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 #仪式感 #家风 #离婚冷静期 #传统婚礼 #婚礼
【民政部全国妇联印发指导意见:强化结婚颁证仪式感】
中新网9月8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全国妇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为重点,以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为途径,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有效提高群众营造幸福婚姻、建设美满家庭的能力,引导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意见》强调,探索开展婚前辅导,开发婚前辅导课程,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探索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颁证常态化,通过引导婚姻当事人宣读结婚誓言、领取结婚证,在庄重神圣的仪式中宣告婚姻缔结,让当事人感悟铭记婚姻家庭蕴含的责任担当。深化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要宣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婚姻家庭文化,充分发挥其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和社会教化功能。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组织举办集体婚礼,倡导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引导广大家庭培养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培育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社会多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凝聚推进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合力。要统筹考虑群众基本服务需求和多样化服务需要,通过公益创投、政策扶持、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发挥积极作用。坚持改革创新,发扬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带动整体水平的提升。(中国新闻网)
【民政部全国妇联印发指导意见:强化结婚颁证仪式感】
中新网9月8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全国妇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为重点,以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为途径,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有效提高群众营造幸福婚姻、建设美满家庭的能力,引导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意见》强调,探索开展婚前辅导,开发婚前辅导课程,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探索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颁证常态化,通过引导婚姻当事人宣读结婚誓言、领取结婚证,在庄重神圣的仪式中宣告婚姻缔结,让当事人感悟铭记婚姻家庭蕴含的责任担当。深化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要宣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婚姻家庭文化,充分发挥其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和社会教化功能。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组织举办集体婚礼,倡导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引导广大家庭培养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培育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社会多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凝聚推进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合力。要统筹考虑群众基本服务需求和多样化服务需要,通过公益创投、政策扶持、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发挥积极作用。坚持改革创新,发扬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带动整体水平的提升。(中国新闻网)
#家庭教育法 #父母 #抚养 #未成年
【家庭教育法草案:家庭教育不当,国家可进行干预】
家庭教育法草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政府、学校、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促进家庭教育。必要时,国家对家庭教育进行干预。
家庭教育法草案包括总则、家庭教育实施、家庭教育促进、家庭教育干预、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52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实施家庭教育不当,导致未成年人行为出现偏差或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已经意味着家庭教育实施出现了严重问题,应当予以必要的干预。为此,草案赋予学校、村(居)民委员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所在单位批评教育和督促的权力,明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干预家庭教育的情形和主要措施,并对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作出规定。(新华社)
【家庭教育法草案:家庭教育不当,国家可进行干预】
家庭教育法草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政府、学校、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促进家庭教育。必要时,国家对家庭教育进行干预。
家庭教育法草案包括总则、家庭教育实施、家庭教育促进、家庭教育干预、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52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实施家庭教育不当,导致未成年人行为出现偏差或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已经意味着家庭教育实施出现了严重问题,应当予以必要的干预。为此,草案赋予学校、村(居)民委员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所在单位批评教育和督促的权力,明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干预家庭教育的情形和主要措施,并对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作出规定。(新华社)
#教育 #双减 #托管 #课后服务 #社团 #教师 #弹性上下班 #幼儿园 #考试 #重点班 #作业 #睡眠 #手机 #体育 #课外读物 #家长 #抚养 #一对一家教
【0830 教育部介绍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及“双减”“五项管理”督导有关情况】
第四,推进课后服务全面覆盖。
推进课后服务是支撑实现“双减”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彰显学校办学特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近两年来,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有效缓解了家长接孩子难的问题,受到群众普遍欢迎。今年6月,教育部发出进一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暑假期间,据我们了解,各地对课后服务工作做了精心准备,新学期课后服务工作要实现校校开展全覆盖、保障时间“5+2”、丰富内容上水平、吸引学生广参与。这四句话是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目标。
学校课后服务要体现办学特色,充分挖掘教师潜力,既要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答疑辅导、指导完成作业,又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拓展学生学习空间,努力满足学生不同学习需求,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学校要加强对家长和学生的宣传引导,促进学生更好地自愿选择回归校园参加课后服务。
要关心爱护教师,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对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相应的补助。课后服务也可以聘任退休教师、具有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并充分利用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
第五,有效降低学生考试压力。
...
《通知》明确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要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严禁超课标超教学进度命题。要合理运用考试结果,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要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的关系,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各地各校要认真按照这个《通知》的要求,切实规范考试管理工作。
第六,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今年3月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指导要点,幼儿园要帮助做好入学准备,小学一年级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积极探索实施入学适应期过渡性的活动课程。
第七,严明教育教学工作纪律
落实学校承担的“双减”工作任务,必须强化教学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教育教学工作纪律。新学期,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均衡编班的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切实做到均衡配置师资。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严格执行作业管理规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不得违规组织考试,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并以适当方式告知家长和学生,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督查发现的问题,从三个层面来看,有这么几项:
二是学校落实不到位。手机管理还不严,有少数学校没有设立手机管理装置和明确手机管理责任人。睡眠时间还不达标,38%的中小学生就寝时间晚于规定要求,67%的中小学生睡眠时间不达标。读物管理欠规范。少数学校存在教师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指定读物的问题。作业负担仍然偏重,22%的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反映有书面家庭作业,17%的中小学生书面作业总量超标,也还有部分学校的少数教师在用手机布置作业。体质管理还有漏洞。22%的中小学生反映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设的课时不达标,体育课被挤占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初三、高三年级,体育课被挤占的问题尤为严重。
三是家校协同不到位。应该说,各地普遍存在学校“一头热”现象。家长虽然认同“五项管理”政策初衷,但也担心孩子掉队,输起跑线上,除学校作业外,不少家长还要额外给孩子布置作业,结果是“老师减负、家长增负”。还有少数家长不履行监护责任,把管理孩子的责任全部推给学校。
新华社记者:教育部出台了支持各地探索暑期托管服务的举措,请问一下司长,这次的暑期托管,您认为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的吗?
一是覆盖范围广泛。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开展了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有几个省份是在全省域开展的,包括北京、上海、浙江、江苏、江西、海南等一些地方,是面向全省做了部署推动。
二是师生参与踊跃。我们做了初步统计,今年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学生约有302.6万人,我们在了解过程当中也注意到,在暑假期间,一些家长可能事先已经安排了暑期带孩子出游的活动,所以有的地方参与比例高一些,有的地方参与比例低一些。有33.9万名教师和志愿者参加了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其中教师有24.2万名。
中国网记者:吕司长,现在很多中小学教师非常关注基础教育精品课的遴选工作,麻烦您介绍一下具体是如何开展的?谢谢。
四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遴选这些精品课程的资源放在平台上,让更多的地方共享共用,加快缩小区域城乡的教育差距。
中国日报记者:“双减”政策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有人担心“一对一”家教会因此盛行起来,学科培训会因此转向家庭、地下、网上,对此教育部怎么看?如何打消家长顾虑,让“双减”政策真正落实好?
对于这种问题,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指导意见。下一步将出台针对性举措,来指导各地进行科学鉴别,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会进行认真查处。另外对于线上的学科类培训,教育部会进行常态化的网上巡查工作,一旦发现有违规的行为,也会进行认真查处,来确保“双减”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内详👉(教育部)
【中国首个教育督导问责文件出炉】
9月1日,教育部召开发布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表示,让督导“长牙齿”真正落地,必须制定专门的问责办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研究制定的《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已于今年7月正式印发,9月1日起实施。《问责办法》有三大创新点:第一,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督导权威性、有效性从制度上真正确立起来。第二,对约谈整改、资源调整、组织处理等作出规定,有利于实现教育督导与教育执法、纪检监察的联动。第三,明确了督导问责的对象、内容、方式和程序,实现督导问责的规范化。(中新社)
【0830 教育部介绍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及“双减”“五项管理”督导有关情况】
第四,推进课后服务全面覆盖。
推进课后服务是支撑实现“双减”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彰显学校办学特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近两年来,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有效缓解了家长接孩子难的问题,受到群众普遍欢迎。今年6月,教育部发出进一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暑假期间,据我们了解,各地对课后服务工作做了精心准备,新学期课后服务工作要实现校校开展全覆盖、保障时间“5+2”、丰富内容上水平、吸引学生广参与。这四句话是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目标。
学校课后服务要体现办学特色,充分挖掘教师潜力,既要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答疑辅导、指导完成作业,又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拓展学生学习空间,努力满足学生不同学习需求,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学校要加强对家长和学生的宣传引导,促进学生更好地自愿选择回归校园参加课后服务。
要关心爱护教师,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对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相应的补助。课后服务也可以聘任退休教师、具有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并充分利用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
第五,有效降低学生考试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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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要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严禁超课标超教学进度命题。要合理运用考试结果,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要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的关系,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各地各校要认真按照这个《通知》的要求,切实规范考试管理工作。
第六,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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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今年3月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指导要点,幼儿园要帮助做好入学准备,小学一年级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积极探索实施入学适应期过渡性的活动课程。
第七,严明教育教学工作纪律
落实学校承担的“双减”工作任务,必须强化教学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教育教学工作纪律。新学期,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均衡编班的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切实做到均衡配置师资。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严格执行作业管理规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不得违规组织考试,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并以适当方式告知家长和学生,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督查发现的问题,从三个层面来看,有这么几项:
二是学校落实不到位。手机管理还不严,有少数学校没有设立手机管理装置和明确手机管理责任人。睡眠时间还不达标,38%的中小学生就寝时间晚于规定要求,67%的中小学生睡眠时间不达标。读物管理欠规范。少数学校存在教师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指定读物的问题。作业负担仍然偏重,22%的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反映有书面家庭作业,17%的中小学生书面作业总量超标,也还有部分学校的少数教师在用手机布置作业。体质管理还有漏洞。22%的中小学生反映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设的课时不达标,体育课被挤占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初三、高三年级,体育课被挤占的问题尤为严重。
三是家校协同不到位。应该说,各地普遍存在学校“一头热”现象。家长虽然认同“五项管理”政策初衷,但也担心孩子掉队,输起跑线上,除学校作业外,不少家长还要额外给孩子布置作业,结果是“老师减负、家长增负”。还有少数家长不履行监护责任,把管理孩子的责任全部推给学校。
新华社记者:教育部出台了支持各地探索暑期托管服务的举措,请问一下司长,这次的暑期托管,您认为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的吗?
一是覆盖范围广泛。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开展了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有几个省份是在全省域开展的,包括北京、上海、浙江、江苏、江西、海南等一些地方,是面向全省做了部署推动。
二是师生参与踊跃。我们做了初步统计,今年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学生约有302.6万人,我们在了解过程当中也注意到,在暑假期间,一些家长可能事先已经安排了暑期带孩子出游的活动,所以有的地方参与比例高一些,有的地方参与比例低一些。有33.9万名教师和志愿者参加了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其中教师有24.2万名。
中国网记者:吕司长,现在很多中小学教师非常关注基础教育精品课的遴选工作,麻烦您介绍一下具体是如何开展的?谢谢。
四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遴选这些精品课程的资源放在平台上,让更多的地方共享共用,加快缩小区域城乡的教育差距。
中国日报记者:“双减”政策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有人担心“一对一”家教会因此盛行起来,学科培训会因此转向家庭、地下、网上,对此教育部怎么看?如何打消家长顾虑,让“双减”政策真正落实好?
对于这种问题,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指导意见。下一步将出台针对性举措,来指导各地进行科学鉴别,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会进行认真查处。另外对于线上的学科类培训,教育部会进行常态化的网上巡查工作,一旦发现有违规的行为,也会进行认真查处,来确保“双减”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内详👉(教育部)
【中国首个教育督导问责文件出炉】
9月1日,教育部召开发布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表示,让督导“长牙齿”真正落地,必须制定专门的问责办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研究制定的《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已于今年7月正式印发,9月1日起实施。《问责办法》有三大创新点:第一,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督导权威性、有效性从制度上真正确立起来。第二,对约谈整改、资源调整、组织处理等作出规定,有利于实现教育督导与教育执法、纪检监察的联动。第三,明确了督导问责的对象、内容、方式和程序,实现督导问责的规范化。(中新社)
#女性 #孕妇 #城市化 #两癌筛查 #非意愿妊娠 #人工流产 #母婴传播 #二阶导数 #未成年 #教育 #文盲 #就业 #土地 #中共 #社区 #医保 #社保 #家风 #传统文化 #自来水 #厕所 #突发事件 #家暴 #重男轻女 #移风易俗 #彩礼 #早婚早育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2.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2/10万以下,城乡、区域差距缩小。
3.妇女的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明显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能力不断增强。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步提高。
4.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全面普及,促进健康孕育,减少非意愿妊娠。...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
5.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2%以下。
6.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
(二)妇女与教育。
4.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到96%以上。
5.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并保持在92%以上。
10.女性青壮年文盲基本消除。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
...
(三)妇女与经济。
2.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
3.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左右。
4.促进女性人才发展。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促进女性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水平。
7.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平等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补偿权益。
...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2.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员代表大会中女党员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地区党员总数中女性比例。
8.村党组织成员、村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9.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
...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3.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待遇保障公平适度。
4.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4.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5.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支持妇女成为幸福安康家庭的建设者、倡导者。
6.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推进移风易俗,保障各民族妇女的婚姻自由,抵制早婚早育、高价彩礼等现象,选树宣传婚事新办典型,引导改变生男偏好,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强对广播电视、网络等婚恋活动和服务的规范管理。...
...
(七)妇女与环境。
2.提升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城乡社区、进家庭。
3.健全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
6.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
7.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标准化建设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8.妇女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断提高,作用得到发挥,特殊需求得到满足。
...
(八)妇女与法律。
4.深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6.提升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治意识,有效遏制针对妇女的性骚扰。
8.保障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保障妇女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共同财产享有知情权和平等处理权。
内详👉(中国政府网)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2.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2/10万以下,城乡、区域差距缩小。
3.妇女的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明显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能力不断增强。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步提高。
4.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全面普及,促进健康孕育,减少非意愿妊娠。...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
5.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2%以下。
6.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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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妇女与教育。
4.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到96%以上。
5.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并保持在92%以上。
10.女性青壮年文盲基本消除。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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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妇女与经济。
2.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
3.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左右。
4.促进女性人才发展。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促进女性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水平。
7.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平等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补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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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2.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员代表大会中女党员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地区党员总数中女性比例。
8.村党组织成员、村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9.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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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3.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待遇保障公平适度。
4.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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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4.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5.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支持妇女成为幸福安康家庭的建设者、倡导者。
6.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推进移风易俗,保障各民族妇女的婚姻自由,抵制早婚早育、高价彩礼等现象,选树宣传婚事新办典型,引导改变生男偏好,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强对广播电视、网络等婚恋活动和服务的规范管理。...
...
(七)妇女与环境。
2.提升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城乡社区、进家庭。
3.健全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
6.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
7.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标准化建设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8.妇女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断提高,作用得到发挥,特殊需求得到满足。
...
(八)妇女与法律。
4.深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6.提升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治意识,有效遏制针对妇女的性骚扰。
8.保障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保障妇女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共同财产享有知情权和平等处理权。
内详👉(中国政府网)
#家庭教育促进法 #家庭教育法 #教育 #父母 #家庭 #抚养 #网课 #校外培训 #训诫 #家暴 #未成年 #双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第二十五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和网络课程,开通服务热线,提供线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第五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本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中新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第二十五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和网络课程,开通服务热线,提供线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第五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本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中新社)
乌鸦观察
#浙江 #教育 #父母 #抚养 #积分 #家长学校 【浙江教育厅答“父母持证上岗”建议:今秋试行家长学习积分制】 据浙江省教育厅网站7月2日消息,浙江省教育厅6月30日向浙江省人大代表丁杭缨作出《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杭111号建议的答复(家庭教育)》称,《关于在浙江省推广“父母持证上岗”的杭州上城经验的建议》收悉。 浙江一些地方借鉴杭州市上城区“星级家长执照”做法,基于数字家长学校学习数据,对“父母持证上岗”进行了有效探索,省级层面也在做积极尝试,浙江数字家长学校自2020年在“之江汇”教育广场…
#广东 #珠海 #教育 #父母 #家长 #抚养 #家长学校 #家庭教育法
【珠海民政局回应“新婚夫妻须接受准家长学校培训”:缺乏依据】
“几乎所有的行业都需要持证上岗,唯独最需要取得上岗证的家长却没有。”在今年的珠海两会上,市人大代表廖晶遐等多位代表认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建议珠海先行先试建立“家长学校”,让新婚夫妻和离婚夫妻持证“上岗”。
近日,珠海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民政部门对于这份建议的答复函。
对于建议中的“由民政部门牵头要求每一对登记结婚的育龄夫妇签署家长责任承诺书,开展准家长学校培训,培训合格之后发放合格证书。对于每一对离异夫妻,必须签定相关‘离异不得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相关承诺书”等内容,珠海市民政局称,经梳理,民政部门缺乏相关政策依据。由于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不宜因当事人未提交法律规定之外的证件(证明)材料而不享有办理婚姻登记的权利。为进一步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经研究,民政部门决定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时,在颁证环节增加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子女”的提醒内容,对当事人进行婚前培训。在办理离婚登记受理资料时,增加对当事人进行“离异不得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温馨提示环节,引导当事人积极正确对待婚姻及后续子女教育问题。
据《珠海特区报》今年2月的报道,市人大代表廖晶遐是一名小学老师,她表示,从多项调查结果来看,青少年因为家庭教育不当或者缺失造成心理问题情况越来越严重,导致青少年自杀、犯罪也越来越多。据有关部门对于犯罪青少年的家庭生活环境调查分析显示,由于家长的素质参差不齐,出现问题的家庭往往是家长对于为人父母应尽的社会职责和监护人的责任认识明显不足。对此,很多中小学开设了家长学校,但是多项调查也显示,孩子到了中小学阶段,家长才开始学习怎样当合格家长太晚了。因家庭教育导致的问题青少年越来越多,也让学校教育压力越来越大。
廖晶遐认为,目前,接受专业的家长教育的中国家长很少,这是家庭教育体系的一大缺失,“家长的学习应该从源头开始。”每一对新婚育龄夫妇在准备生育之前,必须有当好合格父母的思想准备,必须接受准家长学校的培训和教育;对于每一对离异夫妻同样需要持证“上岗”,在离异前要明确“离异不能离监护人责任”。
廖晶遐说,2021年1月21日,国家公布了《家庭教育法(草案)》,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廖晶遐认为,全社会应该形成一种氛围,让每一对新婚夫妇登记结婚时,强制要求参加准家长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要引导年轻夫妇做好生育前的充分思想准备,具备生儿育女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认识之后才实施生儿育女计划。一旦为人父母,不仅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更要懂得家庭教育职责和义务。(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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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的行业都需要持证上岗,唯独最需要取得上岗证的家长却没有。”在今年的珠海两会上,市人大代表廖晶遐等多位代表认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建议珠海先行先试建立“家长学校”,让新婚夫妻和离婚夫妻持证“上岗”。
近日,珠海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民政部门对于这份建议的答复函。
对于建议中的“由民政部门牵头要求每一对登记结婚的育龄夫妇签署家长责任承诺书,开展准家长学校培训,培训合格之后发放合格证书。对于每一对离异夫妻,必须签定相关‘离异不得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相关承诺书”等内容,珠海市民政局称,经梳理,民政部门缺乏相关政策依据。由于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不宜因当事人未提交法律规定之外的证件(证明)材料而不享有办理婚姻登记的权利。为进一步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经研究,民政部门决定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时,在颁证环节增加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子女”的提醒内容,对当事人进行婚前培训。在办理离婚登记受理资料时,增加对当事人进行“离异不得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温馨提示环节,引导当事人积极正确对待婚姻及后续子女教育问题。
据《珠海特区报》今年2月的报道,市人大代表廖晶遐是一名小学老师,她表示,从多项调查结果来看,青少年因为家庭教育不当或者缺失造成心理问题情况越来越严重,导致青少年自杀、犯罪也越来越多。据有关部门对于犯罪青少年的家庭生活环境调查分析显示,由于家长的素质参差不齐,出现问题的家庭往往是家长对于为人父母应尽的社会职责和监护人的责任认识明显不足。对此,很多中小学开设了家长学校,但是多项调查也显示,孩子到了中小学阶段,家长才开始学习怎样当合格家长太晚了。因家庭教育导致的问题青少年越来越多,也让学校教育压力越来越大。
廖晶遐认为,目前,接受专业的家长教育的中国家长很少,这是家庭教育体系的一大缺失,“家长的学习应该从源头开始。”每一对新婚育龄夫妇在准备生育之前,必须有当好合格父母的思想准备,必须接受准家长学校的培训和教育;对于每一对离异夫妻同样需要持证“上岗”,在离异前要明确“离异不能离监护人责任”。
廖晶遐说,2021年1月21日,国家公布了《家庭教育法(草案)》,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廖晶遐认为,全社会应该形成一种氛围,让每一对新婚夫妇登记结婚时,强制要求参加准家长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要引导年轻夫妇做好生育前的充分思想准备,具备生儿育女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认识之后才实施生儿育女计划。一旦为人父母,不仅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更要懂得家庭教育职责和义务。(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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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暴 #未成年 #隐私 #家暴 #预警 #医疗 #报案 #学校 #幼儿园 #妇联 #公安 #回访
【最高法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
四、坚持保护当事人隐私原则。各部门在受理案件、协助执行、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等工作中应当注重保护当事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隐私。受害人已搬离与加害人共同住所的,不得将受害人的行踪或者联系方式告知加害人,不得在相关文书、回执中列明受害人的现住所。人身安全保护令原则上不得公开。
五、推动建立各部门协同的反家暴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各部门间数据的协同共享。探索通过专案专档、分级预警等方式精准跟踪、实时监督。
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九、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发现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的伤者,要详细做好伤者的信息登记和诊疗记录,将伤者的主诉、伤情和治疗过程,准确、客观、全面地记录于病历资料。建立医警联动机制,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医疗诊治资料收集工作。
十、学校、幼儿园...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及时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注重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加强心理疏导、干预力度。
十六、人民法院在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可以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学校等一并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应当明确载明协助事项。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内容予以协助。
十七、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内,公安机关协助执行的内容可以包括:协助督促被申请人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内,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公安机关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违法行为;接到报警后救助、保护受害人,并搜集、固定证据;发现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将情况通报人民法院等。
十八、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学校等协助执行的内容可以包括: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内进行定期回访、跟踪记录等,填写回访单或记录单,期满由当事人签字后向人民法院反馈;发现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填写情况反馈表,帮助受害人及时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联系;对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等。(界面新闻)
【最高法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
四、坚持保护当事人隐私原则。各部门在受理案件、协助执行、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等工作中应当注重保护当事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隐私。受害人已搬离与加害人共同住所的,不得将受害人的行踪或者联系方式告知加害人,不得在相关文书、回执中列明受害人的现住所。人身安全保护令原则上不得公开。
五、推动建立各部门协同的反家暴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各部门间数据的协同共享。探索通过专案专档、分级预警等方式精准跟踪、实时监督。
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九、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发现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的伤者,要详细做好伤者的信息登记和诊疗记录,将伤者的主诉、伤情和治疗过程,准确、客观、全面地记录于病历资料。建立医警联动机制,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医疗诊治资料收集工作。
十、学校、幼儿园...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及时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注重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加强心理疏导、干预力度。
十六、人民法院在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可以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学校等一并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应当明确载明协助事项。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内容予以协助。
十七、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内,公安机关协助执行的内容可以包括:协助督促被申请人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内,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公安机关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违法行为;接到报警后救助、保护受害人,并搜集、固定证据;发现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将情况通报人民法院等。
十八、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学校等协助执行的内容可以包括: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内进行定期回访、跟踪记录等,填写回访单或记录单,期满由当事人签字后向人民法院反馈;发现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填写情况反馈表,帮助受害人及时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联系;对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等。(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