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 #进口垃圾 #环保 #进口固体废物 #广东 #洋垃圾
【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
...
一、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二、生态环境部停止受理和审批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申请;2020年已发放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应当在证书载明的2020年有效期内使用,逾期自行失效。
...(中国国务院)
【广州海关退运26吨洋垃圾】
在广州海关所属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现场关员监管下,26吨“洋垃圾”日前在高明珠江码头退运出境。此前佛山某企业申报进口一批品名为“白色透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PET)胶粒”的货物。海关关员现场查检时发现,其申报品名显示的“白色透明”实际颜色混杂,而申报的“胶粒”实际夹有粉状、条状等不规则塑料块。货物中还夹杂着金属片、木片、石碎、塑料扎带等杂物,疑似为塑料废品。经鉴定该批货物确属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11月以来,广州海关已退运固体废物8批共732吨,涉及废塑料、冶炼矿灰等固体废物。(澎湃新闻 @微博)
【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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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二、生态环境部停止受理和审批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申请;2020年已发放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应当在证书载明的2020年有效期内使用,逾期自行失效。
...(中国国务院)
【广州海关退运26吨洋垃圾】
在广州海关所属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现场关员监管下,26吨“洋垃圾”日前在高明珠江码头退运出境。此前佛山某企业申报进口一批品名为“白色透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PET)胶粒”的货物。海关关员现场查检时发现,其申报品名显示的“白色透明”实际颜色混杂,而申报的“胶粒”实际夹有粉状、条状等不规则塑料块。货物中还夹杂着金属片、木片、石碎、塑料扎带等杂物,疑似为塑料废品。经鉴定该批货物确属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11月以来,广州海关已退运固体废物8批共732吨,涉及废塑料、冶炼矿灰等固体废物。(澎湃新闻 @微博)
乌鸦观察
P020200530062614611344.doc
#北京 #中医药 #法规条例 #进二退一 #医院 #代煎中药 #公共卫生 #治未病 #社保 #医保 #举孝廉 #师徒制 #摘要 #中医药老字号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40号】
《北京市中医药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 ...各区应当至少办一所承担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功能的中医医疗机构。区人民政府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性质的,应当征求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
第十一条 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等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按照要求配备中医医师、中药师、中医或者中西医结合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配备一定数量的中医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应当配备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配置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设施;村卫生室不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应当安排中医医师巡诊。
第十四条 本市支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合理布局中医重点专科资源,对重点专科在科研、人才培养、设施设备投入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重点专科在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传染病防治等领域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第十六条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中医药专家研究制定防治方案,选派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医学救援,实行中西医联合救治。医疗机构可以按照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发布的固定处方预先调剂、集中代煎中药。
第十八条 本市鼓励发展中医治未病和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推进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建设。...
第十九条 市、区卫生健康、药品监督管理、医疗保障等部门制定实施中医药相关政策措施,应当听取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
第二十一条 市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
第二十五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市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申请参加前款规定的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的人员,应当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跟师学习的管理办法由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六条 市、区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组织本市名老中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临床经验的高年资中医药专家带徒授业。
第四十条 ...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和保护名录,推动中医药古籍数字化,梳理、保护中医药老字号、文物古迹、名医故居。
内详(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注:此前公开征求意见稿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和“诋毁、污蔑中医药,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已被删除。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40号】
《北京市中医药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 ...各区应当至少办一所承担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功能的中医医疗机构。区人民政府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性质的,应当征求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
第十一条 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等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按照要求配备中医医师、中药师、中医或者中西医结合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配备一定数量的中医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应当配备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配置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设施;村卫生室不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应当安排中医医师巡诊。
第十四条 本市支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合理布局中医重点专科资源,对重点专科在科研、人才培养、设施设备投入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重点专科在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传染病防治等领域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第十六条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中医药专家研究制定防治方案,选派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医学救援,实行中西医联合救治。医疗机构可以按照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发布的固定处方预先调剂、集中代煎中药。
第十八条 本市鼓励发展中医治未病和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推进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建设。...
第十九条 市、区卫生健康、药品监督管理、医疗保障等部门制定实施中医药相关政策措施,应当听取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
第二十一条 市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
第二十五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市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申请参加前款规定的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的人员,应当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跟师学习的管理办法由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六条 市、区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组织本市名老中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临床经验的高年资中医药专家带徒授业。
第四十条 ...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和保护名录,推动中医药古籍数字化,梳理、保护中医药老字号、文物古迹、名医故居。
内详(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注:此前公开征求意见稿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和“诋毁、污蔑中医药,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已被删除。
#中美 #新疆 #进出口 #制裁 #有罪推定
【美国参议院通过法案 禁止所有来自中国新疆的产品进口】
美国参议院周三通过了禁止从中国新疆地区进口产品的立法,这是华盛顿就美国官员所称的中国对维吾尔族和其他穆斯林群体的持续种族灭绝行为而对中国采取的最新举措。
《防止维吾尔人强迫劳动法》(Uyghur Forced Labor Prevention Act)将建立一个“可予驳回的推定”,假定在新疆制造的商品是通过强迫劳动制造的,因此根据《1930年关税法》被禁止进口,除非美国当局另有证明。
两党一致同意通过的这项措施将把举证责任转移给进口商。目前的规定是,如果有合理的证据表明存在强迫劳动,则禁止商品进口。
该法案还必须在众议院获得通过,才能提交白宫让总统拜登签署成为法律。目前还不清楚什么时候能通过。
民主党和共和党的助手表示,他们预计法案将在众议院获得强有力的支持,并指出众议院去年几乎全体一致批准了一项类似措施。
美国政府周二对企业发出进一步警告,称“未退出与新疆有关的供应链、合资企业和/或投资的企业和个人,可能面临违反美国法律的高风险”。(路透中文)
【美国参议院通过法案 禁止所有来自中国新疆的产品进口】
美国参议院周三通过了禁止从中国新疆地区进口产品的立法,这是华盛顿就美国官员所称的中国对维吾尔族和其他穆斯林群体的持续种族灭绝行为而对中国采取的最新举措。
《防止维吾尔人强迫劳动法》(Uyghur Forced Labor Prevention Act)将建立一个“可予驳回的推定”,假定在新疆制造的商品是通过强迫劳动制造的,因此根据《1930年关税法》被禁止进口,除非美国当局另有证明。
两党一致同意通过的这项措施将把举证责任转移给进口商。目前的规定是,如果有合理的证据表明存在强迫劳动,则禁止商品进口。
该法案还必须在众议院获得通过,才能提交白宫让总统拜登签署成为法律。目前还不清楚什么时候能通过。
民主党和共和党的助手表示,他们预计法案将在众议院获得强有力的支持,并指出众议院去年几乎全体一致批准了一项类似措施。
美国政府周二对企业发出进一步警告,称“未退出与新疆有关的供应链、合资企业和/或投资的企业和个人,可能面临违反美国法律的高风险”。(路透中文)
#观点 #Opinion #论持久战 #医疗资源 #医疗挤兑 #死亡 #超额死亡率 #后遗症 #二次感染 #进化 #疫苗接种
【王立铭:新冠管控放开之后,应该做什么?】
...
但当前局面下一个巨大的风险是,很多人(包括部分参与决策的人)带着一种轻松的、不切实际的幻想进入放开模式的。事实上,美欧过去三年的经验教训在反复的说明,开放模式也会面临长期、持续、严峻的挑战:
A 在普遍接种疫苗背景下,奥密克戎变种的感染重症率和病死率已经下降到和季节性流感类似的水平(一个较为乐观的估计是0.3%、0.1%)。但其传播能力远超过季节性流感,感染人群基数也因此远大于季节性流感,因此对人群健康的威胁程度、对卫生系统的压力,都远大于季节性流感。美欧各国的数据表明,奥密克戎变种带来的住院、ICU、死亡人数甚至超过了之前致病性更强的德尔塔毒株。国内外多个模型模拟的结果也提示,放开后第一波感染中,数十万人级别的新冠死亡难以避免。奥密克戎绝对不是某些专家口中的“小感冒”,也不应该单纯用病死率一个数字来理解其威胁。
B 奥密克戎的威胁也并不仅仅是直接感染的威胁。因其极强的传播力,奥密克戎势必在感染高峰中产生严重的医疗资源挤兑,这不光体现在大量患者需要就医,也体现在大量医护人员因病缺勤。更危险的是,医护人员的感染和带病工作,将进一步带动奥密克戎在医疗机构和老人照护机构中的传播,严重威胁这部分高危人群的健康,加剧医疗资源的挤兑情况。各国数据也表明,2020-2022年产生的超额死亡人数往往显著高于(甚至倍于)新冠直接死亡人数,原因正在于此。
C 新冠后遗症的问题并不应该忽略。最近国内专家的口径开始趋于认定新冠不存在后遗症、或后遗症主要是心理压力过大导致,这和世界各国三年来的研究结论根本矛盾。以美国老兵事业部的多个大规模研究为例,新冠感染(包括奥密克戎感染)能够显著提高全身各器官各种疾病的发病率,显著提高患者全因死亡率。一个粗糙的估计也许是,新冠普遍感染之后,全社会整体医疗负担将会有10-30%的提升,且将长期持续。这意味着医疗系统的压力、各类疾病患者就医的困难、医保开支的负担会持续长期增加。
D 新冠反复感染的问题也需要非常警惕。最近全社会弥漫着一种反正都要阳、早阳早好、阳了就能解脱的气氛,和美欧2020年不少年轻人搞新冠派对的心态别无二致。这本身当然是一种完全可以理解的社会情绪,但实际上,新冠能够反复感染早已是学界共识,在奥密克戎出现后,报道的重复感染率已经突破5%(实际数字只会更高。在未来,能够突破现有人群免疫保护的新变种只会层出不穷,人群的重复感染将是大概率结局。特别对于新冠高危人群来说(老年人、基础病患者、孕妇等),反复感染将大大提高其罹患重症的可能性。
E 不能存在“新冠越变越弱”的错误预期。在新冠广泛传播和感染后,新冠病毒向着更强的免疫逃逸方向进化是可以预期的,但没有任何理论和实验证据,可以证明和预测新冠病毒将会向着毒力越来越弱的方向进化,这是对进化论的根本误解(trade-off进化、短视进化都提供了更合理全面的解释)。在真实历史中,也绝不是每种人类病原体都在朝着独立越来越弱的方向进化。天花病毒和脊灰病毒的毒力远超新冠病毒,但两者在数千年进化历史上并未展示出明确的毒力下降,甚至在局部时空还有毒力上升的现象。
从清零模式到放开模式的切换不仅仅是管或者不管、测或者不测、报道或者不报道的区别,其背后需要有一整套准备工作的支持才能实现平稳过度。在这方面,新加坡政府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范例。他们在2021年6月正式开启向共存模式的转向,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序的开放动作以实现平稳过渡,包括对疫苗的强制接种、口罩佩戴的要求、公共场所的人数限制、感染者抗原检测和居家自愈的程序等等。这些措施固然无法规避新冠感染带来的生命损失和公卫负担,但却帮助他们平稳完成了疫情管控政策的软着陆。
相比之下,当下国内这些准备工作事实上是极为欠缺的,这将会显著影响我们走向放开模式的代价和结局。过往的决定我们不再纠缠,但面向未来,有一些关键的准备工作是必须马上开始补课的:
A 首先需要的是重建整个社会、包括决策层和专家层,对新冠的正确认识。在清零时期我们过度强调了新冠的威胁,而在放开后又转向过度的强调新冠的无足轻重,这都会干扰我们为新冠做出充分和准确的准备。新冠不是魔鬼,但新冠的威胁也绝对不是感冒或者常规年份的季节性流感可比。我的建议是要建立机制,将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及时汇总发布,为公众、专家、决策层提供准确的参考信息和明确预期。
B 加速疫苗接种:...
C 加速防重症药物准备:...
D 重启新冠病毒监测工作:...这些信息将帮助我们更好的了解新冠病毒的传播规律、新冠病毒的变异规律、并指导医疗系统和整个社会(例如药物储备、公共运输、快递物流等)做好提前准备。考虑到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我们特别要关注全新变异株、特别是那些能够突破现有免疫屏障的变异的出现。
E 制定放开后的疫情防控方案:放开绝不应该意味着彻底对新冠病毒和新冠疫情抱着不闻不问视而不见的态度,更不应该假设快速传播就可以快速复苏。特别是在感染高峰时段,采取一些措施实现“压峰”,防止医疗资源在短期内迅速耗竭,仍然是非常关键的救命措施。当然,这些措施应该不会激烈到清零时期的水平,但诸如减少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包括停课)、强制口罩、发放抗原检测试剂并要求感染者居家自我隔离、医疗和养老机构强制抗原检测等手段,在放开之后的感染高峰仍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当然,这些政策合适执行、合适退场,也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指导原则,防止滥用。
新冠显然不是个好东西。过去三年我们试图对它进行清零,清零无法实现以后又试图期待全面感染一轮之后可以迅速将它遗忘。很遗憾,这都不是应对新冠的正确姿势。(饶议科学 @微信)
【王立铭:新冠管控放开之后,应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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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当前局面下一个巨大的风险是,很多人(包括部分参与决策的人)带着一种轻松的、不切实际的幻想进入放开模式的。事实上,美欧过去三年的经验教训在反复的说明,开放模式也会面临长期、持续、严峻的挑战:
A 在普遍接种疫苗背景下,奥密克戎变种的感染重症率和病死率已经下降到和季节性流感类似的水平(一个较为乐观的估计是0.3%、0.1%)。但其传播能力远超过季节性流感,感染人群基数也因此远大于季节性流感,因此对人群健康的威胁程度、对卫生系统的压力,都远大于季节性流感。美欧各国的数据表明,奥密克戎变种带来的住院、ICU、死亡人数甚至超过了之前致病性更强的德尔塔毒株。国内外多个模型模拟的结果也提示,放开后第一波感染中,数十万人级别的新冠死亡难以避免。奥密克戎绝对不是某些专家口中的“小感冒”,也不应该单纯用病死率一个数字来理解其威胁。
B 奥密克戎的威胁也并不仅仅是直接感染的威胁。因其极强的传播力,奥密克戎势必在感染高峰中产生严重的医疗资源挤兑,这不光体现在大量患者需要就医,也体现在大量医护人员因病缺勤。更危险的是,医护人员的感染和带病工作,将进一步带动奥密克戎在医疗机构和老人照护机构中的传播,严重威胁这部分高危人群的健康,加剧医疗资源的挤兑情况。各国数据也表明,2020-2022年产生的超额死亡人数往往显著高于(甚至倍于)新冠直接死亡人数,原因正在于此。
C 新冠后遗症的问题并不应该忽略。最近国内专家的口径开始趋于认定新冠不存在后遗症、或后遗症主要是心理压力过大导致,这和世界各国三年来的研究结论根本矛盾。以美国老兵事业部的多个大规模研究为例,新冠感染(包括奥密克戎感染)能够显著提高全身各器官各种疾病的发病率,显著提高患者全因死亡率。一个粗糙的估计也许是,新冠普遍感染之后,全社会整体医疗负担将会有10-30%的提升,且将长期持续。这意味着医疗系统的压力、各类疾病患者就医的困难、医保开支的负担会持续长期增加。
D 新冠反复感染的问题也需要非常警惕。最近全社会弥漫着一种反正都要阳、早阳早好、阳了就能解脱的气氛,和美欧2020年不少年轻人搞新冠派对的心态别无二致。这本身当然是一种完全可以理解的社会情绪,但实际上,新冠能够反复感染早已是学界共识,在奥密克戎出现后,报道的重复感染率已经突破5%(实际数字只会更高。在未来,能够突破现有人群免疫保护的新变种只会层出不穷,人群的重复感染将是大概率结局。特别对于新冠高危人群来说(老年人、基础病患者、孕妇等),反复感染将大大提高其罹患重症的可能性。
E 不能存在“新冠越变越弱”的错误预期。在新冠广泛传播和感染后,新冠病毒向着更强的免疫逃逸方向进化是可以预期的,但没有任何理论和实验证据,可以证明和预测新冠病毒将会向着毒力越来越弱的方向进化,这是对进化论的根本误解(trade-off进化、短视进化都提供了更合理全面的解释)。在真实历史中,也绝不是每种人类病原体都在朝着独立越来越弱的方向进化。天花病毒和脊灰病毒的毒力远超新冠病毒,但两者在数千年进化历史上并未展示出明确的毒力下降,甚至在局部时空还有毒力上升的现象。
从清零模式到放开模式的切换不仅仅是管或者不管、测或者不测、报道或者不报道的区别,其背后需要有一整套准备工作的支持才能实现平稳过度。在这方面,新加坡政府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范例。他们在2021年6月正式开启向共存模式的转向,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序的开放动作以实现平稳过渡,包括对疫苗的强制接种、口罩佩戴的要求、公共场所的人数限制、感染者抗原检测和居家自愈的程序等等。这些措施固然无法规避新冠感染带来的生命损失和公卫负担,但却帮助他们平稳完成了疫情管控政策的软着陆。
相比之下,当下国内这些准备工作事实上是极为欠缺的,这将会显著影响我们走向放开模式的代价和结局。过往的决定我们不再纠缠,但面向未来,有一些关键的准备工作是必须马上开始补课的:
A 首先需要的是重建整个社会、包括决策层和专家层,对新冠的正确认识。在清零时期我们过度强调了新冠的威胁,而在放开后又转向过度的强调新冠的无足轻重,这都会干扰我们为新冠做出充分和准确的准备。新冠不是魔鬼,但新冠的威胁也绝对不是感冒或者常规年份的季节性流感可比。我的建议是要建立机制,将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及时汇总发布,为公众、专家、决策层提供准确的参考信息和明确预期。
B 加速疫苗接种:...
C 加速防重症药物准备:...
D 重启新冠病毒监测工作:...这些信息将帮助我们更好的了解新冠病毒的传播规律、新冠病毒的变异规律、并指导医疗系统和整个社会(例如药物储备、公共运输、快递物流等)做好提前准备。考虑到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我们特别要关注全新变异株、特别是那些能够突破现有免疫屏障的变异的出现。
E 制定放开后的疫情防控方案:放开绝不应该意味着彻底对新冠病毒和新冠疫情抱着不闻不问视而不见的态度,更不应该假设快速传播就可以快速复苏。特别是在感染高峰时段,采取一些措施实现“压峰”,防止医疗资源在短期内迅速耗竭,仍然是非常关键的救命措施。当然,这些措施应该不会激烈到清零时期的水平,但诸如减少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包括停课)、强制口罩、发放抗原检测试剂并要求感染者居家自我隔离、医疗和养老机构强制抗原检测等手段,在放开之后的感染高峰仍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当然,这些政策合适执行、合适退场,也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指导原则,防止滥用。
新冠显然不是个好东西。过去三年我们试图对它进行清零,清零无法实现以后又试图期待全面感染一轮之后可以迅速将它遗忘。很遗憾,这都不是应对新冠的正确姿势。(饶议科学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