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稿 #价格违法 #反垄断 #反倾销 #大数据 #平台 #行政处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四条~第十条 对 #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抬级抬价、#压级压价、#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者,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违法行为发生期间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1‰以上 5‰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一)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利用大数据分析、算法等技术手段,根据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基于成本或正当营销策略之外的因素,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的;
(二)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尚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通过补贴等形式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
此外,对 #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牟取暴利,#未明码标价,#国家行政机关收费问题 等行为也有相应处罚。
内详👉(市场监管总局)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四条~第十条 对 #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抬级抬价、#压级压价、#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者,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违法行为发生期间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1‰以上 5‰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一)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利用大数据分析、算法等技术手段,根据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基于成本或正当营销策略之外的因素,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的;
(二)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尚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通过补贴等形式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
此外,对 #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牟取暴利,#未明码标价,#国家行政机关收费问题 等行为也有相应处罚。
内详👉(市场监管总局)
#约谈 #计价规则 #会员费 #低价竞争 #超载 #劳动者权益 #政治自觉 #算法
【交通运输部约谈提醒8家新业态平台公司】
2022年1月20日上午,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 #满帮、#货拉拉、#滴滴 货运、#快狗打车 等4家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进行约谈,对滴滴出行、#曹操出行、#T3出行、#美团 出行等4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提醒。
约谈提醒指出,近期货车司机集中反映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随意调整计价规则、上涨会员费,诱导恶性低价竞争,超限超载非法运输等问题,涉嫌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引发货车司机普遍不满和社会广泛关注。约谈提醒要求,各平台公司要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立即进行整改。(交通运输部)
【人社部等4部门再次对美团、饿了么、滴滴等11家平台企业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开展行政指导】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再次就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对 #美团、#饿了么、滴滴、曹操、#达达、#闪送、货拉拉、满帮、#到家集团、#阿里、#腾讯 等11家头部平台企业联合开展行政指导。
会议肯定了头部平台企业贯彻落实《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等政策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要求头部平台企业进一步提高保障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认识党中央、国务院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坚定决心、全社会对平台企业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殷切期望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迫切期待。
会议强调,平台企业要全面准确理解政策要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深入了解劳动者诉求,加大对用工合作企业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监督力度,持续完善平台算法和劳动规则,健全企业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制度机制。(人社部)
【交通运输部约谈提醒8家新业态平台公司】
2022年1月20日上午,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 #满帮、#货拉拉、#滴滴 货运、#快狗打车 等4家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进行约谈,对滴滴出行、#曹操出行、#T3出行、#美团 出行等4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提醒。
约谈提醒指出,近期货车司机集中反映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随意调整计价规则、上涨会员费,诱导恶性低价竞争,超限超载非法运输等问题,涉嫌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引发货车司机普遍不满和社会广泛关注。约谈提醒要求,各平台公司要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立即进行整改。(交通运输部)
【人社部等4部门再次对美团、饿了么、滴滴等11家平台企业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开展行政指导】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再次就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对 #美团、#饿了么、滴滴、曹操、#达达、#闪送、货拉拉、满帮、#到家集团、#阿里、#腾讯 等11家头部平台企业联合开展行政指导。
会议肯定了头部平台企业贯彻落实《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等政策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要求头部平台企业进一步提高保障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认识党中央、国务院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坚定决心、全社会对平台企业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殷切期望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迫切期待。
会议强调,平台企业要全面准确理解政策要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深入了解劳动者诉求,加大对用工合作企业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监督力度,持续完善平台算法和劳动规则,健全企业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制度机制。(人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