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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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们有关,向收到此信息的世界致以美好的祝愿。
——地狱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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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制度 #罗翔

【为什么要废除收容教育制度】

收容教育在实施上给予了公安机关巨大的权力,几乎不受约束,成为腐败的巨大温床。收容教育的适用非常随意,事先没有听证,事中几乎没有通知,事后也很难得到救济。仅凭县级公安机关一家之言就可剥夺当事人六个月到两年的自由,而且还很难受到有效的司法监督与审查,如此巨大的权力给腐败寻租大开方便之门。公安机关如此热衷打击卖淫嫖娼,收容教育制度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收容教育制度已经走向尽头,但是希望它不要卷土重来。(罗翔)(telegraph
#鲍毓明 #性侵 #收养 #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情况】

9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鲍某某涉嫌性侵韩某某案调查情况。经全面深入调查,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

一、关于鲍某某、韩某某的基本情况

被控告人鲍某某,男,1972年6月出生,离异,美国籍,原籍天津,具有中美两国律师资格,案发前系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独立董事,2019年10月14日因涉嫌强奸罪被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取保候审。

控告人韩某某,女,户籍地安徽省太和县,自幼随爷爷奶奶生活,2015年随父母租住江苏省南京市。户籍登记出生日期为2001年8月,实际出生日期为1997年10月。

调查发现,2015年3月,韩某某和其父亲提供虚假出生证明和证人证言,申请更改了出生日期。经查阅韩某某学籍材料和历史档案,询问相关当事人和韩某某亲属、同学、邻居等知情人,并结合韩某某骨龄鉴定结果,查明韩某某真实出生日期为1997年10月。

二、关于鲍某某、韩某某的交往情况

调查发现,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鲍某某在网上多次发布“收养”信息。2015年9月开始,韩某某为改善生活条件,通过QQ等多次发布寻求“收养”信息,并与多人联系商谈“收养”事宜。韩某某在网上看到鲍某某发布的“收养”信息后,主动与鲍某某联系。2015年10月10日,鲍某某到南京与韩某某及其母亲见面,两人以“收养”名义开始交往并发展为两性关系。2019年6月两人关系破裂。期间两人实际共同居住生活150余天,因感情等问题曾多次发生矛盾。在两人交往过程中,鲍某某不知道韩某某真实年龄。经向民政部门了解,两人不符合法定收养条件,未办理收养手续,不存在收养关系。

三、关于韩某某控告鲍某某性侵的情况

经深入调查,未发现鲍某某违背韩某某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韩某某发生性关系的证据。韩某某与鲍某某见面时已年满十八周岁,不属于法律特殊保护的未成年人。根据司法鉴定结论意见,韩某某具有性防卫能力和作证能力。韩某某关于被鲍某某使用暴力手段发生性关系的陈述内容及提交的有关物证,经查证与事实不符,不能作为认定犯罪的依据。调查显示,韩某某多次报案、撤案、对外寻求帮助,均与其和鲍某某产生矛盾或两人关系出现问题相关,一旦两人关系恢复或和好,韩某某即否认报警或者要求公安机关撤案。

调查显示,在鲍某某、韩某某交往期间,韩某某行动自由,与家人、朋友保持正常通讯,未发现被鲍某某控制人身和通讯自由的情况。在不与鲍某某共同居住期间,韩某某在南京正常上学、生活,且在多次报警的同时,以交朋友为名结识其他男性并交往。调查未发现韩某某QQ账户被鲍某某控制和伪造聊天记录的情况,未发现韩某某被鲍某某言语洗脑、实施精神控制发生性关系的情况。

综合本案查证情况,鲍某某和韩某某存在同居行为和两性关系,但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违背韩某某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能认定鲍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鲍某某明知其本人和韩某某的情况都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收养和被收养条件,且在自认为韩某某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以“收养”为名与韩某某交往且与其发生性关系,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应当受到社会谴责。

调查中发现的鲍某某涉嫌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已移交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四、关于网上反映的其他问题

针对网上反映的公安机关在处理此案期间存在的问题,督导组同时进行了深入调查。相关材料证实,公安机关对鲍某某涉嫌性侵的数次报警报案都依法进行了处置,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同时,发现基层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如办案民警和值班人员在接听韩某某及外地警方电话时态度生硬、不够文明等情况,督导组已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关于安徽省太和县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在韩某某户籍年龄变更中存在的违规办理问题,由当地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最高检
#未成年 #未成年犯罪 #收容教养 #刑事责任年龄

【法工委:刑法草案拟在特定情形下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

10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未成年人刑责年龄是否将作调整?有公众呼吁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也有人表示应“恶意补足年龄”,请问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如何回应?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表示,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关注。对这一问题,大家的共识是应当管起来,既是矫正犯罪的需要,也是保护受害人正当诉求和利益的需要。只是如何去管,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关进监狱,还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矫治的特点去完善收容教养制度等,大家还有不同的认识和侧重点。总体上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仍应坚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经会同有关方面反复研究,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另一方面,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在完善专门矫治教育方面做好衔接。 全国人大网)(界面新闻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 #立法 #释法 #罚没指标 #考核指标 #收支两条线 #监控 #一刀切 #疫情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三)加强立法释法有关工作。起草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时,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实施惩戒的,要依法设定行政处罚,不得以其他行政管理措施的名义变相设定,规避行政处罚设定的要求。对上位法设定的行政处罚作出具体规定的,不得通过增减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和行政处罚种类、在法定幅度之外调整罚款上下限等方式层层加码或者“立法放水”。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行政管理措施是否属于行政处罚有争议的,要依法及时予以解释答复或者提请有权机关解释答复。

(六)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行政处罚职能。行政机关要坚持执法为民,通过行政处罚预防、纠正和惩戒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得为了处罚而处罚,坚决杜绝逐利执法,严禁下达罚没指标。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会同司法行政等部门按规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要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坚决避免运动式执法等执法乱象。

(八)规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和使用。行政机关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要确保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严禁违法要求当事人承担或者分摊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费用,严禁交由市场主体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并由市场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收取罚款。除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存在破坏或者恶意干扰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伪造或者篡改数据等过错的,不得因设备不正常运行给予其行政处罚。...要严格限制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信息的使用范围,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九)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推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防止畸轻畸重。行政机关不得在未查明违法事实的情况下,对一定区域、领域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刀切”实施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行政处罚。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要求,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要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依法快速、从重处罚时,也要依法合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内详👉(国务院)
#青年 #网民 #统计 #调查 #抽样 #微博

【《中国青年网民社会心态调查报告(2009-2021)》(摘要·上)】

本次调查在新浪微博通过分层抽样抽取了4556个出生于1990年至2005年的来自不同区域、年龄层和教育层级的活跃青年网民作为研究样本,爬取其2009年至2021年发布的贯穿其电子生命周期的所有博文近千万条展开基于监督型机器学习(SVM)的大数据分析。

课题组建设了100余万条人工训练集数据库,根据每一条博文的计算,完成对样本用户在奋斗、收入、就业、婚恋、生育、圈层关注、环保、动物保护等专题板块189个指标的取值和研究,形成本报告。课题组还以2017年为界,将数据分为2017年以前(2009-2016)和2017年以后(2017-2021)两个时间段,以推进我们对中国青年网民思想价值观念变迁的理解。

#经济独立 #啃老 #社会分配 #收入分配

报告指,青年网民的“奋斗主义”倾向变得越来越强。他们渴望经济独立,并非“啃老族”,期待社会分配状况改善。

在所有被研究对象中,反对“啃老”的青年网民占比67.6%,赞同提早经济独立的青年网民占比69.1%。随着年龄增长,青年网民更希望摆脱对父母的经济依赖。反对“啃老”的青年网民占比由32.5%上升为52.9%,并且有35.1%的青年网民由未表达转变为反对“啃老”。

有27.1%的青年网民对个人收入或者工作情况不满意,只有极少数的青年网民对个人收入或者工作情况比较满意。48.7%的青年网民对其他群体或者社会分配情况的不满意,只有极少数的青年网民对其他群体或者社会分配情况比较满意。博文质性分析表明,一部分青年网民底层弱势群体的收入过低,一部分青年网民认为老师、医生、公务员等群体的收入偏低,还有一部分青年网民表达了对明星收入过高的不满。

青年网民对社会分配的不满意态度呈上升趋势。对个人收入或者工作情况满意的青年网民由0.3%上升为1.0%,而对个人收入或者工作情况不满意的青年网民由13.9%上升为17.3%,有13.6%的青年网民由未表达转变为对个人收入或者工作情况不满意。对其他群体或者社会分配情况不满意的青年网民由24.7%上升为33.9%,并且有24.1%的青年网民由未表达转变为对其他群体或者社会分配情况不满意。

#就业 #体制内 #公务员 #北上广 #一线城市 #城市化

相比而言,青年网民群体对体制外工作的认知相对统一,
整体更倾向正面态度。但是在实际的选择倾向中,仍有略多的青年网民倾向体制内工作。对体制内工作持正面态度的青年占比8.1%,持负面态度的占比14.5%,持混合态度的占比8.8%,表达负面态度的人数比例比例更高。对体制外工作持正面态度的占比4.2%,持负面态度的占比1.1%,持混合态度的占比0.5%。12.2%的青年网民倾向体制内工作,11.5%的青年网民倾向体制外工作10.2%无显著偏好,66.1%未明确表达相关内容。

00后较90后青年群体更倾向体制内工作。90后青年网民群体更倾向于体制外工作(36%),00后青年网民群体则更倾向于体制内工作(44.5%)。

尽管“逃离北上广”近年成为热门的舆论话题,但调查数据显示,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对青年网民的吸引力仍然处于上升阶段。在所有样本中,22.9%的青年网民群体倾向在较为发达地区工作,3.4%倾向在相较不发达地区工作,3.5%无显著偏好,70.2%未表达相关倾向。

对比2017年前后针对“大城市生活品质是否更高”的观点的态度变化时,2017年后认为大城市生活品质更高的人数有较为显著的提升(从4.6%上升到10.1%),否认大城市生活品质更高的人数也略有下降(从2.1%下降到2.0%)。

#焦虑 #外貌 #升学 #求职 #抚养

青年网民焦虑感的普遍化现象进一步增强。2017年以前,存在焦虑感的ID数量仅占样本总数的35.5%,2017年之后,这个比例上升到63.3%。焦虑感的增强趋势也反映在具体的类型上。相比2017年以前,所有焦虑类型在2017年及以后的人数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学习/工作焦虑的上升非常显著。在2017年以前,有23.0%的青年网民对学习和工作现状感到焦虑,而在2017年及以后,占比达到37.2%。其他两种类型——外貌焦虑和健康焦虑——的上升同样明显,外貌焦虑从3.7%上升到5.3%,健康焦虑从3.4%上升到5.4%。另外,越来越多的人对升学、求职、育儿等问题感到焦虑。

具体哪类青年网民更容易焦虑呢?在性别层面,青年女性在外貌焦虑、学习/工作焦虑和健康焦虑上的人数占比要明显高于青年男性。在地区层面,海外青年各方面焦虑感最高;东部青年焦虑感相对较高,并且是唯一具有房产焦虑的青年群体。在教育层面,青年网民的焦虑感随着教育水平的升高而升高。

(接下)(复旦发展研究院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