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素质教育 #应试教育 #晚自习 #尖子班 #南京 #家长
【高考成绩不达预期遭家长质疑,南京一中认错,搞素质教育是在玩火吗?】
“一中不行!校长下课!”高考成绩放榜后,南京一中校门口遭家长围堵。据悉,南京一中今年一本率达95.34%创新高,但高分学生少成为此次矛盾的焦点。家长的矛头,也直指南京一中校长尤小平搞素质教育,不狠抓学习。随后,南京一中发布《告2021届高三家长书》,对搞素质教育的做法认错,并发布有应试教育倾向的整改措施,比如延长晚自习到十点,分层教学,组建尖子生团队。
南京一中是南京第一梯队的高中,与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陵中学、中华中学并称“南京老四所”。2020届高考生于3年前入学,据2017年中考录取分数线,南京一中的录取线为631分(升学总分700分),仅低于南师附中(647分)、金陵中学(640分)。但3年后,这批学生的高考成绩却不如预期。
南师附中、金陵中学、中华中学今年400分以上人数(江苏高考满分480)分别为147人、75人、20人,由于南京一中未披露这一数据,坊间一度流传南京一中400分以上人数仅有10人,落差之“大”迅速传遍南京一中学生家长,并引发家长聚集风波。直到7月29日,南京一中才在《告2021届高三家长书》中透露,400分以上人数为20人。
此次风波中,南京一中与另一所学校——南京二十九中的对比,更是激化了学校和家长间的矛盾。南京一中与南京二十九中,被坊间视为南京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的代表,两校学生成绩分野明显。南京二十九中今年400分以上人数为68人,而2017年南京二十九中录取分数线仅为589分,远低于当年南京一中的631分,其“取胜”法门在于创造封闭、刚性的应试环境,通过高强度的学习来获得高考佳绩。(搜狐新闻)
【高考成绩不达预期遭家长质疑,南京一中认错,搞素质教育是在玩火吗?】
“一中不行!校长下课!”高考成绩放榜后,南京一中校门口遭家长围堵。据悉,南京一中今年一本率达95.34%创新高,但高分学生少成为此次矛盾的焦点。家长的矛头,也直指南京一中校长尤小平搞素质教育,不狠抓学习。随后,南京一中发布《告2021届高三家长书》,对搞素质教育的做法认错,并发布有应试教育倾向的整改措施,比如延长晚自习到十点,分层教学,组建尖子生团队。
南京一中是南京第一梯队的高中,与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陵中学、中华中学并称“南京老四所”。2020届高考生于3年前入学,据2017年中考录取分数线,南京一中的录取线为631分(升学总分700分),仅低于南师附中(647分)、金陵中学(640分)。但3年后,这批学生的高考成绩却不如预期。
南师附中、金陵中学、中华中学今年400分以上人数(江苏高考满分480)分别为147人、75人、20人,由于南京一中未披露这一数据,坊间一度流传南京一中400分以上人数仅有10人,落差之“大”迅速传遍南京一中学生家长,并引发家长聚集风波。直到7月29日,南京一中才在《告2021届高三家长书》中透露,400分以上人数为20人。
此次风波中,南京一中与另一所学校——南京二十九中的对比,更是激化了学校和家长间的矛盾。南京一中与南京二十九中,被坊间视为南京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的代表,两校学生成绩分野明显。南京二十九中今年400分以上人数为68人,而2017年南京二十九中录取分数线仅为589分,远低于当年南京一中的631分,其“取胜”法门在于创造封闭、刚性的应试环境,通过高强度的学习来获得高考佳绩。(搜狐新闻)
#结婚证 #仪式感 #家风 #离婚冷静期 #传统婚礼 #婚礼
【民政部全国妇联印发指导意见:强化结婚颁证仪式感】
中新网9月8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全国妇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为重点,以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为途径,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有效提高群众营造幸福婚姻、建设美满家庭的能力,引导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意见》强调,探索开展婚前辅导,开发婚前辅导课程,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探索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颁证常态化,通过引导婚姻当事人宣读结婚誓言、领取结婚证,在庄重神圣的仪式中宣告婚姻缔结,让当事人感悟铭记婚姻家庭蕴含的责任担当。深化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要宣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婚姻家庭文化,充分发挥其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和社会教化功能。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组织举办集体婚礼,倡导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引导广大家庭培养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培育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社会多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凝聚推进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合力。要统筹考虑群众基本服务需求和多样化服务需要,通过公益创投、政策扶持、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发挥积极作用。坚持改革创新,发扬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带动整体水平的提升。(中国新闻网)
【民政部全国妇联印发指导意见:强化结婚颁证仪式感】
中新网9月8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全国妇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为重点,以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为途径,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有效提高群众营造幸福婚姻、建设美满家庭的能力,引导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意见》强调,探索开展婚前辅导,开发婚前辅导课程,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探索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颁证常态化,通过引导婚姻当事人宣读结婚誓言、领取结婚证,在庄重神圣的仪式中宣告婚姻缔结,让当事人感悟铭记婚姻家庭蕴含的责任担当。深化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要宣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婚姻家庭文化,充分发挥其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和社会教化功能。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组织举办集体婚礼,倡导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引导广大家庭培养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培育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社会多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凝聚推进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合力。要统筹考虑群众基本服务需求和多样化服务需要,通过公益创投、政策扶持、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发挥积极作用。坚持改革创新,发扬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带动整体水平的提升。(中国新闻网)
#女性 #家务 #就业 #摘要 #教育 #未成年人 #家暴 #割礼
【世界妇女报告:妇女承担大量无偿家务劳动 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妇女不足50%】
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今天发布的《2020年世界妇女:趋势和数据》报告显示,全球只有不到50%的处于工作年龄的妇女进入了劳动力市场,这一数字在过去的25年里几乎没有变化。
报告警告称,妇女承担了大量的无偿家务和护理工作,限制了她们的经济潜力。与此同时,新冠大流行更加对妇女的工作和生计造成影响。
《世界妇女》是联合国经社部统计司自1990年以来每五年出版一次的旗舰报告。本次报告包括100个基于数据的故事,分析了六个关键领域的性别平等状况:人口与家庭、健康、教育、经济赋权和资产所有权、权力和决策、针对妇女和女童的暴力以及新冠大流行的影响。
无偿的家庭和护理工作增加
报告指出,在新冠大流行期间,男性和女性的无偿家务和护理工作都在增加,但平均而言,全球女性每天花费在无偿家务和护理工作上的时间是男性的三倍,约为4.2小时。在北非和西亚地区,这一差距更大,女性从事这些活动的时间是男性的7倍。
过重的无偿家务和护理工作使妇女无法参加劳动力市场。2020年,只有47%的处于工作年龄的妇女参加了劳动力市场。在南亚、北非和西亚地区,这一数字甚至更低,只有不到30%的女性参加劳动力市场,新冠大流行或将加剧这些性别差距。此外,妇女占卫生部门从业人员的70%,因此比男性面临更高的感染风险。
无力击碎玻璃天花板
报告指出,2019年,担任全球管理职位的女性仅有28%,这一比例与1995年几乎相同。2020年,只有18%的受访企业中有女性担任首席执行官。在《财富》 500强公司中,只有37位女性首席执行官,占7.4%。
在政治生活中,妇女在议会中的代表人数增加了一倍以上,但在全球范围内,今年女议员仍未超过议会席位的25%。在过去的25年中,女性内阁部长的代表性增加了三倍,但仍仅占22%,远低于性别均等。
接受教育的妇女人数在上升
报告指出,在全球大多数地区,男童女童可以平等地接受初等教育。虽然与新冠大流行相关的学校停课很可能会阻碍教育方面的进展,但有证据表明,女孩一旦有机会接受教育,学习成绩往往比男孩更好。然而,妇女在科学、技术、工程和科学领域的代表性仍然不足,这些专业毕业生中妇女人数仅略高于35%。
针对妇女和女童的暴力仍是全球问题
报告指出,在新冠大流行的封锁期间,许多妇女和女孩被禁闭在不安全的环境中,她们极易遭受来自亲密伴侣的暴力。全球约三分之一的妇女都遭受过来自亲密伴侣的身体和/或性暴力;18%的妇女在过去的12个月中经历了这种暴力。在最极端的情况下,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是致命的:在全球范围内,每天约有137名妇女被亲密伴侣或家庭成员杀害。
报告指出,尽管在某些国家,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的做法越来越少,但今天至少还有2亿女童成为受害者。
报告指出,在过去7年中,近75%的国家/地区的妇女对被伴侣殴打这一现象的接受程度有所下降。但是解决家庭暴力的法律尚未普遍可用,只有153个国家有此类法律。北非、西亚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差距最大,分别有43%和35%的国家没有通过这样的法律。(联合国新闻)
【世界妇女报告:妇女承担大量无偿家务劳动 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妇女不足50%】
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今天发布的《2020年世界妇女:趋势和数据》报告显示,全球只有不到50%的处于工作年龄的妇女进入了劳动力市场,这一数字在过去的25年里几乎没有变化。
报告警告称,妇女承担了大量的无偿家务和护理工作,限制了她们的经济潜力。与此同时,新冠大流行更加对妇女的工作和生计造成影响。
《世界妇女》是联合国经社部统计司自1990年以来每五年出版一次的旗舰报告。本次报告包括100个基于数据的故事,分析了六个关键领域的性别平等状况:人口与家庭、健康、教育、经济赋权和资产所有权、权力和决策、针对妇女和女童的暴力以及新冠大流行的影响。
无偿的家庭和护理工作增加
报告指出,在新冠大流行期间,男性和女性的无偿家务和护理工作都在增加,但平均而言,全球女性每天花费在无偿家务和护理工作上的时间是男性的三倍,约为4.2小时。在北非和西亚地区,这一差距更大,女性从事这些活动的时间是男性的7倍。
过重的无偿家务和护理工作使妇女无法参加劳动力市场。2020年,只有47%的处于工作年龄的妇女参加了劳动力市场。在南亚、北非和西亚地区,这一数字甚至更低,只有不到30%的女性参加劳动力市场,新冠大流行或将加剧这些性别差距。此外,妇女占卫生部门从业人员的70%,因此比男性面临更高的感染风险。
无力击碎玻璃天花板
报告指出,2019年,担任全球管理职位的女性仅有28%,这一比例与1995年几乎相同。2020年,只有18%的受访企业中有女性担任首席执行官。在《财富》 500强公司中,只有37位女性首席执行官,占7.4%。
在政治生活中,妇女在议会中的代表人数增加了一倍以上,但在全球范围内,今年女议员仍未超过议会席位的25%。在过去的25年中,女性内阁部长的代表性增加了三倍,但仍仅占22%,远低于性别均等。
接受教育的妇女人数在上升
报告指出,在全球大多数地区,男童女童可以平等地接受初等教育。虽然与新冠大流行相关的学校停课很可能会阻碍教育方面的进展,但有证据表明,女孩一旦有机会接受教育,学习成绩往往比男孩更好。然而,妇女在科学、技术、工程和科学领域的代表性仍然不足,这些专业毕业生中妇女人数仅略高于35%。
针对妇女和女童的暴力仍是全球问题
报告指出,在新冠大流行的封锁期间,许多妇女和女孩被禁闭在不安全的环境中,她们极易遭受来自亲密伴侣的暴力。全球约三分之一的妇女都遭受过来自亲密伴侣的身体和/或性暴力;18%的妇女在过去的12个月中经历了这种暴力。在最极端的情况下,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是致命的:在全球范围内,每天约有137名妇女被亲密伴侣或家庭成员杀害。
报告指出,尽管在某些国家,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的做法越来越少,但今天至少还有2亿女童成为受害者。
报告指出,在过去7年中,近75%的国家/地区的妇女对被伴侣殴打这一现象的接受程度有所下降。但是解决家庭暴力的法律尚未普遍可用,只有153个国家有此类法律。北非、西亚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差距最大,分别有43%和35%的国家没有通过这样的法律。(联合国新闻)
#新京报 #家暴 #反家暴庇护所 #庇护所 #女性 #统计 #反家暴法 #基层
【新京报:反家暴“避风港”的尴尬与困境】
多地反家暴庇护所现状调查:站点多、知晓率低、庇护少;人员编制受困、经费有限、缺乏专业人员。
11年来,南京反家暴庇护中心总共入住2人;北京顺义,三年仅接收2例庇护救助案例;上海市两家庇护所7年服务对象合计19人,2016年一份上海市的调研报告显示,仅13.7%的民众表示听说过庇护所。
...
根据全国妇联数据,截至2016年,全国有家暴庇护场所2000余家,但2015年全年只为受害者提供庇护服务149人次。
与庇护所闲置形成对比的,是中国严峻的家暴事实。2017年,公安部新闻中心官方微博援引的一则数据显示,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的妇女遭受过家暴,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60%是因为家庭暴力。
...
自2008年11月28日挂牌至今,昆明反家暴庇护所已接待了1196名家暴受害者(主要为妇女)入住,接受咨询2700余人。这一数字在记者探访、查证的城市中已属难得。
2010年至2014年,昆明反家暴庇护所入住的受害者最多,平均每年有100余人入住。“人最多的时候,我们这儿坐了一屋子受害者。”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管理处处长褚俊秀回忆。
...
此外,刘永廷表示,《反家暴法》没有明确界定庇护所的设置标准、工作原则、申请庇护、脱离庇护条件、庇护期限、日常管理等,庇护所在设置、使用上都缺乏规范,呼吁国家能尽快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目前庇护所的入住率非常低,有的基本处于空置状态。对庇护所的功能定位也比较偏窄,劳动技能培训、心理干预、社工介入、方便受害者及其未成年子女居住需要等功能被忽略。”(新京报 @ 新华网)
【新京报:反家暴“避风港”的尴尬与困境】
多地反家暴庇护所现状调查:站点多、知晓率低、庇护少;人员编制受困、经费有限、缺乏专业人员。
11年来,南京反家暴庇护中心总共入住2人;北京顺义,三年仅接收2例庇护救助案例;上海市两家庇护所7年服务对象合计19人,2016年一份上海市的调研报告显示,仅13.7%的民众表示听说过庇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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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妇联数据,截至2016年,全国有家暴庇护场所2000余家,但2015年全年只为受害者提供庇护服务149人次。
与庇护所闲置形成对比的,是中国严峻的家暴事实。2017年,公安部新闻中心官方微博援引的一则数据显示,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的妇女遭受过家暴,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60%是因为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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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11月28日挂牌至今,昆明反家暴庇护所已接待了1196名家暴受害者(主要为妇女)入住,接受咨询2700余人。这一数字在记者探访、查证的城市中已属难得。
2010年至2014年,昆明反家暴庇护所入住的受害者最多,平均每年有100余人入住。“人最多的时候,我们这儿坐了一屋子受害者。”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管理处处长褚俊秀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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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刘永廷表示,《反家暴法》没有明确界定庇护所的设置标准、工作原则、申请庇护、脱离庇护条件、庇护期限、日常管理等,庇护所在设置、使用上都缺乏规范,呼吁国家能尽快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目前庇护所的入住率非常低,有的基本处于空置状态。对庇护所的功能定位也比较偏窄,劳动技能培训、心理干预、社工介入、方便受害者及其未成年子女居住需要等功能被忽略。”(新京报 @ 新华网)
#陕西 #离婚冷静期 #诉讼离婚 #家暴 #父母
【女子称忍受丈夫打骂40年起诉离婚,法院驳回: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
原标题:原告李金兰与被告杨执印离婚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2020)陕0632民初1058号
原告李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2、依法判令原、被告分割共同财产;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和理由:1980年,原、被告在阿党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双方婚前了解较少,彼此了解不深。婚后,原告发现被告脾气暴躁,容易发火,经常对原告非打即骂。为了照顾年幼的子女,原告多年一直忍气吞声。现原、被告子女均已成年,并参加工作且成家,原告以与被告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本院。
...
本院认为,婚姻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原、被告共同生活近40载,且将子女三人抚养成人,40载携手岁月,风里雨里实属不易,都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双方虽因琐事发生矛盾,但并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年少夫妻老来伴,晚年生活更加需要相互支撑,原告李某某、被告杨某某今后只要能互谅互让,相互珍惜,加强沟通与交流,妥善处理化解现有矛盾,仍是一个和睦美满的家庭,故对原告李某某离婚之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李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李某某负担。(裁判文书网)
【女子称忍受丈夫打骂40年起诉离婚,法院驳回: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
原标题:原告李金兰与被告杨执印离婚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2020)陕0632民初1058号
原告李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2、依法判令原、被告分割共同财产;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和理由:1980年,原、被告在阿党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双方婚前了解较少,彼此了解不深。婚后,原告发现被告脾气暴躁,容易发火,经常对原告非打即骂。为了照顾年幼的子女,原告多年一直忍气吞声。现原、被告子女均已成年,并参加工作且成家,原告以与被告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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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认为,婚姻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原、被告共同生活近40载,且将子女三人抚养成人,40载携手岁月,风里雨里实属不易,都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双方虽因琐事发生矛盾,但并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年少夫妻老来伴,晚年生活更加需要相互支撑,原告李某某、被告杨某某今后只要能互谅互让,相互珍惜,加强沟通与交流,妥善处理化解现有矛盾,仍是一个和睦美满的家庭,故对原告李某某离婚之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李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李某某负担。(裁判文书网)
#山东 #莒县 #日照 #执勤 #家长
【莒县教体局回应学校要求家长每天到路口执勤 :可自愿参加】
近日,有山东日照莒县的学生家长对学校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到路口执勤公开提出质疑。
对此,莒县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中心12月9日回应表示,莒县教育和体育局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正式答复称:“经调查,近年来,县教体局高度重视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先后出台了《莒县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若干规定》(莒教发〔2018〕55号)、《2020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莒教体发〔2020〕13号),并召开了全县中小学校长会议,严禁中小学给学生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学生家长代为评改作业的行为。学校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包年级、包班级加入班级微信群,实时监控教师作业布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而针对要求家长执勤一事,莒县教育和体育局称,“学校组织安全护学,与学校一起呵护孩子安全健康成长活动,家长可自愿参加,不存在家长没有时间也必须执勤的问题。为督促学校落实好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澎湃新闻 @微博)
【莒县教体局回应学校要求家长每天到路口执勤 :可自愿参加】
近日,有山东日照莒县的学生家长对学校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到路口执勤公开提出质疑。
对此,莒县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中心12月9日回应表示,莒县教育和体育局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正式答复称:“经调查,近年来,县教体局高度重视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先后出台了《莒县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若干规定》(莒教发〔2018〕55号)、《2020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莒教体发〔2020〕13号),并召开了全县中小学校长会议,严禁中小学给学生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学生家长代为评改作业的行为。学校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包年级、包班级加入班级微信群,实时监控教师作业布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而针对要求家长执勤一事,莒县教育和体育局称,“学校组织安全护学,与学校一起呵护孩子安全健康成长活动,家长可自愿参加,不存在家长没有时间也必须执勤的问题。为督促学校落实好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澎湃新闻 @微博)
#女性 #孕妇 #城市化 #两癌筛查 #非意愿妊娠 #人工流产 #母婴传播 #二阶导数 #未成年 #教育 #文盲 #就业 #土地 #中共 #社区 #医保 #社保 #家风 #传统文化 #自来水 #厕所 #突发事件 #家暴 #重男轻女 #移风易俗 #彩礼 #早婚早育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2.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2/10万以下,城乡、区域差距缩小。
3.妇女的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明显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能力不断增强。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步提高。
4.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全面普及,促进健康孕育,减少非意愿妊娠。...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
5.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2%以下。
6.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
(二)妇女与教育。
4.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到96%以上。
5.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并保持在92%以上。
10.女性青壮年文盲基本消除。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
...
(三)妇女与经济。
2.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
3.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左右。
4.促进女性人才发展。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促进女性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水平。
7.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平等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补偿权益。
...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2.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员代表大会中女党员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地区党员总数中女性比例。
8.村党组织成员、村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9.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
...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3.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待遇保障公平适度。
4.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4.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5.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支持妇女成为幸福安康家庭的建设者、倡导者。
6.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推进移风易俗,保障各民族妇女的婚姻自由,抵制早婚早育、高价彩礼等现象,选树宣传婚事新办典型,引导改变生男偏好,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强对广播电视、网络等婚恋活动和服务的规范管理。...
...
(七)妇女与环境。
2.提升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城乡社区、进家庭。
3.健全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
6.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
7.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标准化建设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8.妇女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断提高,作用得到发挥,特殊需求得到满足。
...
(八)妇女与法律。
4.深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6.提升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治意识,有效遏制针对妇女的性骚扰。
8.保障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保障妇女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共同财产享有知情权和平等处理权。
内详👉(中国政府网)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2.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2/10万以下,城乡、区域差距缩小。
3.妇女的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明显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能力不断增强。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步提高。
4.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全面普及,促进健康孕育,减少非意愿妊娠。...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
5.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2%以下。
6.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
(二)妇女与教育。
4.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到96%以上。
5.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并保持在92%以上。
10.女性青壮年文盲基本消除。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
...
(三)妇女与经济。
2.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
3.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左右。
4.促进女性人才发展。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促进女性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水平。
7.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平等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补偿权益。
...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2.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员代表大会中女党员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地区党员总数中女性比例。
8.村党组织成员、村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9.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
...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3.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待遇保障公平适度。
4.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4.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5.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支持妇女成为幸福安康家庭的建设者、倡导者。
6.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推进移风易俗,保障各民族妇女的婚姻自由,抵制早婚早育、高价彩礼等现象,选树宣传婚事新办典型,引导改变生男偏好,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强对广播电视、网络等婚恋活动和服务的规范管理。...
...
(七)妇女与环境。
2.提升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城乡社区、进家庭。
3.健全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
6.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
7.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标准化建设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8.妇女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断提高,作用得到发挥,特殊需求得到满足。
...
(八)妇女与法律。
4.深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6.提升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治意识,有效遏制针对妇女的性骚扰。
8.保障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保障妇女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共同财产享有知情权和平等处理权。
内详👉(中国政府网)
乌鸦观察
#乡村 #乡村振兴 #法律明白人 【多部门联合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 三、培养目标 到2025年,“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普遍开展,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 五、“法律明白人”的主要职责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惠民富民政策; (四)参与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及时收集和反映群众法律需求,引导群众用好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带动周边群众提高法律意识;…
#经济日报 #乡村 #乡村振兴 #乡贤 #地方 #基层 #德治 #家风 #回乡 #黑色幽默
【经济日报刊文:新乡贤是乡村振兴重要力量】
....
乡贤,一般是指本乡本土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因而被本地民众所尊重的贤人。乡贤文化在我国源远流长,深深扎根于传统文化之中。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乡贤演变为新乡贤,主要指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新乡贤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在乡民邻里间威望高、口碑好,发挥了沟通农民和政府、协助政府治理的重要职能。
尽管乡贤文化受到了工业化、城市化等一些因素影响,但其对于乡村健康稳定发展仍然具有重要意义,新乡贤仍然是乡村发展与建设的重要力量。尤其在行政村一级单位,很多的村两委对新乡贤十分倚重。新乡贤为村里发展出谋划策,帮助村民化解难题。他们守信用、有威信,一些金融机构在建立“信用村”机制时,都会将他们视为帮助村子建立信用的重要因素之一。新乡贤是宝贵的人力资源,用好新乡贤已成为共识。
一方面,要发挥在乡新乡贤的作用。与传统乡贤一样,在乡新乡贤均住在乡村,他们有的是公职人员,有的是致富能手,有的是退休回乡人员。用好他们,尤其要注重发挥他们的道德示范引领作用,因为德治是一种以道德规范和乡规民约等手段进行的乡村治理方式,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价值。当前,我国村民自治逐步成熟,法治体系日趋完善,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需要以德治为基础,建立村民自愿遵守的行为准则,通过良好的道德规范引领农村社会风气的转变,更好地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推动乡村和谐发展。
另一方面,要发挥离乡新乡贤的作用。离乡新乡贤是时代的产物,指的是离开家乡但仍然心系家乡,以实际行动支持家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人。他们中有些人哪怕已身在海外,但心仍在故乡。他们的职业范围也更加宽泛,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他们大多资源广泛,发挥好他们的作用,有利于招商引资和招商引智,有利于乡村公益事业的发展,也有利于乡村培养爱国、爱家乡的朴素情感。
...(经济日报)
【经济日报刊文:新乡贤是乡村振兴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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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贤,一般是指本乡本土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因而被本地民众所尊重的贤人。乡贤文化在我国源远流长,深深扎根于传统文化之中。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乡贤演变为新乡贤,主要指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新乡贤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在乡民邻里间威望高、口碑好,发挥了沟通农民和政府、协助政府治理的重要职能。
尽管乡贤文化受到了工业化、城市化等一些因素影响,但其对于乡村健康稳定发展仍然具有重要意义,新乡贤仍然是乡村发展与建设的重要力量。尤其在行政村一级单位,很多的村两委对新乡贤十分倚重。新乡贤为村里发展出谋划策,帮助村民化解难题。他们守信用、有威信,一些金融机构在建立“信用村”机制时,都会将他们视为帮助村子建立信用的重要因素之一。新乡贤是宝贵的人力资源,用好新乡贤已成为共识。
一方面,要发挥在乡新乡贤的作用。与传统乡贤一样,在乡新乡贤均住在乡村,他们有的是公职人员,有的是致富能手,有的是退休回乡人员。用好他们,尤其要注重发挥他们的道德示范引领作用,因为德治是一种以道德规范和乡规民约等手段进行的乡村治理方式,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价值。当前,我国村民自治逐步成熟,法治体系日趋完善,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需要以德治为基础,建立村民自愿遵守的行为准则,通过良好的道德规范引领农村社会风气的转变,更好地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推动乡村和谐发展。
另一方面,要发挥离乡新乡贤的作用。离乡新乡贤是时代的产物,指的是离开家乡但仍然心系家乡,以实际行动支持家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人。他们中有些人哪怕已身在海外,但心仍在故乡。他们的职业范围也更加宽泛,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他们大多资源广泛,发挥好他们的作用,有利于招商引资和招商引智,有利于乡村公益事业的发展,也有利于乡村培养爱国、爱家乡的朴素情感。
...(经济日报)
#江苏 #徐州 #丰县 #拐卖 #离婚 #诉讼离婚 #离婚冷静期 #分居 #家暴
【徐州:拐卖、离婚与判决】
经乌鸦观察编辑在裁判文书网检索,徐州市提及拐卖的离婚诉讼有12篇,涉丰县、铜山、沛县、睢宁、邳州等地。
据原告诉称,她们多数为在84年-96年期间被拐卖,其中有8人表示在拐卖后遭遇家暴,原籍分布在四川、重庆、贵州等地,育有子女数量通常在2到4名,且多数先同居形成事实婚姻后才领证,亦有案例在生育子女后才办理婚姻登记,甚至在起诉时仍未办理(案例1)。
不过在判决书中法院均未提及有关女方是否遭拐卖的事情。
在判决结果方面,法院对于第一次离婚诉讼几乎全部驳回,即使部分案例涉及家暴。成功的案例均为女方诉称遭拐卖且分居多年后以坚决的态度两次上诉(案例5及相似案例),如果态度不坚决甚至三次上诉都不行(案例4)。在不远的安徽宿州泗县亦有这种情况。
此外还有一篇是汉中地区的正常婚姻,但男方诉称妻子被拐卖到丰县,且当地公安解救未成。(案例6)
案例1:女方诉称遭拐卖且生育四子女,丰县法院对其离婚起诉未予支持
判决书显示,原告赵某诉称,原告娘家在四川省绵阳市,1984年9月被拐卖至丰县;后与尹某双方按照农村的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开始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由于原被告婚姻基础差,婚后没有培养出夫妻感情,现已分居5年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要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
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婚后生育四子女:1985年农历十二月生长女尹某1,1987年4月生次女尹某2,1990年农历正月生三女尹某3,1990年农历正月生长子尹某4。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于1984年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构成事实婚姻。原、被告婚后感情尚可,共同生活近三十年,辛苦养育四子女,双方对家庭、子女均有较大的付出。...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未提供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本院不予支持。
案例2:女方诉称遭拐卖且遭家暴,丰县法院对其离婚起诉未予支持
判决书显示:原告王某某起诉称,她系四川重庆人。1987年10月,原告被人拐卖到丰县卖与被告后同居生活,1989年2月1日生一女邢X。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被告脾气暴躁,经常打骂原告。2010年9月,原告离家出走,双方分居三年之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要求离婚。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结婚20余年且生育子女,其婚姻基础牢固,婚后感情较好。双方因家庭琐事偶有争执在所难免,婚生女邢金芝也当庭陈述父母感情很好,不同意父母离婚,只要双方互相理解,互相宽容,多为孩子和对方着想,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仍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本院从双方的婚前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真实原因及有无和好可能等诸方面综合分析,以不离为宜。
乌鸦观察注:原文即为“四川重庆”
案例3:女方诉称遭拐卖且多次出逃被追回,睢宁法院对其离婚起诉未予支持
判决书显示,原告吴某诉称:1992年4月,原告被人以找工作名义,拐卖给被告,被被告强迫同居,后于2010年2月21日办理结婚登记,于1993年8月20日生长女,1994年11月3日生次女,于1998年4月19日生三女,于2006年12月31日生一子。由于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之后多次出逃被追回,被告殴打、恐吓原告,原告受尽折磨。被告恶习不改,与原告吵闹,扬言不要原告,现双方感情彻底破裂。
被告胡某某辩称:不同意离婚。我们是合法夫妻,没有虐待原告。1995年,我们一起去原告家,原告父亲对我很好。后来原告几次离家出走,我都把她找回家了。2012年6、7月份,原告以干活的名义不回家,后来又告诉我要跟别人走。2012年农历11月,原告要我和她去云南,之后一起回家。为了孩子,我不同意离婚。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认为:原告吴某某与被告胡某某经政府登记结婚,系合法的夫妻关系。双方从同居生活至今已二十余年,育有四个子女,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期间虽因矛盾导致分居,但双方能自行化解并重新共同生活,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已经建立了夫妻感情。虽然生活中的一些矛盾给双方的夫妻感情造成一定影响,但原告并未提供足以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充分证据。被告胡某某主张愿意原谅原告离家出走等过错,也是其对夫妻感情珍视的表现。只要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够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互谅互让、相互信任,和好是有可能的。
案例4:女方诉称遭拐卖且分居两年三次上诉,沛县法院对其离婚起诉未予支持
判决书显示,原告张某诉称,原告于1996年被他人拐卖给被告,育有两子,长子已独立生活。分居已有两年之久,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认为,婚后生育两子,双方结婚近二十年,说明双方婚姻基础较为牢固。原告三次诉讼离婚,第一次离婚经本院调解和好,说明双方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尽管原告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但庭审中被告不同意离婚,原被告长子宋永康不同意原被告离婚,且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本院对原被告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要求离婚的原因及夫妻关系现状等进行综合分析后,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尚有和好的可能。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5:女方诉称十六岁遭拐卖,分居后两次起诉终离婚
判决书显示,原告诉称,1986年1月,年仅16岁的原告被人从四川老家拐卖至被告处。后原告曾多次欲逃回老家,但均无结果。生育一子一女,双方多年来因性格不和而常年争吵,致夫妻感情破裂。2012年9月24日,原告曾向贵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但被判决不准离婚。现双方再无和好可能,故再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徐州市铜山区法院表示,2012年9月24日,原告陈某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本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尚有和好的可能,故于2012年10月17日作出(2012)铜民初字第17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甲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后至今已二年多时间,原告陈某仍长期在市区打工或回老家生活,双方长期分居至今,关系没有任何改善。准予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甲离婚。
相似判决:
(2015)铜民初字第00537号
(2014)沛朱民初字第249号
(2014)邳议民初字第0274号
(2014)铜张民初字第96号
(2014)铜张民初字第96号
(2015)睢魏民初字第0689号
(2015)铜张民初字第1409号
乌鸦观察注:均为女方分居后两次上诉且态度坚决才离婚成功。
案例6:男方诉称妻子被拐卖到丰县,当地公安解救未成
判决书显示,原告诉称,1979年3月原、被告经人介绍谈婚,同年9月8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关系较好。1982年3月10日生有一女梁某乙。1986年9月被告欲外出打工,原告阻止,被告便悄悄出走,后原告到处打听下落,半年后听说被告被拐卖到江苏省丰县,经当地公安机关解救未成,此后便再无音讯。现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坚决要求离婚。
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后夫妻关系尚可,1986年9月被告外出后,至今下落不明已28年,现原告起诉坚决要求离婚,足见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准予梁某某与彭某某离婚。(乌鸦观察)
【徐州:拐卖、离婚与判决】
经乌鸦观察编辑在裁判文书网检索,徐州市提及拐卖的离婚诉讼有12篇,涉丰县、铜山、沛县、睢宁、邳州等地。
据原告诉称,她们多数为在84年-96年期间被拐卖,其中有8人表示在拐卖后遭遇家暴,原籍分布在四川、重庆、贵州等地,育有子女数量通常在2到4名,且多数先同居形成事实婚姻后才领证,亦有案例在生育子女后才办理婚姻登记,甚至在起诉时仍未办理(案例1)。
不过在判决书中法院均未提及有关女方是否遭拐卖的事情。
在判决结果方面,法院对于第一次离婚诉讼几乎全部驳回,即使部分案例涉及家暴。成功的案例均为女方诉称遭拐卖且分居多年后以坚决的态度两次上诉(案例5及相似案例),如果态度不坚决甚至三次上诉都不行(案例4)。在不远的安徽宿州泗县亦有这种情况。
此外还有一篇是汉中地区的正常婚姻,但男方诉称妻子被拐卖到丰县,且当地公安解救未成。(案例6)
案例1:女方诉称遭拐卖且生育四子女,丰县法院对其离婚起诉未予支持
判决书显示,原告赵某诉称,原告娘家在四川省绵阳市,1984年9月被拐卖至丰县;后与尹某双方按照农村的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开始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由于原被告婚姻基础差,婚后没有培养出夫妻感情,现已分居5年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要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
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婚后生育四子女:1985年农历十二月生长女尹某1,1987年4月生次女尹某2,1990年农历正月生三女尹某3,1990年农历正月生长子尹某4。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于1984年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构成事实婚姻。原、被告婚后感情尚可,共同生活近三十年,辛苦养育四子女,双方对家庭、子女均有较大的付出。...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未提供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本院不予支持。
案例2:女方诉称遭拐卖且遭家暴,丰县法院对其离婚起诉未予支持
判决书显示:原告王某某起诉称,她系四川重庆人。1987年10月,原告被人拐卖到丰县卖与被告后同居生活,1989年2月1日生一女邢X。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被告脾气暴躁,经常打骂原告。2010年9月,原告离家出走,双方分居三年之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要求离婚。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结婚20余年且生育子女,其婚姻基础牢固,婚后感情较好。双方因家庭琐事偶有争执在所难免,婚生女邢金芝也当庭陈述父母感情很好,不同意父母离婚,只要双方互相理解,互相宽容,多为孩子和对方着想,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仍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本院从双方的婚前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真实原因及有无和好可能等诸方面综合分析,以不离为宜。
乌鸦观察注:原文即为“四川重庆”
案例3:女方诉称遭拐卖且多次出逃被追回,睢宁法院对其离婚起诉未予支持
判决书显示,原告吴某诉称:1992年4月,原告被人以找工作名义,拐卖给被告,被被告强迫同居,后于2010年2月21日办理结婚登记,于1993年8月20日生长女,1994年11月3日生次女,于1998年4月19日生三女,于2006年12月31日生一子。由于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之后多次出逃被追回,被告殴打、恐吓原告,原告受尽折磨。被告恶习不改,与原告吵闹,扬言不要原告,现双方感情彻底破裂。
被告胡某某辩称:不同意离婚。我们是合法夫妻,没有虐待原告。1995年,我们一起去原告家,原告父亲对我很好。后来原告几次离家出走,我都把她找回家了。2012年6、7月份,原告以干活的名义不回家,后来又告诉我要跟别人走。2012年农历11月,原告要我和她去云南,之后一起回家。为了孩子,我不同意离婚。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认为:原告吴某某与被告胡某某经政府登记结婚,系合法的夫妻关系。双方从同居生活至今已二十余年,育有四个子女,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期间虽因矛盾导致分居,但双方能自行化解并重新共同生活,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已经建立了夫妻感情。虽然生活中的一些矛盾给双方的夫妻感情造成一定影响,但原告并未提供足以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充分证据。被告胡某某主张愿意原谅原告离家出走等过错,也是其对夫妻感情珍视的表现。只要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够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互谅互让、相互信任,和好是有可能的。
案例4:女方诉称遭拐卖且分居两年三次上诉,沛县法院对其离婚起诉未予支持
判决书显示,原告张某诉称,原告于1996年被他人拐卖给被告,育有两子,长子已独立生活。分居已有两年之久,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认为,婚后生育两子,双方结婚近二十年,说明双方婚姻基础较为牢固。原告三次诉讼离婚,第一次离婚经本院调解和好,说明双方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尽管原告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但庭审中被告不同意离婚,原被告长子宋永康不同意原被告离婚,且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本院对原被告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要求离婚的原因及夫妻关系现状等进行综合分析后,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尚有和好的可能。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5:女方诉称十六岁遭拐卖,分居后两次起诉终离婚
判决书显示,原告诉称,1986年1月,年仅16岁的原告被人从四川老家拐卖至被告处。后原告曾多次欲逃回老家,但均无结果。生育一子一女,双方多年来因性格不和而常年争吵,致夫妻感情破裂。2012年9月24日,原告曾向贵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但被判决不准离婚。现双方再无和好可能,故再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徐州市铜山区法院表示,2012年9月24日,原告陈某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本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尚有和好的可能,故于2012年10月17日作出(2012)铜民初字第17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甲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后至今已二年多时间,原告陈某仍长期在市区打工或回老家生活,双方长期分居至今,关系没有任何改善。准予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甲离婚。
相似判决:
(2015)铜民初字第00537号
(2014)沛朱民初字第249号
(2014)邳议民初字第0274号
(2014)铜张民初字第96号
(2014)铜张民初字第96号
(2015)睢魏民初字第0689号
(2015)铜张民初字第1409号
乌鸦观察注:均为女方分居后两次上诉且态度坚决才离婚成功。
案例6:男方诉称妻子被拐卖到丰县,当地公安解救未成
判决书显示,原告诉称,1979年3月原、被告经人介绍谈婚,同年9月8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关系较好。1982年3月10日生有一女梁某乙。1986年9月被告欲外出打工,原告阻止,被告便悄悄出走,后原告到处打听下落,半年后听说被告被拐卖到江苏省丰县,经当地公安机关解救未成,此后便再无音讯。现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坚决要求离婚。
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后夫妻关系尚可,1986年9月被告外出后,至今下落不明已28年,现原告起诉坚决要求离婚,足见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准予梁某某与彭某某离婚。(乌鸦观察)
#观点 #Opinion #徐州 #丰县 #女性 #精神疾病 #拐卖 #抚养 #家庭 #父母
【0222 睡前消息文稿:397期 解决丰县拐卖事件,你能付多少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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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这起拐卖虐待事件,代表了两个历史时期留下的负面遗产,一个是80年代中期到21世纪初的人口贸易泛滥时代;一个是几千年来的农业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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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到21世纪初的人口贸易问题,不是忽然爆发出来的,而是几千年农业社会落后遗产的突出暴露。
农业社会最基本的特征是穷困,穷困不仅仅意味着底层日子不好过,还意味着政府财政能力不足,没有能力在城市之外严格落实法律,只能默许乡村社区实行事实上的自治。...父母因为一点彩礼卖了女儿,抱着甩包袱的心态,把带有残疾的子女送人,这都是农业社会的常态,几乎不可能在工业化之前杜绝。
到了解放后,中国开始向工业化社会转型,但起步慢,底子差,21世纪之前,农业社会一直是中国的底色。丰县拐卖事件代表的人口贸易和家庭暴力,可以看做传统农业社会负面文化的最后一次展现。
...
50年代到70年代,中国处于准军事动员状态,当时的农村人口流动是严格受控的。...所以主要体现为传统的买卖婚姻和换亲,很少影响到城市人口,所以人口贸易当时不是问题。
80年代出现了几个新的社会背景。首先,人民公社解体,放开了人口流动自由,农民攒点钱可以很容易在更落后的地区买妇女儿童。其次,市场经济逐步繁荣,越来越多的资源通过现金交易进行再分配。农民在生活略有改善的情况下,勒紧腰带能拿出来的现金更多,所以贩卖人口有利润。另外,还有经常被忽视的一点,就是工业化导致农村女性自发向城市流动,在农村留下一大批单身男性。
...
法律不是公布个条款就能自动落实,必须全社会拿出足够的执法成本,同时给大多数人服从法律的社会条件,法律才有意义。
...
最近十几年,拐卖人口问题逐渐消失,也不是因为中国颁布了新的法律,而是中国社会全面工业化的结果。工业化导致年轻人都离开了农村,更深地嵌入了社会化大生产,对社会的了解不断加深,和周围社会的关联越来越紧密,不太容易被拐卖。同时,工业化给政府提供了足够的税收和技术,政府可以通过二代身份证、摄像头和更多的辅警来控制人口流动,所以人口贸易规模快速收缩。
但是,在摄像头之外,在那些生产生活比较孤立的地点,人口贸易和奴隶制问题还会频繁出现,受害者不仅仅是妇女儿童。比如说前些年常说的黑煤窑、黑砖窑奴隶工厂,最近十几年还很常见的渔船奴隶问题,都证明了法律要靠社会条件来落实。...
所以,如果我们希望以后不再发生类似的问题,在社会方面要继续推行工业化,把所有劳动力都卷入社会化大生产;在经济上要主动承认建立秩序需要投入成本;在司法方面,要承认绝对隐私和绝对安全不能共存,允许在数据保密的前提下,降低政府监督个人生活的成本,这样才能消除和人口贸易有关的悲剧。
但是,很多人没意识到社会背景和执法成本的问题,坚持要对丰县事件搞道德批判,认为只要在农村,在基层政府抓出坏人,就能解决问题,就能安抚自己对这件事的不满。这一类自媒体内容当然也属于言论自由,但他们显然忽视了一点,就是道德是一个动态概念,而且现在很多道德伦理观念,也是之前几千年负面遗产的一部分。如果只搞道德批判,只迎合普通人眼中的正面伦理道德,很多问题不仅无法解决,还可能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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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情告诉我们,亲情和家庭经济关系,不足以保证公民的自由和安全。丰县这位女性有8个孩子,还是要等视频上网才有人关心她的生活。而这八个子女自身的健康和教育问题,更值得担心。如果我们不喜欢类似的家庭暴力和虐待,首先就要讨论政府权力如何监督家庭生活。
更何况丰县这件事,很可能会涉及到精神病患者的人权问题,这不仅仅需要政府执法人员监督,还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资源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治疗。...如果社会舆论普遍认为20岁残疾女孩和55岁男人重组家庭不对,就应该赞同国家增加税收,建设一批福利院,雇佣护士,给所有残疾人一个体面的生活。...要照顾这上千万人口,起码要有几百万护士和护工,编制差不多等于军队和警察之和,在中国的国力有能力支撑这种福利之前,67岁的父亲,把残疾女儿托付给别人,还不收一分钱彩礼,应该被认为是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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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不希望丰县的这位女性被铁链拴起来,首先就要讨论,全社会增加的这部分开支从哪里出钱,向谁加税。就算精神病患者得到了政府救助,能入院治疗,在中国当前尊重家庭权力的规则下,对他们来说也未必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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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种现实,我希望观众在表达对社会现实不满的同时,也想一想到底应该怎么改革,不要只对现实说不,而是要把自己的诉求变成方案,变成有目标,有成本核算的计划。否则,生了八个孩子的精神病患者这次得救了,但也很快会像德州方洋洋案件那样被淡忘,更多的弱者还会停留在原来的生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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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我认为丰县事件后有三件事要做。
首先当然还是对历史上的负面问题做一个全面善后。以超出人口普查的力度,做全民DNA普查,查清每一个人过去几十年是否有非自愿的迁徙行为,只要本人提出要求,就追究责任。如果民事赔偿不够,由政府出钱补足一个底线。如果因此出现了家庭破裂,未成年人养育问题,或者下一代基因缺陷问题,政府要有社会化抚养来收容。让全世界人看一看,中国对自己的未成年公民有什么底线安排。
第二件是对受害者,尤其是其中的残疾人有妥善安置。前面说了,把精神病人交给家庭,无论是父母子女,还是兄弟姐妹都不靠谱。如果中国没有决心一次性安置几百万精神病人,就不可能消灭他们的亲属安排的非正式婚姻。
第三件事是利用技术手段,预防人口贸易,避免奴隶制劳动,避免家庭暴力,我在180期节目提到过具体方案。那一期我分析了藏族网红拉姆被前夫烧死的问题,当时我说,现代社会有太多的封闭空间和私人领域,在亲属关系不能完全信任的前提下,用技术装备全程监控所有人的生活,是我们必须接受的一个未来。只是我们不能允许政府随意使用隐私数据,必须用技术和制度安排,由人大代表或者独立的公民代表来监控数据的使用。
这三个变革,无一例外都要花钱,要占用劳动力,还要挑战我们的生活习惯。但天底下没有凭空能做成的好事,如果我们不想看新闻的时候义愤填膺,过几个月淡忘之后再循环一遍,最好认真考虑自己愿意花多少成本保护弱者,也提高自己的安全水平。
当然,只谈花钱,不谈赚钱,不是睡前消息的风格。但我们也要看到,如果精神病患者和潜在的被拐卖人口多到影响经济,而且典型家庭生了八个孩子,这说明也有相当数量的未成年人生活有待改善。如果政府不干预,依然是每年发几百块钱就放任成长,这些孩子在未来的社会没有任何经济价值,依然是全社会的负资产。但如果政府通过家庭普查,剥夺所有不称职家长的抚养权,认真花一笔钱给这些孩子正常成长环境,必然可以在人口下降的年代新增一大批称职劳动力。社会主义公民和国家之间的关系,本来是不需要家庭这个中介的。
另外,说一句题外话。丰县这个案例虽然很残酷,但也是一个很好的社会学案例,向我们证明,如果不担心阶级下降,不担心生育影响妇女福利,生育率可以被刺激到很高。
我们不可能回到阶级固化,歧视妇女的年代,但可以从正向手段接近这两种状态。比如说,高水平社会化抚养可以消灭父母给孩子拼起跑线的压力;取消企业给怀孕妇女发放福利的义务,由国家统一发放生育工资和补贴,可以缓解生育对妇女的影响。2022年中国人口注定要下降,如果再不做点什么刺激生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成长质量,如果还是坚持以家庭为单位来保障公民福利,恐怕以后所有人都不知道去哪找自己的福利。
...内详👉(睡前消息)
【0222 睡前消息文稿:397期 解决丰县拐卖事件,你能付多少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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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这起拐卖虐待事件,代表了两个历史时期留下的负面遗产,一个是80年代中期到21世纪初的人口贸易泛滥时代;一个是几千年来的农业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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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到21世纪初的人口贸易问题,不是忽然爆发出来的,而是几千年农业社会落后遗产的突出暴露。
农业社会最基本的特征是穷困,穷困不仅仅意味着底层日子不好过,还意味着政府财政能力不足,没有能力在城市之外严格落实法律,只能默许乡村社区实行事实上的自治。...父母因为一点彩礼卖了女儿,抱着甩包袱的心态,把带有残疾的子女送人,这都是农业社会的常态,几乎不可能在工业化之前杜绝。
到了解放后,中国开始向工业化社会转型,但起步慢,底子差,21世纪之前,农业社会一直是中国的底色。丰县拐卖事件代表的人口贸易和家庭暴力,可以看做传统农业社会负面文化的最后一次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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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到70年代,中国处于准军事动员状态,当时的农村人口流动是严格受控的。...所以主要体现为传统的买卖婚姻和换亲,很少影响到城市人口,所以人口贸易当时不是问题。
80年代出现了几个新的社会背景。首先,人民公社解体,放开了人口流动自由,农民攒点钱可以很容易在更落后的地区买妇女儿童。其次,市场经济逐步繁荣,越来越多的资源通过现金交易进行再分配。农民在生活略有改善的情况下,勒紧腰带能拿出来的现金更多,所以贩卖人口有利润。另外,还有经常被忽视的一点,就是工业化导致农村女性自发向城市流动,在农村留下一大批单身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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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公布个条款就能自动落实,必须全社会拿出足够的执法成本,同时给大多数人服从法律的社会条件,法律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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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十几年,拐卖人口问题逐渐消失,也不是因为中国颁布了新的法律,而是中国社会全面工业化的结果。工业化导致年轻人都离开了农村,更深地嵌入了社会化大生产,对社会的了解不断加深,和周围社会的关联越来越紧密,不太容易被拐卖。同时,工业化给政府提供了足够的税收和技术,政府可以通过二代身份证、摄像头和更多的辅警来控制人口流动,所以人口贸易规模快速收缩。
但是,在摄像头之外,在那些生产生活比较孤立的地点,人口贸易和奴隶制问题还会频繁出现,受害者不仅仅是妇女儿童。比如说前些年常说的黑煤窑、黑砖窑奴隶工厂,最近十几年还很常见的渔船奴隶问题,都证明了法律要靠社会条件来落实。...
所以,如果我们希望以后不再发生类似的问题,在社会方面要继续推行工业化,把所有劳动力都卷入社会化大生产;在经济上要主动承认建立秩序需要投入成本;在司法方面,要承认绝对隐私和绝对安全不能共存,允许在数据保密的前提下,降低政府监督个人生活的成本,这样才能消除和人口贸易有关的悲剧。
但是,很多人没意识到社会背景和执法成本的问题,坚持要对丰县事件搞道德批判,认为只要在农村,在基层政府抓出坏人,就能解决问题,就能安抚自己对这件事的不满。这一类自媒体内容当然也属于言论自由,但他们显然忽视了一点,就是道德是一个动态概念,而且现在很多道德伦理观念,也是之前几千年负面遗产的一部分。如果只搞道德批判,只迎合普通人眼中的正面伦理道德,很多问题不仅无法解决,还可能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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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情告诉我们,亲情和家庭经济关系,不足以保证公民的自由和安全。丰县这位女性有8个孩子,还是要等视频上网才有人关心她的生活。而这八个子女自身的健康和教育问题,更值得担心。如果我们不喜欢类似的家庭暴力和虐待,首先就要讨论政府权力如何监督家庭生活。
更何况丰县这件事,很可能会涉及到精神病患者的人权问题,这不仅仅需要政府执法人员监督,还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资源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治疗。...如果社会舆论普遍认为20岁残疾女孩和55岁男人重组家庭不对,就应该赞同国家增加税收,建设一批福利院,雇佣护士,给所有残疾人一个体面的生活。...要照顾这上千万人口,起码要有几百万护士和护工,编制差不多等于军队和警察之和,在中国的国力有能力支撑这种福利之前,67岁的父亲,把残疾女儿托付给别人,还不收一分钱彩礼,应该被认为是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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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不希望丰县的这位女性被铁链拴起来,首先就要讨论,全社会增加的这部分开支从哪里出钱,向谁加税。就算精神病患者得到了政府救助,能入院治疗,在中国当前尊重家庭权力的规则下,对他们来说也未必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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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种现实,我希望观众在表达对社会现实不满的同时,也想一想到底应该怎么改革,不要只对现实说不,而是要把自己的诉求变成方案,变成有目标,有成本核算的计划。否则,生了八个孩子的精神病患者这次得救了,但也很快会像德州方洋洋案件那样被淡忘,更多的弱者还会停留在原来的生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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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我认为丰县事件后有三件事要做。
首先当然还是对历史上的负面问题做一个全面善后。以超出人口普查的力度,做全民DNA普查,查清每一个人过去几十年是否有非自愿的迁徙行为,只要本人提出要求,就追究责任。如果民事赔偿不够,由政府出钱补足一个底线。如果因此出现了家庭破裂,未成年人养育问题,或者下一代基因缺陷问题,政府要有社会化抚养来收容。让全世界人看一看,中国对自己的未成年公民有什么底线安排。
第二件是对受害者,尤其是其中的残疾人有妥善安置。前面说了,把精神病人交给家庭,无论是父母子女,还是兄弟姐妹都不靠谱。如果中国没有决心一次性安置几百万精神病人,就不可能消灭他们的亲属安排的非正式婚姻。
第三件事是利用技术手段,预防人口贸易,避免奴隶制劳动,避免家庭暴力,我在180期节目提到过具体方案。那一期我分析了藏族网红拉姆被前夫烧死的问题,当时我说,现代社会有太多的封闭空间和私人领域,在亲属关系不能完全信任的前提下,用技术装备全程监控所有人的生活,是我们必须接受的一个未来。只是我们不能允许政府随意使用隐私数据,必须用技术和制度安排,由人大代表或者独立的公民代表来监控数据的使用。
这三个变革,无一例外都要花钱,要占用劳动力,还要挑战我们的生活习惯。但天底下没有凭空能做成的好事,如果我们不想看新闻的时候义愤填膺,过几个月淡忘之后再循环一遍,最好认真考虑自己愿意花多少成本保护弱者,也提高自己的安全水平。
当然,只谈花钱,不谈赚钱,不是睡前消息的风格。但我们也要看到,如果精神病患者和潜在的被拐卖人口多到影响经济,而且典型家庭生了八个孩子,这说明也有相当数量的未成年人生活有待改善。如果政府不干预,依然是每年发几百块钱就放任成长,这些孩子在未来的社会没有任何经济价值,依然是全社会的负资产。但如果政府通过家庭普查,剥夺所有不称职家长的抚养权,认真花一笔钱给这些孩子正常成长环境,必然可以在人口下降的年代新增一大批称职劳动力。社会主义公民和国家之间的关系,本来是不需要家庭这个中介的。
另外,说一句题外话。丰县这个案例虽然很残酷,但也是一个很好的社会学案例,向我们证明,如果不担心阶级下降,不担心生育影响妇女福利,生育率可以被刺激到很高。
我们不可能回到阶级固化,歧视妇女的年代,但可以从正向手段接近这两种状态。比如说,高水平社会化抚养可以消灭父母给孩子拼起跑线的压力;取消企业给怀孕妇女发放福利的义务,由国家统一发放生育工资和补贴,可以缓解生育对妇女的影响。2022年中国人口注定要下降,如果再不做点什么刺激生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成长质量,如果还是坚持以家庭为单位来保障公民福利,恐怕以后所有人都不知道去哪找自己的福利。
...内详👉(睡前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