI
【索尼中国:委托第三方现场调查,未发现“强制劳动”现象】
3月25日晚9时许,索尼中国官方微博在其微博评论中发布说明,“关于有关机构在其报告中提及索尼供应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索尼已委托第三方进行了现场调查和评估,并未发现‘强制劳动’的现象。”(北京日报客户端)
【意大利品牌FILA中国区宣布退出BCI】
意大利品牌FILA中国区发微博称:FILA 中国一直在持续采购和使用中国棉产区,包括新疆出产的棉花。FILA 中国代表性面料丝柔棉产品,其原料就是新疆长绒棉。同时,FILA 中国已经启动相关程序,退出 BCI 组织。(观察者网 @微博)
【Zara母公司Inditex疑似悄悄从官网撤下抵制新疆棉声明】
更多国际服装品牌也被爆出曾发表过类似言论或声明,其中包括西班牙时装品牌Zara的母公司Inditex。该公司曾其官网上发表“对强制劳动零容忍”的声明,称该公司确认和新疆任何企业没有任何商业联系。不过,Inditex似乎已悄悄将这份声明从其官网撤下。 (雪球 @微博)
【十余家中国品牌发声支持新疆棉花】
25日,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发稿时,已有十余家中国品牌在官方微博发布支持新疆棉花的声明,包括安踏、海澜之家、美特斯邦威、森马、鸿星尔克、茵曼、纳薇、密扇、卡宾、幼岚等服饰品牌,以及洁丽雅、水星家纺、罗莱家纺、七度空间等毛巾、家纺、卫生巾品牌。(中国新闻网 @微博)
【索尼中国:委托第三方现场调查,未发现“强制劳动”现象】
3月25日晚9时许,索尼中国官方微博在其微博评论中发布说明,“关于有关机构在其报告中提及索尼供应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索尼已委托第三方进行了现场调查和评估,并未发现‘强制劳动’的现象。”(北京日报客户端)
【意大利品牌FILA中国区宣布退出BCI】
意大利品牌FILA中国区发微博称:FILA 中国一直在持续采购和使用中国棉产区,包括新疆出产的棉花。FILA 中国代表性面料丝柔棉产品,其原料就是新疆长绒棉。同时,FILA 中国已经启动相关程序,退出 BCI 组织。(观察者网 @微博)
【Zara母公司Inditex疑似悄悄从官网撤下抵制新疆棉声明】
更多国际服装品牌也被爆出曾发表过类似言论或声明,其中包括西班牙时装品牌Zara的母公司Inditex。该公司曾其官网上发表“对强制劳动零容忍”的声明,称该公司确认和新疆任何企业没有任何商业联系。不过,Inditex似乎已悄悄将这份声明从其官网撤下。 (雪球 @微博)
【十余家中国品牌发声支持新疆棉花】
25日,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发稿时,已有十余家中国品牌在官方微博发布支持新疆棉花的声明,包括安踏、海澜之家、美特斯邦威、森马、鸿星尔克、茵曼、纳薇、密扇、卡宾、幼岚等服饰品牌,以及洁丽雅、水星家纺、罗莱家纺、七度空间等毛巾、家纺、卫生巾品牌。(中国新闻网 @微博)
#拐卖 #中介 #童工 #智力残疾 #营利性陪侍 #卖淫 #乡村振兴 #扶贫 #就业 #义务教育 #强制报告 #毒品 #吸毒 #性别比例 #女性 #代孕 #DNA #猥亵 #隔空猥亵 #强迫乞讨 #器官移植 #湄公河 #一带一路 #男女平等 #基本国策 #男尊女卑 #传宗接代 #传统文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
(一)健全预防犯罪机制。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清理整治非法职业中介市场,严厉打击使用童工违法行为。加大对非法使用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或者非持工作居留许可证的外国人从事劳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娱乐休闲场所经营管理和治安管理,完善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和巡查制度,坚决依法取缔营利性陪侍,严厉打击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完善对被拐妇女和被拐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和帮扶安置工作机制。
...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为帮助更多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创造条件。加大对脱贫地区妇女的扶持力度,提升农村妇女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就业创业能力,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鼓励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疑似拐卖情形及时向学校或公安机关报告。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促进农村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妇女、残疾人、失业下岗妇女、女大学生和解救的被拐卖妇女就业创业,落实好促进就业创业各项政策,组织开展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
...
——加强对有长期或多次吸毒、赌博、卖淫等违法行为人员的管理,做好对吸毒人员的强制戒毒和跟踪帮教,做好对有吸毒、赌博、卖淫等违法行为人员的安置帮扶工作,做好对服刑和强制戒毒人员的缺少监护人的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帮助,防止拐卖人口犯罪发生。
——加强拐卖人口罪犯教育改造工作,采取措施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重新回归社会,完善对有拐卖人口犯罪前科人员的跟踪管控机制,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3)加大拐卖人口犯罪“买方市场”整治力度...
——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大力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工作。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公安机关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孕产信息联网,进一步做好孕产妇出入院信息登记和身份核实制度,严禁以他人名义入院就医和分娩。严厉打击代孕等违法行为。...医护人员发现疑似拐卖妇女儿童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医院或有关部门报告和制止,落实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
——完善维护妇女权益、促进性别平等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提高农村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消除男尊女卑、传宗接代等落后观念,提高女孩受教育水平,营造尊重女性、保护女童的社会氛围。确保女性在农村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和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权利。
(二)打击犯罪和解救被拐卖受害人。
(1)持续组织开展全国打击拐卖人口犯罪专项行动
...
——认真开展来历不明儿童摸排工作。各地公安机关负责采集失踪儿童父母血样,检验录入全国打拐DNA(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并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及时发现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采血检验入库。
(2)依法严惩拐卖人口犯罪。
——明确办理拐卖人口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对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强抢儿童或者出卖亲生子女、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出卖捡拾儿童等行为,坚决依法惩处。建立统一的办理拐卖人口犯罪案件证据审查认定规则和量刑标准。
——对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引诱卖淫以及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坚决依法惩处。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大对网络拐卖人口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利用网络对儿童实施“隔空猥亵”或者制作、贩卖、传播儿童淫秽物品等犯罪,坚决依法惩处。
——对收买、介绍、强迫被拐卖受害人从事色情服务、淫秽表演及强迫劳动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追究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坚决取缔非法职业中介、婚姻中介机构。对组织强迫儿童、残疾人乞讨,强迫未成年人、残疾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予以惩处,及时查找受害人亲属并护送受害人前往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救助保护机构。完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制度,依法惩治盗窃人体器官、欺骗或强迫他人捐献器官、组织贩卖人体器官等犯罪行为。
(三)加强被拐卖受害人的救助、安置、康复和回归社会工作。
(四)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
(六)加强国际合作。
——积极参与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等各项国际反拐合作机制,推动建立“一带一路”框架下国际反拐合作机制。
内详👉(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
(一)健全预防犯罪机制。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清理整治非法职业中介市场,严厉打击使用童工违法行为。加大对非法使用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或者非持工作居留许可证的外国人从事劳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娱乐休闲场所经营管理和治安管理,完善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和巡查制度,坚决依法取缔营利性陪侍,严厉打击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完善对被拐妇女和被拐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和帮扶安置工作机制。
...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为帮助更多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创造条件。加大对脱贫地区妇女的扶持力度,提升农村妇女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就业创业能力,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鼓励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疑似拐卖情形及时向学校或公安机关报告。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促进农村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妇女、残疾人、失业下岗妇女、女大学生和解救的被拐卖妇女就业创业,落实好促进就业创业各项政策,组织开展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
...
——加强对有长期或多次吸毒、赌博、卖淫等违法行为人员的管理,做好对吸毒人员的强制戒毒和跟踪帮教,做好对有吸毒、赌博、卖淫等违法行为人员的安置帮扶工作,做好对服刑和强制戒毒人员的缺少监护人的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帮助,防止拐卖人口犯罪发生。
——加强拐卖人口罪犯教育改造工作,采取措施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重新回归社会,完善对有拐卖人口犯罪前科人员的跟踪管控机制,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3)加大拐卖人口犯罪“买方市场”整治力度...
——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大力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工作。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公安机关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孕产信息联网,进一步做好孕产妇出入院信息登记和身份核实制度,严禁以他人名义入院就医和分娩。严厉打击代孕等违法行为。...医护人员发现疑似拐卖妇女儿童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医院或有关部门报告和制止,落实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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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维护妇女权益、促进性别平等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提高农村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消除男尊女卑、传宗接代等落后观念,提高女孩受教育水平,营造尊重女性、保护女童的社会氛围。确保女性在农村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和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权利。
(二)打击犯罪和解救被拐卖受害人。
(1)持续组织开展全国打击拐卖人口犯罪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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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开展来历不明儿童摸排工作。各地公安机关负责采集失踪儿童父母血样,检验录入全国打拐DNA(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并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及时发现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采血检验入库。
(2)依法严惩拐卖人口犯罪。
——明确办理拐卖人口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对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强抢儿童或者出卖亲生子女、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出卖捡拾儿童等行为,坚决依法惩处。建立统一的办理拐卖人口犯罪案件证据审查认定规则和量刑标准。
——对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引诱卖淫以及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坚决依法惩处。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大对网络拐卖人口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利用网络对儿童实施“隔空猥亵”或者制作、贩卖、传播儿童淫秽物品等犯罪,坚决依法惩处。
——对收买、介绍、强迫被拐卖受害人从事色情服务、淫秽表演及强迫劳动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追究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坚决取缔非法职业中介、婚姻中介机构。对组织强迫儿童、残疾人乞讨,强迫未成年人、残疾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予以惩处,及时查找受害人亲属并护送受害人前往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救助保护机构。完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制度,依法惩治盗窃人体器官、欺骗或强迫他人捐献器官、组织贩卖人体器官等犯罪行为。
(三)加强被拐卖受害人的救助、安置、康复和回归社会工作。
(四)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
(六)加强国际合作。
——积极参与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等各项国际反拐合作机制,推动建立“一带一路”框架下国际反拐合作机制。
内详👉(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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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MB
#辽宁 #沈阳 #强奸 #抢劫 #殴打 #未成年 #强迫发生性关系
【0430 警方通报“青年男女遭殴打被迫发生性关系”视频相关警情:刑拘7人】
4月30日,沈阳警方通报“青年男女被殴打并强迫发生性关系”视频相关警情,全文如下:
近日,一段青年男女被殴打并强迫发生性关系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该视频反映的内容,为我局正在侦办的一起刑事案件。
2021年4月13日17时34分,我局接到110报警称:皇姑区长江街某出租房屋内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我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调查发现,被害人于某某(女,14岁)被他人强奸、抢劫。民警当即将现场相关涉案人员带回公安机关审查。
经查,于某某与犯罪嫌疑人姜某某(男,16岁)等人相互认识,姜某某自认为是于某某的男朋友。当日4时许,姜某某听说有其他男子在于某某房间后,纠集多人来到于某某租住的出租房屋,对于某某、李某某(男,17岁)、聂某某(男,18岁)进行殴打,威胁、强迫李某某与于某某发生性关系,并将视频上传至网络,后又强行将于某某微信余额转走,抢走其随身物品。
4月15日至27日,我局已先后对姜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沈阳皇姑公安 @微博)
【0430 警方通报“青年男女遭殴打被迫发生性关系”视频相关警情:刑拘7人】
4月30日,沈阳警方通报“青年男女被殴打并强迫发生性关系”视频相关警情,全文如下:
近日,一段青年男女被殴打并强迫发生性关系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该视频反映的内容,为我局正在侦办的一起刑事案件。
2021年4月13日17时34分,我局接到110报警称:皇姑区长江街某出租房屋内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我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调查发现,被害人于某某(女,14岁)被他人强奸、抢劫。民警当即将现场相关涉案人员带回公安机关审查。
经查,于某某与犯罪嫌疑人姜某某(男,16岁)等人相互认识,姜某某自认为是于某某的男朋友。当日4时许,姜某某听说有其他男子在于某某房间后,纠集多人来到于某某租住的出租房屋,对于某某、李某某(男,17岁)、聂某某(男,18岁)进行殴打,威胁、强迫李某某与于某某发生性关系,并将视频上传至网络,后又强行将于某某微信余额转走,抢走其随身物品。
4月15日至27日,我局已先后对姜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沈阳皇姑公安 @微博)
#美国 #未成年 #童工 #强迫劳动 #华为 #阿联酋 #F35 #中美 #制裁
【2021年6月15日~6月18日外交部发言人主持例行记者会(摘要)】
《北京青年报》记者:6月12日是世界无童工日。我们注意到,美国雇佣童工问题在第109届国际劳工大会上遭到与会各方广泛批评。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赵立坚:美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没有批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国家,在国际劳工组织8个核心公约中,美国仅批准2个,是批准公约数量最少的国家之一。不管是历史上,还是现在,美国的童工问题都触目惊心。最近,美国摄影师路易斯·海因100多年前拍摄的美国童工照片再度引发关注,从危险的矿井到烟草农场,美国童工无不过着悲惨的生活。根据有关机构统计,当前美国仍约有50万童工从事农业劳作,烟草行业雇佣童工也极为普遍。除了雇佣童工问题外,每年从境外贩卖至全美从事强迫劳动的人口多达10多万人。过去5年,美国所有50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均报告了强迫劳动和人口贩卖案。
多年来,国际劳工组织多次对美国童工问题表示关切,敦促美国政府解决强迫劳动问题。美方对自身问题充耳不闻,反而对他国进行诬蔑抹黑。我们注意到,七国集团峰会联合公报中表示要共同努力剥离全球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行为,希望美方切实剥离自身烟草业等行业存在的雇佣童工及强迫劳动现象,切实保障儿童等脆弱群体的合法权益。(中国外交部)
中阿卫视记者:据报道,美国要求阿联酋拆除华为设备,否则可能拒绝向阿出售F-35战斗机。中国对此有何回应?
赵立坚:长期以来,包括华为在内的中国企业积极参与阿联酋经济建设,为阿联酋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得到阿方合作伙伴的高度认可。中阿双方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问题保持经常性沟通,有着广泛共识。我们都认为,中阿合作符合双方共同利益,造福两国人民,同第三方无关,也不容第三方干涉。(中国外交部)
路透社记者: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昨天投票通过一项禁令,禁止在美国电信网络中使用华为、中兴等中国公司的设备。根据该禁令,FCC还可撤销此前已授权申请。中方有何评论?
赵立坚:昨天我已回答了相关问题。中方对此坚决反对。我想再次强调,时至今日,美方仍在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所谓“国家安全”为由,滥用国家力量打压中方企业。这是赤裸裸的经济和科技霸凌,是对美方一贯标榜的市场经济原则的公然否定,也戳穿了美方所谓公平竞争的虚伪面目。
我们再次敦促美方停止将国家安全概念泛化、将经济问题政治化的错误做法,为中国企业在美国正常经营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环境。中方将继续支持中方相关企业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中国外交部)
【2021年6月15日~6月18日外交部发言人主持例行记者会(摘要)】
《北京青年报》记者:6月12日是世界无童工日。我们注意到,美国雇佣童工问题在第109届国际劳工大会上遭到与会各方广泛批评。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赵立坚:美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没有批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国家,在国际劳工组织8个核心公约中,美国仅批准2个,是批准公约数量最少的国家之一。不管是历史上,还是现在,美国的童工问题都触目惊心。最近,美国摄影师路易斯·海因100多年前拍摄的美国童工照片再度引发关注,从危险的矿井到烟草农场,美国童工无不过着悲惨的生活。根据有关机构统计,当前美国仍约有50万童工从事农业劳作,烟草行业雇佣童工也极为普遍。除了雇佣童工问题外,每年从境外贩卖至全美从事强迫劳动的人口多达10多万人。过去5年,美国所有50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均报告了强迫劳动和人口贩卖案。
多年来,国际劳工组织多次对美国童工问题表示关切,敦促美国政府解决强迫劳动问题。美方对自身问题充耳不闻,反而对他国进行诬蔑抹黑。我们注意到,七国集团峰会联合公报中表示要共同努力剥离全球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行为,希望美方切实剥离自身烟草业等行业存在的雇佣童工及强迫劳动现象,切实保障儿童等脆弱群体的合法权益。(中国外交部)
中阿卫视记者:据报道,美国要求阿联酋拆除华为设备,否则可能拒绝向阿出售F-35战斗机。中国对此有何回应?
赵立坚:长期以来,包括华为在内的中国企业积极参与阿联酋经济建设,为阿联酋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得到阿方合作伙伴的高度认可。中阿双方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问题保持经常性沟通,有着广泛共识。我们都认为,中阿合作符合双方共同利益,造福两国人民,同第三方无关,也不容第三方干涉。(中国外交部)
路透社记者: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昨天投票通过一项禁令,禁止在美国电信网络中使用华为、中兴等中国公司的设备。根据该禁令,FCC还可撤销此前已授权申请。中方有何评论?
赵立坚:昨天我已回答了相关问题。中方对此坚决反对。我想再次强调,时至今日,美方仍在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所谓“国家安全”为由,滥用国家力量打压中方企业。这是赤裸裸的经济和科技霸凌,是对美方一贯标榜的市场经济原则的公然否定,也戳穿了美方所谓公平竞争的虚伪面目。
我们再次敦促美方停止将国家安全概念泛化、将经济问题政治化的错误做法,为中国企业在美国正常经营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环境。中方将继续支持中方相关企业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中国外交部)
#江西 #吉安 #未成年 #黑社会 #恶势力犯罪 #强奸 #强迫卖淫 #聚众斗殴 #寻衅滋事 #砍刀 #斧头 #红缨枪 #匕首 #砸车 #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
【江西吉安中院通报“16岁少年遭围殴反杀案”二审案情】
关于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上诉、抗诉案的案情通报
8月31日上午9时至11时,我院依法对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上诉、抗诉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
为回应社会公众对该案的关注,现将有关案情通报如下:
一、一审公诉机关指控和法院认定的事实
(一)吴某参与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的事实
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期间,吴某(出生于2003年12月29日)和肖某、曾某、龙某、文某(均已判刑)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永新县城及深圳两地多次实施强奸、强迫卖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吴某具体参与了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的以下违法犯罪:
聚众斗殴犯罪事实两起
(1)2019年9月左右的一天,吴某在永新县城丽枫酒店敲错房门,被房间内的肖某甲辱骂。双方因此结怨并多次
相互寻仇。吴某与龙某、曾某、文某等人商量,先准备砍刀,到时候遇到肖某甲等人随时可以报仇。2019年10月5日晚上,吴某发现跟肖某甲玩在一起的刘某某在永新尽城某电竞馆上网后,就打电话通知龙某、曾某、文某等人携带刀具驾车来网吧报复刘某某。龙某、文某、曾某与吴某碰面后,就从车上拿了四把刀,每人一把,接着龙某等四人冲入网吧,在网吧内看到刘某某正在上网,吴某等四人拿刀砍伤刘吧,在网吧内看到刘某某正在上网,吴某等四人拿刀砍伤刘某某。刘某某受伤后就叫也在网吧内上网的肖某甲等人帮忙。龙某、曾某、文某见对方人数众多,立即从网吧跑出来,吴某被肖某甲等人围住后殴打,后肖某甲等人还将吴某的长安悦翔小型汽车玻璃砸坏。经鉴定,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经价格认定,吴某的长安悦翔小型汽车损失价格为1440元。
(2)肖乙(已判刑)等人与肖某甲、刘某某等人玩的好,因上述恩怨,加之贺某(已判刑)等人与吴某的老大肖某有恩怨。2020年2月27日1时许,双方开车在永新县三湾广场的某商店相遇,贺某、肖乙等人驾驶奥迪轿车追截吴某等人的比亚迪轿车。随后吴某车上的陈某电话请求李某帮忙解决此事,李某了解情况后得知肖乙等人是向吴某寻仇。吴某知道后便叫同伙文某从住的宾馆取红缨枪放至车上。之后吴某搭载文某、段某某、朱某某、罗某甲、贺某甲共6人继续驾车外出,双方在永新县人民医院前十字路口撞见,吴某便停车,贺某、肖乙等人持斧头等砍吴某及其汽车,吴某下车后持匕首捅肖乙并用文某从车上取下的红缨枪追对方,对方逃离现场。经鉴定,吴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非法拘禁犯罪事实一起
2019年6月12日左右,因李某某(女、未成年)将张某某(女、未成年)被肖某强奸的事情告诉了张某某的母亲肖某得知此事后,强行把李某某带到吴某在永新县的廉租房。在租房内,肖某威胁、恐吓李某某,并对李某某实施了殴打行为。吴某受肖某指使,用李某某手机编发虚假信息。
寻衅滋事违法事实三起
(1)2019年5月中旬,曾某等人与永新县某中学学生发生矛盾,吴某将此事告知了肖某,要肖某出面帮忙解决。2019年5月16日12时许,曾某伙同吴某、文某及王某、李某、贺某某、罗某乙等人在该中学门口蹲守并追逐在校学生戴某等人。当天16时30分许,曾某伙同吴某、龙某、文某及王某、李某、贺某某、罗某乙等人,在该中学门口蹲守、追逐在校学生龙某甲等人,造成龙某甲左臂轻微伤。
(2)2019年9月3日0时30分许,吴某、曾某、段某甲等人因在段某乙家门口被段某乙质问,曾某使用石头将段某乙的大众途锐轿车玻璃砸坏,经永新县价格认证中心估价该车损失价格为600元。
(3)2019年10月2日,吴某与曾某、文某、龙某、刘某甲等人在永新某ktv内唱歌,刘某甲与颜某某发生口角后双方发生打斗,吴某、文某、曾某等人看到后,也参与殴打颜某某。经鉴定,颜某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吴某参与上述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活动时,除第二起聚众斗殴外,均因其未满十六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起诉指控的吴某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即指上述聚众斗殴的第二起事实。
(二)吴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
2020年4月23日,吴某、刘某乙、左某、胡某在安福县平都镇小康路租住了房屋。通过玩快手,吴某认识一个安福的女孩(即肖某某),肖丙认识一个安福的叫刘某丙的女孩。2020年5月7日晚上10时许,肖丙和吴某打车到山庄乡把刘某丙、肖某某接到安福县城,在锦洋宾馆开了410房间。2020年5月8日0时30分许,王某某看到其认识的刘某丙跟吴某、肖丙、肖某某四人在宾馆同一房间,就去敲门找刘某丙。因王某某二次敲吴某的宾馆房门,吴某同行人员肖丙便打电话叫段某某带梭标过来。王某某便到宾馆前台拿总卡打开房门,手拿匕首、柴刀进入房间,将柴刀斜靠在进门的墙上,朱某某、李某某、钟某某、彭某某跟随进入房间。进入房间后,王某某用匕首指着吴某,与吴某发生争吵,并叫吴某叫人过来,吴某便打电话叫刘某乙带东西过来。期间朱某某打电话叫杨某、罗某某、王某3人,3人刚到房间,朱某某随即喊“打”并打吴某,吴某反击,李某某、王某、罗某某3人也一起殴打吴某,吴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捅刺,造成罗某某腹部受伤,李某某腹部、手部受伤,朱某某肩部受伤。王某某、朱某某等人随即逃离现场,吴某见房间内的柴刀后便丢弃匕首拿起柴刀往宾馆外追,肖丙捡起吴某丢弃的匕首跟随其后。当日2时30分,罗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公诉机关审查起诉期间,吴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定性和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并在法定代理人在场和辩护律师见证的情况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
检察机关发表出庭意见认为:
1.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重(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五年,但一审判决八年)。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构成聚众斗殴罪,犯罪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重(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二年,但一审判决三年)。
2.吴某的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吴某故意伤害事实不清,吴某的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成立特殊防卫,对于造成不法侵害人伤害的后果,不应负刑事责任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同时认定存在防卫过当的性质认定准确、阐明恰当、理由充分,不存在公诉指控与法庭审理不一致的情形。该犯罪事实有被告人吴某的供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鉴定意见以及手机电子证据等证据相互印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
我院将在全面、客观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基础上,依法对本案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本案的二审判决结果,将及时依法对外发布。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日报)
【江西吉安中院通报“16岁少年遭围殴反杀案”二审案情】
关于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上诉、抗诉案的案情通报
8月31日上午9时至11时,我院依法对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上诉、抗诉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
为回应社会公众对该案的关注,现将有关案情通报如下:
一、一审公诉机关指控和法院认定的事实
(一)吴某参与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的事实
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期间,吴某(出生于2003年12月29日)和肖某、曾某、龙某、文某(均已判刑)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永新县城及深圳两地多次实施强奸、强迫卖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吴某具体参与了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的以下违法犯罪:
聚众斗殴犯罪事实两起
(1)2019年9月左右的一天,吴某在永新县城丽枫酒店敲错房门,被房间内的肖某甲辱骂。双方因此结怨并多次
相互寻仇。吴某与龙某、曾某、文某等人商量,先准备砍刀,到时候遇到肖某甲等人随时可以报仇。2019年10月5日晚上,吴某发现跟肖某甲玩在一起的刘某某在永新尽城某电竞馆上网后,就打电话通知龙某、曾某、文某等人携带刀具驾车来网吧报复刘某某。龙某、文某、曾某与吴某碰面后,就从车上拿了四把刀,每人一把,接着龙某等四人冲入网吧,在网吧内看到刘某某正在上网,吴某等四人拿刀砍伤刘吧,在网吧内看到刘某某正在上网,吴某等四人拿刀砍伤刘某某。刘某某受伤后就叫也在网吧内上网的肖某甲等人帮忙。龙某、曾某、文某见对方人数众多,立即从网吧跑出来,吴某被肖某甲等人围住后殴打,后肖某甲等人还将吴某的长安悦翔小型汽车玻璃砸坏。经鉴定,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经价格认定,吴某的长安悦翔小型汽车损失价格为1440元。
(2)肖乙(已判刑)等人与肖某甲、刘某某等人玩的好,因上述恩怨,加之贺某(已判刑)等人与吴某的老大肖某有恩怨。2020年2月27日1时许,双方开车在永新县三湾广场的某商店相遇,贺某、肖乙等人驾驶奥迪轿车追截吴某等人的比亚迪轿车。随后吴某车上的陈某电话请求李某帮忙解决此事,李某了解情况后得知肖乙等人是向吴某寻仇。吴某知道后便叫同伙文某从住的宾馆取红缨枪放至车上。之后吴某搭载文某、段某某、朱某某、罗某甲、贺某甲共6人继续驾车外出,双方在永新县人民医院前十字路口撞见,吴某便停车,贺某、肖乙等人持斧头等砍吴某及其汽车,吴某下车后持匕首捅肖乙并用文某从车上取下的红缨枪追对方,对方逃离现场。经鉴定,吴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非法拘禁犯罪事实一起
2019年6月12日左右,因李某某(女、未成年)将张某某(女、未成年)被肖某强奸的事情告诉了张某某的母亲肖某得知此事后,强行把李某某带到吴某在永新县的廉租房。在租房内,肖某威胁、恐吓李某某,并对李某某实施了殴打行为。吴某受肖某指使,用李某某手机编发虚假信息。
寻衅滋事违法事实三起
(1)2019年5月中旬,曾某等人与永新县某中学学生发生矛盾,吴某将此事告知了肖某,要肖某出面帮忙解决。2019年5月16日12时许,曾某伙同吴某、文某及王某、李某、贺某某、罗某乙等人在该中学门口蹲守并追逐在校学生戴某等人。当天16时30分许,曾某伙同吴某、龙某、文某及王某、李某、贺某某、罗某乙等人,在该中学门口蹲守、追逐在校学生龙某甲等人,造成龙某甲左臂轻微伤。
(2)2019年9月3日0时30分许,吴某、曾某、段某甲等人因在段某乙家门口被段某乙质问,曾某使用石头将段某乙的大众途锐轿车玻璃砸坏,经永新县价格认证中心估价该车损失价格为600元。
(3)2019年10月2日,吴某与曾某、文某、龙某、刘某甲等人在永新某ktv内唱歌,刘某甲与颜某某发生口角后双方发生打斗,吴某、文某、曾某等人看到后,也参与殴打颜某某。经鉴定,颜某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吴某参与上述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活动时,除第二起聚众斗殴外,均因其未满十六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起诉指控的吴某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即指上述聚众斗殴的第二起事实。
(二)吴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
2020年4月23日,吴某、刘某乙、左某、胡某在安福县平都镇小康路租住了房屋。通过玩快手,吴某认识一个安福的女孩(即肖某某),肖丙认识一个安福的叫刘某丙的女孩。2020年5月7日晚上10时许,肖丙和吴某打车到山庄乡把刘某丙、肖某某接到安福县城,在锦洋宾馆开了410房间。2020年5月8日0时30分许,王某某看到其认识的刘某丙跟吴某、肖丙、肖某某四人在宾馆同一房间,就去敲门找刘某丙。因王某某二次敲吴某的宾馆房门,吴某同行人员肖丙便打电话叫段某某带梭标过来。王某某便到宾馆前台拿总卡打开房门,手拿匕首、柴刀进入房间,将柴刀斜靠在进门的墙上,朱某某、李某某、钟某某、彭某某跟随进入房间。进入房间后,王某某用匕首指着吴某,与吴某发生争吵,并叫吴某叫人过来,吴某便打电话叫刘某乙带东西过来。期间朱某某打电话叫杨某、罗某某、王某3人,3人刚到房间,朱某某随即喊“打”并打吴某,吴某反击,李某某、王某、罗某某3人也一起殴打吴某,吴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捅刺,造成罗某某腹部受伤,李某某腹部、手部受伤,朱某某肩部受伤。王某某、朱某某等人随即逃离现场,吴某见房间内的柴刀后便丢弃匕首拿起柴刀往宾馆外追,肖丙捡起吴某丢弃的匕首跟随其后。当日2时30分,罗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公诉机关审查起诉期间,吴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定性和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并在法定代理人在场和辩护律师见证的情况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
检察机关发表出庭意见认为:
1.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重(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五年,但一审判决八年)。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构成聚众斗殴罪,犯罪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重(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二年,但一审判决三年)。
2.吴某的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吴某故意伤害事实不清,吴某的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成立特殊防卫,对于造成不法侵害人伤害的后果,不应负刑事责任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同时认定存在防卫过当的性质认定准确、阐明恰当、理由充分,不存在公诉指控与法庭审理不一致的情形。该犯罪事实有被告人吴某的供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鉴定意见以及手机电子证据等证据相互印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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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将在全面、客观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基础上,依法对本案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本案的二审判决结果,将及时依法对外发布。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