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打非 #淫秽表演 #直播 #滴滴 #流量 #引流 #儿童色情 #电子期刊 #英文电子期刊 #收音机 #非法出版物 #水军 #删帖 #记者 #假冒记者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2020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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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淘宝网店非法销售英文电子期刊案。周某某自2018年9月以来开设淘宝网店,交易5900余次非法销售传播英文电子期刊107类1.7万余期,涉案金额18.9万余元;黄某某自2015年以来,通过淘宝网店、微信公众号、百度网盘共享等方式,交易1.8万余次非法销售传播英文电子期刊118类1.2万余期,涉案金额22万余元。去年7月和9月,两人被杭州市公安机关分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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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详(telegraph)(新华社)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2020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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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淘宝网店非法销售英文电子期刊案。周某某自2018年9月以来开设淘宝网店,交易5900余次非法销售传播英文电子期刊107类1.7万余期,涉案金额18.9万余元;黄某某自2015年以来,通过淘宝网店、微信公众号、百度网盘共享等方式,交易1.8万余次非法销售传播英文电子期刊118类1.2万余期,涉案金额22万余元。去年7月和9月,两人被杭州市公安机关分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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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详(telegraph)(新华社)
Telegraph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2020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广东肇庆“5·04”利用网络直播组织淫秽表演案。去年初,肇庆市公安机关在查办一宗涉未成年人淫秽表演案的基础上,深入侦办“口袋娱乐”直播平台案,截至2020年12月,先后在15个省市抓获犯罪嫌疑人112名,刑事拘留112人,逮捕81人,解救未成年人36名,冻结和扣押资金1200万余元。 陕西咸阳“3·26”利用网络直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去年3月,经咸阳市礼泉县公安局侦查,“星空直播”及关联的“小金鱼”直播平台有大量男主播进行淫秽表演,高峰期同时在线主播200余人,每个直播间在线人数多则几千少则几百。两款…
#扫黄打非 #新风行动 #护苗行动 #未成年 #净网行动 #淫秽色情 #秋风行动 #非法出版
【“扫黄打非·新风2021”集中行动近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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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新风”行动的宗旨是筑牢民心工程、高举“护苗”大旗,将以“护苗2021”“净网2021”“秋风2021”专项行动为开展平台,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查处打击,努力实现保护未成年人氛围更加浓厚、网络空间持续清朗、新闻出版传播秩序不断改善的工作目标,为庆祝建党百年、“十四五”开局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护苗”行动聚焦育新人使命任务。一方面,组织执法力量定期检查校园周边重点市场点位,集中清理夹杂“黄暴毒”、宣扬邪教迷信等有害内容的少儿出版物;深层清理网上对未成年人具有诱导性的不良内容;督促网络平台实施“青少年模式”并切实发挥作用,推进重点互联网企业专设“护苗”工作站点。另一方面,打造“护苗”品牌,开展“护苗”系列正面宣传教育活动,打造“护苗”教育基地,推动学校、家庭严格管理学生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
“净网”行动重点整治五个领域。一是继续开展网络直播专项整治,深入整治直播打赏乱象,严禁炒作“天价打赏”行为,重点关注“美女直播”“热舞”“主播PK”等问题多发版块,处置低俗直播诱导打赏行为;坚决打击非法地下直播平台。二是开展网络游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传播淫秽色情、暴力血腥等有害内容的网络游戏,严肃处置人物衣着暴露、以打“擦边球”为噱头的网络游戏,着力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运营的网络游戏,禁止直播未经审批的网络游戏。三是开展网络文学专项整治,组织抽样检查,严肃处理导向不正确、内容低俗的作品,坚决打击制售传播淫秽色情内容行为,从严查处线下非法出版、印制、销售网络文学作品活动。四是开展弹窗广告专项整治,加大对低俗、“软色情”弹窗广告的处罚力度,追查淫秽色情网站等非法弹窗广告源头。五是开展网络社交平台专项整治,重点打击通过群组传播有害信息行为。
“秋风”行动着力维护新闻出版秩序。严厉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查处制售假新闻记者证、假采访证行为,查处假冒新闻机构、新闻记者从事非法活动,取缔、关闭一批非法设立的报刊编辑部、新闻记者站(工作站)及网络平台。严厉打击自媒体从事虚假新闻、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等活动,保持打击“网络水军”“黑公关”的高压态势,清理关闭一批违法违规自媒体账号。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活动,重点查处盗版盗印党和国家重要会议文件、党史学习教育有关读本及学习辅导读物,以及大中小学教材教辅、畅销图书等行为。有力整治学校、培训机构使用盗版教材资料、未经许可擅自向社会公开发行出版物行为。
...(新华社)
【“扫黄打非·新风2021”集中行动近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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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新风”行动的宗旨是筑牢民心工程、高举“护苗”大旗,将以“护苗2021”“净网2021”“秋风2021”专项行动为开展平台,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查处打击,努力实现保护未成年人氛围更加浓厚、网络空间持续清朗、新闻出版传播秩序不断改善的工作目标,为庆祝建党百年、“十四五”开局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护苗”行动聚焦育新人使命任务。一方面,组织执法力量定期检查校园周边重点市场点位,集中清理夹杂“黄暴毒”、宣扬邪教迷信等有害内容的少儿出版物;深层清理网上对未成年人具有诱导性的不良内容;督促网络平台实施“青少年模式”并切实发挥作用,推进重点互联网企业专设“护苗”工作站点。另一方面,打造“护苗”品牌,开展“护苗”系列正面宣传教育活动,打造“护苗”教育基地,推动学校、家庭严格管理学生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
“净网”行动重点整治五个领域。一是继续开展网络直播专项整治,深入整治直播打赏乱象,严禁炒作“天价打赏”行为,重点关注“美女直播”“热舞”“主播PK”等问题多发版块,处置低俗直播诱导打赏行为;坚决打击非法地下直播平台。二是开展网络游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传播淫秽色情、暴力血腥等有害内容的网络游戏,严肃处置人物衣着暴露、以打“擦边球”为噱头的网络游戏,着力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运营的网络游戏,禁止直播未经审批的网络游戏。三是开展网络文学专项整治,组织抽样检查,严肃处理导向不正确、内容低俗的作品,坚决打击制售传播淫秽色情内容行为,从严查处线下非法出版、印制、销售网络文学作品活动。四是开展弹窗广告专项整治,加大对低俗、“软色情”弹窗广告的处罚力度,追查淫秽色情网站等非法弹窗广告源头。五是开展网络社交平台专项整治,重点打击通过群组传播有害信息行为。
“秋风”行动着力维护新闻出版秩序。严厉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查处制售假新闻记者证、假采访证行为,查处假冒新闻机构、新闻记者从事非法活动,取缔、关闭一批非法设立的报刊编辑部、新闻记者站(工作站)及网络平台。严厉打击自媒体从事虚假新闻、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等活动,保持打击“网络水军”“黑公关”的高压态势,清理关闭一批违法违规自媒体账号。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活动,重点查处盗版盗印党和国家重要会议文件、党史学习教育有关读本及学习辅导读物,以及大中小学教材教辅、畅销图书等行为。有力整治学校、培训机构使用盗版教材资料、未经许可擅自向社会公开发行出版物行为。
...(新华社)
#非法社会组织
【22部门联合发文打击非法社会组织】
民政部22日发布消息,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力度,全方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
通知首先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提出要求,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得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得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
通知同时要求,党员干部(含离退休干部)要依法依规参加各类社会组织活动,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不得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
针对新闻媒体,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前,应对其身份真实性、合法性予以核实,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得为其刊登广告;图书出版单位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出版宣传册、图书等。
通知要求,各类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居(村)委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印发宣传册,张贴宣传海报或播放电子广告;各种会议中心、会展中心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展销场地;城市的标志性场所,写字楼等服务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活动或办公场地。
针对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通知要求各互联网企业要强化旗下平台管理,加强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核验,强化平台信息发布的审核与管理,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客户身份的识别、本外币账户管理和交易记录的保存。对于列入民政部门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的,不得为其提供开设银行账户等金融服务。
此外通知还要求,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健全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的信用约束机制,推进实施信用监管和惩戒,研究制定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在投融资、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获得荣誉、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等方面更严格的措施。(新华社)
【22部门联合发文打击非法社会组织】
民政部22日发布消息,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力度,全方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
通知首先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提出要求,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得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得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
通知同时要求,党员干部(含离退休干部)要依法依规参加各类社会组织活动,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不得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
针对新闻媒体,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前,应对其身份真实性、合法性予以核实,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得为其刊登广告;图书出版单位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出版宣传册、图书等。
通知要求,各类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居(村)委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印发宣传册,张贴宣传海报或播放电子广告;各种会议中心、会展中心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展销场地;城市的标志性场所,写字楼等服务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活动或办公场地。
针对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通知要求各互联网企业要强化旗下平台管理,加强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核验,强化平台信息发布的审核与管理,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客户身份的识别、本外币账户管理和交易记录的保存。对于列入民政部门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的,不得为其提供开设银行账户等金融服务。
此外通知还要求,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健全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的信用约束机制,推进实施信用监管和惩戒,研究制定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在投融资、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获得荣誉、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等方面更严格的措施。(新华社)
乌鸦观察
#上海 #复旦 #持刀伤人 【上海邯郸路某大学发生持刀伤人:一人死亡,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6月7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获悉,2021年6月7日14时52分,杨浦区邯郸路某大学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民警迅速到场将犯罪嫌疑人姜某(男,39岁,该校教师)控制,经120现场确认,被害人王某(男,49岁,系姜某同事)已死亡。经初步审讯,姜某自述因工作关系对被害人怀恨在心,故对其实施侵害。现姜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澎湃新闻)
#上海 #复旦 #持刀伤人 #王永珍 #姜文华 #非升即走
【复旦大学:关于王永珍遇害案件的几点情况说明】
一、关于王永珍的有关情况
王永珍1994年从兰州大学化学系本科毕业,经研究生考试进入复旦大学化学系攻读硕士研究生,1997年8月硕士毕业后留校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在职攻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007年4月聘为副研究员。历任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副主任、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数学科学学院副院长,人事处副处长兼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曾作为教育部第四批滇西地区挂职干部担任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一年,2018年1月担任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
经查王永珍、姜文华所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二人没有合作发表情况,也不存在剽窃学术成果的情况。
根据百度百科平台历史版本记录显示,王永珍有关词条系2021年6月8日12:50由网友自行创建。学校未参与该词条编辑工作,也未对其中任何信息做过删除。
二、关于姜文华的有关情况
姜文华自2016年9月起以青年研究员岗位在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概率与统计精算系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上海市聘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须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其中,年度考核每年进行;聘期考核在与学校签订的合同期满当年进行,聘期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实行“准聘-长聘制”的青年研究员,首聘期3年考核合格后,学校与其签订第二个3年聘期合同。第二个聘期考核合格,且在两个聘期内已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则进入长聘教师系列。学校与姜文华签订合同,合同期为3年,自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根据合同约定,姜文华应在合同期满前参加聘期考核,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2019年6月,数学科学学院按相关程序对姜文华进行聘期考核。学院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综合考核后,判定其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提出“考核不合格,合同期满不再续聘”的建议。考核过程不设政审环节。
2019年7月,经姜文华本人申请,在制度允许范围内,学院充分考虑其特殊情况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与姜文华续签1年期聘用合同,并保留其岗位和各项待遇。2020年11月,经姜文华本人再次申请,学院考虑其特殊情况再次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又一次与姜文华续签1年期聘用合同,并保留其岗位和各项待遇。截至2021年6月7日,姜文华与学校签订的1年聘期合同尚未期满,学校并未作出与姜文华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决定。
内详👉(复旦大学)
【复旦大学:关于王永珍遇害案件的几点情况说明】
一、关于王永珍的有关情况
王永珍1994年从兰州大学化学系本科毕业,经研究生考试进入复旦大学化学系攻读硕士研究生,1997年8月硕士毕业后留校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在职攻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007年4月聘为副研究员。历任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副主任、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数学科学学院副院长,人事处副处长兼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曾作为教育部第四批滇西地区挂职干部担任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一年,2018年1月担任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
经查王永珍、姜文华所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二人没有合作发表情况,也不存在剽窃学术成果的情况。
根据百度百科平台历史版本记录显示,王永珍有关词条系2021年6月8日12:50由网友自行创建。学校未参与该词条编辑工作,也未对其中任何信息做过删除。
二、关于姜文华的有关情况
姜文华自2016年9月起以青年研究员岗位在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概率与统计精算系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上海市聘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须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其中,年度考核每年进行;聘期考核在与学校签订的合同期满当年进行,聘期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实行“准聘-长聘制”的青年研究员,首聘期3年考核合格后,学校与其签订第二个3年聘期合同。第二个聘期考核合格,且在两个聘期内已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则进入长聘教师系列。学校与姜文华签订合同,合同期为3年,自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根据合同约定,姜文华应在合同期满前参加聘期考核,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2019年6月,数学科学学院按相关程序对姜文华进行聘期考核。学院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综合考核后,判定其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提出“考核不合格,合同期满不再续聘”的建议。考核过程不设政审环节。
2019年7月,经姜文华本人申请,在制度允许范围内,学院充分考虑其特殊情况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与姜文华续签1年期聘用合同,并保留其岗位和各项待遇。2020年11月,经姜文华本人再次申请,学院考虑其特殊情况再次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又一次与姜文华续签1年期聘用合同,并保留其岗位和各项待遇。截至2021年6月7日,姜文华与学校签订的1年聘期合同尚未期满,学校并未作出与姜文华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决定。
内详👉(复旦大学)
#云南 #缅甸 #缅北 #备案 #非法出境 #诈骗 #赌博 #洗钱
【云南多地发布通告:停(居)留缅北地区中国籍人员期限内登记备案】
为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持合法出入境证件在缅北地区停(居)留中国籍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云南省德宏州、保山市、西双版纳州、临沧市、普洱市五地警方近日发布通告,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发的出入境证件在缅北地区停(居)留的中国籍人员,限期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备案。
此次登记备案的对象包括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发的出入境证件合法出境后停(居)留于缅北地区的中国籍人员,以及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发的出入境证件合法出境后停(居)留于缅北地区,但证件已过有效期限或证件遗失的中国籍人员。
通告显示,登记备案的时限为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出入境证件种类及证件号码、户籍地等基本情况,手机号码、固话号码、固网账号、QQ微信等通联方式,以及从业情况。
公安机关敦促涉嫌非法出境或从事对中国或中国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赌博、洗钱等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尽快回国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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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回国就“社死”!多地警方岀手,勒令缅北电信诈骗人员立即回国,更有“十个一律”严肃惩戒】- 证券时报
【云南多地发布通告:停(居)留缅北地区中国籍人员期限内登记备案】
为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持合法出入境证件在缅北地区停(居)留中国籍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云南省德宏州、保山市、西双版纳州、临沧市、普洱市五地警方近日发布通告,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发的出入境证件在缅北地区停(居)留的中国籍人员,限期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备案。
此次登记备案的对象包括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发的出入境证件合法出境后停(居)留于缅北地区的中国籍人员,以及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发的出入境证件合法出境后停(居)留于缅北地区,但证件已过有效期限或证件遗失的中国籍人员。
通告显示,登记备案的时限为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出入境证件种类及证件号码、户籍地等基本情况,手机号码、固话号码、固网账号、QQ微信等通联方式,以及从业情况。
公安机关敦促涉嫌非法出境或从事对中国或中国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赌博、洗钱等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尽快回国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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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双减 #减负 #抚养 #课后服务 #志愿者 #退休教师 #校外辅导 #非营利性机构 #IPO #寒暑假 #节假日 #拍照搜题 #培训广告 #试点 #舆情 #维稳 #政府指导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二、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5.分类明确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三、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9.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11.拓展课后服务渠道。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教育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
四、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13.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14.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15.强化常态运营监管。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积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理控制学生连续线上培训时间。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六、强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22.做好培训广告管控。中央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七、扎实做好试点探索,确保治理工作稳妥推进
23.明确试点工作要求。在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的同时,确定北京市、上海市、沈阳市、广州市、成都市、郑州市、长治市、威海市、南通市为全国试点,其他省份至少选择1个地市开展试点,试点内容为第24、25、26条所列内容。
26.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28.明确部门工作责任。...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网信部门要配合教育、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做好线上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公安部门要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相关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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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二、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5.分类明确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三、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9.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11.拓展课后服务渠道。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教育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
四、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13.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14.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15.强化常态运营监管。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积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理控制学生连续线上培训时间。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六、强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22.做好培训广告管控。中央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七、扎实做好试点探索,确保治理工作稳妥推进
23.明确试点工作要求。在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的同时,确定北京市、上海市、沈阳市、广州市、成都市、郑州市、长治市、威海市、南通市为全国试点,其他省份至少选择1个地市开展试点,试点内容为第24、25、26条所列内容。
26.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28.明确部门工作责任。...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网信部门要配合教育、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做好线上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公安部门要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相关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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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敲诈 #假新闻 #非法新闻活动 #审查 #新闻
【十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中央宣传部近日在京召开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闻舆论工作,对优化新闻传播秩序、净化新闻舆论环境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是加强传媒监管、营造良好新闻舆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
本次专项行动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广电总局、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等10个部门联合组织开展,重点打击新闻单位及其人员的新闻违法活动、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号的非法新闻活动以及社会组织与个人的非法新闻活动。
内详👉(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网)
【十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中央宣传部近日在京召开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闻舆论工作,对优化新闻传播秩序、净化新闻舆论环境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是加强传媒监管、营造良好新闻舆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
本次专项行动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广电总局、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等10个部门联合组织开展,重点打击新闻单位及其人员的新闻违法活动、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号的非法新闻活动以及社会组织与个人的非法新闻活动。
内详👉(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网)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非公有资本 #采编 #舆情 #直播 #危险物品 #非法集资 #全营养配方食品
【发改委征求意见: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8日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及,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
具体描述为:
1、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2、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站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机构等。
3、非公有资本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栏目、公众账号等。
4、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以及其他关系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
5、非公有资本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
6、非公有资本不得举办新闻舆论领域论坛峰会和评奖评选活动。(中新社)
【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
《清单》规定,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信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制造方法的信息;禁止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以外的互联网应用服务中发布危险物品信息及建立相关链接。
《清单》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清单》指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进行网络交易。(第一财经)
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
【发改委征求意见: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8日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及,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
具体描述为:
1、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2、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站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机构等。
3、非公有资本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栏目、公众账号等。
4、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以及其他关系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
5、非公有资本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
6、非公有资本不得举办新闻舆论领域论坛峰会和评奖评选活动。(中新社)
【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
《清单》规定,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信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制造方法的信息;禁止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以外的互联网应用服务中发布危险物品信息及建立相关链接。
《清单》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清单》指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进行网络交易。(第一财经)
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
乌鸦观察
#扫黄打非 #传播淫秽物品 #网盘 #淫秽表演 #QQ群 #未成年 #胁迫 #裸照 #版权 #游戏 #赌博 #赌场 #第四方支付 #淫秽色情小说 #汉化组 #英烈法 #白银 #辉夜 #动漫 #软色情 【扫黄打非:“净网”集中行动公布典型案件】 第一批: 1. #浙江 #金华 查办“匠人风”网站传播淫秽物品案 金华市“扫黄打非”部门和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成功破获该案。经查,涉案人员使用一些关键词通过网络购物平台大肆招揽客户,将客户引流至社交平台进行私下交易,引诱客户充值后通过云盘进行共享。涉案淫秽视频8…
#扫黄打非 #传播淫秽物品 #汉化组 #走私 #非法出版物 #版权 #高校 #假记者 #敲诈 #游戏账号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2021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10日公布2021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涉及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制售非法出版物、假记者敲诈勒索、侵权盗版、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等类型。据统计,过去一年,全国共查办“扫黄打非”案件1.3万余起,其中刑事案件近1900起,刑事处罚4070人。
1. #河南 #周口“魅爱”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1年10月,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转办线索,周口市公安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经查,2020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利用聚合类软件在境外搭建“魅爱”等黄赌网络直播平台,非法牟取利益。目前,包括平台开发、运维客服、代收代付、推广代理、黄赌主播在内的77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 #浙江 #杭州“黄瓜视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1年11月,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抓获平台博主、家族长、主播、技术支持、第四方支付等犯罪嫌疑人260名。经查,“黄瓜视频”App通过付费点播淫秽视频、淫秽直播表演非法牟利3亿余元。目前,1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
3. #上海 #浦东“青山汉化组”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1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经查,王某等犯罪嫌疑人组建“青山汉化组”“大帝国汉化组”“超能汉化组”等多个汉化组,从欧美、日本、俄罗斯等境外网站获取大量淫秽游戏进行专业破解、转译,通过社交软件招募会员玩家,以互联网分享方式向玩家提供淫秽游戏下载,目标受众为广大青少年学生群体,涉案金额310余万元。目前,6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9人被取保候审。
4. #广州“5·06”重特大走私淫秽物品案。
2021年11月,广州海关缉私局破获一起重特大走私淫秽物品案件。经查,2020年以来,以杜某为首的走私揽货团伙大肆走私来自境外的淫秽物品、非法出版物。海关总署缉私局部署31个直属海关缉私局对通关、揽货、货主等实施全链条集中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1名,现场查扣涉嫌淫秽书籍约25万册、非法出版物约28万册。
5. #山东 #枣庄“12·03”制售非法出版物案。
2021年上半年,枣庄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制售非法出版物案件,打掉一个专业制售非法出版物及盗版书籍的犯罪集团,查明涉案金额7亿余元,非法获利3200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26名,打掉制售窝点27处,查扣印刷设备131套,收缴非法出版物10万余册、侵权电子书20TB。
6. #安徽 #蚌埠“4·25”制售非法出版物案。
2021年4月,蚌埠市怀远县公安局、文化执法等部门破获一起制售非法出版物案件。经查,宋某某等犯罪嫌疑人以牟利为目的,委托胡某某等人印刷制作非法出版物,通过电商平台销售,累计制售非法出版物69种、10万余册,涉案金额100余万元。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7. #江苏 #徐州 成某某等人侵犯著作权案。
2021年3月,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破获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经查,该案出版物的电子版来源于高校图书馆,犯罪嫌疑人成某某通过论坛等渠道搜集部分高校图书馆的账号密码,登录后使用采集软件批量下载馆藏电子书378万余种,廖某某向其购买后转卖给邹某等人,邹某等人印刷后通过电商平台销售牟利。目前,1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8. #山西 #朔州“12·22”假记者敲诈勒索案。
2020年12月,朔州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假记者敲诈勒索案件。经查,201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师某以其注册的公司为依托,成立“法制与监察杂志社”,自建“法制与监察”“法制与反腐”“法制观天下”等6家网站,伙同他人假冒新闻工作者收集企事业单位负面信息,以公开报道为由,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和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作案70余起,非法获利220余万元。目前,1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
9. #江苏 #南京“9·30”非法出租游戏账号案。
2021年8月,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破获一起非法租售网络游戏账号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蒋某雇佣多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经非法渠道搜集多款游戏账号,采取非法技术手段将400余个游戏账号通过成年人实名验证后,向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网民出租牟利,涉案金额300余万元,涉公民个人信息6万余条。目前,4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10. #北京 某科技公司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信息案。
2021年9月,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在工作中发现,某科技公司经营的视听平台向用户提供含有宣扬淫秽色情内容的广播剧、动画片、电视剧。2021年11月,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该公司作出警告、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新华社)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2021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10日公布2021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涉及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制售非法出版物、假记者敲诈勒索、侵权盗版、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等类型。据统计,过去一年,全国共查办“扫黄打非”案件1.3万余起,其中刑事案件近1900起,刑事处罚4070人。
1. #河南 #周口“魅爱”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1年10月,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转办线索,周口市公安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经查,2020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利用聚合类软件在境外搭建“魅爱”等黄赌网络直播平台,非法牟取利益。目前,包括平台开发、运维客服、代收代付、推广代理、黄赌主播在内的77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 #浙江 #杭州“黄瓜视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1年11月,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抓获平台博主、家族长、主播、技术支持、第四方支付等犯罪嫌疑人260名。经查,“黄瓜视频”App通过付费点播淫秽视频、淫秽直播表演非法牟利3亿余元。目前,1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
3. #上海 #浦东“青山汉化组”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1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经查,王某等犯罪嫌疑人组建“青山汉化组”“大帝国汉化组”“超能汉化组”等多个汉化组,从欧美、日本、俄罗斯等境外网站获取大量淫秽游戏进行专业破解、转译,通过社交软件招募会员玩家,以互联网分享方式向玩家提供淫秽游戏下载,目标受众为广大青少年学生群体,涉案金额310余万元。目前,6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9人被取保候审。
4. #广州“5·06”重特大走私淫秽物品案。
2021年11月,广州海关缉私局破获一起重特大走私淫秽物品案件。经查,2020年以来,以杜某为首的走私揽货团伙大肆走私来自境外的淫秽物品、非法出版物。海关总署缉私局部署31个直属海关缉私局对通关、揽货、货主等实施全链条集中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1名,现场查扣涉嫌淫秽书籍约25万册、非法出版物约28万册。
5. #山东 #枣庄“12·03”制售非法出版物案。
2021年上半年,枣庄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制售非法出版物案件,打掉一个专业制售非法出版物及盗版书籍的犯罪集团,查明涉案金额7亿余元,非法获利3200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26名,打掉制售窝点27处,查扣印刷设备131套,收缴非法出版物10万余册、侵权电子书20TB。
6. #安徽 #蚌埠“4·25”制售非法出版物案。
2021年4月,蚌埠市怀远县公安局、文化执法等部门破获一起制售非法出版物案件。经查,宋某某等犯罪嫌疑人以牟利为目的,委托胡某某等人印刷制作非法出版物,通过电商平台销售,累计制售非法出版物69种、10万余册,涉案金额100余万元。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7. #江苏 #徐州 成某某等人侵犯著作权案。
2021年3月,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破获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经查,该案出版物的电子版来源于高校图书馆,犯罪嫌疑人成某某通过论坛等渠道搜集部分高校图书馆的账号密码,登录后使用采集软件批量下载馆藏电子书378万余种,廖某某向其购买后转卖给邹某等人,邹某等人印刷后通过电商平台销售牟利。目前,1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8. #山西 #朔州“12·22”假记者敲诈勒索案。
2020年12月,朔州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假记者敲诈勒索案件。经查,201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师某以其注册的公司为依托,成立“法制与监察杂志社”,自建“法制与监察”“法制与反腐”“法制观天下”等6家网站,伙同他人假冒新闻工作者收集企事业单位负面信息,以公开报道为由,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和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作案70余起,非法获利220余万元。目前,1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
9. #江苏 #南京“9·30”非法出租游戏账号案。
2021年8月,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破获一起非法租售网络游戏账号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蒋某雇佣多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经非法渠道搜集多款游戏账号,采取非法技术手段将400余个游戏账号通过成年人实名验证后,向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网民出租牟利,涉案金额300余万元,涉公民个人信息6万余条。目前,4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10. #北京 某科技公司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信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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