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 #日本 #沙门氏菌 #托儿所 #成都 #诺如病毒 #哈尔滨
【哈尔滨240名学生出现呕吐腹泻】
2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幸福小学、建国小学、沈家中学、腰堡一中,4所学校的学生相继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疑似食物卫生问题导致。截至24日0时,绝大多数学生经医院门诊检查治疗,健康状况平稳,分别回家观察,仅剩2人在医院门诊继续观察治疗。4所学校的午餐留样及相关样品已送至哈尔滨市疾控中心,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国是直通车 @微博)
【日本一托儿所发生食物中毒 54名儿童出现发热等症状】
据日本《读卖新闻》报道,24日,日本歧阜县政府发布消息称,当地一家托儿所发生食物中毒,共54名儿童出现发热等症状,其中5人已住院治疗。
报道称,当天的配餐包括面包和焗饭等,当地保健所在对剩饭进行检疫后,从中检测出了沙门氏菌,随后将此次事件判定为食物中毒。(中国新闻网)
【成都一幼稚园多名儿童呕吐腹泻系诺如病毒感染】
针对有家长反映的“9月24日当天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贝多彩幼稚园一小班25名儿童至少10名儿童回家后发生持续呕吐、腹泻等症状,疑似食物中毒”一事。
9月26日,记者从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获悉官方通报:系诺如病毒感染。(国家应急广播)
【哈尔滨240名学生出现呕吐腹泻】
2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幸福小学、建国小学、沈家中学、腰堡一中,4所学校的学生相继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疑似食物卫生问题导致。截至24日0时,绝大多数学生经医院门诊检查治疗,健康状况平稳,分别回家观察,仅剩2人在医院门诊继续观察治疗。4所学校的午餐留样及相关样品已送至哈尔滨市疾控中心,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国是直通车 @微博)
【日本一托儿所发生食物中毒 54名儿童出现发热等症状】
据日本《读卖新闻》报道,24日,日本歧阜县政府发布消息称,当地一家托儿所发生食物中毒,共54名儿童出现发热等症状,其中5人已住院治疗。
报道称,当天的配餐包括面包和焗饭等,当地保健所在对剩饭进行检疫后,从中检测出了沙门氏菌,随后将此次事件判定为食物中毒。(中国新闻网)
【成都一幼稚园多名儿童呕吐腹泻系诺如病毒感染】
针对有家长反映的“9月24日当天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贝多彩幼稚园一小班25名儿童至少10名儿童回家后发生持续呕吐、腹泻等症状,疑似食物中毒”一事。
9月26日,记者从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获悉官方通报:系诺如病毒感染。(国家应急广播)
#太原 #教育 #减负 #家长 #托管
【太原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实施意见】
3.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全市小学实行“每周一日无作业”制度。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布置课外阅读、口语交际、探究活动、手工制作等阅读、实践体验类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高中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7.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布置学生难以完成,形似给学生布置,实则给家长布置的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小学所有年级均不得将小报、视频制作布置为家庭作业,确需由学生制作的小报应在学校由教师辅导完成。
8.减轻家长额外负担。各学校不得指派家长参加本该由师生完成的事宜,如打扫教室卫生、班级文化布置、装饰美化演出场所等。严禁要求家长点赞、投票、转发各类信息。
9.合理确定托管时间。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中小学校开展校内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由1小时延长至1.5小时,具体托管时间可由学校征求家长意见后自行确定,但最晚不得超过18:30。
19.严格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诚实守信经营,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夸大培训效果。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向在校中小学生布置家庭作业。以上情况列入年检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一经举报核实,一律严肃处理。禁止公办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职。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推荐生源,一经发现,严厉惩处。(太原教育)
【太原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实施意见】
3.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全市小学实行“每周一日无作业”制度。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布置课外阅读、口语交际、探究活动、手工制作等阅读、实践体验类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高中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7.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布置学生难以完成,形似给学生布置,实则给家长布置的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小学所有年级均不得将小报、视频制作布置为家庭作业,确需由学生制作的小报应在学校由教师辅导完成。
8.减轻家长额外负担。各学校不得指派家长参加本该由师生完成的事宜,如打扫教室卫生、班级文化布置、装饰美化演出场所等。严禁要求家长点赞、投票、转发各类信息。
9.合理确定托管时间。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中小学校开展校内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由1小时延长至1.5小时,具体托管时间可由学校征求家长意见后自行确定,但最晚不得超过18:30。
19.严格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诚实守信经营,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夸大培训效果。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向在校中小学生布置家庭作业。以上情况列入年检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一经举报核实,一律严肃处理。禁止公办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职。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推荐生源,一经发现,严厉惩处。(太原教育)
#东北 #生育率 #人口 #计划生育 #女性 #职业发展 #幼师 #幼儿园 #托儿所
【国家卫健委答复《关于解决东北地区人口减少问题的建议》】
原标题: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839号建议的答复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全面放开东北地区生育政策限制。...东北边境地区的生育政策相对宽松(如黑龙江省规定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居民的可生育三个孩子),但生育意愿不高。究其原因,经济社会因素已成为影响生育的重要因素,特别是经济负担、婴幼儿照护和女性职业发展等方面,群众反映尤为突出,生育政策对生育行为的影响大为减弱。提高生育水平,关键是要顺应群众期待、聚焦群众期盼,在公共服务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切实解决家庭生育养育子女的后顾之忧,提高群众的生育积极性。
您在建议中提出“建议国家率先在东北地区全面放开人口生育限制”对我委工作很有参考价值。我委认为,东北地区可以立足本地实际进行探索,组织专家进行研究,深入研判全面放开生育限制对当地经济增长、社会和谐稳定、资源环境战略、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影响;做好政策调整后人口变动测算;研究实施全面放开生育政策需要配套出台的文件;评估政策变动的社会风险等等。在此基础上,提出东北地区实施全面生育政策的试点方案。
(二)关于加大对托育服务机构投入和幼师队伍培养。...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继续加强区域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构建支持家庭生育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激发生育潜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内详👉(国家卫健委)
【国家卫健委答复《关于解决东北地区人口减少问题的建议》】
原标题: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839号建议的答复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全面放开东北地区生育政策限制。...东北边境地区的生育政策相对宽松(如黑龙江省规定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居民的可生育三个孩子),但生育意愿不高。究其原因,经济社会因素已成为影响生育的重要因素,特别是经济负担、婴幼儿照护和女性职业发展等方面,群众反映尤为突出,生育政策对生育行为的影响大为减弱。提高生育水平,关键是要顺应群众期待、聚焦群众期盼,在公共服务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切实解决家庭生育养育子女的后顾之忧,提高群众的生育积极性。
您在建议中提出“建议国家率先在东北地区全面放开人口生育限制”对我委工作很有参考价值。我委认为,东北地区可以立足本地实际进行探索,组织专家进行研究,深入研判全面放开生育限制对当地经济增长、社会和谐稳定、资源环境战略、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影响;做好政策调整后人口变动测算;研究实施全面放开生育政策需要配套出台的文件;评估政策变动的社会风险等等。在此基础上,提出东北地区实施全面生育政策的试点方案。
(二)关于加大对托育服务机构投入和幼师队伍培养。...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继续加强区域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构建支持家庭生育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激发生育潜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内详👉(国家卫健委)
#人口 #生育 #社会抚养费 #三胎 #托管 #代孕 #住房 #缴税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以下简称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作出如下决定。
...
(一)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老龄化是全球性人口发展大趋势,也是我国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人口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前后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将对经济运行全领域、社会建设各环节、社会文化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释放生育潜能,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促进代际和谐,增强社会整体活力。
...
(七)主要目标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
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
(十四)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强化规划引领,严格技术审批,建设供需平衡、布局合理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监管,严格规范相关技术应用。开展孕育能力提升专项攻关,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服务。
...
(十九)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结合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地方政府可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
内详👉(新华社)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以下简称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作出如下决定。
...
(一)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老龄化是全球性人口发展大趋势,也是我国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人口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前后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将对经济运行全领域、社会建设各环节、社会文化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释放生育潜能,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促进代际和谐,增强社会整体活力。
...
(七)主要目标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
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
(十四)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强化规划引领,严格技术审批,建设供需平衡、布局合理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监管,严格规范相关技术应用。开展孕育能力提升专项攻关,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服务。
...
(十九)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结合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地方政府可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
内详👉(新华社)
#浙江 #共同富裕 #人均生产总值 #劳动报酬 #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乡差距 #城市化 #公共服务 #教育 #托管 #抚养 #老龄化 #房地产 #棚户区改造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
一、全面细化落实发展目标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人均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创业创新创造动能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100万户...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5万元,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超过5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生产总值之比持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50万元的群体比例达到80%、20—60万元的群体比例力争达到45%。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9以内,设区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最低倍差缩小到1.55以内,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内部高低收入人群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生活品质和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升。...
...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更高水平推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基本建成学前教育、公共卫生、养老照料、体育健身等“15分钟公共服务圈”,实现城乡区域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每千人口拥有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达到4.5个,二级以上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达到75%、90%以上;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县域义务教育校际差异系数持续缩小,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5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大幅提高到35%;健康浙江基本建成,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全面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超过80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控制在26%以下,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更加充分、布局更加均衡,县域就诊率90%以上;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现法定人员社保全覆盖,基本养老触手可及,优质养老全面推进,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加快推进,租住困难有效解决,老旧小区需改尽改,未来社区、乡村新社区全域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3%;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低保标准增幅不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人人共享的数字社会加快形成。...
三、实施居民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双倍增计划,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先行示范
9.实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倍增计划。
11.实施居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
四、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先行示范
15.率先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
21.打造“浙里安居”品牌。...基本实现城镇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建设棚改安置住房(含货币安置)13万套。...
五、拓宽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有效路径,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先行示范
27.大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
28.率先探索以土地为重点的乡村集成改革。
内详👉(浙江新闻)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
一、全面细化落实发展目标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人均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创业创新创造动能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100万户...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5万元,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超过5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生产总值之比持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50万元的群体比例达到80%、20—60万元的群体比例力争达到45%。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9以内,设区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最低倍差缩小到1.55以内,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内部高低收入人群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生活品质和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升。...
...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更高水平推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基本建成学前教育、公共卫生、养老照料、体育健身等“15分钟公共服务圈”,实现城乡区域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每千人口拥有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达到4.5个,二级以上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达到75%、90%以上;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县域义务教育校际差异系数持续缩小,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5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大幅提高到35%;健康浙江基本建成,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全面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超过80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控制在26%以下,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更加充分、布局更加均衡,县域就诊率90%以上;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现法定人员社保全覆盖,基本养老触手可及,优质养老全面推进,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加快推进,租住困难有效解决,老旧小区需改尽改,未来社区、乡村新社区全域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3%;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低保标准增幅不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人人共享的数字社会加快形成。...
三、实施居民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双倍增计划,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先行示范
9.实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倍增计划。
11.实施居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
四、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先行示范
15.率先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
21.打造“浙里安居”品牌。...基本实现城镇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建设棚改安置住房(含货币安置)13万套。...
五、拓宽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有效路径,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先行示范
27.大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
28.率先探索以土地为重点的乡村集成改革。
内详👉(浙江新闻)
#人口 #生育 #婴幼儿 #托管 #课后服务
【国新办就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
封面新闻记者:多项调查显示,婴幼儿无人照料是制约生育的重要原因,请问下一步在这方面有哪些考虑?谢谢。
“七普”数据显示,我们现在家庭户规模是2.62人,比“六普”3.1人又有下降,家庭抚幼养老功能在逐渐弱化。另一方面,现在0-3岁的婴幼儿全国有4200万左右。据调查,其中1/3有比较强烈的托育服务的需求,但是实际现在的供给为5.5%左右,供给和需求缺口确实还很大。
...
“十四五”规划也明确提出,要把托育服务作为重点来发展,到“十四五”期末,使每千人的托位数从目前的1.8提高到4.5。
第一财经记者:孩子的照料问题是影响三孩政策实施的重要因素之一,《决定》要求推动孩子的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请问,在解决好课后服务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2017年以来,教育部对课后服务工作作了部署,各地也采取了有效措施,这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有10.2万所义务教育学校开展了课后服务,有6500万学生参加了课后服务。...
内详👉(国新办)
【国新办就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
封面新闻记者:多项调查显示,婴幼儿无人照料是制约生育的重要原因,请问下一步在这方面有哪些考虑?谢谢。
“七普”数据显示,我们现在家庭户规模是2.62人,比“六普”3.1人又有下降,家庭抚幼养老功能在逐渐弱化。另一方面,现在0-3岁的婴幼儿全国有4200万左右。据调查,其中1/3有比较强烈的托育服务的需求,但是实际现在的供给为5.5%左右,供给和需求缺口确实还很大。
...
“十四五”规划也明确提出,要把托育服务作为重点来发展,到“十四五”期末,使每千人的托位数从目前的1.8提高到4.5。
第一财经记者:孩子的照料问题是影响三孩政策实施的重要因素之一,《决定》要求推动孩子的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请问,在解决好课后服务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2017年以来,教育部对课后服务工作作了部署,各地也采取了有效措施,这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有10.2万所义务教育学校开展了课后服务,有6500万学生参加了课后服务。...
内详👉(国新办)
#人口 #计划生育 #育儿假 #托育 #幼儿园 #母婴设施 #疫苗接种 #避孕 #养老 #抚养 #计划生育证明 #社会抚养费 #行政处分 #独生子女 #失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四、将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五、第二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七条:“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托育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应当符合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托育机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为婴幼儿家庭开展预防接种、疾病防控等服务,提供膳食营养、生长发育等健康指导。”
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二条:“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十六、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七条,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对育龄妇女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疗。”
十八、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四十三条,删去第四项中的“或者社会抚养费”,将“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将第四十条改为第四十四条,将其中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
十九、删去内容有:
第十九条第一款(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第三十六条第三项(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三十七条(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五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新华社)
乌鸦观察注:括号内部分摘自2015版计划生育法,并非本次受权发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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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1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新华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四、将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五、第二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七条:“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托育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应当符合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托育机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为婴幼儿家庭开展预防接种、疾病防控等服务,提供膳食营养、生长发育等健康指导。”
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二条:“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十六、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七条,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对育龄妇女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疗。”
十八、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四十三条,删去第四项中的“或者社会抚养费”,将“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将第四十条改为第四十四条,将其中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
十九、删去内容有:
第十九条第一款(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第三十六条第三项(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三十七条(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五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新华社)
乌鸦观察注:括号内部分摘自2015版计划生育法,并非本次受权发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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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1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新华社
#教育 #双减 #托管 #课后服务 #社团 #教师 #弹性上下班 #幼儿园 #考试 #重点班 #作业 #睡眠 #手机 #体育 #课外读物 #家长 #抚养 #一对一家教
【0830 教育部介绍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及“双减”“五项管理”督导有关情况】
第四,推进课后服务全面覆盖。
推进课后服务是支撑实现“双减”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彰显学校办学特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近两年来,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有效缓解了家长接孩子难的问题,受到群众普遍欢迎。今年6月,教育部发出进一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暑假期间,据我们了解,各地对课后服务工作做了精心准备,新学期课后服务工作要实现校校开展全覆盖、保障时间“5+2”、丰富内容上水平、吸引学生广参与。这四句话是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目标。
学校课后服务要体现办学特色,充分挖掘教师潜力,既要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答疑辅导、指导完成作业,又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拓展学生学习空间,努力满足学生不同学习需求,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学校要加强对家长和学生的宣传引导,促进学生更好地自愿选择回归校园参加课后服务。
要关心爱护教师,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对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相应的补助。课后服务也可以聘任退休教师、具有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并充分利用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
第五,有效降低学生考试压力。
...
《通知》明确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要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严禁超课标超教学进度命题。要合理运用考试结果,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要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的关系,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各地各校要认真按照这个《通知》的要求,切实规范考试管理工作。
第六,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今年3月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指导要点,幼儿园要帮助做好入学准备,小学一年级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积极探索实施入学适应期过渡性的活动课程。
第七,严明教育教学工作纪律
落实学校承担的“双减”工作任务,必须强化教学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教育教学工作纪律。新学期,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均衡编班的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切实做到均衡配置师资。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严格执行作业管理规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不得违规组织考试,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并以适当方式告知家长和学生,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督查发现的问题,从三个层面来看,有这么几项:
二是学校落实不到位。手机管理还不严,有少数学校没有设立手机管理装置和明确手机管理责任人。睡眠时间还不达标,38%的中小学生就寝时间晚于规定要求,67%的中小学生睡眠时间不达标。读物管理欠规范。少数学校存在教师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指定读物的问题。作业负担仍然偏重,22%的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反映有书面家庭作业,17%的中小学生书面作业总量超标,也还有部分学校的少数教师在用手机布置作业。体质管理还有漏洞。22%的中小学生反映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设的课时不达标,体育课被挤占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初三、高三年级,体育课被挤占的问题尤为严重。
三是家校协同不到位。应该说,各地普遍存在学校“一头热”现象。家长虽然认同“五项管理”政策初衷,但也担心孩子掉队,输起跑线上,除学校作业外,不少家长还要额外给孩子布置作业,结果是“老师减负、家长增负”。还有少数家长不履行监护责任,把管理孩子的责任全部推给学校。
新华社记者:教育部出台了支持各地探索暑期托管服务的举措,请问一下司长,这次的暑期托管,您认为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的吗?
一是覆盖范围广泛。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开展了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有几个省份是在全省域开展的,包括北京、上海、浙江、江苏、江西、海南等一些地方,是面向全省做了部署推动。
二是师生参与踊跃。我们做了初步统计,今年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学生约有302.6万人,我们在了解过程当中也注意到,在暑假期间,一些家长可能事先已经安排了暑期带孩子出游的活动,所以有的地方参与比例高一些,有的地方参与比例低一些。有33.9万名教师和志愿者参加了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其中教师有24.2万名。
中国网记者:吕司长,现在很多中小学教师非常关注基础教育精品课的遴选工作,麻烦您介绍一下具体是如何开展的?谢谢。
四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遴选这些精品课程的资源放在平台上,让更多的地方共享共用,加快缩小区域城乡的教育差距。
中国日报记者:“双减”政策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有人担心“一对一”家教会因此盛行起来,学科培训会因此转向家庭、地下、网上,对此教育部怎么看?如何打消家长顾虑,让“双减”政策真正落实好?
对于这种问题,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指导意见。下一步将出台针对性举措,来指导各地进行科学鉴别,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会进行认真查处。另外对于线上的学科类培训,教育部会进行常态化的网上巡查工作,一旦发现有违规的行为,也会进行认真查处,来确保“双减”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内详👉(教育部)
【中国首个教育督导问责文件出炉】
9月1日,教育部召开发布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表示,让督导“长牙齿”真正落地,必须制定专门的问责办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研究制定的《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已于今年7月正式印发,9月1日起实施。《问责办法》有三大创新点:第一,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督导权威性、有效性从制度上真正确立起来。第二,对约谈整改、资源调整、组织处理等作出规定,有利于实现教育督导与教育执法、纪检监察的联动。第三,明确了督导问责的对象、内容、方式和程序,实现督导问责的规范化。(中新社)
【0830 教育部介绍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及“双减”“五项管理”督导有关情况】
第四,推进课后服务全面覆盖。
推进课后服务是支撑实现“双减”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彰显学校办学特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近两年来,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有效缓解了家长接孩子难的问题,受到群众普遍欢迎。今年6月,教育部发出进一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暑假期间,据我们了解,各地对课后服务工作做了精心准备,新学期课后服务工作要实现校校开展全覆盖、保障时间“5+2”、丰富内容上水平、吸引学生广参与。这四句话是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目标。
学校课后服务要体现办学特色,充分挖掘教师潜力,既要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答疑辅导、指导完成作业,又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拓展学生学习空间,努力满足学生不同学习需求,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学校要加强对家长和学生的宣传引导,促进学生更好地自愿选择回归校园参加课后服务。
要关心爱护教师,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对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相应的补助。课后服务也可以聘任退休教师、具有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并充分利用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
第五,有效降低学生考试压力。
...
《通知》明确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要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严禁超课标超教学进度命题。要合理运用考试结果,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要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的关系,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各地各校要认真按照这个《通知》的要求,切实规范考试管理工作。
第六,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今年3月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指导要点,幼儿园要帮助做好入学准备,小学一年级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积极探索实施入学适应期过渡性的活动课程。
第七,严明教育教学工作纪律
落实学校承担的“双减”工作任务,必须强化教学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教育教学工作纪律。新学期,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均衡编班的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切实做到均衡配置师资。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严格执行作业管理规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不得违规组织考试,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并以适当方式告知家长和学生,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督查发现的问题,从三个层面来看,有这么几项:
二是学校落实不到位。手机管理还不严,有少数学校没有设立手机管理装置和明确手机管理责任人。睡眠时间还不达标,38%的中小学生就寝时间晚于规定要求,67%的中小学生睡眠时间不达标。读物管理欠规范。少数学校存在教师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指定读物的问题。作业负担仍然偏重,22%的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反映有书面家庭作业,17%的中小学生书面作业总量超标,也还有部分学校的少数教师在用手机布置作业。体质管理还有漏洞。22%的中小学生反映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设的课时不达标,体育课被挤占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初三、高三年级,体育课被挤占的问题尤为严重。
三是家校协同不到位。应该说,各地普遍存在学校“一头热”现象。家长虽然认同“五项管理”政策初衷,但也担心孩子掉队,输起跑线上,除学校作业外,不少家长还要额外给孩子布置作业,结果是“老师减负、家长增负”。还有少数家长不履行监护责任,把管理孩子的责任全部推给学校。
新华社记者:教育部出台了支持各地探索暑期托管服务的举措,请问一下司长,这次的暑期托管,您认为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的吗?
一是覆盖范围广泛。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开展了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有几个省份是在全省域开展的,包括北京、上海、浙江、江苏、江西、海南等一些地方,是面向全省做了部署推动。
二是师生参与踊跃。我们做了初步统计,今年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学生约有302.6万人,我们在了解过程当中也注意到,在暑假期间,一些家长可能事先已经安排了暑期带孩子出游的活动,所以有的地方参与比例高一些,有的地方参与比例低一些。有33.9万名教师和志愿者参加了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其中教师有24.2万名。
中国网记者:吕司长,现在很多中小学教师非常关注基础教育精品课的遴选工作,麻烦您介绍一下具体是如何开展的?谢谢。
四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遴选这些精品课程的资源放在平台上,让更多的地方共享共用,加快缩小区域城乡的教育差距。
中国日报记者:“双减”政策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有人担心“一对一”家教会因此盛行起来,学科培训会因此转向家庭、地下、网上,对此教育部怎么看?如何打消家长顾虑,让“双减”政策真正落实好?
对于这种问题,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指导意见。下一步将出台针对性举措,来指导各地进行科学鉴别,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会进行认真查处。另外对于线上的学科类培训,教育部会进行常态化的网上巡查工作,一旦发现有违规的行为,也会进行认真查处,来确保“双减”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内详👉(教育部)
【中国首个教育督导问责文件出炉】
9月1日,教育部召开发布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表示,让督导“长牙齿”真正落地,必须制定专门的问责办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研究制定的《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已于今年7月正式印发,9月1日起实施。《问责办法》有三大创新点:第一,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督导权威性、有效性从制度上真正确立起来。第二,对约谈整改、资源调整、组织处理等作出规定,有利于实现教育督导与教育执法、纪检监察的联动。第三,明确了督导问责的对象、内容、方式和程序,实现督导问责的规范化。(中新社)
#安徽 #人口 #生育 #断崖 #节育 #托育 #幼儿园 #育儿假 #产假 #公租房 #房地产 #独生子女 官宣断崖
【关于《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9月27日,安徽省司法厅发布公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
第二十四条 公民接受不孕不育症治疗、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的,其医疗费用支出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公民接受节育手术后要求再生育的,其恢复生育手术的费用由受术者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补助。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新建和正在建设的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对老旧小区改造应当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建设托育服务设施。
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第二十七条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三天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天,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第二十八条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九十天;
(二)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
(三)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婴幼儿家庭入托、入园给予一定补助。
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并可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制定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第三十三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的奖励和优待不变。
第三十四条 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对获得《独生子女光荣证》后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立健全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第三十六条 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终身无子女或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百分之百发给退休金或者给予一次性补助。
在意见稿附带的说明指出:安徽出生人口连续4年减少,人口形势极为严峻。据安徽省全员人口数据库统计,2017年至2021年我省出生人口分别为98.4万、86.5万、76.6万、64.5万、53万(预测),年增长率为-12.1%、-11.4%、-15.8%、-17.8%,整体呈断崖式下降趋势。(安徽司法)
【关于《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9月27日,安徽省司法厅发布公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
第二十四条 公民接受不孕不育症治疗、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的,其医疗费用支出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公民接受节育手术后要求再生育的,其恢复生育手术的费用由受术者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补助。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新建和正在建设的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对老旧小区改造应当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建设托育服务设施。
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第二十七条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三天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天,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第二十八条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九十天;
(二)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
(三)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婴幼儿家庭入托、入园给予一定补助。
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并可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制定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第三十三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的奖励和优待不变。
第三十四条 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对获得《独生子女光荣证》后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立健全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第三十六条 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终身无子女或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百分之百发给退休金或者给予一次性补助。
在意见稿附带的说明指出:安徽出生人口连续4年减少,人口形势极为严峻。据安徽省全员人口数据库统计,2017年至2021年我省出生人口分别为98.4万、86.5万、76.6万、64.5万、53万(预测),年增长率为-12.1%、-11.4%、-15.8%、-17.8%,整体呈断崖式下降趋势。(安徽司法)
#吉林 #人口 #生育率 #育儿假 #产假 #教育 #教育公平 #轮岗 #托育 #幼儿园 #抚养 #生育奖励 #单身税 #婚育信贷 #贷款 #免税 #创业 #公租房
【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二、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加快完善政策支撑
7.修订完善产假等制度。在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按政策生育女职工产假增至180天,男方护理假在15天基础上增至25天。选择有条件地区或企事业单位,率先实行父母育儿假试点,实施按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前,每人每年休20天育儿假。争取将我省纳入父母育儿假试点省份。
8.均衡优质教育资源。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效解决“择校热”难题。
10.实施生育奖励政策。支持各地依据现行普通公办托、幼机构保教费收费标准,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在子女3周岁或6周岁前,给予一定比例的激励奖励,省级财政将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11.提供婚育信贷支持。支持银行机构为符合相关条件的注册结婚登记夫妻最高提供20万元婚育消费贷款,按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分别给予不同程度降息优惠。
13.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夫妻创办小微企业,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健全妇幼保健体系,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
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有效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
23.推动托育专项行动。组织市(州)、县(市)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制定土地、融资等一揽子政策支持清单,签订城企联动协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加强普惠托育设施建设,增强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
五、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减轻生育子女夫妻生活压力
27.降低养育成本。结合国家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各级人民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制定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优惠政策。将新生儿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做好参保缴费管理工作。
六、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保障相关计划生育家庭权益
30.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全面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内详👉(吉林省人民政府)
【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二、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加快完善政策支撑
7.修订完善产假等制度。在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按政策生育女职工产假增至180天,男方护理假在15天基础上增至25天。选择有条件地区或企事业单位,率先实行父母育儿假试点,实施按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前,每人每年休20天育儿假。争取将我省纳入父母育儿假试点省份。
8.均衡优质教育资源。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效解决“择校热”难题。
10.实施生育奖励政策。支持各地依据现行普通公办托、幼机构保教费收费标准,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在子女3周岁或6周岁前,给予一定比例的激励奖励,省级财政将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11.提供婚育信贷支持。支持银行机构为符合相关条件的注册结婚登记夫妻最高提供20万元婚育消费贷款,按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分别给予不同程度降息优惠。
13.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夫妻创办小微企业,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健全妇幼保健体系,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
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有效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
23.推动托育专项行动。组织市(州)、县(市)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制定土地、融资等一揽子政策支持清单,签订城企联动协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加强普惠托育设施建设,增强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
五、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减轻生育子女夫妻生活压力
27.降低养育成本。结合国家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各级人民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制定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优惠政策。将新生儿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做好参保缴费管理工作。
六、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保障相关计划生育家庭权益
30.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全面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内详👉(吉林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