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 #小额贷款 #房地产 #跨省 #流水证明
【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第五条【依法批准】……小额贷款公司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
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注册资本】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第十三条【贷款金额】对自然人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该两项金额中的较低者为贷款金额最高限额;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第十四条 【贷款用途】小额贷款公司应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网络小额贷款不得用于以下用途:
(一)从事债券、股票、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
(二)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
source:https://t.me/NewsFW/9392
【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第五条【依法批准】……小额贷款公司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
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注册资本】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第十三条【贷款金额】对自然人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该两项金额中的较低者为贷款金额最高限额;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第十四条 【贷款用途】小额贷款公司应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网络小额贷款不得用于以下用途:
(一)从事债券、股票、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
(二)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
source:https://t.me/NewsFW/9392
#互联网 #局域网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备案 #审查 #新闻 #实名制 #网信办 #流量 #流量卡 #电话卡 #物联网卡
【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第七条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属于经营电信业务的,应当取得电信主管部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不属于经营电信业务的,应当在电信主管部门备案。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十二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接受相应的培训、考核。...
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倒卖移动电话卡、上网卡、物联网卡。用户将已依法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移动电话卡、上网卡、物联网卡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应当依法办理过户手续。
第十六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第十八条 互联网网络接入、互联网信息服务、域名注册和解析等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确保服务对象与身份证件信息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信息等必要的真实身份信息一致,并记录相关信息。查验的真实身份信息应当在提供服务期间同步保存,并在停止服务后保存至少两年以上。
第十九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办理、使用互联网网络接入、互联网信息服务、域名注册和解析等互联网服务,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真实身份查验要求
第二十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其发布的信息和用户发布的信息,并保存不少于6个月。
第二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或为获取其他非法利益,实施下列行为,扰乱网络秩序:
(一)明知是虚假信息而发布或者有偿提供信息发布服务的;
(二)为他人有偿提供删除、屏蔽、替换、下沉信息服务的;
(三)大量倒卖、注册并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账号,被用于违法犯罪的;
(四)从事虚假点击、投票、评价、交易等活动,破坏互联网诚信体系的。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有关机构依法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获取、传播前款被依法阻断的信息而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其他帮助。
第三十五条 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在行政违法案件受案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和程序要求,可以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电子设备、存储介质、物品、设施、场所采取查封、扣押强制措施,可以查询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账户。
内详(网信办)
【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第七条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属于经营电信业务的,应当取得电信主管部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不属于经营电信业务的,应当在电信主管部门备案。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十二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接受相应的培训、考核。...
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倒卖移动电话卡、上网卡、物联网卡。用户将已依法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移动电话卡、上网卡、物联网卡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应当依法办理过户手续。
第十六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第十八条 互联网网络接入、互联网信息服务、域名注册和解析等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确保服务对象与身份证件信息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信息等必要的真实身份信息一致,并记录相关信息。查验的真实身份信息应当在提供服务期间同步保存,并在停止服务后保存至少两年以上。
第十九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办理、使用互联网网络接入、互联网信息服务、域名注册和解析等互联网服务,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真实身份查验要求
第二十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其发布的信息和用户发布的信息,并保存不少于6个月。
第二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或为获取其他非法利益,实施下列行为,扰乱网络秩序:
(一)明知是虚假信息而发布或者有偿提供信息发布服务的;
(二)为他人有偿提供删除、屏蔽、替换、下沉信息服务的;
(三)大量倒卖、注册并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账号,被用于违法犯罪的;
(四)从事虚假点击、投票、评价、交易等活动,破坏互联网诚信体系的。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有关机构依法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获取、传播前款被依法阻断的信息而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其他帮助。
第三十五条 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在行政违法案件受案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和程序要求,可以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电子设备、存储介质、物品、设施、场所采取查封、扣押强制措施,可以查询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账户。
内详(网信办)
Forwarded from 剧终新闻 (剧终)
#儿童色情 #软色情 #处罚 #约谈 #直播 #短视频 #未成年 #平台 #教育 #色情 #网红 #打赏 #儿童邪典 #粉圈 #表情包 #打榜 #防沉迷 #青少年 #清朗
【中国网信办开展清朗暑期整治行动,并就儿童软色情传播问题约谈快手、腾讯等平台,并实施罚款处罚】
7月21日,中国网信办约谈 #快手、#腾讯 旗下 #QQ、#阿里 巴巴旗下 #淘宝、#微博、#小红书 等平台负责人,针对平台传播儿童软色情表情包、利用未成年人性暗示短视频引流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全面清理处置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和账号,并对平台实施罚款处罚。
为营造未成年人良好上网环境,有效解决网络生态突出问题,中央网信办决定即日起启动“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聚焦解决7类网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
一、直播、短视频平台涉未成年人问题。严禁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严肃查处炒作“网红儿童”行为,禁止诱导未成年人打赏行为,防止炫富拜金、奢靡享乐、卖惨“审丑”等现象对未成年人形成不良导向。
二、未成年人在线教育平台问题。全面清理在线课程中色情低俗、血腥暴力及其他导向不良内容,严禁推送网络游戏、低俗小说、娱乐直播等与学习无关的广告信息,及时处置互动评论区攻击谩骂、教唆不良交友等内容。
三、儿童不良动漫动画作品问题。坚决清理散布暴力血腥、暗黑恐怖、教唆犯罪等内容的“邪典”视频,认真核处存在角色着装暴露、情节色情低俗、场面血腥恐怖以及其他易引发未成年人模仿的危险行为等问题的儿童动漫动画作品。
四、论坛社区、群圈等环节危害未成年人问题。深入清理利用儿童形象制作的软色情表情包,严查教唆诱导未成年人自杀约死、拍摄交易色情低俗视频的群组账号。
五、网络“饭圈”乱象问题。持续推进“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整治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互撕谩骂、拉踩引战、刷量控评等行为。
六、不良社交行为和不良文化问题。严防网上不良社交行为和不良文化现象形成不良导向、扭曲青少年价值观,坚决查处人肉搜索、人身攻击、恶意举报等网络欺凌和暴力行为。
七、防沉迷系统和“青少年模式”效能发挥不足问题。重点排查解决网站平台防沉迷系统问题漏洞,解决“青少年模式”入口不显著、识别不精准、专属内容不够丰富、应用效果不佳等问题,进一步优化模式效能,着力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截止发稿前,快手、腾讯盘中一度跌逾2%,后跌幅收窄至1.3-1.5%。(网信中国 @微信)(路透中文)
【中国网信办开展清朗暑期整治行动,并就儿童软色情传播问题约谈快手、腾讯等平台,并实施罚款处罚】
7月21日,中国网信办约谈 #快手、#腾讯 旗下 #QQ、#阿里 巴巴旗下 #淘宝、#微博、#小红书 等平台负责人,针对平台传播儿童软色情表情包、利用未成年人性暗示短视频引流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全面清理处置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和账号,并对平台实施罚款处罚。
为营造未成年人良好上网环境,有效解决网络生态突出问题,中央网信办决定即日起启动“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聚焦解决7类网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
一、直播、短视频平台涉未成年人问题。严禁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严肃查处炒作“网红儿童”行为,禁止诱导未成年人打赏行为,防止炫富拜金、奢靡享乐、卖惨“审丑”等现象对未成年人形成不良导向。
二、未成年人在线教育平台问题。全面清理在线课程中色情低俗、血腥暴力及其他导向不良内容,严禁推送网络游戏、低俗小说、娱乐直播等与学习无关的广告信息,及时处置互动评论区攻击谩骂、教唆不良交友等内容。
三、儿童不良动漫动画作品问题。坚决清理散布暴力血腥、暗黑恐怖、教唆犯罪等内容的“邪典”视频,认真核处存在角色着装暴露、情节色情低俗、场面血腥恐怖以及其他易引发未成年人模仿的危险行为等问题的儿童动漫动画作品。
四、论坛社区、群圈等环节危害未成年人问题。深入清理利用儿童形象制作的软色情表情包,严查教唆诱导未成年人自杀约死、拍摄交易色情低俗视频的群组账号。
五、网络“饭圈”乱象问题。持续推进“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整治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互撕谩骂、拉踩引战、刷量控评等行为。
六、不良社交行为和不良文化问题。严防网上不良社交行为和不良文化现象形成不良导向、扭曲青少年价值观,坚决查处人肉搜索、人身攻击、恶意举报等网络欺凌和暴力行为。
七、防沉迷系统和“青少年模式”效能发挥不足问题。重点排查解决网站平台防沉迷系统问题漏洞,解决“青少年模式”入口不显著、识别不精准、专属内容不够丰富、应用效果不佳等问题,进一步优化模式效能,着力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截止发稿前,快手、腾讯盘中一度跌逾2%,后跌幅收窄至1.3-1.5%。(网信中国 @微信)(路透中文)
#网信办 #广电 #粉圈 #流量
【中国网信办将加强网上涉明星信息规范 广电总局整治网络综艺节目】
新华周一报导,中国中央网信办将通过加强网上涉明星信息规范、强化账号管理、完善黑产打击机制、探索建立粉丝引导机制等方式,以长效整治和规范粉丝文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集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网络综艺节目专项排查整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网络综艺节目管理的通知。
新华报导并称,针对粉丝群体聚集的社区、群组等环节,中央网信办督促网站平台进一步优化产品功能,升级管理策略,逐步压缩粉丝群体非理性追星空间,通过取消诱导粉丝应援打榜的产品功能、优化榜单规则、完善粉丝群圈管理、限制未成年人非理性追星活动等方式,强化榜单、群圈等重点环节管理。
报导并披露,网信办目前已累计清理负面有害信息15万余条,处置违规账号4,000余个,关闭问题群组1,300余个,解散不良话题814个,拦截下架涉嫌集资引流的小程序39款。
“进一步强化网络综艺节目管理的通知”则要求,严格控制偶像养成类节目,重点加强选秀类网络综艺节目管理,严格控制投票环节设置;坚决抵制追星炒星、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和“流量至上”、拜金主义等畸形价值观;进一步压实网络综艺节目制作和播出机构主体责任,加强对粉丝群体正向引导,强化平台“水军”“黑粉”治理。(路透中文)(央视网 @微博)(澎湃新闻)
【中国网信办将加强网上涉明星信息规范 广电总局整治网络综艺节目】
新华周一报导,中国中央网信办将通过加强网上涉明星信息规范、强化账号管理、完善黑产打击机制、探索建立粉丝引导机制等方式,以长效整治和规范粉丝文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集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网络综艺节目专项排查整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网络综艺节目管理的通知。
新华报导并称,针对粉丝群体聚集的社区、群组等环节,中央网信办督促网站平台进一步优化产品功能,升级管理策略,逐步压缩粉丝群体非理性追星空间,通过取消诱导粉丝应援打榜的产品功能、优化榜单规则、完善粉丝群圈管理、限制未成年人非理性追星活动等方式,强化榜单、群圈等重点环节管理。
报导并披露,网信办目前已累计清理负面有害信息15万余条,处置违规账号4,000余个,关闭问题群组1,300余个,解散不良话题814个,拦截下架涉嫌集资引流的小程序39款。
“进一步强化网络综艺节目管理的通知”则要求,严格控制偶像养成类节目,重点加强选秀类网络综艺节目管理,严格控制投票环节设置;坚决抵制追星炒星、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和“流量至上”、拜金主义等畸形价值观;进一步压实网络综艺节目制作和播出机构主体责任,加强对粉丝群体正向引导,强化平台“水军”“黑粉”治理。(路透中文)(央视网 @微博)(澎湃新闻)
#粉圈 #打榜 #经纪公司 #诱导消费 #未成年 #网信办
【中国网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
1.取消明星艺人榜单。取消所有涉明星艺人个人或组合的排行榜单,严禁新增或变相上线个人榜单及相关产品或功能。仅可保留音乐作品、影视作品等排行,但不得出现明星艺人姓名等个人标识。
2.优化调整排行规则。在音乐作品、影视作品等排行中,降低签到、点赞、评论等指标权重,增加作品导向及专业性评价等指标权重。不得设置诱导粉丝打榜的相关功能,不得设置付费签到功能或通过充值会员等方式增加签到次数,引导粉丝更多关注文化产品质量,降低追星热度。
3.严管明星经纪公司。强化网站平台对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网上行为的管理责任,制定相关网上运营规范,对账号注册认证、内容发布、商业推广、危机公关、粉丝管理等网上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强化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对粉丝群体的引导责任,对引发粉丝互撕、拉踩引战的明星及其经纪公司(工作室)、粉丝团,对其账号采取限流、禁言、关闭等措施,同时,全平台减少直至取消相关明星的各类信息发布。
4.规范粉丝群体账号。加强对明星粉丝团、后援会等账号的管理,要求粉丝团、后援会账号必须经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授权或认证,并由其负责日常维护和监督。未经授权的个人或组织一律不得注册明星粉丝团账号。
5.严禁呈现互撕信息。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及时发现清理“饭圈”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等各类有害信息,从严处置违法违规账号,有效防止舆情升温发酵。对发现不及时、管理不到位的网站平台从重处罚。
6.清理违规群组版块。持续解散以打投、应援、集资、控评、八卦、爆料等为主题的粉丝社区、群组,关闭易导致粉丝聚集、交流打榜经验、讨论明星绯闻、互相做任务刷数据的版块、频道等,阻断对粉丝群体产生不良诱导甚至鼓励滋事的渠道。
7.不得诱导粉丝消费。制定细化规则,对明星艺人专辑或其他作品、产品等,在销售环节不得显示粉丝个人购买量、贡献值等数据,不得对粉丝个人购买产品的数量或金额进行排行,不得设置任务解锁、定制福利、限时PK等刺激粉丝消费的营销活动。
8.强化节目设置管理。加强对网络综艺节目网上行为管理,不得设置“花钱买投票”功能,严禁引导、鼓励网民采取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为选手投票。
9.严控未成年人参与。进一步采取措施,严禁未成年人打赏,严禁未成年人应援消费,不得由未成年人担任相关群主或管理者,限制未成年人投票打榜,明确明星粉丝团、后援会等线上活动不得影响未成年人正常学习、休息,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开展各种线上集会等。
10.规范应援集资行为。及时发现、清理各类违规应援集资信息;对问题集中、履责不力、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的网站平台,依法依规处置处罚;持续排查处置提供投票打榜、应援集资的境外网站。(中国网信办)
【中国网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
1.取消明星艺人榜单。取消所有涉明星艺人个人或组合的排行榜单,严禁新增或变相上线个人榜单及相关产品或功能。仅可保留音乐作品、影视作品等排行,但不得出现明星艺人姓名等个人标识。
2.优化调整排行规则。在音乐作品、影视作品等排行中,降低签到、点赞、评论等指标权重,增加作品导向及专业性评价等指标权重。不得设置诱导粉丝打榜的相关功能,不得设置付费签到功能或通过充值会员等方式增加签到次数,引导粉丝更多关注文化产品质量,降低追星热度。
3.严管明星经纪公司。强化网站平台对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网上行为的管理责任,制定相关网上运营规范,对账号注册认证、内容发布、商业推广、危机公关、粉丝管理等网上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强化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对粉丝群体的引导责任,对引发粉丝互撕、拉踩引战的明星及其经纪公司(工作室)、粉丝团,对其账号采取限流、禁言、关闭等措施,同时,全平台减少直至取消相关明星的各类信息发布。
4.规范粉丝群体账号。加强对明星粉丝团、后援会等账号的管理,要求粉丝团、后援会账号必须经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授权或认证,并由其负责日常维护和监督。未经授权的个人或组织一律不得注册明星粉丝团账号。
5.严禁呈现互撕信息。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及时发现清理“饭圈”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等各类有害信息,从严处置违法违规账号,有效防止舆情升温发酵。对发现不及时、管理不到位的网站平台从重处罚。
6.清理违规群组版块。持续解散以打投、应援、集资、控评、八卦、爆料等为主题的粉丝社区、群组,关闭易导致粉丝聚集、交流打榜经验、讨论明星绯闻、互相做任务刷数据的版块、频道等,阻断对粉丝群体产生不良诱导甚至鼓励滋事的渠道。
7.不得诱导粉丝消费。制定细化规则,对明星艺人专辑或其他作品、产品等,在销售环节不得显示粉丝个人购买量、贡献值等数据,不得对粉丝个人购买产品的数量或金额进行排行,不得设置任务解锁、定制福利、限时PK等刺激粉丝消费的营销活动。
8.强化节目设置管理。加强对网络综艺节目网上行为管理,不得设置“花钱买投票”功能,严禁引导、鼓励网民采取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为选手投票。
9.严控未成年人参与。进一步采取措施,严禁未成年人打赏,严禁未成年人应援消费,不得由未成年人担任相关群主或管理者,限制未成年人投票打榜,明确明星粉丝团、后援会等线上活动不得影响未成年人正常学习、休息,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开展各种线上集会等。
10.规范应援集资行为。及时发现、清理各类违规应援集资信息;对问题集中、履责不力、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的网站平台,依法依规处置处罚;持续排查处置提供投票打榜、应援集资的境外网站。(中国网信办)
#基层 #半月谈 #刷票 #网络投票
【半月谈:基层网络投票评选现公款刷票:人口两三万,投出7万票?】
《半月谈》报道,记者在西部某地调研发现,某乡镇户籍人口仅两三万人,却投出七万多票。
报道引述西部某地多名基层干部说,地方每个季度会进行一次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下载App数量以及投票多少是衡量一个地方是否安全的重要指标。各个乡镇按票数排名,排名落后的乡镇主要领导会被约谈。
这些干部直言,用App下载指标数量、投票数量多少等来评价乡镇工作,让乡镇干部疲于应付。
基层干部周芳(化名)透露,上级要求各个乡镇想尽一切办法把票数投上去,导致一些乡镇为了更高的票数而违规操作。一些乡镇通过政府花钱在网络上买票,请“水军”到指定的App上去投票,公款买票已成为一种风气。
一名乡长说,在2021年第二季度的最具安全感乡镇评选投票中,本来一个手机号可投一票,但出现明显与户籍人口数量不符的投票数。本地某乡镇户籍人口仅两万多人,结果投出四万多票。还有两个乡镇,户籍人口都是两三万人,却分别投出五万多票和七万多票。
一名基层干部也说,因为户籍人口中老人、儿童等群体是不会投票的,因此票数的水分其实比看到的还多。多名村民告诉记者,自己不懂操作,就把手机交由入户干部操作。下载的是什么软件、有什么用途自己并不懂。一些老人用的是非智能机,不能下载App和投票,也由干部代为操作。
网络评选投票的需求催生各类“水军”,刷票成为产业链。基层干部表示,买票的人越来越多,票的价格行情也水涨船高。“以前通过网络买一票是一两角,后来涨到7角左右,现在较贵的投票已涨到2元一票,反正都是基层政府掏钱。”
广西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姚华表示,网络投票成本低、易于组织,不少地方政府部门乐于通过网络推动相关工作,比较省事。但是用不规范、不严谨的网络投票来取代客观公正的考评工作,实质上是相关部门懒政的体现,容易鼓励大家造假。
姚华建议,应该完善考评机制,选取更加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从多维度综合评定相关部门或基层机构的工作成效。(联合早报)(半月谈)
【半月谈:基层网络投票评选现公款刷票:人口两三万,投出7万票?】
《半月谈》报道,记者在西部某地调研发现,某乡镇户籍人口仅两三万人,却投出七万多票。
报道引述西部某地多名基层干部说,地方每个季度会进行一次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下载App数量以及投票多少是衡量一个地方是否安全的重要指标。各个乡镇按票数排名,排名落后的乡镇主要领导会被约谈。
这些干部直言,用App下载指标数量、投票数量多少等来评价乡镇工作,让乡镇干部疲于应付。
基层干部周芳(化名)透露,上级要求各个乡镇想尽一切办法把票数投上去,导致一些乡镇为了更高的票数而违规操作。一些乡镇通过政府花钱在网络上买票,请“水军”到指定的App上去投票,公款买票已成为一种风气。
一名乡长说,在2021年第二季度的最具安全感乡镇评选投票中,本来一个手机号可投一票,但出现明显与户籍人口数量不符的投票数。本地某乡镇户籍人口仅两万多人,结果投出四万多票。还有两个乡镇,户籍人口都是两三万人,却分别投出五万多票和七万多票。
一名基层干部也说,因为户籍人口中老人、儿童等群体是不会投票的,因此票数的水分其实比看到的还多。多名村民告诉记者,自己不懂操作,就把手机交由入户干部操作。下载的是什么软件、有什么用途自己并不懂。一些老人用的是非智能机,不能下载App和投票,也由干部代为操作。
网络评选投票的需求催生各类“水军”,刷票成为产业链。基层干部表示,买票的人越来越多,票的价格行情也水涨船高。“以前通过网络买一票是一两角,后来涨到7角左右,现在较贵的投票已涨到2元一票,反正都是基层政府掏钱。”
广西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姚华表示,网络投票成本低、易于组织,不少地方政府部门乐于通过网络推动相关工作,比较省事。但是用不规范、不严谨的网络投票来取代客观公正的考评工作,实质上是相关部门懒政的体现,容易鼓励大家造假。
姚华建议,应该完善考评机制,选取更加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从多维度综合评定相关部门或基层机构的工作成效。(联合早报)(半月谈)
乌鸦观察
#未成年 #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0-10/18/c_1126624505.htm 相关阅读: 中国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 2021年儿童节施行
#未成年 #网信办 #软件 #青少年模式 #平台 #网络暴力 #个人信息 #信息安全 #粉圈 #打榜 #媒体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前期,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此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司法部根据新修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和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终端产品应当具有有效识别违法信息和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便于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等功能。
...
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应当在产品出厂前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或者采用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安装渠道和方法。智能终端产品销售者在产品销售前应当采用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的情况以及安装渠道和方法。
...
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在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力的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提供青少年模式或者未成年人专区等,便利未成年人获取有益身心健康的平台内产品或者服务;
(六)每年发布专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社会责任报告,并通过公众评议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 网络产品和服务中含有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实施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产生不良情绪、养成不良嗜好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该信息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信息展示前予以显著提示。
第三十一条 新闻媒体应当客观、审慎和适度采访报道涉及未成年人事件,不得通过网络宣扬体罚未成年人、侮辱未成年人人格尊严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行为,不得通过网络披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欺凌事件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照片以及其他可能识别出未成年人真实身份的信息。
第四十三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未成年人私密信息或者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发布的个人信息中涉及私密信息的,应当及时提示,并采取停止传输等必要保护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第五十二条 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价值倾向,不得设置以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为主题的社区、群组,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网络活动,并预防和制止其用户诱导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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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前期,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此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司法部根据新修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和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终端产品应当具有有效识别违法信息和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便于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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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应当在产品出厂前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或者采用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安装渠道和方法。智能终端产品销售者在产品销售前应当采用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的情况以及安装渠道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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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在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力的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提供青少年模式或者未成年人专区等,便利未成年人获取有益身心健康的平台内产品或者服务;
(六)每年发布专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社会责任报告,并通过公众评议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 网络产品和服务中含有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实施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产生不良情绪、养成不良嗜好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该信息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信息展示前予以显著提示。
第三十一条 新闻媒体应当客观、审慎和适度采访报道涉及未成年人事件,不得通过网络宣扬体罚未成年人、侮辱未成年人人格尊严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行为,不得通过网络披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欺凌事件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照片以及其他可能识别出未成年人真实身份的信息。
第四十三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未成年人私密信息或者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发布的个人信息中涉及私密信息的,应当及时提示,并采取停止传输等必要保护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第五十二条 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价值倾向,不得设置以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为主题的社区、群组,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网络活动,并预防和制止其用户诱导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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