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16.7K subscribers
7.28K photos
320 videos
491 files
16.6K links
不定期推送新闻和杂谈;您的订阅、投稿和转发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

有任何事宜欢迎通过 @big_crow_bot 联系,因我们知识精力有限,期盼各位多多指正;

整理不易,转发请自觉标记出处;

推荐使用浅色模式阅读,深色模式加粗重点显示不明显;

同义词检索欢迎使用:https://t.me/bigcrowdev/11487

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们有关,向收到此信息的世界致以美好的祝愿。
——地狱乌鸦
Download Telegram
#反外国制裁 #制裁 #签证 #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内政。
外国国家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以各种借口或者依据其本国法律对我国进行遏制、打压,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干涉我国内政的,我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措施。

第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决定将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制定、决定、实施本法第三条规定的歧视性限制措施的个人、组织列入反制清单。

第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对本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个人、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措施:
(一)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注销签证或者驱逐出境;
(二)查封、扣押、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
(三)禁止或者限制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
(四)其他必要措施。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外国国家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的歧视性限制措施。组织和个人违反前款规定,侵害我国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我国公民、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对于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除本法规定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可以规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反制措施。

内详👉(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