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 #二手车 #维权
【特斯拉被指销售重大事故二手车 法院:构成欺诈 退一赔三】
12月4日晚间消息,天津特斯拉车主@特斯拉维权车主-韩潮 发博称:从19年8月维权至今终在一审获得胜诉,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特斯拉在一审中被判退一赔三。
车主韩潮在特斯拉官方网站购买特斯拉官方认证 P85 Model S轿车,购买之前销售告知特斯拉认证车不存在重大事故,水泡,火烧,结构性损伤。2019年6月5日至8月24日,涉案车辆频繁发生问题,共计维修7次。但经过车主检测后该车辆C柱及后翼子板有切割焊接。
韩潮认为,特斯拉公司以欺诈手段出售不符合其承诺的事故车辆。韩潮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认为,涉案车辆的维修确实涉及到大面积切割、焊接等,这种修理方式和程度必然对消费者的购车意愿产生重要影响,而特斯拉公司仅仅告知韩潮“车辆不存在结构性损伤”,尚不足以达到应有的信息披露程度。不论从积极的作为还是消极的不作为来说,特斯拉公司都符合欺诈的客观要件。
最终,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定,撤销韩潮与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二手车订购协议》。合同撤销后,特斯拉公司应向韩潮退还379700元购车款,并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1139100元。(新浪汽车 @微博)
【特斯拉被指销售重大事故二手车 法院:构成欺诈 退一赔三】
12月4日晚间消息,天津特斯拉车主@特斯拉维权车主-韩潮 发博称:从19年8月维权至今终在一审获得胜诉,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特斯拉在一审中被判退一赔三。
车主韩潮在特斯拉官方网站购买特斯拉官方认证 P85 Model S轿车,购买之前销售告知特斯拉认证车不存在重大事故,水泡,火烧,结构性损伤。2019年6月5日至8月24日,涉案车辆频繁发生问题,共计维修7次。但经过车主检测后该车辆C柱及后翼子板有切割焊接。
韩潮认为,特斯拉公司以欺诈手段出售不符合其承诺的事故车辆。韩潮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认为,涉案车辆的维修确实涉及到大面积切割、焊接等,这种修理方式和程度必然对消费者的购车意愿产生重要影响,而特斯拉公司仅仅告知韩潮“车辆不存在结构性损伤”,尚不足以达到应有的信息披露程度。不论从积极的作为还是消极的不作为来说,特斯拉公司都符合欺诈的客观要件。
最终,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定,撤销韩潮与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二手车订购协议》。合同撤销后,特斯拉公司应向韩潮退还379700元购车款,并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1139100元。(新浪汽车 @微博)
#深圳 #房地产 #二手房 #倒挂 #宕机
【深圳楼市6盘齐开,打新大军挤爆银行、挤崩登记系统】
近日,深圳集中推出6个新盘,房产界的打新大军为打印征信挤爆银行,在网点外大排长龙,还把网上登记系统也挤崩了。
此次推售的6个新盘中,不乏打新者期待已久的网红盘。以万丰海岸城为例,新房均价为5.75万/㎡,但周边二手房价格为6.4-7.7万/㎡,倒挂幅度较大。
但此次打新规则颇为严格,虽然选择多,但购房者只能6选1,一旦发现购房材料作假或有代持情形,定金将被没收,最多可能有300万损失。(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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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 中国经营报:深圳楼市有项目购房者称被收65万“喝茶费”
20-11-21 深圳新盘1个名额炒到30万 很多人手持10-15个名额去摇号
21-01-27 住建部急赴上海、深圳督导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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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集中推出6个新盘,房产界的打新大军为打印征信挤爆银行,在网点外大排长龙,还把网上登记系统也挤崩了。
此次推售的6个新盘中,不乏打新者期待已久的网红盘。以万丰海岸城为例,新房均价为5.75万/㎡,但周边二手房价格为6.4-7.7万/㎡,倒挂幅度较大。
但此次打新规则颇为严格,虽然选择多,但购房者只能6选1,一旦发现购房材料作假或有代持情形,定金将被没收,最多可能有300万损失。(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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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 #反垄断 #二选一 #平台 #行政处罚 #历史新高
【182亿: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
...
经查,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调查表明,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行为排除、限制了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竞争,妨碍了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自由流通,影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侵害了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阿里巴巴集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阿里巴巴集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合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市场监管总局)
阿里巴巴对此回应说:今天,我们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我们将强化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立足创新发展,更好履行社会责任。(阿里巴巴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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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4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21-03-12 消息人士:中国反垄断监管机构正考虑对阿里巴巴处以创纪录罚款--华尔街日报
【182亿: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
...
经查,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调查表明,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行为排除、限制了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竞争,妨碍了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自由流通,影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侵害了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阿里巴巴集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阿里巴巴集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合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市场监管总局)
阿里巴巴对此回应说:今天,我们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我们将强化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立足创新发展,更好履行社会责任。(阿里巴巴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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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3-12 消息人士:中国反垄断监管机构正考虑对阿里巴巴处以创纪录罚款--华尔街日报
Forwarded from 剧终新闻 (剧终)
#上海 #反垄断 #平台 #行政处罚 #餐饮 #垄断 #食派士 #二选一
【上海市监局对食派士“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116万行政处罚】
根据举报,2019年6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反垄断法》对上海食派士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派士”)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开展调查。2019年8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决定对食派士正式立案调查。
...
经查,食派士为互联网餐饮外送平台,主要向用户提供英语餐饮外送服务资源信息以及餐饮外送服务,经营模式为通过网页、手机APP“食派士”(Sherpa’s)等互联网媒介连接用户与线下餐饮企业,并提供服务。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期间,食派士利用其在上海市提供英文服务的在线餐饮外送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合作餐厅商户提出“二选一”要求,与所有合作餐厅商户签订含有“排他性送餐权条款”规定的合作协议,并通过制定实施“独家送餐权计划”等形式,要求合作餐厅商户立即停止与其他竞争对手平台合作,否则从食派士平台下架该商户。
调查表明,食派士通过实施上述“二选一”行为,锁定了相关市场内大量合作餐厅商户资源,严重削弱了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损害了平台内商户和消费者利益,具有明显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且没有正当理由,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的“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综合考虑食派士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2020年12月25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食派士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3%的罚款,合计人民币116.86万元。(上海市场监管 @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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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举报,2019年6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反垄断法》对上海食派士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派士”)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开展调查。2019年8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决定对食派士正式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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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食派士为互联网餐饮外送平台,主要向用户提供英语餐饮外送服务资源信息以及餐饮外送服务,经营模式为通过网页、手机APP“食派士”(Sherpa’s)等互联网媒介连接用户与线下餐饮企业,并提供服务。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期间,食派士利用其在上海市提供英文服务的在线餐饮外送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合作餐厅商户提出“二选一”要求,与所有合作餐厅商户签订含有“排他性送餐权条款”规定的合作协议,并通过制定实施“独家送餐权计划”等形式,要求合作餐厅商户立即停止与其他竞争对手平台合作,否则从食派士平台下架该商户。
调查表明,食派士通过实施上述“二选一”行为,锁定了相关市场内大量合作餐厅商户资源,严重削弱了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损害了平台内商户和消费者利益,具有明显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且没有正当理由,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的“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综合考虑食派士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2020年12月25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食派士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3%的罚款,合计人民币116.86万元。(上海市场监管 @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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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一 #社区团购 #大数据杀熟 #个人信息 #隐私 #市场支配地位 #假冒伪劣 #平台
【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联合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
.....
但在快速发展中风险与隐患也逐渐累积,危害不容忽视,依法规范刻不容缓。强迫实施“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掐尖并购”、烧钱抢占“社区团购”市场、实施“大数据杀熟”、漠视“假冒伪劣”、“信息泄露”以及实施涉税违法行为等问题必须严肃整治。其中,强迫实施“二选一”问题尤为突出,是平台经济领域资本任性、无序扩张的突出反映,是对市场竞争秩序的公然践踏和破坏。强迫实施“二选一”行为限制市场竞争,遏制创新发展,损害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根治。
针对强迫实施“二选一”以及其他突出问题,会议明确提出,平台企业要把握正确方向、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国家利益优先,坚持依法依规运行,坚持履行社会责任,做到“五个严防”和“五个确保”:严防资本无序扩张,确保经济社会安全;严防垄断失序,确保市场公平竞争;严防技术扼杀,确保行业创新发展;严防规则算法滥用,确保各方合法权益;严防系统封闭,确保生态开放共享。各平台企业要对照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全面排查涉税问题,主动开展自查自纠。
会议要求,各平台企业要在一个月内全面自检自查,逐项彻底整改,并向社会公开《依法合规经营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对平台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整改期后再有发现平台企业强迫实施“二选一”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
爱奇艺、百度、贝壳找房、滴滴、当当网、多点、京东、快手、美团、每日优鲜、奇虎360、去哪儿网、搜狗、微店、58同城、新浪微博、字节跳动、哔哩哔哩、叮咚买菜、饿了么、国美、盒马生鲜、拼多多、携程、小红书、阅文、苏宁易购、阿里、贝贝网、蘑菇街、网易(严选)、云集、唯品会、腾讯等34家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以及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深圳等地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新华社)(市场监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联合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
.....
但在快速发展中风险与隐患也逐渐累积,危害不容忽视,依法规范刻不容缓。强迫实施“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掐尖并购”、烧钱抢占“社区团购”市场、实施“大数据杀熟”、漠视“假冒伪劣”、“信息泄露”以及实施涉税违法行为等问题必须严肃整治。其中,强迫实施“二选一”问题尤为突出,是平台经济领域资本任性、无序扩张的突出反映,是对市场竞争秩序的公然践踏和破坏。强迫实施“二选一”行为限制市场竞争,遏制创新发展,损害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根治。
针对强迫实施“二选一”以及其他突出问题,会议明确提出,平台企业要把握正确方向、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国家利益优先,坚持依法依规运行,坚持履行社会责任,做到“五个严防”和“五个确保”:严防资本无序扩张,确保经济社会安全;严防垄断失序,确保市场公平竞争;严防技术扼杀,确保行业创新发展;严防规则算法滥用,确保各方合法权益;严防系统封闭,确保生态开放共享。各平台企业要对照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全面排查涉税问题,主动开展自查自纠。
会议要求,各平台企业要在一个月内全面自检自查,逐项彻底整改,并向社会公开《依法合规经营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对平台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整改期后再有发现平台企业强迫实施“二选一”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
爱奇艺、百度、贝壳找房、滴滴、当当网、多点、京东、快手、美团、每日优鲜、奇虎360、去哪儿网、搜狗、微店、58同城、新浪微博、字节跳动、哔哩哔哩、叮咚买菜、饿了么、国美、盒马生鲜、拼多多、携程、小红书、阅文、苏宁易购、阿里、贝贝网、蘑菇街、网易(严选)、云集、唯品会、腾讯等34家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以及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深圳等地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新华社)(市场监管总局)
#西安 #二手房 #限价 #房地产 #魔幻现实
【二手房指导价时代:西安业主卖房搭售380万毕加索假画】
近日,一则魔幻卖房信息在西安地产圈流传。某业主将一套价值超过600万元的房子以300万元的价格挂牌出售,并附赠一个车位。但别高兴太早,房价之外,业主还提了一个额外要求——购房者必须附带购买一幅毕加索假画,虽是假画,却标价高达380万元。
针对该消息,时代周报记者咨询多位西安中介,均得到肯定回答。
“房源是真实的,业主也诚心卖。之所以这么操作,是因为西安近期出台了二手房指导价政策。”7月13日,西安该小区附近一家中介门店经纪人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不过由于限价、没有实堪等原因,该房源在系统外网没有进行展示,只能在内网看得到。
7月9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告》,将市内部分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予以公布。“指导价基本比挂牌价降了30%左右,本来卖2.3万/平方米的小区,一下子调控价变成了约1.8万元/平方米。”上述中介人士称。(时代周报)
【二手房指导价时代:西安业主卖房搭售380万毕加索假画】
近日,一则魔幻卖房信息在西安地产圈流传。某业主将一套价值超过600万元的房子以300万元的价格挂牌出售,并附赠一个车位。但别高兴太早,房价之外,业主还提了一个额外要求——购房者必须附带购买一幅毕加索假画,虽是假画,却标价高达380万元。
针对该消息,时代周报记者咨询多位西安中介,均得到肯定回答。
“房源是真实的,业主也诚心卖。之所以这么操作,是因为西安近期出台了二手房指导价政策。”7月13日,西安该小区附近一家中介门店经纪人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不过由于限价、没有实堪等原因,该房源在系统外网没有进行展示,只能在内网看得到。
7月9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告》,将市内部分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予以公布。“指导价基本比挂牌价降了30%左右,本来卖2.3万/平方米的小区,一下子调控价变成了约1.8万元/平方米。”上述中介人士称。(时代周报)
#深圳 #二手房 #房地产 #审查
【多家深圳中介收到官方通知 被要求二手房交易需通过资格审查后才能生成买卖合同】
财联社7月16日讯,多家深圳二手房经纪机构向财联社记者证实,深圳相关主管部门已对各中介机构下达通知,要求二手房买卖单需通过资格审查后才能生成买卖合同。原由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购房资格,现正式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接。(财联社)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承接房屋交易管理职能】
财联社7月16日讯,针对日前深圳购房资质审核方变更的传闻,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向财联社记者证实:“根据我市机构改革安排,本市房屋交易资格的审核确认、房屋转让合同和抵押合同的网签备案管理等房屋交易管理职能,将调整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目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与原职能承担单位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流程对接,有具体进展时将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财联社)
【多家深圳中介收到官方通知 被要求二手房交易需通过资格审查后才能生成买卖合同】
财联社7月16日讯,多家深圳二手房经纪机构向财联社记者证实,深圳相关主管部门已对各中介机构下达通知,要求二手房买卖单需通过资格审查后才能生成买卖合同。原由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购房资格,现正式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接。(财联社)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承接房屋交易管理职能】
财联社7月16日讯,针对日前深圳购房资质审核方变更的传闻,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向财联社记者证实:“根据我市机构改革安排,本市房屋交易资格的审核确认、房屋转让合同和抵押合同的网签备案管理等房屋交易管理职能,将调整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目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与原职能承担单位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流程对接,有具体进展时将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财联社)
#平台 #不正当竞争 #唤醒 #外挂 #广告 #屏蔽广告 #篡改首页 #抢购 #爬虫 #搜索引擎 #直播 #流量 #关键词 #竞价排名
【上海浦东发布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例,涉支付宝、腾讯、百度等】
1.支付宝与斑马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行为保全案——全国首例涉App唤醒策略网络不正当竞争诉前禁令案
该案系国内首例涉App唤醒策略网络不正当竞争诉前禁令。涉案被申请人通过设定与申请人相同的APP唤醒策略以增加用户访问量,该行为不正当地阻碍了申请人“支付宝”APP在iOS系统内的正常跳转,严重干扰了其支付服务的正常运行。... #支付宝
2.腾讯公司与谌洪涛等不正当竞争纠纷行为保全案——全国首款AR探索类网游“外挂”诉前禁令案
...#腾讯
3.“电视猫”视频聚合软件不正当竞争纠纷行为保全案——全国首例屏蔽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诉前禁令案
本案系全国首例视频聚合软件屏蔽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诉前禁令案。视频聚合软件系通过抓取第三方服务器中的视频内容,为用户提供多来源、集合性视频服务的产品。涉案“电视猫”视频聚合软件在链接播放来源于申请人的视频内容时采取技术手段,绕开片前广告,取得竞争优势,涉嫌侵害申请人合法的经营模式。#电视猫
4.二三四五诉金山毒霸软件干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恶意篡改用户浏览器主页劫持流量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 #二三四五 #金山毒霸
5.陆金所金融服务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网络抢购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认定
... #陆金所
6.大众点评网数据信息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数据信息使用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司法认定
本案中所涉的搜索引擎抓取涉案信息虽未违反robots协议,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搜索引擎可以任意使用这些信息,其仍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合理控制来源于第三方网站信息的使用范围和方式。未经许可大量完整使用点评信息达到实质替代程度的行为明显造成对同业竞争者的损害,同时具有不正当性,构成不正当竞争。 #大众点评
7.“帮5淘”购物助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互联网环境下对“用户粘性”的恶意破坏构成不正当竞争
本案从对用户权益的充分尊重、标识来源的明确标注、作用方式的合理程度、网购交易的介入深度等方面综合分析,认定“帮5淘”购物助手的涉案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购物助手这一领域公认的商业道德,具有不正当性。该不正当行为将破坏原告网站的用户粘性,给原告造成损害,构成不正当竞争。 #帮5淘
8.“斗鱼网”全国首例电竞赛事直播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电竞直播画面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认定
... #斗鱼
9.腾讯公司诉祈福公司组织刷量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网络平台组织虚假交易构成帮助他人虚假宣传的认定
... #腾讯
10.百度关键词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关键词隐性使用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司法考量
本案中被告仅在后台将原告的URL设置为搜索关键词,在前端搜索链接的标题、描述部分及打开的网页中均不含有原告的任何商业标识。在推广链接的底部明确标注了“广告”字样、载明了被告的注册商标且显示在搜索页面的最下方,同时原告网站仍位居搜索结果首页的第一位。该种使用方式未破坏原告网站对于消费者的可见性,不会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未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亦不违反诚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百度
内详👉(澎湃新闻)
【上海浦东发布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例,涉支付宝、腾讯、百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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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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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系全国首例视频聚合软件屏蔽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诉前禁令案。视频聚合软件系通过抓取第三方服务器中的视频内容,为用户提供多来源、集合性视频服务的产品。涉案“电视猫”视频聚合软件在链接播放来源于申请人的视频内容时采取技术手段,绕开片前广告,取得竞争优势,涉嫌侵害申请人合法的经营模式。#电视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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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三四五 #金山毒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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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所涉的搜索引擎抓取涉案信息虽未违反robots协议,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搜索引擎可以任意使用这些信息,其仍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合理控制来源于第三方网站信息的使用范围和方式。未经许可大量完整使用点评信息达到实质替代程度的行为明显造成对同业竞争者的损害,同时具有不正当性,构成不正当竞争。 #大众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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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斗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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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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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被告仅在后台将原告的URL设置为搜索关键词,在前端搜索链接的标题、描述部分及打开的网页中均不含有原告的任何商业标识。在推广链接的底部明确标注了“广告”字样、载明了被告的注册商标且显示在搜索页面的最下方,同时原告网站仍位居搜索结果首页的第一位。该种使用方式未破坏原告网站对于消费者的可见性,不会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未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亦不违反诚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百度
内详👉(澎湃新闻)
#不正当竞争 #平台 #山寨 #混淆 #域名 #直播 #虚假宣传 #虚假交易 #差评 #返现红包 #虚假营销 #恶意评价 #水军 #流量 #大数据 #人工智能 #流量劫持 #关键词联想 #嵌入链接 #兼容性 #反刷单 #刷单 #个人信息 #爬虫 #二选一 #屏蔽 #屏蔽链接 #互联互通
【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二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或者帮助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影响市场公平交易,直接或间接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竞争行为提供指导、规范,发现平台内经营者有违反本规定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保存有关处置信息不少于三年并依法接受监督检查。
第七条 经营者在生产、销售活动中,不得利用网络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应用软件、网店、自媒体、游戏界面等的页面设计、名称、图标、形状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三)擅自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标识设置为搜索关键词。
(四)其他利用网络实施的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提供网络服务的经营者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前款规定的混淆行为。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采取下列方式,对经营者自身或者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一)通过网站、自媒体等网络手段进行展示、演示、说明、解释、推介或者文字标注;
(二)通过直播营销、话题营销、平台推荐、网络文案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
(三)其他网络宣传方式。
经营者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前款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采取下列方式,对经营者自身或者其商品的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一)虚假交易或者组织虚假交易;
(二)虚假排名或者组织虚假排名;
(三)虚构交易额、成交量、预约量等与经营有关的数据信息;
(四)虚构用户评价、收藏量、点赞量、投票量、关注量、订阅量、转发量等流量数据;
(五)采用误导性展示等方式,隐匿差评,或者将好评前置、差评后置,或者不显著区分不同商品或者服务的评价等;
(六)虚构点击量、关注度、阅读量、收听量、观看量、播放量等互动数据;
(七)采用谎称现货、虚构预订、虚假抢购等方式进行虚假营销;
(八)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足以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九)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经营者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前款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第十二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一)组织、指使他人以消费者名义对竞争对手的商品进行恶意评价;
(二)利用或者组织、指使他人通过网络恶意散布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
(三)利用网络对竞争对手的商品作出虚假或者误导性的风险提示、告客户书、警告函、律师函或举报信等;
(四)其他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自媒体、跟帖评论服务的提供者或使用者、网络水军等组织或个人,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前款行为。
第十三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流量劫持、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实施下列插入链接或者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等流量劫持行为:
(一)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跳转链接、嵌入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链接;
(二)利用关键词联想等功能,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
(三)其他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流量劫持的行为。
第十五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下列干扰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
(一)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放弃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二)违背用户意愿下载、安装、运行应用程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影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设备、功能或者其他程序正常运行;
(三)对非基本功能的应用程序不提供卸载功能或者对应用程序卸载设置障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影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设备、功能或者其他程序正常运行;
(四)无正当理由,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屏蔽、拦截、修改、关闭、卸载,妨碍其下载、安装、运行、升级、转发、传播等;
(五)调整其他经营者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在搜索结果中的自然排序位置,并实施恶意锁定。
(六)其他妨碍、干扰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
第十六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第十七条 经营者不得直接、组织或者通过第三方,在短期内与竞争对手发生高频次交易或者给予好评等,触发平台的反刷单惩罚机制,减少该竞争对手的交易机会。
第十八条 经营者不得针对特定信息服务提供商,拦截、屏蔽其信息内容及页面,频繁弹出的对用户造成干扰的信息以及不提供关闭方式的漂浮、视窗等信息除外。
第十九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商品下架等方式,减少其他经营者之间的交易机会,实施“二选一”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第二十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非法抓取、使用其他经营者的数据,并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主要内容或者部分内容构成实质性替代,或者不合理增加其他经营者的运营成本,减损其他经营者用户数据的安全性,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收集、分析交易相对方的交易信息、浏览内容及次数、交易时使用的终端设备的品牌及价值等方式,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方不合理地提供不同的交易信息,侵害交易相对方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扰乱市场公平交易秩序。
交易信息包括交易历史、支付意愿、消费习惯、个体偏好、支付能力、依赖程度、信用状况等。
内详👉(市场监管总局)
【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二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或者帮助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影响市场公平交易,直接或间接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竞争行为提供指导、规范,发现平台内经营者有违反本规定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保存有关处置信息不少于三年并依法接受监督检查。
第七条 经营者在生产、销售活动中,不得利用网络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应用软件、网店、自媒体、游戏界面等的页面设计、名称、图标、形状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三)擅自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标识设置为搜索关键词。
(四)其他利用网络实施的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提供网络服务的经营者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前款规定的混淆行为。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采取下列方式,对经营者自身或者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一)通过网站、自媒体等网络手段进行展示、演示、说明、解释、推介或者文字标注;
(二)通过直播营销、话题营销、平台推荐、网络文案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
(三)其他网络宣传方式。
经营者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前款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采取下列方式,对经营者自身或者其商品的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一)虚假交易或者组织虚假交易;
(二)虚假排名或者组织虚假排名;
(三)虚构交易额、成交量、预约量等与经营有关的数据信息;
(四)虚构用户评价、收藏量、点赞量、投票量、关注量、订阅量、转发量等流量数据;
(五)采用误导性展示等方式,隐匿差评,或者将好评前置、差评后置,或者不显著区分不同商品或者服务的评价等;
(六)虚构点击量、关注度、阅读量、收听量、观看量、播放量等互动数据;
(七)采用谎称现货、虚构预订、虚假抢购等方式进行虚假营销;
(八)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足以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九)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经营者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前款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第十二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一)组织、指使他人以消费者名义对竞争对手的商品进行恶意评价;
(二)利用或者组织、指使他人通过网络恶意散布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
(三)利用网络对竞争对手的商品作出虚假或者误导性的风险提示、告客户书、警告函、律师函或举报信等;
(四)其他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自媒体、跟帖评论服务的提供者或使用者、网络水军等组织或个人,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前款行为。
第十三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流量劫持、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实施下列插入链接或者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等流量劫持行为:
(一)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跳转链接、嵌入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链接;
(二)利用关键词联想等功能,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
(三)其他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流量劫持的行为。
第十五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下列干扰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
(一)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放弃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二)违背用户意愿下载、安装、运行应用程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影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设备、功能或者其他程序正常运行;
(三)对非基本功能的应用程序不提供卸载功能或者对应用程序卸载设置障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影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设备、功能或者其他程序正常运行;
(四)无正当理由,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屏蔽、拦截、修改、关闭、卸载,妨碍其下载、安装、运行、升级、转发、传播等;
(五)调整其他经营者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在搜索结果中的自然排序位置,并实施恶意锁定。
(六)其他妨碍、干扰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
第十六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第十七条 经营者不得直接、组织或者通过第三方,在短期内与竞争对手发生高频次交易或者给予好评等,触发平台的反刷单惩罚机制,减少该竞争对手的交易机会。
第十八条 经营者不得针对特定信息服务提供商,拦截、屏蔽其信息内容及页面,频繁弹出的对用户造成干扰的信息以及不提供关闭方式的漂浮、视窗等信息除外。
第十九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商品下架等方式,减少其他经营者之间的交易机会,实施“二选一”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第二十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非法抓取、使用其他经营者的数据,并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主要内容或者部分内容构成实质性替代,或者不合理增加其他经营者的运营成本,减损其他经营者用户数据的安全性,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收集、分析交易相对方的交易信息、浏览内容及次数、交易时使用的终端设备的品牌及价值等方式,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方不合理地提供不同的交易信息,侵害交易相对方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扰乱市场公平交易秩序。
交易信息包括交易历史、支付意愿、消费习惯、个体偏好、支付能力、依赖程度、信用状况等。
内详👉(市场监管总局)
#反垄断 #水泥 #二手车 #水务集团 #英伟达 #阿里 #阅文 #山东 #济宁 #财政局 #湖南 #怀化 #住建局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0年反垄断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1.四川省水泥协会组织6家水泥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
2.浙江省嘉兴市二手车行业协会组织9家二手车交易市场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
3.山东康惠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4.南京水务集团高淳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5.英伟达公司收购迈络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6.丹纳赫公司收购通用电气医疗生命科学生物制药业务案
7.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
8.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
9.山东省济宁市财政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
10.湖南省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法制日报)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0年反垄断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1.四川省水泥协会组织6家水泥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
2.浙江省嘉兴市二手车行业协会组织9家二手车交易市场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
3.山东康惠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4.南京水务集团高淳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5.英伟达公司收购迈络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6.丹纳赫公司收购通用电气医疗生命科学生物制药业务案
7.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
8.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
9.山东省济宁市财政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
10.湖南省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法制日报)
#美团 #二选一 #反垄断 #罚款 #行政处罚
【美团因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被处罚34.42亿】
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专案组,依法扎实高效推进案件查办,广泛开展调查取证,获取大量证据材料并全面深入分析,查明案件事实;组织专家反复深入开展研究论证;多次听取美团陈述意见,保障其合法权利;确保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经查,2018年以来,美团滥用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以实施差别费率、拖延商家上线等方式,促使平台内商家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并通过收取独家合作保证金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惩罚性措施,保障“二选一”行为实施,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妨碍了市场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削弱平台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损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美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2021年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同时,向美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完善平台佣金收费机制和算法规则、维护平台内中小餐饮商家合法利益、加强外卖骑手合法权益保护等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确保整改到位,实现规范创新健康持续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
【美团因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被处罚34.42亿】
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专案组,依法扎实高效推进案件查办,广泛开展调查取证,获取大量证据材料并全面深入分析,查明案件事实;组织专家反复深入开展研究论证;多次听取美团陈述意见,保障其合法权利;确保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经查,2018年以来,美团滥用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以实施差别费率、拖延商家上线等方式,促使平台内商家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并通过收取独家合作保证金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惩罚性措施,保障“二选一”行为实施,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妨碍了市场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削弱平台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损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美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2021年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同时,向美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完善平台佣金收费机制和算法规则、维护平台内中小餐饮商家合法利益、加强外卖骑手合法权益保护等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确保整改到位,实现规范创新健康持续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
#孔夫子旧书网 #二手书 #平台 #营业执照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闲鱼 #转转
【孔夫子旧书网要求店主办理“两证” 数万中小店主受困】
...
孔夫子旧书网(以下简称孔网)上的店铺有书摊、书店两种形态,此前个人闲置图书转卖只需开通书摊即可,只要上架图书不超过2000本就无需开通店铺,也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两证)。
然而,11月15日,孔网发布了《网站关于完善古旧书业经营模式、鼓励书友规范化经营的意见 (试行)》,要求“销售1949年10月1日后出版物的店铺,原则上要求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者与有出版物经营许可的卖家联合经营”,而对于年交易额超过3万元的店铺,则强制性必须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与有证卖家联合经营。
这条“新规”在微博发酵之前,已经在贴吧引起了店主们的一波热议,很多店主都声称收到了通知,永喜书屋则表示:“这个规定对于小商家无疑是灭顶之灾,官方态度是允许和有许可证大商家一起联合经营,这个管道不知道是不是有官方来提供。如果官方不提供让小商家自己想办法,无疑让这些的商家又被扒一层皮。现在这情势真的不好说,如果迟早要关店,我也不折腾了,找地方上班算了。”
...
除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之外,货源资质也成为摆在二手书卖家之前的一道跨不过去的门槛。很多店主都反映书摊被暂停营业,除了需要提供“两证”,还需提供进货凭证,以及订单记录、物流记录、转账/发票记录等进货来源说明,审核期间资金冻结三个月,审核不通过将永久冻结。
...
早在5年前,网上流传消息称闲鱼等二手交易平台开始禁止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二手书转卖。不过,此后普通用户依然可以出售,只不过在闲鱼卖书默认有同时上架5本,每月发布15本的限制。
直到今年4月,一位厦门的孔网店主因为“在没有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私自在孔夫子二手书网注册、开设网店,从事出版物发行”,被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罚款28万元。作为近年来全国首例二手图书买卖违法案。
据店主的自述,之所以被处罚28万,是因为执法部门认定其在三年多时间里累计经营额人民币40499.60元,需处以7倍的罚款。如果按照孔网的“新规”,年均1万多元的交易额够不上必须办证的“门槛”。由此可见,孔网的规定是一回事,各地在执法的过程中如何判定似乎又是另一回事了。(风间·做書@微信,archive)
截至发稿,孔网首页显示有19655 家书店,266828 家书摊。
【孔夫子旧书网要求店主办理“两证” 数万中小店主受困】
...
孔夫子旧书网(以下简称孔网)上的店铺有书摊、书店两种形态,此前个人闲置图书转卖只需开通书摊即可,只要上架图书不超过2000本就无需开通店铺,也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两证)。
然而,11月15日,孔网发布了《网站关于完善古旧书业经营模式、鼓励书友规范化经营的意见 (试行)》,要求“销售1949年10月1日后出版物的店铺,原则上要求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者与有出版物经营许可的卖家联合经营”,而对于年交易额超过3万元的店铺,则强制性必须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与有证卖家联合经营。
这条“新规”在微博发酵之前,已经在贴吧引起了店主们的一波热议,很多店主都声称收到了通知,永喜书屋则表示:“这个规定对于小商家无疑是灭顶之灾,官方态度是允许和有许可证大商家一起联合经营,这个管道不知道是不是有官方来提供。如果官方不提供让小商家自己想办法,无疑让这些的商家又被扒一层皮。现在这情势真的不好说,如果迟早要关店,我也不折腾了,找地方上班算了。”
...
除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之外,货源资质也成为摆在二手书卖家之前的一道跨不过去的门槛。很多店主都反映书摊被暂停营业,除了需要提供“两证”,还需提供进货凭证,以及订单记录、物流记录、转账/发票记录等进货来源说明,审核期间资金冻结三个月,审核不通过将永久冻结。
...
早在5年前,网上流传消息称闲鱼等二手交易平台开始禁止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二手书转卖。不过,此后普通用户依然可以出售,只不过在闲鱼卖书默认有同时上架5本,每月发布15本的限制。
直到今年4月,一位厦门的孔网店主因为“在没有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私自在孔夫子二手书网注册、开设网店,从事出版物发行”,被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罚款28万元。作为近年来全国首例二手图书买卖违法案。
据店主的自述,之所以被处罚28万,是因为执法部门认定其在三年多时间里累计经营额人民币40499.60元,需处以7倍的罚款。如果按照孔网的“新规”,年均1万多元的交易额够不上必须办证的“门槛”。由此可见,孔网的规定是一回事,各地在执法的过程中如何判定似乎又是另一回事了。(风间·做書@微信,archive)
截至发稿,孔网首页显示有19655 家书店,266828 家书摊。
乌鸦观察
#韩国 #日本 #强制执行 #三菱重工 #二战 #劳工 【韩法院下令强制执行日企资产赔偿二战劳工】 韩国一家法院下令强制执行日本三菱重工业公司资产,以赔偿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遭强征的韩国劳工。日本政府随后警告,这一做法会严重损害两国关系。 据报道,韩国水原地方法院12日裁决,对三菱重工应从韩国一家公司收取的大约8.5亿韩元(约合470万元人民币),予以强制执行,用于赔偿韩方原告,裁决18日生效。韩国最高法院2018年认定,三菱重工应就二战期间强征劳工赔偿韩方原告,但三菱重工一直拒绝执行判决。 日本…
#日本 #二战 #劳工 #虐待 #申遗 #中国 #韩国
【日本推进涉二战强制劳役遗址申遗,中国外交部:只会招致愤怒反对】
2月11日,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提问,日本正在推进佐渡岛的金山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韩国总统昨天对此表示遗憾以及对出现新的历史问题的担忧。中方对此有何评论?赵立坚表示,中方此前已经就有关问题作出过回应,强征和奴役劳工是日本军国主义在对外侵略和殖民统治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
赵立坚指出,日本在此前类似申遗过程中曾承认,部分遗址有过违背中国、朝鲜半岛和其他亚洲国家劳工本人意愿的强制劳役,并许诺设立信息中心纪念遇难者,但始终未见兑现。如今,日本又无视邻国痛苦记忆,试图搞新的类似申遗,这只会进一步招致愤怒和反对。日本应正视和反省历史,以诚实、负责任的态度和实际行动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取信于亚洲邻国和国际社会。(澎湃新闻)
【文在寅对日本决定为佐渡金山申遗表遗憾】
韩国总统文在寅10日接受韩联社等全球八大通讯社联合采访时就日本政府决定为二战时期强征韩籍劳工的佐渡金山申遗一事表示遗憾,并称目前应是两国携手解决历史问题、发展面向未来的关系之时。
在现政府仅剩3个月任期之际,韩联社、法新社、美联社、埃菲社、共同社、路透社、塔斯社、新华社8家通讯社当天对文在寅进行了书面采访。这是文在寅首次就日本佐渡金山申遗问题表态。(韩联社)
【日本推进涉二战强制劳役遗址申遗,中国外交部:只会招致愤怒反对】
2月11日,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提问,日本正在推进佐渡岛的金山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韩国总统昨天对此表示遗憾以及对出现新的历史问题的担忧。中方对此有何评论?赵立坚表示,中方此前已经就有关问题作出过回应,强征和奴役劳工是日本军国主义在对外侵略和殖民统治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
赵立坚指出,日本在此前类似申遗过程中曾承认,部分遗址有过违背中国、朝鲜半岛和其他亚洲国家劳工本人意愿的强制劳役,并许诺设立信息中心纪念遇难者,但始终未见兑现。如今,日本又无视邻国痛苦记忆,试图搞新的类似申遗,这只会进一步招致愤怒和反对。日本应正视和反省历史,以诚实、负责任的态度和实际行动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取信于亚洲邻国和国际社会。(澎湃新闻)
【文在寅对日本决定为佐渡金山申遗表遗憾】
韩国总统文在寅10日接受韩联社等全球八大通讯社联合采访时就日本政府决定为二战时期强征韩籍劳工的佐渡金山申遗一事表示遗憾,并称目前应是两国携手解决历史问题、发展面向未来的关系之时。
在现政府仅剩3个月任期之际,韩联社、法新社、美联社、埃菲社、共同社、路透社、塔斯社、新华社8家通讯社当天对文在寅进行了书面采访。这是文在寅首次就日本佐渡金山申遗问题表态。(韩联社)
乌鸦观察
#孔夫子旧书网 #二手书 #平台 #营业执照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闲鱼 #转转 【孔夫子旧书网要求店主办理“两证” 数万中小店主受困】 ... 孔夫子旧书网(以下简称孔网)上的店铺有书摊、书店两种形态,此前个人闲置图书转卖只需开通书摊即可,只要上架图书不超过2000本就无需开通店铺,也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两证)。 然而,11月15日,孔网发布了《网站关于完善古旧书业经营模式、鼓励书友规范化经营的意见 (试行)》,要求“销售1949年10月1日后出版物的店铺,原则上要求办理出…
#孔夫子旧书网 #二手书 #平台 #营业执照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男子网上出售4万元旧书被罚28万元,起诉执法部门胜诉】
厦门市一名男子利用业余时间在孔夫子旧书网和社交平台上出售价值4万元的旧书,被当地文化执法部门认定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被处罚款28万余元,引发社会关注。男子不服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日前,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撤销文化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2021年4月21日,杨先生收到一份由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他被告知,“你在没有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在北京古城堡图书有限公司运营的二手书交易网站(‘孔夫子二手书网’)注册,开设网店(网店名‘逛逛书店’),从事出版物发行……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1月30日止,你通过二手书网络交易平台、个人银行账户转账、微信转账等途径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经查证认定累计经营额人民币40499.60元。你的行为已构成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规定,责令你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对你处违法经营额7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共计人民币283497.20元。”
同年5月19日,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作出(厦集)文综罚字〔2021〕004号行政处罚决定,邮寄送达杨先生。6月,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杨先生向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8月5日,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处罚决定。
不服这一行政复议决定,杨先生随后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
2022年2月底,杨先生收到思明区人民法院对于此案的判决书。法院认为,杨先生销售的旧书中属于合法出版物的,符合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的情形,无需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属于违禁出版物的,应按照《出版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认定杨先生的行为系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系对原告违法行为的定性错误;对其进行处罚是适用法律错误。法院判决,撤销行政复议决定;责令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应于本判决生效6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杨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法院所认定的合法出版物是指他通过孔网转让的合法出版物,总价值3.3万元;所指的违禁出版物是指他通过微信转让的部分图书,这些为香港、台湾地区出版社出版的书籍,总值6000余元。
3月15日,杨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他对法院的判决结果感到满意。
杨先生认为,他购买旧书,看完后再将其出售,属于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行为,并无任何违法;其次他并非经营者,只是一个消费者,他出售旧书的行为不能算经营行为。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只是采纳了他的第一个主张,对于他的第二个主张,因为比较复杂,涉及的面太大,法院并未对此作出明确定性,希望从法律上将旧书的买卖行为是否属于出版物发行理清楚。
3月15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询问此事是否上诉时,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案还没有尘埃落定,他不清楚具体情况。(极目新闻)
【男子网上出售4万元旧书被罚28万元,起诉执法部门胜诉】
厦门市一名男子利用业余时间在孔夫子旧书网和社交平台上出售价值4万元的旧书,被当地文化执法部门认定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被处罚款28万余元,引发社会关注。男子不服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日前,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撤销文化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2021年4月21日,杨先生收到一份由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他被告知,“你在没有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在北京古城堡图书有限公司运营的二手书交易网站(‘孔夫子二手书网’)注册,开设网店(网店名‘逛逛书店’),从事出版物发行……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1月30日止,你通过二手书网络交易平台、个人银行账户转账、微信转账等途径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经查证认定累计经营额人民币40499.60元。你的行为已构成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规定,责令你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对你处违法经营额7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共计人民币283497.20元。”
同年5月19日,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作出(厦集)文综罚字〔2021〕004号行政处罚决定,邮寄送达杨先生。6月,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杨先生向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8月5日,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处罚决定。
不服这一行政复议决定,杨先生随后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
2022年2月底,杨先生收到思明区人民法院对于此案的判决书。法院认为,杨先生销售的旧书中属于合法出版物的,符合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的情形,无需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属于违禁出版物的,应按照《出版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认定杨先生的行为系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系对原告违法行为的定性错误;对其进行处罚是适用法律错误。法院判决,撤销行政复议决定;责令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应于本判决生效6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杨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法院所认定的合法出版物是指他通过孔网转让的合法出版物,总价值3.3万元;所指的违禁出版物是指他通过微信转让的部分图书,这些为香港、台湾地区出版社出版的书籍,总值6000余元。
3月15日,杨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他对法院的判决结果感到满意。
杨先生认为,他购买旧书,看完后再将其出售,属于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行为,并无任何违法;其次他并非经营者,只是一个消费者,他出售旧书的行为不能算经营行为。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只是采纳了他的第一个主张,对于他的第二个主张,因为比较复杂,涉及的面太大,法院并未对此作出明确定性,希望从法律上将旧书的买卖行为是否属于出版物发行理清楚。
3月15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询问此事是否上诉时,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案还没有尘埃落定,他不清楚具体情况。(极目新闻)
#二十大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闭幕】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关于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后,22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胜利闭幕。
大会一致同意,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把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的内容写入党章;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等内容写入党章;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等内容写入党章;把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等内容写入党章;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内容写入党章;把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等内容写入党章。(新华社1、2)
中央委员名单显示,政治局常委中,习近平(69)、王沪宁(67)、赵乐际(65)在列,李克强(67)、栗战书(72)、汪洋(67)、韩正(68)不在名单之中。在除了七常委之外的剩余十九届政治局委员中,胡春华、李强、李希、丁薛祥、陈敏尔、李鸿忠、黄坤明、蔡奇、张又侠在新一届中委名单中,刘鹤、王晨、许其亮、孙春兰、杨洁篪、杨晓渡、陈希、陈全国、郭声琨不在新一届中委名单中。
【胡锦涛身体不适 闭幕会中途离席】
明报报道称,按惯例,闭幕会前半段不公开,记者要在人民大会堂东大厅等候。至上午11时半记者入场时,大会处于中段暂停状态,此时栗战书正与胡锦涛倾谈,有时还握着胡的手。不久,王沪宁加入讨论,他侧着身趴在桌上,似在关切胡的状况,后来他叫来一名工作人员吩咐几句,该工作人员便走到习背后,习对他指示一二,该工作人员离开。
习、栗、王继续围着胡讨论,内容不得而知。一分钟后,又来了一名年轻工作人员,弯腰听习吩咐几句,再来到胡身边,帮他拿起眼镜,而栗战书则帮手收拾胡台面的文件。胡此时还未站起,他侧身与习近平说话,疑似误以为习台面的文件是他的,想要取走,被习按住。工作人员一手拿着胡锦涛的眼镜和文件,另一手将他扶起,并抬手指引他前往主席台旁边的通道。
胡锦涛临走时,拍了拍习、李二人,似是告别。而指引他出去的工作人员其后返回,习对他吩咐了几句。其后大会堂服务员上台斟茶时,仍有为胡的杯子添水,显示会务组不确定他是否会回来,胡到散场无再露面。
有新华网记者获悉,胡锦涛最近一直在抽空养病,但坚持出席二十大闭幕;当他在会议期间身体不适时,为其健康,工作人员陪他到会场旁边房间休息,“现在,他好多了”。
此外,国家副主席王岐山昨日亮相主席台,意味着结束外访后已完成隔离检疫。(明报)(新华社)(法新社)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闭幕】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关于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后,22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胜利闭幕。
大会一致同意,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把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的内容写入党章;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等内容写入党章;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等内容写入党章;把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等内容写入党章;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内容写入党章;把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等内容写入党章。(新华社1、2)
中央委员名单显示,政治局常委中,习近平(69)、王沪宁(67)、赵乐际(65)在列,李克强(67)、栗战书(72)、汪洋(67)、韩正(68)不在名单之中。在除了七常委之外的剩余十九届政治局委员中,胡春华、李强、李希、丁薛祥、陈敏尔、李鸿忠、黄坤明、蔡奇、张又侠在新一届中委名单中,刘鹤、王晨、许其亮、孙春兰、杨洁篪、杨晓渡、陈希、陈全国、郭声琨不在新一届中委名单中。
【胡锦涛身体不适 闭幕会中途离席】
明报报道称,按惯例,闭幕会前半段不公开,记者要在人民大会堂东大厅等候。至上午11时半记者入场时,大会处于中段暂停状态,此时栗战书正与胡锦涛倾谈,有时还握着胡的手。不久,王沪宁加入讨论,他侧着身趴在桌上,似在关切胡的状况,后来他叫来一名工作人员吩咐几句,该工作人员便走到习背后,习对他指示一二,该工作人员离开。
习、栗、王继续围着胡讨论,内容不得而知。一分钟后,又来了一名年轻工作人员,弯腰听习吩咐几句,再来到胡身边,帮他拿起眼镜,而栗战书则帮手收拾胡台面的文件。胡此时还未站起,他侧身与习近平说话,疑似误以为习台面的文件是他的,想要取走,被习按住。工作人员一手拿着胡锦涛的眼镜和文件,另一手将他扶起,并抬手指引他前往主席台旁边的通道。
胡锦涛临走时,拍了拍习、李二人,似是告别。而指引他出去的工作人员其后返回,习对他吩咐了几句。其后大会堂服务员上台斟茶时,仍有为胡的杯子添水,显示会务组不确定他是否会回来,胡到散场无再露面。
有新华网记者获悉,胡锦涛最近一直在抽空养病,但坚持出席二十大闭幕;当他在会议期间身体不适时,为其健康,工作人员陪他到会场旁边房间休息,“现在,他好多了”。
此外,国家副主席王岐山昨日亮相主席台,意味着结束外访后已完成隔离检疫。(明报)(新华社)(法新社)
#观点 #Opinion #论持久战 #医疗资源 #医疗挤兑 #死亡 #超额死亡率 #后遗症 #二次感染 #进化 #疫苗接种
【王立铭:新冠管控放开之后,应该做什么?】
...
但当前局面下一个巨大的风险是,很多人(包括部分参与决策的人)带着一种轻松的、不切实际的幻想进入放开模式的。事实上,美欧过去三年的经验教训在反复的说明,开放模式也会面临长期、持续、严峻的挑战:
A 在普遍接种疫苗背景下,奥密克戎变种的感染重症率和病死率已经下降到和季节性流感类似的水平(一个较为乐观的估计是0.3%、0.1%)。但其传播能力远超过季节性流感,感染人群基数也因此远大于季节性流感,因此对人群健康的威胁程度、对卫生系统的压力,都远大于季节性流感。美欧各国的数据表明,奥密克戎变种带来的住院、ICU、死亡人数甚至超过了之前致病性更强的德尔塔毒株。国内外多个模型模拟的结果也提示,放开后第一波感染中,数十万人级别的新冠死亡难以避免。奥密克戎绝对不是某些专家口中的“小感冒”,也不应该单纯用病死率一个数字来理解其威胁。
B 奥密克戎的威胁也并不仅仅是直接感染的威胁。因其极强的传播力,奥密克戎势必在感染高峰中产生严重的医疗资源挤兑,这不光体现在大量患者需要就医,也体现在大量医护人员因病缺勤。更危险的是,医护人员的感染和带病工作,将进一步带动奥密克戎在医疗机构和老人照护机构中的传播,严重威胁这部分高危人群的健康,加剧医疗资源的挤兑情况。各国数据也表明,2020-2022年产生的超额死亡人数往往显著高于(甚至倍于)新冠直接死亡人数,原因正在于此。
C 新冠后遗症的问题并不应该忽略。最近国内专家的口径开始趋于认定新冠不存在后遗症、或后遗症主要是心理压力过大导致,这和世界各国三年来的研究结论根本矛盾。以美国老兵事业部的多个大规模研究为例,新冠感染(包括奥密克戎感染)能够显著提高全身各器官各种疾病的发病率,显著提高患者全因死亡率。一个粗糙的估计也许是,新冠普遍感染之后,全社会整体医疗负担将会有10-30%的提升,且将长期持续。这意味着医疗系统的压力、各类疾病患者就医的困难、医保开支的负担会持续长期增加。
D 新冠反复感染的问题也需要非常警惕。最近全社会弥漫着一种反正都要阳、早阳早好、阳了就能解脱的气氛,和美欧2020年不少年轻人搞新冠派对的心态别无二致。这本身当然是一种完全可以理解的社会情绪,但实际上,新冠能够反复感染早已是学界共识,在奥密克戎出现后,报道的重复感染率已经突破5%(实际数字只会更高。在未来,能够突破现有人群免疫保护的新变种只会层出不穷,人群的重复感染将是大概率结局。特别对于新冠高危人群来说(老年人、基础病患者、孕妇等),反复感染将大大提高其罹患重症的可能性。
E 不能存在“新冠越变越弱”的错误预期。在新冠广泛传播和感染后,新冠病毒向着更强的免疫逃逸方向进化是可以预期的,但没有任何理论和实验证据,可以证明和预测新冠病毒将会向着毒力越来越弱的方向进化,这是对进化论的根本误解(trade-off进化、短视进化都提供了更合理全面的解释)。在真实历史中,也绝不是每种人类病原体都在朝着独立越来越弱的方向进化。天花病毒和脊灰病毒的毒力远超新冠病毒,但两者在数千年进化历史上并未展示出明确的毒力下降,甚至在局部时空还有毒力上升的现象。
从清零模式到放开模式的切换不仅仅是管或者不管、测或者不测、报道或者不报道的区别,其背后需要有一整套准备工作的支持才能实现平稳过度。在这方面,新加坡政府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范例。他们在2021年6月正式开启向共存模式的转向,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序的开放动作以实现平稳过渡,包括对疫苗的强制接种、口罩佩戴的要求、公共场所的人数限制、感染者抗原检测和居家自愈的程序等等。这些措施固然无法规避新冠感染带来的生命损失和公卫负担,但却帮助他们平稳完成了疫情管控政策的软着陆。
相比之下,当下国内这些准备工作事实上是极为欠缺的,这将会显著影响我们走向放开模式的代价和结局。过往的决定我们不再纠缠,但面向未来,有一些关键的准备工作是必须马上开始补课的:
A 首先需要的是重建整个社会、包括决策层和专家层,对新冠的正确认识。在清零时期我们过度强调了新冠的威胁,而在放开后又转向过度的强调新冠的无足轻重,这都会干扰我们为新冠做出充分和准确的准备。新冠不是魔鬼,但新冠的威胁也绝对不是感冒或者常规年份的季节性流感可比。我的建议是要建立机制,将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及时汇总发布,为公众、专家、决策层提供准确的参考信息和明确预期。
B 加速疫苗接种:...
C 加速防重症药物准备:...
D 重启新冠病毒监测工作:...这些信息将帮助我们更好的了解新冠病毒的传播规律、新冠病毒的变异规律、并指导医疗系统和整个社会(例如药物储备、公共运输、快递物流等)做好提前准备。考虑到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我们特别要关注全新变异株、特别是那些能够突破现有免疫屏障的变异的出现。
E 制定放开后的疫情防控方案:放开绝不应该意味着彻底对新冠病毒和新冠疫情抱着不闻不问视而不见的态度,更不应该假设快速传播就可以快速复苏。特别是在感染高峰时段,采取一些措施实现“压峰”,防止医疗资源在短期内迅速耗竭,仍然是非常关键的救命措施。当然,这些措施应该不会激烈到清零时期的水平,但诸如减少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包括停课)、强制口罩、发放抗原检测试剂并要求感染者居家自我隔离、医疗和养老机构强制抗原检测等手段,在放开之后的感染高峰仍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当然,这些政策合适执行、合适退场,也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指导原则,防止滥用。
新冠显然不是个好东西。过去三年我们试图对它进行清零,清零无法实现以后又试图期待全面感染一轮之后可以迅速将它遗忘。很遗憾,这都不是应对新冠的正确姿势。(饶议科学 @微信)
【王立铭:新冠管控放开之后,应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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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当前局面下一个巨大的风险是,很多人(包括部分参与决策的人)带着一种轻松的、不切实际的幻想进入放开模式的。事实上,美欧过去三年的经验教训在反复的说明,开放模式也会面临长期、持续、严峻的挑战:
A 在普遍接种疫苗背景下,奥密克戎变种的感染重症率和病死率已经下降到和季节性流感类似的水平(一个较为乐观的估计是0.3%、0.1%)。但其传播能力远超过季节性流感,感染人群基数也因此远大于季节性流感,因此对人群健康的威胁程度、对卫生系统的压力,都远大于季节性流感。美欧各国的数据表明,奥密克戎变种带来的住院、ICU、死亡人数甚至超过了之前致病性更强的德尔塔毒株。国内外多个模型模拟的结果也提示,放开后第一波感染中,数十万人级别的新冠死亡难以避免。奥密克戎绝对不是某些专家口中的“小感冒”,也不应该单纯用病死率一个数字来理解其威胁。
B 奥密克戎的威胁也并不仅仅是直接感染的威胁。因其极强的传播力,奥密克戎势必在感染高峰中产生严重的医疗资源挤兑,这不光体现在大量患者需要就医,也体现在大量医护人员因病缺勤。更危险的是,医护人员的感染和带病工作,将进一步带动奥密克戎在医疗机构和老人照护机构中的传播,严重威胁这部分高危人群的健康,加剧医疗资源的挤兑情况。各国数据也表明,2020-2022年产生的超额死亡人数往往显著高于(甚至倍于)新冠直接死亡人数,原因正在于此。
C 新冠后遗症的问题并不应该忽略。最近国内专家的口径开始趋于认定新冠不存在后遗症、或后遗症主要是心理压力过大导致,这和世界各国三年来的研究结论根本矛盾。以美国老兵事业部的多个大规模研究为例,新冠感染(包括奥密克戎感染)能够显著提高全身各器官各种疾病的发病率,显著提高患者全因死亡率。一个粗糙的估计也许是,新冠普遍感染之后,全社会整体医疗负担将会有10-30%的提升,且将长期持续。这意味着医疗系统的压力、各类疾病患者就医的困难、医保开支的负担会持续长期增加。
D 新冠反复感染的问题也需要非常警惕。最近全社会弥漫着一种反正都要阳、早阳早好、阳了就能解脱的气氛,和美欧2020年不少年轻人搞新冠派对的心态别无二致。这本身当然是一种完全可以理解的社会情绪,但实际上,新冠能够反复感染早已是学界共识,在奥密克戎出现后,报道的重复感染率已经突破5%(实际数字只会更高。在未来,能够突破现有人群免疫保护的新变种只会层出不穷,人群的重复感染将是大概率结局。特别对于新冠高危人群来说(老年人、基础病患者、孕妇等),反复感染将大大提高其罹患重症的可能性。
E 不能存在“新冠越变越弱”的错误预期。在新冠广泛传播和感染后,新冠病毒向着更强的免疫逃逸方向进化是可以预期的,但没有任何理论和实验证据,可以证明和预测新冠病毒将会向着毒力越来越弱的方向进化,这是对进化论的根本误解(trade-off进化、短视进化都提供了更合理全面的解释)。在真实历史中,也绝不是每种人类病原体都在朝着独立越来越弱的方向进化。天花病毒和脊灰病毒的毒力远超新冠病毒,但两者在数千年进化历史上并未展示出明确的毒力下降,甚至在局部时空还有毒力上升的现象。
从清零模式到放开模式的切换不仅仅是管或者不管、测或者不测、报道或者不报道的区别,其背后需要有一整套准备工作的支持才能实现平稳过度。在这方面,新加坡政府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范例。他们在2021年6月正式开启向共存模式的转向,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序的开放动作以实现平稳过渡,包括对疫苗的强制接种、口罩佩戴的要求、公共场所的人数限制、感染者抗原检测和居家自愈的程序等等。这些措施固然无法规避新冠感染带来的生命损失和公卫负担,但却帮助他们平稳完成了疫情管控政策的软着陆。
相比之下,当下国内这些准备工作事实上是极为欠缺的,这将会显著影响我们走向放开模式的代价和结局。过往的决定我们不再纠缠,但面向未来,有一些关键的准备工作是必须马上开始补课的:
A 首先需要的是重建整个社会、包括决策层和专家层,对新冠的正确认识。在清零时期我们过度强调了新冠的威胁,而在放开后又转向过度的强调新冠的无足轻重,这都会干扰我们为新冠做出充分和准确的准备。新冠不是魔鬼,但新冠的威胁也绝对不是感冒或者常规年份的季节性流感可比。我的建议是要建立机制,将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及时汇总发布,为公众、专家、决策层提供准确的参考信息和明确预期。
B 加速疫苗接种:...
C 加速防重症药物准备:...
D 重启新冠病毒监测工作:...这些信息将帮助我们更好的了解新冠病毒的传播规律、新冠病毒的变异规律、并指导医疗系统和整个社会(例如药物储备、公共运输、快递物流等)做好提前准备。考虑到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我们特别要关注全新变异株、特别是那些能够突破现有免疫屏障的变异的出现。
E 制定放开后的疫情防控方案:放开绝不应该意味着彻底对新冠病毒和新冠疫情抱着不闻不问视而不见的态度,更不应该假设快速传播就可以快速复苏。特别是在感染高峰时段,采取一些措施实现“压峰”,防止医疗资源在短期内迅速耗竭,仍然是非常关键的救命措施。当然,这些措施应该不会激烈到清零时期的水平,但诸如减少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包括停课)、强制口罩、发放抗原检测试剂并要求感染者居家自我隔离、医疗和养老机构强制抗原检测等手段,在放开之后的感染高峰仍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当然,这些政策合适执行、合适退场,也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指导原则,防止滥用。
新冠显然不是个好东西。过去三年我们试图对它进行清零,清零无法实现以后又试图期待全面感染一轮之后可以迅速将它遗忘。很遗憾,这都不是应对新冠的正确姿势。(饶议科学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