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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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们有关,向收到此信息的世界致以美好的祝愿。
——地狱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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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子 #226 #二二六 一个小时前的东京快讯

大家听我说,令和天皇绝不想事情变成这副样子
是厚生劳动省的官员们欺上瞒下,才导致了如今这番局面
在大阪等待病毒检测的人民,他们的妻子和儿子还在家里发着高烧
今天我们就要天诛国贼,让天皇陛下知道安倍政府的昏庸无能!
尊皇讨奸,天诛国贼!

汨罗渊中波涛动,巫山峰旁乱云飞;昏昏浊世吾独立,义愤燃烧热血涌。权贵只晓傲门第,忧国此中真乏人;豪阀但知夸积富,社稷彼心何尝思!贤者见国衰微征,愚氓犹自舞世间。治乱兴亡恍如梦,世事真若一局棋!令和维新春空下,男儿连结为正义!胸中自有百万兵,死去飘散万朵樱!
#孟加拉 #二次感染

【孟加拉国出现新冠肺炎第二次、第三次感染病例】

孟加拉国《当代日报》10月26日报道,孟加拉国有25人出现新冠肺炎的二次感染,1人出现新冠肺炎的三次感染,其中多为医护人员。他们第二次、第三次感染时,身体更虚弱,发烧、身体疼痛和咳嗽等症状比第一次感染时更明显。

孟加拉国烈士绍赫拉瓦迪医院的医生尼哈尔·罗琼·达斯是目前孟加拉国第一位三次感染新冠肺炎的病例。他告诉媒体,今年4月第二周感觉发烧、身体酸痛,便做了新冠肺炎的样本检测。4月18日检测报告结果呈阳性。当时症状轻微,他在家里隔离9天后,再次检测,结果转为阴性。

6月最后一周,尼哈尔再次出现新冠肺炎的症状。7月2日的样本检测报告确诊他第二次感染了新冠肺炎。这一次,他吃饭没胃口,发烧、身体疼痛的症状比第一次感染时严重。他居家隔离,服用抗生素、扑热息痛退烧。7月21日,他的样本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他在家里休息七天后,返回医院工作。

10月第2周尼哈尔再次出现新冠肺炎症状。10月17日样本检测报告再次呈阳性。他的体温在38.3到38.9摄氏度之间波动,伴有身体疼痛、咳嗽、气短的症状。和前两次感染时相比,身体更加虚弱。

孟加拉国流行病学疾病控制与研究所的首席科学官阿拉姆吉尔博士表示,在首次感染新冠病毒后的六个月内,病毒可能会在病人体内休眠,并造成病人的二次感染。这种情况确实非常令人担忧。具体情况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央视新闻

source: https://t.me/tnews365/8345
#平台 #反垄断 #搜索降权 #杀熟 #轴辐协议 #协同行为 #间接证据 #二选一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同志就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 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答记者问】

近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发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同志就《指南》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题1:请介绍制定出台《指南》的背景?

答: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迅速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要求商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未依法申报实施经营者集中等涉嫌垄断问题的反映和举报日益增加。...

问题3: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协议行为与传统产业相比具有哪些特点?《指南》对此作出哪些有针对性规定?

答:...
二是更易于达成轴辐协议。平台经营者组织双边或多边群体进行交互和匹配,承担市场组织者的角色,对价格机制、交易机制、竞争规则等进行设置和干预。以平台经营者为轴心,平台内经营者为辐条,借助算法等技术工具达成和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更加容易实施。
...

问题4:《指南》对平台经济领域协同行为的认定上有哪些新规定?

答: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其中,其他协同行为是指经营者之间虽未明确订立协议或者决定,但实质上存在协调一致的行为。从总体框架上看,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协议形式与传统产业无实质差别,在判断总体适用原则上也具有一致性。但需要特别明确的是,平台经济领域的协同行为可能通过数据、算法、平台规则或者其他与平台经济密切相关方式来实现。

鉴于平台经济的复杂性,认定平台经济领域协同行为可以通过直接证据判定。如果直接证据较难获取,可以根据《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按照逻辑一致的间接证据,认定经营者对相关信息的知悉状况,判定经营者之间是否存在协同行为。同时,有关经营者基于独立意思表示所作出的价格跟随等平行行为,或者经营者可以提供相反证据证明其不存在协同行为的,不应当被认定为协同行为。

问题5:与传统行业相比,认定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有哪些特殊性,需要重点考虑哪些因素?

答:
一是关于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竞争状况。...
二是关于控制市场的能力。...
三是关于财力和技术条件。...
四是关于依赖程度。...
五是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问题7: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实施相关行为“没有正当理由”,《指南》对此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
根据不同类型行为的特点,《指南》有针对性列举了“可能具有正当理由”的情形。如《指南》规定了低于成本销售的正当理由,包括在合理期限内为吸引新用户、开展促销活动等商业实践中的常见情形;关于拒绝交易,《指南》明确了不可抗力、影响交易安全以及交易相对人明确表示或者实际不遵守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平台规则等可能构成正当理由;关于限定交易,《指南》明确可能的正当理由包括为保护交易相对人和消费者利益、为保护知识产权、商业机密或者数据安全所必须以及为维护合理的经营模式所必须等;关于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及差别待遇,《指南》指出符合正当的行业惯例和交易习惯可能构成正当理由。考虑到商业行为的复杂性,除明示列举外,《指南》还规定了“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这一兜底条款,对可能存在的正当理由作了开放式规定。实践中,如果经营者能够证明实施相关行为具有正当理由,则不认定其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

内详👉(市场监管总局)
#历史上的今天 #二二六 #二二六政变

二二六事件,又名“帝都不祥事件”或“不祥事件”,是指1936年2月26日发生于日本东京的一次失败政变,日本陆军的部分“皇道派”青年军官率领数名士兵对政府及军方高级成员中的“统制派”意识形态对手与反对者进行刺杀,最终政变遭到扑灭,直接参与者多判死刑,间接相关人物亦非贬即谪,皇道派因此在军中影响力削减,而同时增加了日军主流派领导人对日本政府的政治影响力。二二六事件也是日本近代史上最大的一次叛乱行动,也是1930年代日本法西斯主义发展的重要事件。(维基百科)(图源
#出生人口 #性别 #性别比 #平均年龄 #漏登率 #不做事后调整 #老龄化 #城乡差异 #城市化 #东北 #省内流动 #强省会 #新生儿 #二胎 #育龄人口

【国新办举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结果发布会】
...
总人口性别比为105.1,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105.2相比基本持平,略有降低。从出生人口看,出生人口性别比2020年为111.3,较2010年降低了6.8,逐渐趋向正常水平。
...
人口平均年龄通过这次普查了解到是38.8岁
...
抽查结果显示,普查漏登率为0.05%,低于国际上一般认可的3%的标准
...
七人普按照统一标准、在统一的时间范围内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人逐项登记,采用电子化方式采集数据,并联网实时上报,数据审核完成后,直接汇总计算得出相关人口数据,不进行事后调整。
...
老龄化水平城乡差异明显。从全国看,乡村60岁、65岁及以上老人的比重分别为23.81%、17.72%,比城镇分别高出7.99、6.61个百分点。老龄化水平的城乡差异,除了经济社会原因外,与人口流动也是有密切关系的。
...
东北地区的人口十年来发生的变化有几个特点:一是总人口依然较多,但是出现了负增长。2020年,东北三省总人口9851万人,接近1亿人,规模依然较大,但比十年前减少了1101万人。二是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处于正常范围。三是老龄化程度较深,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16.39%,提高了7.2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四是人才储备丰富,拥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6.75%,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0.16年,东北地区这两个反映人口受教育程度的指标,都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五是城市发展基础较好,东北地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71%,在全国数据是排在前面的。
...
在省内流动的人口比跨省流动人口增长快很多。省内流动人口占全部流动人口的比重由2010年的61.15%,提高到66.78%,上升了5.63个百分点,大约2/3的流动人口选择在省内近距离流动。
...
2016年和2017年我国出生人口大幅增加,分别超过1800万人和1700万人,比“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分别多出200多万人和100多万人。2018年以来出生人口的数量有所回落,七人普初步汇总的结果显示,2020年我国出生人口为1200万人,这个规模仍然不小。
...
从生育孩次看,2014-2017年,出生人口中“二孩”占比明显上升,由2013年的30%左右上升到2017年的50%左右,此后虽有所下降,但仍然高于40%,由于生育政策调整的因素,全国多出生“二孩”数量达1000多万人。
...
七人普数据表明,2020年我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已经处于较低水平。这主要受到育龄妇女数量持续减少
...
内详👉(国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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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5-11 详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摘要
#不正当竞争 #平台 #山寨 #混淆 #域名 #直播 #虚假宣传 #虚假交易 #差评 #返现红包 #虚假营销 #恶意评价 #水军 #流量 #大数据 #人工智能 #流量劫持 #关键词联想 #嵌入链接 #兼容性 #反刷单 #刷单 #个人信息 #爬虫 #二选一 #屏蔽 #屏蔽链接 #互联互通

【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二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或者帮助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影响市场公平交易,直接或间接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竞争行为提供指导、规范,发现平台内经营者有违反本规定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保存有关处置信息不少于三年并依法接受监督检查。

第七条 经营者在生产、销售活动中,不得利用网络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应用软件、网店、自媒体、游戏界面等的页面设计、名称、图标、形状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三)擅自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标识设置为搜索关键词。
(四)其他利用网络实施的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提供网络服务的经营者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前款规定的混淆行为。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采取下列方式,对经营者自身或者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一)通过网站、自媒体等网络手段进行展示、演示、说明、解释、推介或者文字标注;
(二)通过直播营销、话题营销、平台推荐、网络文案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
(三)其他网络宣传方式。
经营者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前款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采取下列方式对经营者自身或者其商品的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一)虚假交易或者组织虚假交易;
(二)虚假排名或者组织虚假排名;
(三)虚构交易额、成交量、预约量等与经营有关的数据信息;
(四)虚构用户评价、收藏量、点赞量、投票量、关注量、订阅量、转发量等流量数据;
(五)采用误导性展示等方式,隐匿差评,或者将好评前置、差评后置,或者不显著区分不同商品或者服务的评价等;
(六)虚构点击量、关注度、阅读量、收听量、观看量、播放量等互动数据;
(七)采用谎称现货、虚构预订、虚假抢购等方式进行虚假营销;
(八)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足以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九)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经营者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前款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第十二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一)组织、指使他人以消费者名义对竞争对手的商品进行恶意评价;
(二)利用或者组织、指使他人通过网络恶意散布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
(三)利用网络对竞争对手的商品作出虚假或者误导性的风险提示、告客户书、警告函、律师函或举报信等;
(四)其他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自媒体、跟帖评论服务的提供者或使用者、网络水军等组织或个人,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前款行为。

第十三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流量劫持、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实施下列插入链接或者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等流量劫持行为:
(一)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跳转链接、嵌入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链接;
(二)利用关键词联想等功能,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
(三)其他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流量劫持的行为。

第十五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下列干扰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
(一)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放弃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二)违背用户意愿下载、安装、运行应用程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影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设备、功能或者其他程序正常运行;
(三)对非基本功能的应用程序不提供卸载功能或者对应用程序卸载设置障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影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设备、功能或者其他程序正常运行;
(四)无正当理由,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屏蔽、拦截、修改、关闭、卸载,妨碍其下载、安装、运行、升级、转发、传播等;
(五)调整其他经营者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在搜索结果中的自然排序位置,并实施恶意锁定。
(六)其他妨碍、干扰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

第十六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第十七条 经营者不得直接、组织或者通过第三方,在短期内与竞争对手发生高频次交易或者给予好评等,触发平台的反刷单惩罚机制,减少该竞争对手的交易机会。

第十八条 经营者不得针对特定信息服务提供商,拦截、屏蔽其信息内容及页面,频繁弹出的对用户造成干扰的信息以及不提供关闭方式的漂浮、视窗等信息除外。

第十九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商品下架等方式,减少其他经营者之间的交易机会,实施“二选一”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第二十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非法抓取、使用其他经营者的数据,并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主要内容或者部分内容构成实质性替代,或者不合理增加其他经营者的运营成本,减损其他经营者用户数据的安全性,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收集、分析交易相对方的交易信息、浏览内容及次数、交易时使用的终端设备的品牌及价值等方式,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方不合理地提供不同的交易信息,侵害交易相对方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扰乱市场公平交易秩序。
交易信息包括交易历史、支付意愿、消费习惯、个体偏好、支付能力、依赖程度、信用状况等。

内详👉市场监管总局
#女性 #孕妇 #城市化 #两癌筛查 #非意愿妊娠 #人工流产 #母婴传播 #二阶导数 #未成年 #教育 #文盲 #就业 #土地 #中共 #社区 #医保 #社保 #家风 #传统文化 #自来水 #厕所 #突发事件 #家暴 #重男轻女 #移风易俗 #彩礼 #早婚早育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2.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2/10万以下,城乡、区域差距缩小。
3.妇女的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明显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能力不断增强。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步提高。
4.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全面普及,促进健康孕育,减少非意愿妊娠。...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
5.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2%以下。
6.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
(二)妇女与教育。
4.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到96%以上。
5.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并保持在92%以上。
10.女性青壮年文盲基本消除。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
...
(三)妇女与经济。
2.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
3.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左右。
4.促进女性人才发展。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促进女性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水平。
7.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平等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补偿权益。
...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2.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员代表大会中女党员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地区党员总数中女性比例。
8.村党组织成员、村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9.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
...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3.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待遇保障公平适度。
4.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4.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5.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支持妇女成为幸福安康家庭的建设者、倡导者。
6.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推进移风易俗,保障各民族妇女的婚姻自由,抵制早婚早育、高价彩礼等现象,选树宣传婚事新办典型,引导改变生男偏好,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强对广播电视、网络等婚恋活动和服务的规范管理。...
...
(七)妇女与环境。
2.提升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城乡社区、进家庭。
3.健全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
6.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
7.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标准化建设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8.妇女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断提高,作用得到发挥,特殊需求得到满足。
...
(八)妇女与法律。
4.深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6.提升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治意识,有效遏制针对妇女的性骚扰。
8.保障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保障妇女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共同财产享有知情权和平等处理权。

内详👉(中国政府网)
#黄河 #水资源 #水价 #人工造湖 #地下水 #水价 #煤炭 #风电 #光伏 #能源 #跨地区 #滩区 #悬河 #二级悬河 #蓄滞洪区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
...
黄河流域最大的矛盾是水资源短缺。上中游大部分地区位于400毫米等降水量线以西,气候干旱少雨,多年平均降水量446毫米,仅为长江流域的40%;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647亿立方米,不到长江的7%;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高达80%,远超40%的生态警戒线。
...
第六章 加强全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第一节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建立覆盖全流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体系,全面实行取用水计划管理、精准计量,对黄河干支流规模以上取水口全面实施动态监管,完善取水许可制度,全面配置区域行业用水。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当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坚决遏制“造湖大跃进”,建立排查整治各类人造水面景观长效机制,严把引黄调蓄项目准入关。以国家公园、重要水源涵养区、珍稀物种栖息地等为重点区域,清理整治过度的小水电开发。

第二节 科学配置全流域水资源
...深化跨流域调水工程研究论证,加快开展南水北调东中线后续工程前期工作并适时推进工程建设,统筹考虑跨流域调水工程建设多方面影响,加强规划方案论证和比选。加强农村标准化供水设施建设。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加大中下游地下水超采漏斗治理力度,逐步实现重点区域地下水采补平衡。

第三节 加大农业和工业节水力度
...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分级分类制定差别化水价,推进农业灌溉定额内优惠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促进农业用水压减。深挖工业节水潜力,加快节水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进能源、化工、建材等高耗水产业节水增效,严格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加大用水计量和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加快工业园区内企业间串联、分质、循环用水设施建设。提高工业用水超定额水价,倒逼高耗水项目和产业有序退出。提高矿区矿井水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

第四节 加快形成节水型生活方式
进一步推行水效标识、节水认证和合同节水管理。适度提高引黄供水城市水价标准,积极开展水权交易,落实水资源税费差别化征收政策。
...
第七章 全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

第二节 有效提升防洪能力
实施河道和滩区综合提升治理工程,增强防洪能力,确保堤防不决口。加快河段控导工程续建加固,加强险工险段和薄弱堤防治理,提升主槽排洪输沙功能,有效控制游荡性河段河势。开展下游“二级悬河”治理,降低黄河大堤安全风险。加快推进宁蒙等河段堤防工程达标。统筹黄河干支流防洪体系建设,加强黑河、白河、湟水河、洮河、渭河、汾河、沁河等重点支流防洪安全,联防联控暴雨等引发的突发性洪水。加强黄淮海流域防洪体系协同,优化沿黄蓄滞洪区、防洪水库、排涝泵站等建设布局,提高防洪避险能力。以防洪为前提规范蓄滞洪区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并控制人口规模。...

第九章 建设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

第三节 建设全国重要能源基地
...加强能源资源一体化开发利用,推动能源化工产业向精深加工、高端化发展。加大石油、天然气勘探力度,稳步推动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开采利用。发挥黄河上游水电站和电网系统的调节能力,支持青海、甘肃、四川等风能、太阳能丰富地区构建风光水多能互补系统。加大青海、甘肃、内蒙古等省区清洁能源消纳外送能力和保障机制建设力度,加快跨省区电力市场一体化建设。开展大容量、高效率储能工程建设。支持开展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等建设。
...
第十一章 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第三节 强化跨区域大通道建设
...加强煤炭外送能力建设,加快形成以铁路为主的运输结构,推动大秦、朔黄、西平、宝中等现有铁路通道扩能改造,发挥浩吉铁路功能,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畅通西煤东运、北煤南运通道。推进青海-河南、陕北-湖北、陇东-山东等特高压输电工程建设,打通清洁能源互补打捆外送通道。优化油气干线管网布局,推进西气东输等跨区域输气管网建设,完善沿黄城市群区域、支线及终端管网。加强黄河流域油气战略储备,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储气库。...
...
内详👉中新社
#巴基斯坦 #波兰 #英国 #工党 #政要 #二次感染 #疫苗 #加强针

【0106 巴基斯坦总统新冠检测再呈阳性,2021年3月曾感染

巴基斯坦总统阿尔维6日在社交媒体上发文说,他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呈阳性,此前已接种疫苗。阿尔维曾于去年3月感染新冠病毒,于4月康复。(新华社)

【0105 波兰总统杜达新冠检测再呈阳性,2020年10月曾感染】

1月5日消息,波兰总统杜达对新冠检测呈阳性,目前正在隔离,21年12月中旬已接种加强针。2020年10月,杜达也曾感染新冠。(界面新闻)

【0105 英国工党领袖斯塔默新冠检测呈阳性,2021年10月底曾感染】

当地时间1月5日,英国工党领袖斯塔默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呈阳性,21年12月初已接种加强针。2021年10月27日斯塔默新冠病毒检测呈阳性。(央视新闻)(海外网)

【0109 瑞典女王储维多利亚二次确诊感染新冠病毒,2021年3月曾感染】

瑞典王室8日发表声明说,瑞典女王储维多利亚当天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呈阳性,目前在家中隔离。去年3月,维多利亚夫妇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呈阳性,但未出现重症。

本月3日,瑞典国王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和王后西尔维娅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呈阳性,随后在家中隔离。古斯塔夫夫妇均已接种三剂新冠疫苗。(新华社)

【0111 墨西哥总统再次感染新冠病毒,2021年1月曾感染】

当地时间1月10日,墨西哥总统洛佩斯宣布再次感染新冠病毒,这也是洛佩斯总统自2021年1月感染新冠后的第二次感染。(央视新闻)
#发改委 #反垄断 #个人信息 #信息安全 #平台 #数据出境 #牌照 #互联互通 #劳动者权益

【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完善治理规则。
修订《#反垄断法》,完善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配套规则。制定出台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细化平台企业数据处理规则。制定出台平台经济领域价格行为规则,推动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完善金融领域监管规则体系,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

(二)健全制度规范。
厘清平台责任边界,强化超大型互联网平台责任。建立平台合规管理制度,对平台合规形成有效的外部监督、评价体系。加大平台经济相关国家标准研制力度。建立互联网平台信息公示制度,增强平台经营透明度,强化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平台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完善跨境数据流动“分级分类+负面清单”监管制度,探索制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安全制度。

(四)完善竞争监管执法。
...重点规制以减配降质产品误导消费者、平台未对销售商品的市场准入资质资格实施审查等问题,对存在缺陷的消费品落实线上经营者产品召回相关义务。加大对出行领域平台企业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等税收协助义务,加强平台企业税收监管,依法查处虚开发票、#逃税 等涉税违法行为。...

(五)加强金融领域监管。
强化支付领域监管,断开支付工具与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依法治理支付过程中的排他或“#二选一”行为,对滥用非银行支付服务相关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加强监管,研究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规范平台数据使用,从严监管 #征信 业务,确保依法持牌合规经营。落实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严格审查股东资质,加强 #穿透式监管,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严格规范平台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督促平台企业及其控股、参股金融机构严格落实资本金和 #杠杆率 要求。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加强营销行为监管,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不得劝诱超前消费。

(六)探索数据和算法安全监管。
切实贯彻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严厉打击平台企业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超权限调用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从严管控非必要采集数据行为,依法依规打击黑市数据交易、#大数据杀熟 等数据滥用行为。...严肃查处利用 #算法 进行信息内容造假、传播负面有害信息和低俗劣质内容、流量劫持以及虚假注册账号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平台企业深入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探索开展数据安全风险态势监测通报,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国家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应依法调取、使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

(八)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经营成本。

(九)建立有序开放的平台生态。

(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探索明确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认定标准,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引导平台企业加强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之间的协商,合理制定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和算法规则,并公开发布,保证制度规则公开透明。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获得合理劳动报酬。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探索用工企业购买商业保险等机制。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培训。(发改委)
#青年 #网民 #统计 #调查 #抽样 #微博 (接上)

【《中国青年网民社会心态调查报告(2009-2021)》(摘要·下)】

#恋爱 #婚姻 #家庭 #生育 #原生家庭 #财产 #房地产 #传统文化

愿意恋爱者与愿意结婚者之间的比例差异悬殊,青年群体的婚恋心态呈现出一种矛盾的趋势:渴望美好爱情,但怯于走入婚姻。数据显示,不愿意恋爱的个体占比极低,比例仅为1.56%,另有4%的青年在恋爱问题持有犹豫不决的混合态度。12.6%的青年表达过对婚姻的积极意愿,只有2.7%的青年明确表示不愿意结婚,2.2%的青年表现出了在两者之间犹豫不决的混合态度,还有82.5%的青年未表达过相关观点。

研究认为,这一代青年网民成长于“家庭主义”衰落,“个体主义”崛起的时代。他们结婚成家的主要原因不再是经济生产或繁育后代等传统家庭职能,而是发自他们的个人需求,特别是对亲密关系、美好情感的需求。在所有不愿意结婚的理由中,被提及最多的前六名中有一半都涉及对亲密关系的要求包括“原生家庭不和谐” “家庭暴力伤害”“对异性/亲密关系失望”。其次,婚姻带来的经济负担和可能损失也使得部分青年群体望而却步。高居不下的房价和“结婚必买房”的传统观念合流,给青年群体带来了经济压力,使“买不起房”“个人财产无法保障”成为排名靠前的不婚理由。最后,90与00一代的青年对婚姻本身的看法已“时过境迁”,他们相信婚姻并非普遍的人生经验,而属于个体化的选择。因此越是被长辈催婚、催相亲,越是被传统的家庭、孝道观念施压,青年越会表现出对婚姻的负面态度。传统家庭职能中的经济和抚育后代功能不再被青年重视,他们对亲密关系有明确的个人需求,只会因爱结婚,也会因为买不起房、没有个人时间等现实压力而难以步入婚姻大门。

从历时分析的角度来看,近年间青年群体中不婚、晚婚的情势逐渐抬头。研究分时段比较了在2010-2016年以及2017-2021年两个时段的青年的结婚意愿动向。数据显示,过去十年间,拒绝婚姻的态度的确在青年群体中声势渐长,不愿意结婚的青年比例从五年前的0.6%上升至近五年的2.5%相应地,愿意结婚的青年比例出现了从8.34%到5.84%的明显下降,在两种观点之间左右摇摆的青年比例也从0.64%略上升至1.27%。

数据显示,青年女性结婚意愿显著低于青年男性,但恋爱意愿更强。相比其他地区青年,中部地区青年愿意结婚的比例最高。相对00后来说,90后对婚姻的态度更积极正面,不愿意结婚和犹豫不决的混合态度比例更低。

#生育 #二胎 #教育 #个人权利 #个体价值

青年网民群体生育意愿整体消极,
持消极生育意愿的人数是持积极生育意愿的人数的四倍左右。在所有样本青年中,仅有7.6%的青年网民群体对生育议题持积极态度并表达出生养小孩的意愿;高达29.4%的青年网民群体对生育持显著的规避和抵制态度,明确表达未来不想生养小孩。在二胎的问题上,青年群体对是否生育二胎的消极态度要比对于是否生育小孩的消极态度更为强烈,仅有0.4%的青年网民群体对生育二胎持积极态度;相比而言,高达40.4%的青年网民群体对生育二胎持显著的规避和抵制态度,远远超过支持生育二胎的青年。

数据结果显示,“繁衍并非人生的重要意义”、“生育加剧家庭分工不平等”、“健康损伤等身体代价”、“养育孩子会影响自我实现”是青年网民群体在反对生育时提及频率最高的几项理由;相比而言,对经济成本和教育责任的顾虑并非青年网民群体回避生育的最为核心的原因。对生育的核心功能的消解、对女性权利的强调以及个人权利与个体价值的意识提升构成了消极生育观的三大主要基调。

不想生养小孩的青年比例从五年前的17.2%上升为近五年的24.1%;与此同时,明确表示愿意生养小孩的比例也有所增加,从五年前的2.8%上升为近五年的7.8%。

数据显示,男性比女性持更低生育意愿。愿意生育的女性占女性样本的11.7%,而愿意生育的男性仅占男性样本的8.9%;相应地,不愿生育女性仅占女性样本的37.4%,而不愿生育的男性占男性样本的57.3%。受教育程度越高,生育意愿越低。接受过985精英高校教育的青年中愿意生育的仅占5.9%,这一比例在所有不同受教育程度的群体中是最低的。相比于其他地区的青年,东北地区青年网民的生育意愿相对最为积极具有更多比例的“愿意生育”青年和更少比例的“不愿生育”青年。“00后”比“90后”生育意愿更低。“90后”青年网民群体中愿意生育的占17.9%,而“00后” 青年网民群体中愿意生育的仅占8.4%;“90后”青年网民群体中不愿生育的占37.2%,而“00后”青年网民群体中不愿生育的比例更高,为44.7%。

#圈层 #亚文化 #偶像 #粉圈 #日韩 #限韩令

一方面,圈层关注或多或少满足了部分青年网民的精神需求,是部分青年网民暂时跳脱现实压力、寻求精神寄托的渠道;另一方面,青年网民的精神需求是多元的,大部分青年网民没有固定圈层,而是“多圈流连”,处在相对理性的流动关注状态中。83.74%的青年网民曾经有过与圈层关注相关的表达并持正面态度。

近年来圈层类型愈发多样,内地娱乐圈取代日韩娱乐圈成为青年网民新宠,圈层文化从传统娱乐圈延伸到“体育圈”。2017年前,年轻人提及日韩泰圈层的微博数量占比高达66.79%,而同期提及内地娱乐圈圈层的微博数量占比为32.45%。到了2017年之后,年轻人提及内地圈层的微博数量占比升至65.22%,而提及日韩泰圈层的微博数量占比降至34.09%。

对圈层态度更积极的青年网民恋爱意愿度更低。对圈层文化持正面态度的青年群体具有更为消极的婚恋态度:在不愿意恋爱的青年群体中,对圈层文化持正面态度的比例达到87.3%;而在愿意恋爱的青年群体中,对圈层文化持正面态度的比例为79.6%。这可能体现出圈层给部分青年网民带来了精神满足,而降低了恋爱需求。(复旦发展研究院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