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 #个人所得税 #长臂管辖
【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开始向海外国人征所得税】
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已开始要求部分海外中国公民缴纳所得税,对于迄今为止无需对海外收入缴税的海外中国公民而言实属意外。
根据彭博新闻,知情人士称,在香港运营的国有企业,近期已告知内地籍员工申报2019年收入,准备缴纳内地税;香港税率在全球处于低位。
因未获授权公开谈论此事,知情人士要求匿名。两位知情人士称,中国国有企业也在向新加坡等地工作的员工通知此事。
中国目前的最高税率为45%,于去年1月调整了所得税规定,以便政府向旅居海外的公民征税——与美国政府向旅居国外的美国公民征税的做法类似。
但是,中国今年刚刚披露了缴税的详细规定,令许多人毫无准备。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立即回应寻求评论的传真。(商业周刊中文版)
【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开始向海外国人征所得税】
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已开始要求部分海外中国公民缴纳所得税,对于迄今为止无需对海外收入缴税的海外中国公民而言实属意外。
根据彭博新闻,知情人士称,在香港运营的国有企业,近期已告知内地籍员工申报2019年收入,准备缴纳内地税;香港税率在全球处于低位。
因未获授权公开谈论此事,知情人士要求匿名。两位知情人士称,中国国有企业也在向新加坡等地工作的员工通知此事。
中国目前的最高税率为45%,于去年1月调整了所得税规定,以便政府向旅居海外的公民征税——与美国政府向旅居国外的美国公民征税的做法类似。
但是,中国今年刚刚披露了缴税的详细规定,令许多人毫无准备。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立即回应寻求评论的传真。(商业周刊中文版)
#个人所得税 #投稿
【2021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
12月4日消息,个人所得税APP显示,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扣除信息可以一键带入,如有变动,可以点击修改。(财经网 @微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国家税务总局)
相关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的解读(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
12月4日消息,个人所得税APP显示,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扣除信息可以一键带入,如有变动,可以点击修改。(财经网 @微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国家税务总局)
相关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的解读(国家税务总局)
#天津 #个人信息 #信息安全 #社会信用 #失信
【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信用信息,是指可用以识别、分析、判断信用主体守法、履约状况的客观数据和资料。
第十六条 市场信用信息提供单位采集自然人信息的,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约定用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市场信用信息提供单位不得采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血型、疾病和病史、生物识别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
市场信用信息提供单位不得采集自然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纳税数额等信息,但是明确告知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就相关联的事项可以对失信主体依法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二)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给予信用减分、降低信用等级;
(三)在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管频次,加强现场检查;
(四)对失信主体进行约谈,约谈情况应当记入信用记录;(天津广播电视台)
【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信用信息,是指可用以识别、分析、判断信用主体守法、履约状况的客观数据和资料。
第十六条 市场信用信息提供单位采集自然人信息的,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约定用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市场信用信息提供单位不得采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血型、疾病和病史、生物识别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
市场信用信息提供单位不得采集自然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纳税数额等信息,但是明确告知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就相关联的事项可以对失信主体依法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二)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给予信用减分、降低信用等级;
(三)在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管频次,加强现场检查;
(四)对失信主体进行约谈,约谈情况应当记入信用记录;(天津广播电视台)
Forwarded from 剧终新闻 (剧终)
#Facebook #苹果 #隐私 #广告 #个性化广告 #反竞争 #iOS #消费者权益 #人工智能 #苹果税 #平台
【FB指责苹果:利用隐私问题进行反竞争行为 库克:用户有选择权,FB:隐私与个性化广告不矛盾】
16日Facebook(以下简称FB)指责苹果从事反竞争行为,这为两大科技巨头围绕iOS 14系统隐私改革计划长达数月的对峙打响了又一枪。FB负责广告和商业产品的副总裁丹·利维(Dan Levy)表示:苹果公司利用自己对App Store的控制,以损害创造者和小型企业的利益为代价,为自己谋利,这是一种反竞争行为。但尽管FB不同意苹果的做法,但它会遵守新规定,并显示提示内容。
FB称:苹果政策背后是利益在驱动,而真正受影响的是小型企业。因为广告精准性降低广告收入也随之降低,企业不得已采取付费制,而付费需要缴纳15%-30%的苹果税。广告主无法通过有效的广告来寻找客户,就只能选择不受政策限制的苹果个性化广告平台。
而蒂姆·库克(Tim Cook)18日发推文称:“用户应该对正在收集的关于他们的数据以及如何使用这些数据有选择权。FB可以像从前一样继续跨应用和网站跟踪用户,iOS 14中的应用追踪透明功能只需要他们先征得用户的同意。”
FB隐私与公共政策主管史蒂夫·萨特菲尔德(Steve Satterfield)19日表示:个性化广告能帮助人们发现新产品、新品牌,能够为所有人提供合适的产品,而不仅仅是预算最充足的用户。我们不同意个性化广告会牺牲隐私这一观点,我们可以做到二者兼顾,并且都能做得很好。如果没有个性化广告,许多新产品和服务将永远也无法按推出,或者成本更高。同时你看到的广告反而会更加无价值,让人没有兴趣。我们相信,有了正确的控制措施,我们可以保护个人和企业从个性化广告中获得价值的同时,尊重用户的隐私,给用户控制自己的信息的权限。(IT之家1、2)(界面新闻)(GadgetsNow)
【FB指责苹果:利用隐私问题进行反竞争行为 库克:用户有选择权,FB:隐私与个性化广告不矛盾】
16日Facebook(以下简称FB)指责苹果从事反竞争行为,这为两大科技巨头围绕iOS 14系统隐私改革计划长达数月的对峙打响了又一枪。FB负责广告和商业产品的副总裁丹·利维(Dan Levy)表示:苹果公司利用自己对App Store的控制,以损害创造者和小型企业的利益为代价,为自己谋利,这是一种反竞争行为。但尽管FB不同意苹果的做法,但它会遵守新规定,并显示提示内容。
FB称:苹果政策背后是利益在驱动,而真正受影响的是小型企业。因为广告精准性降低广告收入也随之降低,企业不得已采取付费制,而付费需要缴纳15%-30%的苹果税。广告主无法通过有效的广告来寻找客户,就只能选择不受政策限制的苹果个性化广告平台。
而蒂姆·库克(Tim Cook)18日发推文称:“用户应该对正在收集的关于他们的数据以及如何使用这些数据有选择权。FB可以像从前一样继续跨应用和网站跟踪用户,iOS 14中的应用追踪透明功能只需要他们先征得用户的同意。”
FB隐私与公共政策主管史蒂夫·萨特菲尔德(Steve Satterfield)19日表示:个性化广告能帮助人们发现新产品、新品牌,能够为所有人提供合适的产品,而不仅仅是预算最充足的用户。我们不同意个性化广告会牺牲隐私这一观点,我们可以做到二者兼顾,并且都能做得很好。如果没有个性化广告,许多新产品和服务将永远也无法按推出,或者成本更高。同时你看到的广告反而会更加无价值,让人没有兴趣。我们相信,有了正确的控制措施,我们可以保护个人和企业从个性化广告中获得价值的同时,尊重用户的隐私,给用户控制自己的信息的权限。(IT之家1、2)(界面新闻)(GadgetsNow)
Forwarded from 剧终新闻 (剧终)
#法律法规 #执行 #关税 #抗癌药 #助听器 #奶粉 #个税 #个人所得税 #档案 #塑料袋 #回收 #环保 #洋垃圾 #香港 #台湾 #学习证明 #新能源 #汽车 #化妆品 #宣传 #长江 #捕捞 #禁捕 #警察 #国防法 #民法典 #电子票据 #发票 #报销 #财产 #法规条例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
1:中国调低883项商品进口关税 涉及抗癌药、助听器、婴儿奶粉等
2:累计收人不超6万元月份暂不预扣个税
3:档案满25年应向社会开放
4: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5:中国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
6:取消港台地区字习证明
7: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配置税
8:化妆品广告不得宣传有医疗作用
9:长江流域开启10年禁捕
10:1月10日中国人民警察节
11:民法典开始实施
12:国防法开始实施
13: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
14: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可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报销
15: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人民网)(新华社)(央视新闻)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
1:中国调低883项商品进口关税 涉及抗癌药、助听器、婴儿奶粉等
2:累计收人不超6万元月份暂不预扣个税
3:档案满25年应向社会开放
4: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5:中国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
6:取消港台地区字习证明
7: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配置税
8:化妆品广告不得宣传有医疗作用
9:长江流域开启10年禁捕
10:1月10日中国人民警察节
11:民法典开始实施
12:国防法开始实施
13: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
14: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可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报销
15: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人民网)(新华社)(央视新闻)
乌鸦观察
#美团 #饿了么 #个体商户注册 #外卖 【美团、饿了么:严禁诱导强迫骑手注册个体工商户】 针对“外卖平台骑手被迫注册转变为个体工商户”事件,中国两大外卖平台美团、饿了么相继发表声明称,严禁以任何形式诱导和强迫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 美团发布的声明显示,9月8日,美团面向1103家外卖合作商发出《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倡议》,并召开视频会议进行专项学习宣导,其中针对个体户用工的专项问题,明确提出“严禁诱导和强迫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的要求,规范配送合作商用工行为。…
#个体商户注册 #外卖 #劳动者权益 #劳务派遣用工 #众包骑手
【骑手谜云:法律如何打开外卖平台用工的「局」?】
通过研究自外卖平台出现以来的1900+份有关外卖骑手确认劳动关系的司法判决,按照外卖平台的发展时间线整理出外卖平台上陆续出现的8种主要用工模式,尽最大可能复盘了整个演进过程。
在外卖平台出现以前,消费者主要通过电话点餐,餐馆则会自行雇佣员工进行配送(模式1)。
2008年起,随着数字技术与设备的发展,饿了么、点我吧、美团外卖、百度外卖等平台相继出现并迅速扩张。餐馆开始与外卖平台合作,在平台上发布信息,由外卖平台统一提供配送服务(模式2)。
除此之外,外卖平台也偶尔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模式3)。历史上,劳务派遣用工曾经猖獗一时,被众多企业用来规避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但没过多久,相关法律的修订对劳务派遣用工施加了一系列限制,如今劳务派遣的落地场景十分有限,因此也就「不太好用」。
到了外卖行业发展中期,各外卖平台的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起初,平台往往会直接招募众包骑手,与众包骑手签订合作协议,并为其购买意外险(模式4)。但很快,外卖平台开始与众包服务公司合作,由众包服务公司与众包骑手签订协议、支付报酬、购买保险(模式5)。
很显然,模式4到模式5的转变意味着外卖平台与骑手之间隔了一道「防火墙」,原本由外卖平台承担的成本和风险成功转嫁给众包服务公司。
几乎在众包模式出现的同一时期,外卖平台也开始大规模调整「正规军」(模式2-3)的编制。为了进一步降低成本、区隔风险,外卖平台开始与配送商(即劳务外包公司)合作,将配送业务「外包」,由配送商招募专送骑手并对其进行直接的日常管理(模式6)。经过如此一番操作,与模式5类似,外卖平台和专送骑手之间也隔了一道「防火墙」。
从法律上来说,模式6的出现是真正意义上的里程碑。与众包骑手不同,专送骑手是受到劳动法全面保护的固定工,因此将专送骑手外包给配送商之后,外卖平台实打实地节省了约40%的成本(包括社保成本和法律风险),从此坐稳了「讲究轻资产,追求高毛利和边际效应」的互联网平台方地位。
外卖平台由直营(模式2)转为外包(模式6)的根本逻辑是为了彻底甩掉高昂的人力成本、规避与骑手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和责任义务。可如此一来,相应的成本和风险便落到了配送商的头上。
配送商为了继续向外「甩锅」,开始将全部或部分配送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多个公司甚至个人 ;且关键在于,大多数配送商与外卖平台一样,在这些表面的「防火墙」安排之下毫未放松对骑手的劳动控制。
从骑手的角度来看,其面临的是一张巨型法律关系网络,其中:外卖平台和A公司对其进行日常管理、B公司与其签订合作协议并发放工资、C和D为其缴纳个人所得税……最终形成的是外卖平台联合多家公司对骑手进行共同管理的网络状外包模式(模式7)。
正是由于「原本集中于单一雇主的管理特权功能分散到多个商业实体」,骑手的劳动关系通过人为的网络状外包被彻底打碎。这不但导致骑手分不清用人单位是谁而大大增加维权成本,就连法院也因难以确定用人单位而判决骑手败诉。外卖平台与大量配送商正是借此操作在不同程度上逃脱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我们已经看到,当外卖平台将专送骑手这堆「烫手的山芋」向外抛给配送商之后,并不意味着山芋就不烫手了;相反,由于中间多出了交易成本,它们只会变得越来越烫,并迫使配送商继续向外抛出。而抛到最后,「烫手的山芋」只能由骑手自己吞下去——外卖平台用工模式演变的终极形态「个体工商户模型」也就此诞生(模式8)。
回过头来看,外卖平台与专送骑手之间已经筑成三道「防火墙」,分别是配送商、灵活用工平台、个体工商户,可算是「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了。
内详👉(致诚劳动者 @微信)
【骑手谜云:法律如何打开外卖平台用工的「局」?】
通过研究自外卖平台出现以来的1900+份有关外卖骑手确认劳动关系的司法判决,按照外卖平台的发展时间线整理出外卖平台上陆续出现的8种主要用工模式,尽最大可能复盘了整个演进过程。
在外卖平台出现以前,消费者主要通过电话点餐,餐馆则会自行雇佣员工进行配送(模式1)。
2008年起,随着数字技术与设备的发展,饿了么、点我吧、美团外卖、百度外卖等平台相继出现并迅速扩张。餐馆开始与外卖平台合作,在平台上发布信息,由外卖平台统一提供配送服务(模式2)。
除此之外,外卖平台也偶尔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模式3)。历史上,劳务派遣用工曾经猖獗一时,被众多企业用来规避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但没过多久,相关法律的修订对劳务派遣用工施加了一系列限制,如今劳务派遣的落地场景十分有限,因此也就「不太好用」。
到了外卖行业发展中期,各外卖平台的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起初,平台往往会直接招募众包骑手,与众包骑手签订合作协议,并为其购买意外险(模式4)。但很快,外卖平台开始与众包服务公司合作,由众包服务公司与众包骑手签订协议、支付报酬、购买保险(模式5)。
很显然,模式4到模式5的转变意味着外卖平台与骑手之间隔了一道「防火墙」,原本由外卖平台承担的成本和风险成功转嫁给众包服务公司。
几乎在众包模式出现的同一时期,外卖平台也开始大规模调整「正规军」(模式2-3)的编制。为了进一步降低成本、区隔风险,外卖平台开始与配送商(即劳务外包公司)合作,将配送业务「外包」,由配送商招募专送骑手并对其进行直接的日常管理(模式6)。经过如此一番操作,与模式5类似,外卖平台和专送骑手之间也隔了一道「防火墙」。
从法律上来说,模式6的出现是真正意义上的里程碑。与众包骑手不同,专送骑手是受到劳动法全面保护的固定工,因此将专送骑手外包给配送商之后,外卖平台实打实地节省了约40%的成本(包括社保成本和法律风险),从此坐稳了「讲究轻资产,追求高毛利和边际效应」的互联网平台方地位。
外卖平台由直营(模式2)转为外包(模式6)的根本逻辑是为了彻底甩掉高昂的人力成本、规避与骑手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和责任义务。可如此一来,相应的成本和风险便落到了配送商的头上。
配送商为了继续向外「甩锅」,开始将全部或部分配送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多个公司甚至个人 ;且关键在于,大多数配送商与外卖平台一样,在这些表面的「防火墙」安排之下毫未放松对骑手的劳动控制。
从骑手的角度来看,其面临的是一张巨型法律关系网络,其中:外卖平台和A公司对其进行日常管理、B公司与其签订合作协议并发放工资、C和D为其缴纳个人所得税……最终形成的是外卖平台联合多家公司对骑手进行共同管理的网络状外包模式(模式7)。
正是由于「原本集中于单一雇主的管理特权功能分散到多个商业实体」,骑手的劳动关系通过人为的网络状外包被彻底打碎。这不但导致骑手分不清用人单位是谁而大大增加维权成本,就连法院也因难以确定用人单位而判决骑手败诉。外卖平台与大量配送商正是借此操作在不同程度上逃脱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我们已经看到,当外卖平台将专送骑手这堆「烫手的山芋」向外抛给配送商之后,并不意味着山芋就不烫手了;相反,由于中间多出了交易成本,它们只会变得越来越烫,并迫使配送商继续向外抛出。而抛到最后,「烫手的山芋」只能由骑手自己吞下去——外卖平台用工模式演变的终极形态「个体工商户模型」也就此诞生(模式8)。
回过头来看,外卖平台与专送骑手之间已经筑成三道「防火墙」,分别是配送商、灵活用工平台、个体工商户,可算是「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了。
内详👉(致诚劳动者 @微信)
#社保 #养老保险 #个人养老保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
三、制度模式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参加人可以用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合规委托的销售渠道(以下统称金融产品销售机构)购买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参加人应当指定或者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收益、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以由参加人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指定或者开立,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参加人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时,应当经信息平台核验后,将原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移至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注销原资金账户。
四、缴费水平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五、税收政策
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
六、个人养老金投资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参与个人养老金运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通过信息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向社会发布。
七、个人养老金领取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领取时,应将个人养老金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
三、制度模式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参加人可以用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合规委托的销售渠道(以下统称金融产品销售机构)购买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参加人应当指定或者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收益、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以由参加人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指定或者开立,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参加人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时,应当经信息平台核验后,将原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移至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注销原资金账户。
四、缴费水平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五、税收政策
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
六、个人养老金投资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参与个人养老金运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通过信息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向社会发布。
七、个人养老金领取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领取时,应将个人养老金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