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11.2K subscribers
7.28K photos
320 videos
491 files
16.6K links
不定期推送新闻和杂谈;您的订阅、投稿和转发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

有任何事宜欢迎通过 @big_crow_bot 联系,因我们知识精力有限,期盼各位多多指正;

整理不易,转发请自觉标记出处;

推荐使用浅色模式阅读,深色模式加粗重点显示不明显;

同义词检索欢迎使用:https://t.me/bigcrowdev/11487

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们有关,向收到此信息的世界致以美好的祝愿。
——地狱乌鸦
Download Telegram
#广东 #劳动法 #深圳 #工时管理 #营商环境

【0717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848号提案答复的函】

四、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体系

一是积极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加强我省营商环境建设地方立法。加快出台《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和修订《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制定程序,健全营商环境制度文件评估清理及公布机制,健全营商环境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常态化清理工作机制,对妨碍公平竞争、束缚企业发展、违反内外资一致原则的,及时修改或废止。

二是加快推进促进就业创业立法,重点做好《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立法工作,为促进我省创业和就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指导深圳市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指导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请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变通规定或调整适用事宜。指导深圳市立足于构建更契合深圳实际、更具操作性和前瞻性、全国最优的劳动关系法律制度,做好《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修订工作。(广东省司法厅)

相关新闻:
1011 试点方案:允许深圳探索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

source: https://t.me/NewsFW/9305
#总书记 #中共 #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 】

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20年9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十八条 中央书记处根据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的指示安排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指示要求,中央书记处召开办公会议研究讨论有关事项。会议议题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确定。

第二十九条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指示要求,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部署协调相关领域重大工作。会议议题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确定或者审定。

原文内详。(新华社

source: https://t.me/NewsFW/9308
#拼多多 #开除 #猝死 #匿名 #本分 #996 #加班 #王太虚 #过劳死 #工会 能哭死董卓否

【新华每日电讯:996:隐秘而又公开的“痛”】
...
“我承认自己言论有些过激,但不后悔把视频发到了网上。”12日,在接受新华每日电讯记者专访时,王太虚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其他同事的记录,整月这位同事都保持着周日、周一到周五每周六天,早十时前后到晚十时左右的打卡。

“加入拼多多一年半以来,我几乎一直处于早上11点上班、晚上11点下班、一周工作6天的状态,每月工时在300小时左右,这也是组内不少同事的现状。如果工时不达要求,会被主管谈话。但这些都不会‘白纸黑字’进行明文规定,而是一种隐性制度,很难举证。”
...
举证难、认证难是目前超时加班盛行的重要原因之一。从监管执法单位的角度看,往往容易陷入只有劳动者举报,才能被动监管的局面;而为了保住工作,愿意站出来和公司对抗,且有足够对抗能力的劳动者却极为少数。“从我入职一年半来看,我没有接触过公司的工会组织。”王太虚说。
...
制度的缺失也让“过劳死”难以认定。2003年通过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了七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但并不包括“过劳死”。“严格意义上说,‘过劳死’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按照现行条例,有可能可以将‘过劳死’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是,在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突发疾病且48小时内抢救无效的情形。”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江锴说,认定标准相对比较严格。
...(新华社
#劳动者权益 #平台 #劳动合同 #社保 #抽成 #工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应急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医保局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总工会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

一、规范用工,明确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

(二)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以下简称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

二、健全制度,补齐劳动者权益保障短板

(四)落实公平就业制度,消除就业歧视。企业招用劳动者不得违法设置性别、民族、年龄等歧视性条件,不得以缴纳保证金、押金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

(八)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各地要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个别超大型城市难以一步实现的,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放开。...

(十)督促企业制定修订平台进入退出、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充分听取工会或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将结果公示并告知劳动者。工会或劳动者代表提出协商要求的,企业应当积极响应,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者申诉机制,保障劳动者的申诉得到及时回应和客观公正处理。

内详👉(中央人民政府)
#黑龙江 #大庆 #居家办公 #工伤

【“女子居家办公遇害未被认定工伤”最新进展:已被认定为工伤】

黑龙江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在编员工柴媛在家办公期间遇害未被认定工伤。经法院一审判决后,大庆市人社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从柴媛家属处获悉一份由大庆市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显示,2020年7月13日用人单位向该局提出柴媛的工伤认定申请。2020年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市自然资源局在6月份执行弹性工作制,6月18日上午柴媛居家办公期间,被逃窜至龙凤小镇小区的犯罪嫌疑人靳谋杀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款3项之规定,本机关认定柴媛为工伤。

该份《认定工伤决定书》盖有大庆市人社局工伤认定专用章,落款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黑龙江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在编员工柴媛在家办公期间,遭一名无工作交集的个体从业者杀害,其家人为其申请工伤认定。黑龙江省人社厅和大庆市人社局认为“柴媛被害与其履行工作职责无因果关系”,均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2020年底,柴媛的父亲不服此决定将黑龙江人社厅和大庆市人社局告上法庭,同时将柴媛生前所在单位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列为第三人,请求重新做出工伤认定决定。2021年5月28日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

2021年7月7日,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显示,二被告作出的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撤销两被告黑龙江省人社厅和大庆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判令被告大庆市人社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澎湃新闻)
#劳动者权益 #加班 #996 #加班费 #奋斗者计划 #包薪制 #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工伤 #猝死 #仲裁委员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超时加班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案例1.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2个月后,张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超时加班安排,某快递公司即以张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快递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委员会将案件情况通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

案例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能否主张加班费

....某科技公司在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其订立一份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协议内容包括“我自愿申请加入公司奋斗者计划,放弃加班费。”半年后,张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加班费。某科技公司认可张某加班事实,但以其自愿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为由拒绝支付。...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科技公司支付张某2020年6月至12月加班费24000元。...约定放弃加班费的协议免除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权利,显失公平,应认定无效。

案例3.用人单位未按规章制度履行加班审批手续,能否认定劳动者加班事实

...某医药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加班需提交加班申请单,按程序审批。未经审批的,不认定为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吴某入职后,按照某医药公司安排实际执行每天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其按照某医药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提交了加班申请单,但某医药公司未实际履行审批手续。2020年11月,吴某与某医药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某医药公司支付加班费,并出具了考勤记录、与部门领导及同事的微信聊天记录、工作会议纪要等。某医药公司虽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但以无公司审批手续为由拒绝支付。....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医药公司支付吴某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加班费50000元。...

案例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实行包薪制,是否需要依法支付加班费

周某于2020年7月入职某汽车服务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4000元(含加班费)。2021年2月,周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认为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其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某汽车服务公司亦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要求支付差额。某汽车服务公司认可周某加班事实,但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中已含加班费为由拒绝支付。...

根据周某实际工作时间折算,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周某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并以此为基数核算加班费,也超出了4000元的约定工资,表明某汽车服务公司未依法足额支付周某加班费。故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某汽车服务公司支付周某加班费差额。

案例5.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增加工作任务,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

张某于2018年9月入职某报刊公司从事投递员工作,每天工作6小时,每周工作6天,月工资3500元。2020年6月,因同区域另外一名投递员离职,某报刊公司在未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安排其在第三季度承担该投递员的工作任务。张某认为,要完成加倍的工作量,其每天工作时间至少需延长4小时以上,故拒绝上述安排。某报刊公司依据员工奖惩制度,以张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报刊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4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

案例6.处理加班费争议,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林某主张其工作期间每周工作6天,并提交了某打卡APP打卡记录(显示林某及某教育咨询公司均实名认证,林某每周一至周六打卡;每天打卡两次,第一次打卡时间为早9时左右,第二次打卡时间为下午6时左右;打卡地点均为某教育咨询公司所在位置,存在个别日期未打卡情形)、工资支付记录打印件(显示曾因事假扣发工资,扣发日期及天数与打卡记录一致,未显示加班费支付情况)。某教育咨询公司不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主张林某每周工作5天,但未提交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教育咨询公司支付林某加班费10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

案例7.劳动者超时加班发生工伤,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7年8月,某服务公司(已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某传媒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某服务公司为某传媒公司提供派遣人员,每天工作11小时,每人每月最低保底工时286小时。2017年9月,某服务公司招用李某并派遣至某传媒公司工作,未为李某缴纳工伤保险。2018年8月、9月、11月,李某月工时分别为319小时、293小时、322.5小时,每月休息日不超过3日。2018年11月30日,李某工作时间为当日晚8时30分至12月1日上午8时30分。李某于12月1日凌晨5时30分晕倒在单位卫生间,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死亡原因为心肌梗死等。2018年12月,某传媒公司与李某近亲属惠某等签订赔偿协议,约定某传媒公司支付惠某等工亡待遇42万元,惠某等不得再就李某工亡赔偿事宜或在派遣工作期间享有的权利,向某传媒公司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上述协议签订后,某传媒公司实际支付惠某等各项费用计423497.80元。此后,李某所受伤害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某服务公司、惠某等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因用人单位未为李某参加工伤保险,其工亡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部赔偿。某服务公司和某传媒公司连带赔偿惠某等医疗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合计766911.55元。某传媒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8.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形式否认劳动者加班事实是否有效

常某于2016年4月入职某网络公司。入职之初,某网络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常某,公司采取指纹打卡考勤。员工手册规定:“21:00之后起算加班时间;加班需由员工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常某于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间,通过工作系统累计申请加班126小时。某网络公司以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21:00之后方起算加班时间,21:00之前的不应计入加班时间为由,拒绝支付常某加班费差额。...

一审法院判决:某网络公司支付常某加班费差额32000元。双方不服,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9.劳动者在离职文件上签字确认加班费已结清,是否有权请求支付欠付的加班费

....该工资表显示,2017年7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肖某存在不同程度的双休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但仅获得少则46.15元、多则115.40元的出勤补款或节假日补助。2019年11月,肖某向某科技公司提出离职,当日双方签署离职申请交接表。该表“员工离职原因”一栏显示:“公司未上社会保险,工作压力大、没给加班费。”“员工确认”一栏显示:“经说明,我已知悉《劳动合同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现单位已经将我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结清,我与单位无其他任何争议。本人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向某科技公司及用工单位主张权利。”员工签名处有肖某本人签名。肖某对离职申请交接表的真实性认可,但认为表中“员工确认”一栏虽系其本人签字,但并非其真实意思,若不签字,某科技公司就不让其办理工作交接,该栏内容系某科技公司逃避法律责任的一种方法。

原告诉讼请求:请求判决某科技公司与某快递公司支付加班费82261元。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肖某加班费的诉讼请求。肖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改判:某科技公司与某快递公司连带支付肖某加班费24404.89元。

案例10.加班费的仲裁时效应当如何认定

张某于2016年7月入职某建筑公司从事施工管理工作,2019年2月离职。工作期间,张某存在加班情形,但某建筑公司未支付其加班费。2019年12月,张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某建筑公司依法支付其加班费,某建筑公司以张某的请求超过仲裁时效为由抗辩。张某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

原告诉讼请求:请求判决某建筑公司支付加班费46293元。一审法院判决:某建筑公司支付张某加班费18120元。张某与某建筑公司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内详👉最高人民法院
乌鸦观察
#孙力军 #尹家绪 #双开 #高尔夫 #一个从未 【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孙力军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背弃“两个维护”,‌毫无“四个意识”,‌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质极为恶劣,‌权力观、政绩观极度扭曲,‌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制造散布政治谣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捞取政治资本;为实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操弄权术,‌在党内大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形成利益集团,‌成伙作势控制要害部门,‌严重破坏党的团结统一,‌严重危害政治…
#甘肃 #工信厅 #双开

【甘肃工信厅原副厅长李生发被双开:世界观扭曲,当官即为捞钱】

据甘肃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甘肃省委批准立案的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生发严重违纪违法案,甘肃省纪委监委已审查调查终结。

李生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党性原则,丢弃初心使命,与党离心离德,屡屡破纪违法。居心不良,蓄意伪造虚假身份隐匿财产,订立攻守同盟,伪造证据,挖空心思对抗组织审查调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频繁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出入高档娱乐场所,吃喝玩乐,奢靡消费,大肆收受礼品礼金;罔顾组织原则,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钱款,授意伪造他人档案,四处说情打招呼,使无业人员成为国家事业单位干部,严重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贪欲膨胀,热衷收房炒房,谋取巨额利益;把公权力当作自家经商谋利的私器,为亲属承揽项目铺路搭桥,纵容默许利用其职务影响承揽工程,捞取钱财;世界观扭曲,当官即为捞钱,政绩观错位,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自身不廉,带坏家风;利欲熏心,利用职权肆意干预、插手工程项目,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收受巨额贿赂。其行为严重败坏党员干部形象,严重污染任职地方政治生态,严重破坏任职地方营商环境。

李生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法,毫不收敛,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暨省监委委务会审议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生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乌鸦观察
#字节跳动 #猝死 #抢救 #舆情 #回应 【字节跳动回应“网传员工猝死”:系健身后送医,凌晨仍在抢救 】 2月22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发文称“字节跳动一名28岁员工猝死”。23日,‌字节跳动方面向南都记者提供的该司内网发文截图显示,该员工在健身房运动时举止异常,由教练拨打120叫来急救人员到场救治后送上救护车,截至23日0时30分仍在医院抢救。 截图发文显示,2月21日18时,‌该员工前往中卫通健身房运动。18时56分,他在运动约1小时后出现头晕现象,进入茶水间休息。健身房教练发现举止异常,上前询…
#字节跳动 #猝死 #抢救 #舆情 #回应 #工伤 #工伤认定

【字节跳动确认28岁员工不幸离世将向家属提供抚恤和关怀】

《科创板日报》23日讯,记者从字节跳动内部获悉,字节跳动内部论坛发布公告:2月23日13时43分,从医院获知,在抢救41个小时后,吴同学不幸离世。公司已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全力提供后勤支持,公司还将向吴同学家属提供抚恤和关怀,协助处理好相关事宜,尽力帮助其家人渡过难关。(财联社)

【20210623 南方日报:工伤认定应突破“48小时时限”】

2021年5月,多起职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超过48小时后死亡被认定为工伤的案例,引发热议。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修订)》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这就造成一个问题,47小时与49小时,时间上差别不大,但结果很可能不同。而在司法实践中,相关部门往往对“48小时时限”作严格解释,相关司法机关也一再明确不应对其进行扩大化。其主要原因是,现有工伤保险制度的保障主体是“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的职工,与工作的相关性是其中关键性因素。而视同工伤本身已经是一种扩大保护,是对原有工伤制度的突破,如果再作扩大化解释,在实践中就会过于宽泛,加重企业负担。

仅以死亡与否、抢救时间作为判断标准,与许多职工的现实情况也发生了脱节。现代人的工作强度、工作压力不断加大,工作时间、工作场景也发生了变化,如果疾病和工作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工伤认定仍拘泥于48小时,显然会有失公平。此外,过于机械的规定很可能引发伦理风险。比如曾发生一些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的案例,用人单位千方百计要求抢救到48小时之后,而亲属则倾向于在时间大限前放弃治疗,以获得高额度赔偿。(南方日报)
乌鸦观察
#亚马逊 #德国 #罢工 #工会 【亚马逊在德国仓库的工人再次罢工】 工会Verdi周日号召德国亚马逊仓库的工人一周内第二次罢工,以干扰11月27日 "黑色星期五 "折扣购物销售后的订单处理。 Verdi说,这次罢工定于周一夜班开始,在周二晚班结束时结束,继上周四至周六三天的罢工后,又有500多名工人参加。 自2013年以来,Verdi一直在德国亚马逊组织罢工,与其他工会一起希望迫使这家电商公司承认适用于其他公司零售员工的集体谈判协议。 Verdi认为,由于新冠限制措施使得亚马逊的销售额在全球范…
#亚马逊 #纽约 #工会

【55%投票支持,亚马逊或成立该公司首个美国工会

北京时间4月2日晚间消息,据报道,美国纽约斯塔滕岛(Staten Island)的亚马逊员工今日创造了历史,成为第一个投票支持在亚马逊美国仓库成立工会的团体。

对亚马逊而言,该结果无疑是一个重大挫折,因为该公司一直在竭尽全力阻止员工成立工会。截至当地时间周五,斯塔滕岛仓库(#JFK8)的计票结果为:2654票赞成加入工会,2131票反对。

劳工专家表示,周五的投票结果可能鼓励其他亚马逊团体组建工会,不过 JFK8 的工人可能还要数个月或更长时间才能达成首份工会合同。劳工专家说,亚马逊也可能在其仓库进行改革,以避免进一步的工会组建浪潮。

需要指出的是,斯塔滕岛仓库不会在一夜之间变成一个“工会仓库”,将来可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大势所趋,“改革的车轮”已经转动起来。

之前,对于办公室、数据中心和仓库的员工,其薪酬、福利和工作条件等,均由亚马逊自行决定。但如今,在斯塔滕岛仓库问题上,亚马逊将不得不与工会领导层,就上述一些关键细节进行谈判。

Weinberg,Roger and Rosenfeld 律师事务所的劳工律师、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讲师戴维·罗森菲尔德(David Rosenfeld)称:“亚马逊将会拖延。他们不会走进来做正确的事情,因为这会激励其他仓库的员工组织起来。他们将尽其所能避免签订合同,这将是一场漫长而艰难的斗争。”

一项分析显示,雇主和新加入工会的工人,平均需要409天才能签署集体谈判协议(CBA)。

如果亚马逊决定拖延,那它有无限的资源来聘请顶级律师和顾问。对于今天的投票结果,亚马逊已经表示失望,并称正在评估自己的选项,包括提出反对。

亚马逊的主要担忧是,害怕“开了先例”。斯塔滕岛仓库是美国100多个亚马逊配送中心之一,那里的许多卡车司机和送货司机并不属于该仓库。与此同时,阿拉巴马州贝塞默(Bessemer)的工人刚刚结束了关于是否成立工会的第二次投票,尽管这一努力似乎再次失败,但计票结果已经非常接近成功。

很显然,亚马逊不希望看到这种势头持续下去。亚马逊已经表示,没有必要让这种情况发生。当前,亚马逊履约中心的起薪为每小时18美元,远远高于美国各州的最低工资。此外,亚马逊还提供医疗保险、带薪育儿假和教育机会。

事实证明,这种待遇对许多工人很有吸引力,特别是在一些老行业已经消亡、高薪蓝领工作稀缺的地区。但亚马逊的仓库模式并不是建立在“留住员工”的基础之上。正如《纽约时报》去年报道的那样,亚马逊已经适应了“员工流失率极高”的模式。

在当前的情况下,亚马逊可以控制一切。如果员工不高兴,他们可以随便辞职。但将来如果员工加入工会,将彻底改变这种动态,因为员工将拥有讨价还价的能力。(华尔街日报)(新浪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