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16.8K subscribers
7.28K photos
320 videos
491 files
16.6K links
不定期推送新闻和杂谈;您的订阅、投稿和转发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

有任何事宜欢迎通过 @big_crow_bot 联系,因我们知识精力有限,期盼各位多多指正;

整理不易,转发请自觉标记出处;

推荐使用浅色模式阅读,深色模式加粗重点显示不明显;

同义词检索欢迎使用:https://t.me/bigcrowdev/11487

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们有关,向收到此信息的世界致以美好的祝愿。
——地狱乌鸦
Download Telegram
#伤医 #医疗 #后续 #医患关系

减免一切费用???
#伤医 #医疗 #医患关系

社会运行成本++
#杨文 #后续 #医疗 #伤医 #医患关系 #时间线

有消息说老太太终于过世了,自己梳理了一下这个跨年的魔幻剧情。总结一下,因为卫生系统从上到下的官僚作风,不断突破人性底线,把舆论推向更坏的深渊。

12月24日6时,嫌疑人在民航总医院急诊杀害杨文医生,手段极为残忍,杨大夫当场死亡;

12月25日,有消息称领导要求“维持杨大夫生命体征至少到第二天”,于是官僚机械地对杨大夫遗体强行按压长达20小时;

12月26日,有消息称卫计委要求不惜代价救治杀人嫌疑人母亲。因此免费入住著名的朝阳医院ICU享受VVIP待遇,舆论爆炸;

12月27日,有多位医务工作者因愧对死去的同僚,拒绝参与会诊,被医院领导批评为“没有政治敏感性”;

12月29日,医学专家凌峰作为第三方出面“辟谣”,否认免费入住VVIP,同时称患者家属是自行拨打999电话入住朝阳医院,“还交了押金”;

12月30日,朝阳医院内部系统曝光,显示12月27日邀请协和医院等专家会诊,且费用由医院支付;

12月31日,朝阳医院官微侧面证实了上述爆料,但仍简称是正常流程(该微博已关闭评论)。

对这里几个爆料的验证,其实并不难分析:杨文医生受伤极重,血管神经肌肉颈骨都被切断,在已经无法挽回的情况下“抢救”拖到第二天,可见完全是在机械执行任务;朝阳医院是全国有名的住院难大医院,病人一个电话就能入住,实在是突破了社会大众的一般常识……

讽刺的是,这些官僚主义的上级命令的出发点还相当政治正确——抢救杨大夫是不放弃一丝希望,全力救治杀人犯家属是体现人道主义精神,甚至凌专家出面辟谣还是为了淡化医患矛盾——然而,因为在执行层面完全罔顾常识,甚至突破了作为医务工作、作为人性的底线,结果起到了完全相反的作用。

请记住:杀死杨大夫的,不仅仅只是一个无赖。(红茶魔术猫)
#广州 #医生 #医疗 #伤医 #医患关系

【广州中山三院发生持刀伤人事件,2名伤者正在治疗】

广州天河警方今天(10月31日)通报:10月31日10时许,天河区岗顶附近有一名男子持刀伤人,随后跳楼自杀。接报警后,天河警方迅速派员到场处置。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赵某(35岁,黑龙江人)是一名曾在医院就诊的病人。目前,2名伤者正在治疗,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广州天河公安
#广东 #医生 #四会 #伤医 #医患关系 #医疗

【广东四会警方通报:男子在医院携刀伤害3人后自伤,已被控制】

11月27日凌晨,广东四会警方发布警情通报,11月26日下午2时许,四会籍男子刘某在四会市人民医院携刀伤人,致3人受伤后自伤。四会警方接报后迅速到达现场处置,将刘某控制。目前,全部伤者正在接受治疗,均无生命危险。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行中。(南方都市报 @微博)
#上海 #医疗 #医护 #免责 #法规条例 #联网查询 #医疗队 #安检 #伤医 #医患关系 #社保 #医保 迟来的法令

【《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沪府令40号)】

第十条(感染控制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感染控制知识培训制度,并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开展技能专项培训。...

第十一条(传染病报告及责任免除)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的报告工作;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后,应当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信息。
医疗卫生人员发现存在传染危害的新型病例,有权直接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并建议所在医疗卫生机构采取高级别的防护措施。医疗卫生人员因判断错误而报告的,依法免除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信用激励)

医疗卫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将信息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一)参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处置和救援,表现突出的;
(二)主动参加公共场所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突发事件现场救治,表现突出的;

第二十九条(安全检查)

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医疗卫生机构安排安全检查的,进入该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因身体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宜接受设备安全检查的,应当配合进行人工检查;人工检查应当保护被检查人员的隐私。
除急危重症患者外,其他人员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医疗卫生机构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医疗卫生机构安保人员应当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九条(严重失信惩戒)

实施本办法第三十二条所列禁止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或者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除采取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惩戒措施外,行政机关还可以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法就相关联的事项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限制补贴性资金支持;
(六)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使用医保就医;

内详(上海市卫健委
#浙江 #杭州 #医院 #爆燃 #伤医 #医患关系 #医疗

【浙一医院6号楼5楼发生疑似爆炸物爆燃事件,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

据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通报,2021年1月22日上午10时55分许,我局接到报警称浙医一院6号楼5楼发生一起疑似爆炸物爆燃事件,造成3名医院工作人员和1名病人受伤警方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平安上城)(都市快报
乌鸦观察
#浙江 #杭州 #医院 #爆燃 #伤医 #医患关系 #医疗 【浙一医院6号楼5楼发生疑似爆炸物爆燃事件,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 据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通报,2021年1月22日上午10时55分许,我局接到报警称浙医一院6号楼5楼发生一起疑似爆炸物爆燃事件,造成3名医院工作人员和1名病人受伤警方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平安上城)(都市快报)
9f8f39b3ly1gmwnrf14igj20rs19yqcy.jpg
388.9 KB
#浙江 #杭州 #医院 #爆炸 #伤医 #医患关系 #后续

【杭州警方通报医院疑似爆炸物爆燃:嫌疑人多处就医不能根治 产生报复心】

平安上城 通报医院发生疑似爆炸物爆燃事件,全文如下:经查,犯罪嫌疑人卢某某(男,39岁,杭州市淳安县人)因长期患病,在多家医院就诊不能根治,遂产生报复心理,购买烟花爆竹自制致燃物,并携带菜刀,于今日选择其中就诊过的浙医一院实施了放火和伤害行为。3名医护人员和1名病人受轻微伤,均无生命危险。(平安上城 @微博
#江西 #吉安 #医疗 #医院 #伤医 #医患关系

【江西吉水发生恶性伤医案一名医生受伤目前正在抢救中】

今日上午,江西省吉水县人民医院发生恶性伤医事件,该院急诊科医生胡淑云,被一名男子持匕首捅伤,目前正在抢救中。

网传视频显示:江西吉水县人民医院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该院医生胡淑云被凶手拿匕首连捅多刀后,倒在病床上。

今日下午1时许,记者致电吉水县人民医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事件发生于今日上午,目前胡医生仍在抢救中。吉安新闻网显示,胡淑云是该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擅长急诊科危重病症的诊疗。吉水县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砍伤胡医生的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但具体案情不方便透露。(凤凰网 @微博)
#江西 #南昌 #伤医 #医患关系 #医疗 #医院 江西本周第二起

【江西医生就医时被含有毒除草剂的针管扎伤】

距江西吉水医生胡淑云遇害仅一日,南昌一医生再遭袭击。行凶者将疑似有毒物质注射入医生体内后,致医生昏迷,现仍在抢救中。行凶者已被警方抓获。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通报称,1月27日11时40分,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发生一起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裴某堂(男,76岁,南昌县冈上镇人)持针管将该院医生曾某梅(女,51岁)扎伤。14时20分许,犯罪嫌疑人在冈上被公安机关成功抓获。目前伤者情况稳定,正在接受治疗。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的报道称,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副院长刘月辉表示,经法医化验,犯罪嫌疑人所用的针管内注射物是有毒除草剂。刘月辉称,该院已组织多学科主任医师团队参与抢救。北京的中毒救治专家也将在今天抵达南昌参与救治。(联合早报)(财新网)(南昌公安 @微博)
#北京 #陶勇 #伤医 #医患关系 #医疗 #医院

【北京朝阳医院伤医案一审宣判:崔振国死刑,缓期两年】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最新信息显示,2021年2月2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北京朝阳医院伤医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崔振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崔振国因其眼睛治疗效果未达其预期,对朝阳医院陶勇等诊治医生心生怨恨,伺机报复。2020年1月20日13时50分许,崔振国持事先准备的菜刀进入朝阳医院门诊楼七层,趁正在为患者检查的医生陶勇不备,砍击陶勇的后脑部、颈项部,后继续追砍陶勇至其他楼层,过程中又将陶勇手臂砍伤,并先后将阻拦其行凶的其他三人砍伤。根据陶勇的伤情恢复情况,司法鉴定机构于2020年11月4日出具鉴定意见,陶勇身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另经鉴定,其他三名被害人身体损伤程度为一人轻伤二级,二人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崔振国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持刀故意砍击他人要害部位,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虽系杀人未遂,且崔振国作案后让他人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可视为自首,但考虑到其在人员众多的医疗公共场所公然持刀追砍行凶手段残忍,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人身危险性极大,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依法应予严惩。综合其犯罪的事实、性质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每日经济新闻)
#福州 #医疗 #伤医 #医患关系

【福州两眼科医生中秋值班被刺伤】

中国福建省福州市东南眼科医院9月21日发生一起伤医事件,两名眼科医生受伤,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9月21日8时30分许,东南眼科医院发生一起伤医事件,眼科医生吴某林、张某在院加班期间被患者持刀割伤,分别送医救治。有网友称,东南眼科医院吴某林医生遭患者割伤颈静脉,目前已进行手术,暂无生命危险。

东南眼科医院官网显示,吴某林是该院青光眼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是福建省内经验丰富的青光眼诊疗专家之一,也是省内少数专业从事青光眼诊断及治疗的专科医师之一。吴某林擅长各种类型的高眼压症、青光眼及青光眼并发症的诊治。

另一名受伤的医生张某,为该院青光眼科主治医师,从事眼科临床工作多年,目前主要从事青光眼及白内障的诊治工作。目前,张某已被送医治疗。

东南眼科医院官网显示,该院成立于2001年6月6日,是眼科三级专科医院(分为台江和仓山两个院区)。(联合早报)(澎湃新闻)
#武汉 #医疗 #医护 #伤医 #医患关系 #持刀伤人 #肿瘤 #CT #迷惑

【武汉一医院发生伤害案件:男子持刀砍伤医生,已被刑事拘留】

据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官方微博消息,1月13日13时50分许,辖区某医院门诊楼发生一起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男,48岁)持刀将医生彭某(男,58岁)砍伤。公安机关迅速出警将张某现场控制。伤者经送医救治,无生命危险。目前,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平安江岸)

目击者李女士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当时有三个奶爸冲上去把该男子按住了。武汉市儿童医院一名医生表示,被砍伤的彭医生是医院技术骨干,出事后被送往协和医院抢救了,他伤情可能会影响以后接诊、手术。

微博网友烧伤超人阿宝发微博称,据说彭主任右手被砍的惨不忍睹,幸而颅脑损伤不重,应无生命危险。砍人原因据传是:患儿消化不良,胃镜未发现问题,彭主任给孩子开CT检查发现腹盆肿物,家长坚称肿瘤是CT做出来的。(每日经济新闻)
#日本 #埼玉 #开枪 #枪支 #吊唁 #医护 #伤医 #医患关系

【日本发生持枪挟持医生事件,人质已死亡,另有2人受伤

当地时间27日晚9时许,在埼玉县,一名66岁男子持类似猎枪的武器劫持一名44岁医生作为人质,并与警方对峙一整晚。28日早8时许,警方将嫌犯逮捕。

据介绍,27日晚,受害医生和护士等3人前往嫌犯家中吊唁其亲属,其间医生被作为人质挟持。一名男性护士因中枪受重伤,一名男性护工被催泪瓦斯攻击导致眼睛受伤。

据报道,受害医生等人进门后,即与丧家屋主——66岁的独居男子渡边容宏发生激烈冲突。附近邻居先是听到屋主不断大吼,接着就听到“巨大枪响”。警方在接获通报后赶到现场,发现一名男子持类似猎枪的武器劫持一名40余岁医生作为人质。

报道指出,人质被解救时已处于心肺停止的状态,送入医院后死亡。

目前警方正在详细调查事情经过。(联合早报)(中新社)(NHK)
#江苏 #徐州 #睢宁 #婴儿 #医患关系 #转院

【江苏一婴儿因无核酸证明被拒诊身亡?通报: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据法治日报消息,近日,一段关于江苏睢宁一岁半婴儿卡到喉咙因无核酸证明被拒诊后身亡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该视频配文称,4月29日晚间,该婴儿不知道吃到何物卡到喉咙,其家人随后拨打120前往睢宁县人民医院救治,到达急诊后医院让其先做核酸,做完后医生表示需要等到核酸结果才能进行救治,在等待的近七八个小时期间并未对孩子进行施救,家长无奈发火才给孩子挂上了吸氧机。拿到检测单后,该院却让他们转院去徐州,但为时已晚。

但通报显示,睢宁县人民医院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于接诊一小时后就开了转院单,接诊两小时后患儿父母到达医院,但两人迟迟未能同意转院,接诊六小时后才送往徐州医院,接诊八小时后患儿死亡。且全过程所涉及到的医院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不过,当地政府对接诊医生、睢宁县人民医院及睢宁县卫健委进行了停业和警告处分。

经调查,睢宁县人民医院于4月29日20时10分接诊患儿石某远(男,1岁5月,其姑奶奶石某叶送诊),其姑奶奶自述患儿误咽异物,家人从其口中抠出半粒带壳南瓜子。接诊医生经询问病史、肺部听诊等检查,初步判断为气管内异物,给予患儿吸氧、持续监测脉氧等急救措施。睢宁县人民医院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于当晚21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因患儿父母不在现场,其姑奶奶未能做主同意转诊。21时45分,患儿父母到院。22时许,接诊医生在与患儿父亲交代病情后处置其他病例,其间,先后于23时55分、30日0时整、1时4分、1时7分、1时19分、1时23分多次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睢宁县人民医院医务科于29日22时2分与徐州新健康医院总值班室联系患儿转院事宜。30日1时8分,患儿母亲拨打120。1时22分,睢宁县急救医疗站120救护车赶到县人民医院,2时30分到达徐州新健康医院抢救室。当班医生完善检查,开放静脉通道、给予吸氧、心电监护处置以及CT、血常规等辅助检查。3时47分,患儿突然出现呼吸暂停,医院立即实施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并组织专家会诊,4时56分,患儿因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表明,睢宁县人民医院接诊后,在患儿未有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情况下,进行了急诊处置,并及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其间,4月29日20时22分对患儿及其姑奶奶做了核酸采样,在就诊、接诊、转诊过程中,睢宁县人民医院和徐州新健康医院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调查发现,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根据调查结果,依据党纪政纪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一、徐州市卫健委对睢宁县人民医院给予警告,对接诊医生郑某祥暂停执业活动,并作进一步调查。责成睢宁县人民医院全面开展内部整顿。
二、睢宁县委给予县卫健委党委书记王艳龙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睢宁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张涛党内外职务。
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相关规定,报请上级部门对睢宁县人民医院予以降级处理。(中国网)(每日经济新闻)

相关阅读📘
【急诊夜鹰解读江苏睢宁通报】- 急诊夜鹰@微博
【人民热评:“睢宁婴儿死亡”事件,还需公布更多细节】- 人民网